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国有企业改革的中国范式与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兴起
3.1 引言
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形成主要来自于经过所有权改造的国有企业,即使那些通过并购市场的股权收购形成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以及民营企业主动吸收国有单位投资而形成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都与转轨有着深刻的内在联系,都与国家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战略相契合。而国有企业改革,自从1984年以来就一直是中国经济转轨的核心内容。不研究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根本无法研究中国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是独特的。20世纪80年代以来,不但中国,俄罗斯和东欧国家,以及越南等国家,都陆续步入转轨进程,而且这些国家几乎都将国有企业改革作为转轨的核心内容之一。有意思的是,除了转轨国家之外,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在全球范围内出现了国有企业改革浪潮,这股浪潮席卷了英国和法国等西欧国家、瑞典和挪威等北欧社会民主主义国家,以及巴西和阿根廷等许多发展中国家。除了中国和效仿中国的越南之外,上述几乎所有转轨和非转轨国家,在国有企业改革中都选择了明确的、有计划的私有化道路。根据世界银行专家S.Kikeri和J.Nellis(2002)的研究,全球范围的民营化运动在20世纪90年代取得巨大进展。在中等收入国家,国有企业产出占GDP的比重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约为11%,但迅速推进的私有化将这个比重降低到1997年的5%。低收入国家的私有化运动似乎更加激烈。A.Chong和F.Lopezde-Silances(2005)的计算表明,低收入国家国有企业产出占GDP的比重同期从15%下降到3%。在整个20世纪90年代,全球范围的国有企业出售产生了至少8500亿美元的收入。
转轨真的需要私有化吗?人们不禁要发出疑问(J.Nellis,1994)。但总体而言,这些国家的私有化运动并不是偶然的。除了俄罗斯和东欧等转轨国家的政局巨变之外,国有企业长期的低效率使国有制遭到广泛怀疑。在国际学术界,著名经济学家M.Friedman(1962)早在几十年前就指斥过国有企业。世界银行(World Bank,1995)的大量调查也证实了国有企业机制僵化、效率低下等弊端。M.Boycko等人(M.Boycko, et al, 1996)认为,只有私有化才可以根本解决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缺乏责任以及政府干预等问题。R.La Porta和Lopez-de-Silanes(1999)指出了私有化带来的好处。W.L.Megginson和J.M.Netter(2001)的研究表明,私有化在某些情况下更有利于企业走向市场和企业绩效的改进。A.Shleifer(1998)更是直陈了国家所有权的种种弊端,认为只有私有化才能根本解决问题。可以说,当时全球范围内的私有化既是政治变局的结果,也因为国有企业在实际当中长期的低效率的确无法继续维持,还因为国有企业的弊端在理论上也得到了广泛的论证。
但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可以算作一个例外。中国国有企业改革时间之久是独一无二的,从1978年至今历经三十年多依然没有完成。虽然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有不少国有企业也涉及民营化方式的改革,但总体而言,至今为止国家没有选择明确的、有计划的私有化道路。大部分转轨国家的国有企业在私有化之后经历了严重的产出衰退过程,而中国的国有部门经过一轮又一轮改革居然延续到三十多年之后的今天,其绝对产出水平不断上升,在非国有部门快速增长的情况下,国有部门产出目前在工业中仍然占有四分之一左右的比重。不过,今天的国有部门已经不再意味着纯粹的国有全资企业,相反,大部分所谓的国有企业其实是指那些含有非国有股份的国有控股企业,虽然也还有一些大型国有全资企业存在,但它们基本上全部保持母子公司结构,其子公司以及孙公司几乎全部改造为含有非国有股的股份制企业。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直接制造了大量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并准备长期维持混合所有制格局,而不是像上述其他国家那样实行直截了当的大规模私有化。
尽管回避私有化,但中国的国家政策却一步一步地鼓励国有企业引入私人资本。从1999年中国共产党十五届四中全会开始,国家开始明确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战略方针。因此,大规模地发展混合所有制而不是大规模地私有化,在相当程度上毫无疑问是中国的政治导向和意识形态的产物。但是,人们要问,把私有化作为禁区仅仅是由于马克思主义经典意识形态的约束呢,还是有其他方面的原因?选择混合所有制仅仅是由于私有化道路在政治上的障碍,还是有其他内在因素所推动?正如在第1章和第2章已经提到的那样,混合所有制是在实践当中首先出现的,之后才受到理论界和政府的认可和倡导,因此中国混合所有制的兴起显然不能完全用意识形态和政治因素来解释。本章希望对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作一个全面审视和解剖,总结国有企业改革的中国范式,并在此基础上探究混合所有制企业在中国为何能够大量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