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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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战略部署,完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着力发展骨干文化企业和创意文化产业,培育新型文化业态,促进文化资源与文化产业有机融合,形成新的增长点、增长极和增长带,全面提升文化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一)推动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发展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网络文化等新型文化业态,继续引导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游戏游艺场所、歌舞娱乐等行业转型升级,全面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推动“互联网+”对传统文化产业领域的整合。落实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部署,加快发展以文化创意为核心,依托数字技术进行创作、生产、传播和服务的数字文化产业,培育形成文化产业发展新亮点。推动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中国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中国(义乌)文化产品交易会、中国国际网络文化博览会、中国国际动漫游戏博览会等重点文化产业展会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发展。支持原创动漫创作生产和宣传推广,培育民族动漫创意和品牌,持续推动手机(移动终端)动漫等标准制定和推广。加强文化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商业模式创新。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催生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满足新需求。推进文化产业与制造、建筑、设计、信息、旅游、农业、体育、健康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增加文化含量和产业附加值,把文化资源转化为产业优势和市场优势。

(二)优化区域文化产业发展布局。实施差异化的区域文化产业发展战略,推动形成文化产业优势互补、联动发展的布局体系。引导各地根据资源禀赋和功能定位,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之路。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加强重点文化产业带建设。支持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发挥技术、人才、资金密集优势,形成若干带动区域产业发展的增长极。支持中小城市、小城镇和农村打造特色文化产业群。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推进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国家动漫产业综合示范园建设,形成面向区域和行业发展的协同创新中心。

(三)培育健全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各类文化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形成不同所有制文化企业共同发展、大中小微文化企业相互促进的文化产业格局。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骨干文化企业,鼓励各类文化企业以资本为纽带进行联合重组,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并购重组,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加强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严格命名标准,完善退出机制,进一步完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提升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的引领示范效应。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紧密结合,加强文化企业孵化器、公共服务平台、众创空间建设,扶持文化产业领域创新创业,支持“专、精、特、新”中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培育和扶持一批知名文化品牌,以品牌带动全产业链发展。

(四)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从供需两端发力,以创新供给带动需求扩展,努力实现更高层次的供需平衡。着力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改善消费条件,营造消费环境,推动建立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的长效机制。鼓励文化文物单位和社会力量开发文化创意产品,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新创造能力,引导文化企业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培育新的文化消费增长点。建设文化消费服务平台。支持各地采取各种措施促进文化消费。加强宣传推广,倡导文化消费理念,提升文化消费水平。

(五)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加快建设完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各项政策措施,为文化产业发展持续提供动力。进一步拓宽社会投资的领域和范围,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企业孵化器、文化众创空间、文化资源保护开发等新兴领域。深化文化金融合作,发挥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产业政策的协同效应,为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提供金融支持。落实以奖代补、基金注入等重要政策,以推广文化领域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为抓手,扶持引导社会投资进入文化领域。用好国家投资政策,将文化领域纳入投资政策工具支持范围。

专栏5 文化产业发展

促进文化消费计划:扩大试点范围,总结评估试点情况,研究提出扩大文化消费的政策措施。对文化消费数据进行分析利用,发布文化消费指数,引导文化企业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提升消费者文化消费意愿,逐步建立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的长效机制。

文化创意产品扶持计划:落实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政策措施,加强示范引导、搭建平台、展示推广,调动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等文化文物单位和创意设计机构等社会力量积极性,创作生产弘扬中华优秀文化、适应市场需要、满足现代消费需求的优秀文化创意产品。

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工程:支持规划实施一批特色文化产业项目,支持地方建设一批特色文化小镇,培育特色文化企业、产品和品牌。持续推进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建设,支持在边疆、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建设具有富民效应和示范效应的文化产业集聚区。

数字文化产业发展计划:推动优秀文化内容数字化转化和创新,加强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创作与供给。提升数字文化创意技术与装备水平。建设数字文化产业双创平台,构建数字文化产业创新生态体系。推进数字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文化金融创新工程: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文化产业特点创新产品和服务,推广无形资产评估和质押融资,逐步健全文化企业征信体系、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和信用担保体系。建立文化企业上市资源储备库,支持文化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扩大文化企业债券融资规模。鼓励文化产业类投资基金发展。支持各地建立文化金融服务中心。创建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

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建设和完善项目服务平台、文化消费服务平台、人才培养平台、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平台等子平台,提高文化产业领域公共服务水平。制定文化企业品牌建设行动计划,推动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品牌实验室,支持和规范有关机构发布相关文化产业品牌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