六、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
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以人的培养为核心,以融入现代生活为导向,切实加强能力建设,提高保护传承水平,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深入发展。
(一)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编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规划,加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程。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推进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积极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与周边国家联合申报、联合保护同源共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力。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扶持力度,加强传承人梯队建设。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帮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提高学习和传承能力,增强传承后劲。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现代教育体系深度融合。
(三)振兴传统工艺。实施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促进传统工艺走进现代生活、现代设计走进传统工艺,提升传统工艺产品的整体品质,培育形成具有民族特色的知名品牌,发挥传统工艺对城乡就业的促进作用,提高中国传统工艺保护、传承和发展水平。
(四)加强宣传展示与交流。办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以及传统节日文化活动,支持各地举办具有区域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示活动。鼓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传习所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专栏4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制定人才培育、行业扶持、市场拓展、技术攻关、理论研究、普及教育、交流合作等多个方面的政策措施,发掘和运用传统工艺所包含的文化元素和工艺理念,丰富传统工艺的题材和产品品种,提升设计与制作水平,提高产品品质,培育知名品牌,使传统工艺在现代生活中得到新的广泛应用。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委托高校、企业和相关单位,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参加研修、研习和培训,累计培训10万人次。
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程: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内容与表现形式、流变过程、核心技艺和传承实践情况进行全面、真实系统的记录,对其中部分濒危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抓紧实施抢救性记录,并加强对记录成果的传播和利用。
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程:组织开展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评估在文化生态保护区增设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中心、传习点。以规划为引领,突出特色,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统筹规划,新设立一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工程: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为依托,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分布状况,统筹建设一批传统表演艺术类、传统技艺类、传统民俗活动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利用设施。
民族民间文化典藏与传播工程:完成“村落文化志”系列丛书,建成中国传统皮影、木偶艺术音像资源库,辑成中国传统表演艺术基本动作、中国传统乐器、中国传统文化特征色彩数字化典藏,建设民族民间文化资源汇集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