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果嚼后有思索
本书中所附录的新闻稿都是我在各种评审会上读到的,有的作为新闻史料弥足珍贵。这篇《熊掌风波谜中谜》大概可以算一篇,它或许可为我们研究假新闻提供一点参考。此稿是该报社送评高级记者时的附送材料,以说明他们改正错误多么认真。稿中提到的《中国报纸月报》评1993年假新闻一事系由我策划,我时任新闻出版署报纸管理司司长,兼这个杂志的总编。1992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报纸上的假新闻越来越多。为了加强管理并能引起社会各方的注意,在年末一期我们登出了本年内十条假新闻。应该说明,这十条并不是如本文所说的“十大”假新闻,当时只不过就手边有的资料随手刊出,真要评什么“十大”当有比这还甚者。但不管怎样,这毕竟开了中国新闻史的先例,一时引起颇大震动,《人民日报》还专门发了评论。
这篇稿读后叫人既哭笑不得,又思考良多。我们自己和自己开了一个多么大的玩笑,想不到该报1993年6月下午编前会上那几分钟的拍板定稿,竟惹来这么大的麻烦,直到一年之后再来用两个多版面,做这个多么复杂但仍然还是不能彻底说清问题的说明,这其间耗时、耗人、耗物,把报社的总编们折腾得筋疲力尽。从中至少要引出这样两个教训,即一是要警惕来稿有假,二是要清楚新闻规律。
我们对社会上的自发来稿一定要特别慎重,确实有人玩世不恭。过去社会上有一种人爱管闲事、翻闲话,在街头巷尾、茶楼酒肆编造一点假故事哗众取宠,后来发展成一种职业习惯,被称为“天桥的把式”。现在这种人的后代又学会了运用现代传媒手段,把神圣的、社会责任感极强的新闻工作,视为他们手中的玩物,进而利用之,作为出名发财的手段。从这篇调查中也可看出,报社在出了假新闻之后是如何心急火燎,而炮制者却能推就推,能赖就赖,甚至继续设假套子,玩弄报纸。不但这篇稿这样,那十篇假新闻在事发之后无一不是如此。这十篇中以时间算,第一篇是《深圳法制报》1月12日刊出的《她告别了令她耻辱的世界》,在管理部门的一再督促下到10月份才查出个眉目。这是一篇纯粹瞎编的以损害妇女形象为内容的所谓新闻,想不到作者却是一位年纪不大的有大学学历的女性。一些档次较低的小报专门摘登这些路边新闻,这又进一步养活了一批好事者、好财者,他们靠一把剪刀向各种文摘报投稿,据说因此而发财的也着实不少。这种事以后要完全杜绝恐怕不可能,就像说要社会上不再有那种爱编瞎话拨弄是非的人。所以我认为此事一方面是教育,但对编辑来说更实在的是要警惕。
最根本的还是要从认识上解决问题,提高编采人员的业务水平。社会来稿中有多少假东西都不可怕,怕的是我们不识货,不清楚我们在干什么,不清楚新闻的本质、个性,特别是不懂新闻与文学的区别,结果编报时如同编文艺杂志。比如,本文中提到,假新闻是写两个女学生吃熊掌,编辑为了更真实(实际后果是更骗人),就在画报上剪了两个女学生的头像来压题。“这鸭头不似那丫头”,且不说这篇稿子是假的,就是真的也不能这样。今年有一次空难事故,一个报社记者未到现场就先抢发了一篇稿子,还找了一张过去的空难照片来压题。还有文中的人物用A、B、C来代替,这也有违新闻的一般常识。但是此风一长,好像存在就是合法了。看来要想杜绝报上的假A、B、C,我们真的要不断对编辑进行新闻常识的A、B、C教育,只有对自己的田地了解得清清楚楚,才不会把杂草当作好苗苗供起来。在新闻学上认真做学问的人实在太少了。当然这个清楚还有另一种意思,就是说要清楚自己身上的社会责任。应该说在这十篇假新闻中编辑一点也没有看出有假也有点冤枉。实在是金钱诱惑,这个稿明知有假,但能刺激发行,也就佯装不知,发了出去。从这个意义上说当编辑实在是一件难事,既要深明大义,又要眼手不凡。
(1994年11月3日)
附8 熊掌风波谜中谜
1993年岁尾,中国新闻界波澜骤起。
一反往常积年惯例,中国评出了“十大假新闻”。其中引人注目的是两则《熊掌风波》,随之被推上被告席的是《中国建材报》和首都另外一张大报。
消息传出,四面哗然。中国建材报社内的电话铃声接连不断。上下左右的人士来电话,或责问、或质问、或询问、或慰问,出自不同的关切,将疑问集中在一个焦点上——这则假新闻是怎么搞出来的?
