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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混合所有制与中国范式的共生
很清楚,混合所有制与中国范式是共生的,是中国范式促成了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大量形成。中国范式的内容之一,就是所有权改革的渐进性。G.Roland(2000)在他关于转型的研究中,提到了中国的渐进所有权改革,他认为,这种渐进道路对于推动企业的平稳商业化是有好处的。S.Yusuf等人(S.Yusuf, et al,2006)着重研究了中国国有企业的改革历程,他们发现,渐进的所有权改革正是中国企业改革最显著的特点之一。渐进性不但意味着许多企业的所有权改革并不是一次性整体出售,而是通过股权多元化来降低国有股比例、形成混合所有制格局的;也意味国有企业改革从基层较小的企业向上层较大的企业蔓延,而后者更容易采取混合所有制的方式。即使是前者的改制,由于其主要是面向内部人的出售,而内部人往往难有足够的资金收购全部国有股,也容易形成混合所有制结构。更重要的是,为了减少未来企业经营方面的不确定性和降低意识形态方面的风险,对规模较大的企业维持混合所有制形态,是政府的一种重要策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2003)。因此,中国大部分改制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格局能够长时间保持,政府并没有明确的逐渐减少国有股、不断向民间释出国有股的计划。当然,总体而言,混合所有制提供了一个相对开放的股权结构,国有股比例逐步下降、非国有股比例逐步上升,可能会是一个长期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