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教哲学丛书:先秦汉代儒教天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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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从内容上看,儒家的天论包括两大部分内容:以天为形上本体的哲学学说和以祭天、事天为核心的宗教学说。正如儒家学说是一个内在完整、统一的思想体系,儒家天论的这两大部分内容也是相融合统一的。其交汇之点即天的生生功能以及由此催生出的敬天观念,这是天论两大部分学说的共同根基。

统观历代儒家的祭天、事天的宗教学说,其中有三个主线:(1)王者父事天,母事地,故而应当“事天如事父”,祭天是王者执子礼、敬天父、尽孝道的表现和义务。(2)报答天覆育万物的生生功德,祭天是返本报始的感恩、钦崇之情的礼仪化表达。(3)强调对天道的顺应和效法。前两点与祖先崇拜的心理、情感基础是完全相同的,敬天实际上是将天作为始祖来尊奉,敬天实际上是崇祖的另一种表达,其内涵完全来自于祖先崇拜,因此敬天与崇祖二而一、一而二,敬天即崇祖、崇祖即敬天。顺天和法天原则说明古人眼中的天道并不是纯粹的自然规律,而是带有某种神圣的意味。更为关键的是,古代的孝道中,顺承父母是核心的美德和义务,而在将天父化后,同时强调对天道的顺法,这种态度与孝道的原则如出一辙。这更加说明古代敬天思想的内涵来自祖先崇拜,而祖先崇拜又是以血缘纽带为基础的宗法社会所孕育出的宗教信仰,敬天是将天拟血缘化后,将对父母祖先的态度情感移植注入到天之中,敬天的产生及其内涵根本上来自于宗法血缘文化的现实基础。

生生之天又是儒家哲学学说得以形成的前提和出发点。就先秦两汉而言,孟子的心性哲学和王充的命定论都是以天生人赋予人性命为基础,因侧重点不同,哲学体系也不尽相同。董仲舒认为同类相动,天人因为同类因此能相互感应,而天人的同类是因为人由天所生,天是人的曾祖父。《礼记》的灵魂是礼以顺天,而这种顺天是父事天的表现,是孝道的一种表达。荀子的核心思想是隆礼尊贤,荀子之尊崇礼是因为唯有礼能够生民养民,即所谓“人无礼不生”(《荀子·大略》)。荀子认为天道虽自然无为,却可以使“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荀子·天论》),即具有生生功能。礼的功用是生,也正是在生的意义上,荀子要求礼以法天。荀子的整个礼论都是围绕生构建的。

儒家各时期各家的天论虽表现形式和侧重点有很大不同,但本质上是完全一致的,即都在生生之祖的意涵上敬奉天,强调对天的祭祀,都强调对天道的顺、则、法,都是围绕或基于天之“生”构建整个哲学体系。从天是万物之祖和生生之本的角度,可以完美统合儒家哲学中关于天的宗教学说和哲学学说。因此,生生是儒家天论的真正本质和灵魂,生生既是天被宗教化崇拜的根由,也是各家哲学得以形成的始基。这一点在儒学历史中终始未变,不受时代变迁、思想流变、思想家个性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由此可以得出,儒家的天论在根本上反映的是宗法文化的根源和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