国内波一尺,香港浪一丈。弹丸之地上,跟着推波助澜的人颇为不少。《东方日报》《星岛日报》《明报》《信报》《成报》等等,均辟版面,迅速传播了这则消息,好像中国又爆炸了颗原子弹似的。有的还配发了评论、述评等,夹叙夹议,介绍背景,渲染事态,好一阵忙乱。
外面世界的暴风骤雨敲打着中国建材报社的屋顶门窗,编辑部内不得安坐。报社会议室的长桌边,几位领导和编发《熊掌风波》的周末版编辑坐在一起,默默相对片刻,年轻的副总编辑谢镇江率先调侃道:“诸位,何必灰溜溜的呢?这是十大假新闻啊!能评上‘十大’,还不容易呢,不信的话,谁再编条假消息,肯定难以入选。”
话音甫落,惹起一阵笑声。然而,毕竟是“吃了苍蝇”,负有责任。社长张颁甲、总编辑温庭世严肃地说,对这件事要深刻反思,要认真检查,重要的一点是,总要搞清楚这则报道是不是假的。如果是假的,那么又是怎样走上报端的?从事新闻工作已达45年的老报人张颂甲还说:“一定要及早把这件事查个水落石出,对读者有个交代!”
会上决定,报社派出副总编辑谢镇江,编委、高级记者、《五彩世界》编辑部主任王迈直接负责、深入专访。可是,近五个月的时间过去了,长途跋涉近万公里的调查结论竟是——
水落石难出,熊掌谜中谜。
让我们循着时间的轨迹,来看一下云山雾罩的“熊掌风波”的扑朔迷离的故事吧。
(以下1~16节的追踪过程略)
17
《熊掌风波》的采访终于画上了句号。
但是,它给人留下的教训和思索却难以就此结束。首先不肯画上句号的是《中国建材报》的记者和报社领导们。厚厚的采访笔记和一盒盒录音带,艰难的调查,留下了沉重的思索:
《熊掌风波》究竟是真是假?经过比较周密的调查,目前得出的基本结论——《熊掌风波》确确实实是一则假新闻。
《熊掌风波》是一则假新闻的根据是什么?《熊掌风波》原作者杨传珍一而再、再而三地申明,确有“熊掌风波”,然而记者的调查却找不到吃熊掌的女大学生、找不到卖“熊掌”的饭店,收到退款5000元等更是子虚乌有,无从查实,作为基本事实不存在的所谓新闻,当然是假新闻!
