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与鸭嘴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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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感知判断

当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出版之前(这里也指出于需要讲授的以及其他人记录下来的课程)收录于《形而上学》(L 1),《康德作品集》,卷XXVIII,第四部分:讲座,第五卷,第一篇(柏林:德古意特出版社,1968年,第2212—2301页)。的十年中研究经验心理学期间,他已经意识到由感官提供的信息是不够的,因为你还需要知性对感官摆在它面前的东西进行思考。我们以为我们只根据感官所提供的证据了解事物这个事实取决于一种虚假事实的错误:从婴儿期我们就如此习惯于如同它们似乎早已在直觉中给出的那样把握事物,以至于我们从未考虑过知性在这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没有意识到知性在起作用并不意味着它就不起作用:于是在《逻辑学》(引言,I)中类似的很多机械运动论被提及,如我们说话时就表明我们知道语言的规则,但有人要问是哪些规则我们则回答不上来,或许我们甚至连它们是否存在都说不上来。

如今,我们会说为了获得一个经验性概念我们必须能够得出一个感知判断。但是通过感知我们旨在实施一个复杂的行为,一种对涉及记忆、文化以及最终取得对客体的本质的理解的可感数据的阐释。另一方面,康德谈论感知时只是把它们作为“有意识的表象”来谈论。这些感知可以被次分为感性,它们只能调整主体的状态以及客观知识的形式。如此一来,它们就可以成为经验直觉,通过感性指称单一的客体,并且它们仍然是表象,没有概念,是盲目的。或者它们通过一个特别的很多事物所共有的符号、一个标示而沾上了概念性(CPR/B:249)。

那么对于康德来讲,什么是感知判断以及它如何被同基于经验之上的判断区别开来呢?感知判断是一种低级的逻辑活动(LI §57),生成出个人意识的主观世界;它们像当阳光洒在石头上,石头会被烤热这样的判断;它们也可以被弄错,在任何情况下都可能会是偶性的(P§20, §23)。基于经验的判断却能够建立一种必然的关联(也就相当于说,它们实际上断定了阳光烤热石头在《引论》(P §18)中也提到一种经验判断的上义属种。它们是建立在感觉性感知之上的,就此经验性判断加入了源于纯粹知性的概念。在我看来这些经验判断如何区别于感知判断似乎不甚清晰,但我认为(除非我们想浸淫于康德的语言史学中)我们想必把这个比较局限在感知判断和经验判断上面。。因此,似乎是这么一种情形:范畴只干预基于经验的判断。

但又为什么感知判断还是“判断”呢?判断不是当下作出的,而是借助中介对一个客体形成的知识,而且在所有的判断中我们会发现一个对多种多样的表象都有效的概念(CPR/B:85)。不可否认的是,拥有了石头及其被烤热的表象已经代表了在多种多样的可感事物中实现的统一:在意识中把表象统一起来就已经属于“思想”和“判断”了(P §22),而判断是先验的规则(P §23)。如果我们还不满意的话,“所有的综合,没有这些综合甚至连判断都不可能的这些综合都唯范畴是从”(CRP/B:125)。不可能是这种情况(就像P §21中所说):每一个经验可能性的先验原则都是命题,这些命题让所有的感知都屈从于知性概念感知判断早就深深地浸淫了知性概念。没有绕过去的道路,把一块石头识别为石头就已经是一个感知判断了,而感知判断也是判断,因此它也取决于知性的合法化。各种事物由感性直觉给予,但是一个多样性统合体的关联只能通过知性所实施的综合行为才能给予我们。CPR/B:107。因此,就感知判断和经验判断之间的区别来看,“这个问题绝没有被解决”(Martinetti,1946:65)。恩斯特·卡西尔(Cassirer,1918)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但他只在第三章的注释中提到它:“应该注意的是对经验知识类似的揭示……与其说是对一个事实的描述,还不如说是对一个极端例子的建构……康德的观点是所有‘个体判断’都具有了某种‘普遍性’的形式;所有的‘经验性’命题都在其自身包含某些‘先验性’断言:因为判断的最为根本的形式包含了对拥有‘普遍客观有效性’的宣称。”如此之重要的陈述为什么只能在注脚中找到?因为卡西尔知道他是在根据常识和系统的一致性来推断康德本应排除所有歧义性表述而清楚地表达出的东西。但康德并没有这样做。

简而言之,康德设定了一种经验概念和感知判断的观念(对于经验主义者来说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却从不设法把其中哪一个从泥沼中拉出来,从感性直觉和知性的合法性活动中拉出来。但就他的批判理论来讲,这块朦胧之地绝不能存在。

在康德那里,知识的各式语汇可以按照这个顺序用一系列的表述方式呈现出来:


1.这块石头。

2.这是一块石头(或者这里有一块石头)。

3a.这块石头是白色的。

3b.这块石头是坚硬的。

4.这块石头是一块矿石和一个实体。

5.如果我抛出这块石头,它将会落回地面。

6.所有的石头(只要它们是矿石,因此也是实体)都有重量。


《纯粹理性批判》所处理的显然是像(5)和(6)这样的命题,是否还确确实实地处理像(4)这样的命题尚有争议,当然对于像(1)和(3b)这样的命题是否有合法性还不清楚。对(1)和(2)是否表达了不同的言语行为提出疑问是合情合理的。除了像幼儿的单词句这种语言现象外,不可能设想某个人遇到一块石头会说出(1)——如果非要说的话,这种句式也只能发生在(3a)或(3b)中。但没有人会说,对应于理解的每个阶段都必须表于言语,同样的自由甚至也适用于自我意识行为。某人可以在一条两边堆放着石头的路上行走,对这些石头却一点也没有意识;但是如果有人问他沿着这条路有什么的话,他会很准确地回答说只有石头。这里,我们就让这个问题敞开着:是否他感知到了石头但搬开了这个感知对象,或是否他感知到的只是他做出反应的那一刻,在其中阐释对仍然支离破碎的视觉感知予以阐释。因此,如果感知的整体事实上早已是一种感知判断的话——并且如果想用言语不惜任何代价把它表述出来的话,我们就会有不作为命题的(1),因此也不暗含判断——当我们去表述它的时候我们即刻就到达了(2)。

因此,在被问及关于他所看见的和目前正在看什么的问题时,看见这块石头的人要么会回答(2),要么回答他不敢说他感知到了什么。至于(3a)和(3b),主体可能会有所有关于白色和坚硬的感觉,但只要他用谓项断言,他就早已进入范畴之中,而他所断言的性质就被应用到物质身上,确切地说至少是从一个方面或性能确定这个性质的。或许他从可表达的东西开始,如这个白色的东西这个坚硬的东西,但即使这样他也早已开始了假设的工作——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情况典型地发生在一位第一次见到鸭嘴兽这种会游泳的、有毛皮和喙的动物的人身上。

我们仍然有待确定在一个主体说那块石头是矿物和实体的时候究竟发生了什么。皮尔士会说我们已经进入了阐释的时刻,而对于康德来说我们已经建构了一个类属概念(但是正如我们所看见的那样,他在此方面没有明确说明)。但是,康德的真正问题所涉及的是(1)—(3)。

在(3a)和(3b)之间存在着差异。对于洛克来讲,第一个表达句讲的是一个简单的次级内容(颜色),第二个则是简单的初级内容。初级和次级是判断客观性的方法,不是判断感知的确定性的方法。一个绝非毫不相干的问题是,在看到一只红色苹果或一块白色石头的时候,我是否也能知道苹果的里面是白色的和多汁的,石头的里面是坚硬的以及有重量的。我们会说区别在于被感知的客体是否是连续体的分割的结果,以及它是否是一个没有被认识的客体。如果我们看到一块石头,在理解它是块石头的当下我们就“知道”其里面会是什么。而一个第一次看见珊瑚化石(形状是石头形而颜色是红色的)的人仍然不会知道里面是什么。

但是同样是在已知客体的情形中,说“我们知道”这块石头外面呈白色里面坚硬意味着什么呢?要是有人问我们这种恼人的问题,我们会这样回答:“那是我想象的结果,石头通常是这个样子的。”

把想象作为类属概念的基础是件很有意思的事情。“想象”是什么意思?想象1的意思是唤起意象(我们现在是处于想象的界域,是对可能世界的描画,就像我的欲念要描画一块我想用来砸开果核的石头一样——这个过程不需要感觉经验);想象2的意思是在看到这样一块石头时,确切地说是基于并伴随着刺激了我的视觉器官的感觉印象,我知道(但我并没有看见)它是坚硬的。这两种想象是有差别的。让我们感兴趣的是这第二种“想象”。第一层意思的“想象”,正如康德所说的那样,最好是留给经验心理学去研究;但第二种意思的“想象”对于理解理论、感知事物的理论,或是——在康德看来——在建构经验性概念方面都会起到关键的作用(更不用说这个事实了,那就是即使用第一种想象,即希望有一块可以砸果核的石头,也是可能的,因为在我对一块石头想象1时,我也在想象2它是坚硬的)。

威尔弗里德·塞拉斯(一九七八年)建议用imagining代替想象1,用imaging代替想象2。鉴于其中的原因很快就会明了,我建议把imaging用“构形(to figure)”翻译(两者都有构建图形和描画一个结构框架的意思,也有在我们看到石头说“我看出来”里面是坚硬的这层意思)。

在指认石头的某些属性的行为中我们进行了选择,我们是在某个方面或性能上指认它的:如果在看见或是想象一块石头时我不是想去砸果核而是想去赶走一只讨厌的动物,我也会用其动态的可能特征看这块石头,把它作为可以投掷的物体来看待,并且把它看成具有朝目标落下的属性而不是在空中会飘起来的属性,只要它有重量。

为了理解而进行的指认和通过指认而进行的理解对康德的体系是至关重要的:它表明自身对于建立经验概念的超验基础极其关键,并且对于允许进行如这块石头这样的感知判断(隐含的和非言语表达的)也不可或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