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明史(第12卷):近代亚非拉地区法(上卷):亚洲法分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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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国际公法及国际贸易法

近年来随着“全球化、国际化、强化国际竞争力”等话语的流行,韩国在各个方面也朝着全球化的方向发展。在国际贸易一体化为代表的全球化潮流背景下,国际法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国内法和国际法的界限也越来越模糊。由于韩国经济主要依靠出口,为了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存活下来,韩国国内法也正逐步完善,以适应国际标准和水平。

一、国际公法

韩国宪法第6条规定:“根据宪法所缔结和公布的条约和普遍承认的国际法规范与国内法具有同等效力。”“按照国际法和有关条约的规定保障外国人的地位。”

韩国国际法指的是在诸多国际法体系中与韩国相关联的国际法规范。其中比较重要的国内法、国际公约及条约如下:

(一)国内法

(二)国际公约

(三)双边条约

韩国与世界各国建立了外交关系,并与有关国家签订了军事、经济协作,文化协定等双边条约。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条约有:《美韩共同防御条约》(1954年)、《日韩基本条约》(1965年)、《请求权及经济合作协定》(1965年)、《关于居住日本的韩国公民的法律地位协定》(1965年)、《中韩刑事司法协助条约》(1998年)、《韩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2004年)、《韩美自由贸易协定》(2012年)等。

二、国际贸易法

作为“世界中的韩国”,韩国也在逐渐扩大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的法律领域。加上持续了七年之久的乌拉圭回合(GATT UR)谈判最终于1993年达成协议,由此,建于1947年的GATT转变为管理世界贸易,解决国家间贸易争端的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它涵盖了游离在现存GATT体制外的农产品、纤维、钢铁交易、服务贸易、国际投资,以及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等几乎所有国际贸易的相关领域,因此,其重要性可以说是日益被重视。韩国也在被称为International Trade Law或International Transaction Law的这一领域中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

(一)单行法

为了适应国际贸易法体系快速发展,韩国不仅认可国际规则,而且尽力去研究如何完成国内的司法体系和国际贸易的连接和接轨,在国际经济交流和竞争中取得有利地位。

(二)相关的重要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