《熊掌风波》这则假新闻的传媒渗透力为何这样强?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简单些说,首先应该肯定的是作者虽然不是一位合适的新闻工作者,却是一位有一定文学创作能力的作者,他以丰富的“合理想象”装扮了一个闪着理性思辨色彩的故事,许多新闻单位的编辑见到稿件时被迷惑,甚至产生爱不释手的情感,因此而忽略了对新闻事实的推敲。
其次,虚构的《熊掌风波》如果真的存在,则是一例典型的社会新闻。它有非常广泛的大众感知点,谁都知道熊掌;它有十分曲折又很简洁的故事情节,容易口述言传;它有很强的新奇性,可以较好地满足公众的好奇心,等等。
再次,新闻单位在报刊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出现了搜奇猎异的倾向。传媒机构捕捉到《熊掌风波》后,为了迎合读者的兴趣,加速将其在版面上推出,为《熊掌风波》的扩散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最后,以讹传讹的效应异常明显。《中国建材报》刊发《熊掌风波》以《长春晚报》的一则简讯为主要依据,而《工人日报》刊发时又以《中国建材报》的文章为参照,接下来各报刊发转载时再以讹传讹,谁也没有料想到第一篇报道就是失实的,谁也没有去核对一下先前的报道是否属实,哪怕打一个电话也好。当然,《吉林日报》那位出色的女记者张彬彬是例外。
《熊掌风波》之假为何一波三折?这也是多方面因素的契合的后果。从文章的类别来看,《熊掌风波》的作者打了一个“擦边球”——写了一篇在新闻与文学故事之间模棱两可的作品,既有真名实姓,又无准确的时间地点,让人真假难辨。《中国建材报》刊发时,也未将其定位在新闻范畴之内,但一个“社会纪实”的栏头,使其身份不明。从《熊掌风波》事件的发展线索来看也是真真假假。开始时,作者称有,文章见报后,当事人也说有;后来当事人说无,作者也称无;再一步下来,作者仍称有,当事人却说无。这样有有无无之间,屡次反复,莫衷一是。新闻媒体的说法也是这样,开始称有,然后默认是无;接着又宣扬是有,然后又称是无,真是莫名其妙。
新闻单位如何杜绝《熊掌风波》这样的假新闻?《熊掌风波》的详查细访费时六七个月,新闻单位每天要接到大量的来稿,不可能对每件来稿都派人去调查核实,在这样的情况下,报社编辑是凭经验、靠感觉,来判定新闻是否可靠,稿件的真实性责任主要由作者承担。但是目前我国没有新闻法,新闻的采写者对新闻作品负有什么样的责任不明确,特别是报社外面的作者,如果写了假新闻,报社先承担责任,除非新闻中有诽谤、诬陷等内容,或是造成泄密、经济损失等,否则即使是报道失实,也不能依法对作者做出处理。因此,从根本上讲,杜绝假新闻必须要立法,要通过法制来约束作者,使其对自己的行为要负有明确的责任。同时,新闻单位也要不断地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业务素质,把核实稿件的工作,做得更扎实、更有实效。
总之,《熊掌风波》给人留下的思索是很多的。同时,它仍留下了一些疑点。调查情况表明,杨传珍和鲁哈达两人所说的情况是完全相反的,两假相逢,必有一真,从目前来看,鲁哈达说的符合实际,而杨传珍详细描绘的情景却无处查询。但是,“熊掌”的故事反复太急骤了、太曲折了,谁又能保证这种情况绝不会出现呢:将来的某一天,又有人出面作证——熊掌风波确有其事。世界太复杂了,烛光斧影,千古疑案,很多事情,永远说不清楚。但有一条,结论在未推翻前就是结论。
《熊掌风波》是假新闻,今天看毋庸置疑!
(《中国建材报》1994年7月16日)
附9 1993年假新闻大曝光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不管是新闻的整体,还是新闻的各个部分,乃至各个环节各个要素包括五个“W”,都应该是准确无误的。这是起码的常识,也是通讯员、记者、编辑所应具备的起码知识。然而近年来,新闻的真实性受到了严重的挑战,一些虚假新闻、失实新闻和失真情节,经过作者的精心写作、编辑的精心编排和有关负责人的精心审核,竟然堂而皇之地登上我们报纸的新闻版面,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
急功近利 铸成大错
1993年1月12日,《深圳法制报》新春伊始就刊登了一篇虚假新闻,题目为《她告别了令她耻辱的世界》,作者刘小狄为北京市自由撰稿人。在这个《社会·人生·法》的栏目中,作者叙述了一个曲折动人的案例和法制新闻:河南开封市某印刷厂的G姑娘看到《婚姻与家庭》杂志上的一则征婚启事,于是到北京和潇洒的陈医生相见。然后,故事按照某些报刊所叙述的那种受骗、失身、卖淫的轨迹进行——G姑娘在陈医生家看录像、被占有、遭拐卖、被迫卖淫,最后自杀……
此文刊发后,引起了北京《婚姻与家庭》杂志社的强烈不满和高度重视,因该刊从未刊登过这位陈医生的征婚启事,这是一种公然侵害名誉的不法行为。于是该刊主编又给《深圳法制报》写信又找刘小狄本人,明确表示了自己的态度。面对事实,作者刘小狄不得不向《婚姻与家庭》杂志主编承认错误称:“那个征婚广告是刊登于某杂志的《婚姻与家庭》栏目,是一本社会上流行的大杂烩式的杂志,并非刊登于你们的杂志,此事与贵刊毫不相干。”后来《婚姻与家庭》杂志社又派人找刘小狄核实关于《她告别了令她耻辱的世界》一文的情况,刘小狄称:“本文的材料来源于朋友的聊天。”再问她,朋友是如何知道的,朋友是哪个单位的,刘支支吾吾地说:“我的朋友也是从他的朋友处聊天得知的。”
请看,她得知于朋友的聊天,而朋友又得知于朋友的朋友的聊天。这不就是那种典型的“马路新闻”?这样的新闻何谈其真实性?
若问刘小狄,为何编造这种离奇的假新闻?用她给《婚姻与家庭》杂志主编信中的一句话说就是:“我过于急功近利,才铸成今天的大错。”“功”与“利”,这就是刘小狄炮制假新闻的动机所在。
心虚造假 欺世盗名
利用舆论工具为自己的不良行为造舆论,这是某些人搞假新闻的另一种表现。今年3月22日,广州市司机谭某、汤某捡到两张5000元面额的存单,于是恶念顿生,拟向失主索取一笔“好处费”,但又碍于面子,便纠集龙某、刘某两个朋友一起按址前往。当找不到失主时,这四个人想把这笔巨款吞掉。次日上午,由刘某先向银行提取钞票若干,放一个“试探性气球”,若能成功,就全数取出来瓜分。然而好梦未圆,事情败露,刘某被收容审查。两个司机心中害怕,被迫交出存单。但为了掩盖和逃避“为什么24小时以后才交出存单”的责任,他们杜撰了一则“多方觅失主”的假新闻。
这则新闻说:司机谭某、汤某驾车途中捡起路边一个塑料袋,打开一看,有各种存折、存单、债券。他俩便毫不犹豫地按照袋内的地址寻找失主。而地址上的房屋正在拆建,后来他们几经周折才找到失主李某……
这则假新闻被《羊城晚报》等多家传媒报道,流传很广,影响很坏。本来是“冒领巨款”,硬说是“拾金不贪”;本来是“恶劣行径”,硬说成“高尚品德”。而我们的宣传媒介又被这种不良用心欺骗,也将“坏”说成“好”,其教训多么深刻!
事后,经过群众举报和记者的调查,终于弄清了事情的本来面目。《羊城晚报》即刻发表了澄清事实真相的报道,并配发了《评一出滑稽剧》的评论,表示要吸取教训,不再为那些欺世盗名之徒所欺。
制造轰动 哗众取宠
今年早些时候,深圳一些报刊刊登了这样一条新闻:2月25日,在深圳龙都酒楼,举办了一桌名为“龙都豪门宴”的酒席,每席不包括酒水标价为188888元港币,请客共5桌,耗资近百万,请客的东道主是内地的一家集团公司。
此新闻令人大吃一惊,内地和香港的一些报刊也纷纷转载,不少报刊还对此发表评论。然而经深圳市有关部门调查,这却是一则故弄玄虚、哗众取宠的假新闻。
事实是:龙都酒楼在正式开业前,以召开记者招待会的名义举办了一次试宴,“豪门宴”是由港方某总经理组织的,实际上,“豪门宴”每桌为14050元港币,还不到188888元港币的十分之一。那么,为何要把14050元港币说成188888元港币呢?原来其目的是想以此引起“轰动效应”,为酒楼造势扬名,从而扩大影响、招徕顾客。这种造假的动机令世人眼界大开。
含糊其词 导致虚假
今年六七月间,《中国建材报》和《工人日报》先后刊登了两则“熊掌风波”的失实新闻。这两则新闻所写的是同一件事,更令人料想不到的是,这两则失实新闻竟是1991年一家晚报的一则假新闻的继续。
1991年7月10日,某晚报刊登了一条《错把2000当20,熊掌好吃钱难付》的短消息。说的是两名女大学生,把菜谱上的每只熊掌2000元错看成20元,吃了两只共计4000元,使两个学生目瞪口呆。后经了解,这完全是一则莫须有的虚假消息。
今年年初,某大学一位律师研究生对1991年那则假新闻进行了分析,谈了一些看法。而作为同室而居的另一位研究生杨传珍,却以这次闲聊的内容为主线,经过艺术加工写成一篇新闻稿,在稿件中还用了那位律师的真名。
这则假新闻的情节是:那两位吃熊掌的女同学拿着4000元的发票找到工商局,指出那家饭馆出售熊掌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工商局要罚饭馆2万元。后来饭馆老板承认,这不是熊掌,而是中蹄筋。最后老板退还学生4000元,并赔偿二人精神损失费1000元,还被工商局罚款2万元。
此则假新闻在《中国建材报》见报后,作者杨传珍还拿着报纸给那位一起聊天的律师看,而律师只是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老杨,你这回可侵犯了我的名誉权。”因为是朋友,也没再说什么。而后,早就认识那位律师的某市司法局的工作人员任宛植,看了杨传珍的见报稿后,打电话问那位律师:“吃熊掌的学生到底是哪所大学的?”那位律师则回答:“不太清楚,不知是师大还是吉大的。”于是,由任宛植等二人写的又一篇假新闻《正义改写的熊掌风波》,又登上了《工人日报》7月18日的版面。
从这两篇假新闻出笼的过程看,那位律师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其一,他是律师,深知新闻造假的错误和后果。其二,这个故事是从他的口里分析、闲聊出来的,这个情况他自始至终是清楚的。其三,当他从《中国建材报》上看到杨传珍的假新闻后,没有严肃地指出杨的错误,而是“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了一句无关痛痒的话,而且“因为是朋友,也没再说什么”。难道朋友写了假新闻就不该指出吗?其四,任宛植在给他打电话问这两个学生是哪个大学的时候,本来没有这么两个学生,但他仍回答说不太清楚,而且仍未制止任再次制造假新闻。可见,那位律师的模棱两可、含糊其词,是造成后来一篇篇假新闻出笼的主要原因之一。倘若他坚持原则、态度明确,假新闻就不可能一再出笼。当然假新闻之所以出笼,根本责任在假新闻的制造者。
严格把关 认真治假
报纸上的假新闻能不能消除,关键在于报社编辑人员能否认真核实、严格把关。
今年8月初,湖北《楚天周末》编辑部收到一篇署名林华、题为《社会纪实:“黑色七月”忧思录》的来稿。这篇纪实的内容是:今年夏季高考期间,某中学副校长杨明以每套数千元的高价出售伪造的高考试卷,造成上当受骗的学生自杀和出走的严重恶果,最后案情大白,案犯杨明被逮捕法办。编辑认为,此稿虽然可用,但考虑到它所反映的事件非同小可,倘若失真,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于是编辑带着此稿驱车专程前往作者所在的鄂州市进行核实。
他们先后到鄂州报社、鄂州市教委、市政府办公室进行了认真的调查,了解到:市公安局有个赵刚而非稿件中的马刚;旭光中学确有学生非正常死亡,但那是游泳溺水而非参加高考上当受骗而亡;第二中学也曾有副校长调离一事,然却与高考无关。事实证明这篇纪实作品是一篇改头换面、生编硬造的“失实”伪作。结果这篇假新闻最后被《楚天周末》的编辑“枪毙”(后作者又改头换面以《高考试卷诈骗案引起的悲剧》为题,在《北京青年报》等报纸刊登)。
可以说,《楚天周末》编辑部在杜绝和消除假新闻上,这种认真核实、严格把关,对读者、对社会负责的精神值得称道。
作者造假 编者失职
今年7月30日,《南方周末》在《人与法》的专栏中刊登了将近一个整版的题为《袭警案》的长文。该文作者为南昌铁路分局文联的刘玉顺(文章署名为于洋)。
文章说的是三省交界处的B市发生的一起“极其恶劣令人震惊令人深思”的袭警大案:B市公安局东区派出所治安民警陈本昌,是一个利用职权敲诈勒索之徒。他早先的女朋友离他而去,被他敲诈5000元。他在聚赌现场抓赌,敲诈赌徒2000元。一次在抓获“借种”丑剧的一对夫妇和一名司机时,共敲诈折合人民币4万多元。此后,三人为了报复,合谋将陈本昌及其三岁的儿子杀死。
然而这起曲折奇特的案件,竟是作者虚构和编造出来的。为此《南方周末》在10月1日刊登了《重要声明》,声明说:“经查,南昌铁路分局文联刘玉顺同志以于洋的笔名发表的《袭警案》是一篇由作者虚构的文章,本报发稿前,因作者出差外地一个月而数次均无法与其联系上,认为该作者是有经验的老作者而轻率发稿以至见报后造成不良影响。”该报同时还刊登了作者于洋致编辑部的信:“我写的《袭警案》一文,是我根据社会上对某些公安干警违纪现象的种种传闻编写出来的,不是特指某地某一个干警。”
对于这样一起特大人命案,特别是公安人员犯法犯罪案,岂能不调查核实,“轻率发稿”?
10月29日,该报发表《沉痛的教训》。对刊载《袭警案》作了检查,谈了教训。这也是其他报社应汲取的教训。
附:1993年报纸十条假新闻
(《中国报纸月报》1993年6月,作者:岳侃)
附10 新闻也要打假
新闻的生命在于真实。假新闻历来为群众所恶,为广大新闻工作者所戒。
日前新闻出版署报纸管理司主办的一期《中国报纸月报》,披露了1993年报纸十条假新闻,并把报社名称、作者大名一一予以曝光。其中一些假新闻还是相当有影响的报纸刊出的,十分令人遗憾。当然,去年的假新闻决不止这十条。唯其如此,这个问题更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
这些假新闻有什么特点呢?看一看标题,或许有助于我们探究个中的“奥秘”:《她告别了令她耻辱的世界》《吃熊掌风波迭起》《高考试卷诈骗案引起的悲剧》……在这些文字背后,若隐若现地显示出某些编者一个共同的“追求”——猎奇。因此称去年假新闻一大特点是猎奇新闻,未尝不可。猎奇的主要原因,正如一些新闻工作者沉痛指出的:近年来报刊竞争日趋激烈,一些报刊编者社会效益观念淡薄,为追求经济效益和知名度,热衷于“热点新闻”和“轰动新闻”,从而使虚假新闻得以出笼。这是就编者而言。至于作者一面,情形就更为复杂。据了解,有的是为了出名,有的是为了赚钱,有的是为了哗众取宠,有的是为了挟私报复,有的是为了制造混乱、蒙骗世人,凡此种种,不一而足。更有人是几者兼而有之。这就需要编者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认真识别,严格把关。稍一疏忽,假新闻即乘隙而入,就更不要提有意纵容的情况了。
假新闻出笼,后果十分严重。无中生有的《邓小平谈新闻改革》与《中宣部关于合资办报的建议》、编造公安人员犯罪被杀的《袭警案》等假新闻在社会上流传,造成了不良政治影响,引起了一些思想混乱,有碍社会安定。《她告别了令她耻辱的世界》这一类假的“法制”、案例新闻,侵害了一些单位或个人的名誉,引起纠纷或法律诉讼,给当事人造成极大的痛苦。假新闻《两司机拾遗多方觅失主 三十万元巨款不贪占》,则系编者上当受骗,倒非为是,把冒领巨款未遂的恶劣行径美化成“拾金不昧”的“高尚品德”,幸亏后来发现事情本来面目,在报上予以澄清,才有所挽回。不然,报纸版面岂不成了欺世盗名之徒售奸作祟的工具?这些沉痛的教训,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深思。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搞好新闻工作,的确是一个比较新的严峻的课题,但是无论如何,新闻的真实性原则是绝不能动摇的。目前,有些报刊是企业性质,有些报刊兼有企业性质,大家在市场上都面临着竞争的压力,要扩大影响,要赚钱,这没有疑义。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新闻工作者肩负着重大的社会职责,在抓经济效益的同时绝不能忘记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绝不能忘记“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这一基本原则和职业道德。倘若把迎合某些读者的猎奇心理放在第一位,来竞争发行量,来扩大影响,那就走到邪路上去了。最终的结果,不但发行指标要成泡影,影响变成负面,而且还有办不下去之虞。有谁欢迎说假话、说谎话的报刊呢?
古人云:“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报而无信,又该如何呢?有鉴于此,建议新闻界也要实施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开展打假活动。在每年表彰和奖励优秀新闻的同时,也给假新闻曝一曝光。《中国报纸月报》开始这样做了,很好,很好。
(《人民日报》1994年1月23日,作者:马立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