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制度文化(国际关系理论与方法研究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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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现实主义的理论体系

自摩根索之后,政治现实主义逐渐成为西方国际关系领域的主导理论。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在沃尔兹那里形成了严谨、简约的理论体系,即所谓的科学理论体系。基欧汉说:“沃尔兹理论的过人之处,不在于他提倡了一种新的理论研究或理论思考路线,而在于他努力将政治现实主义体系化,使之成为一种严谨的、演绎性的国际政治理论体系。”见《国际政治理论》封底。这一理论体系包含的方面很多,但其中三项内容构成了现实主义大厦的重要支柱。这就是:国际关系的实质、国际行为体的意义和影响国际行为体行为的主要因素。其中前两个因素是现实主义和新现实主义共有的假定,但在新现实主义那里得到了更加明确的界定和阐述,第三个则是新现实主义的创新和发展。

1.国际关系的实质:无政府条件下为权力的斗争

现实主义和新现实主义的核心概念是权力。

现实主义认为国际关系的实质是列国争夺权力的斗争。这种认识基于现实主义的人生而自私的人性观。一切政治活动的永恒法则是建立在自私人性之上的生存本能。霍布斯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解释成一种自然状态:人的生存本能驱使人采取措施,保护自我;而保护自我就要增强自我的实力。所以,每一个人保护自我的行为都与增强实力联系在一起,因而都会被其他人看作一种威胁、当成侵犯他人的行为。如果没有凌驾于人之上的“利维坦”进行强制性管理,人与人之间的自然状态就是相互争斗。“利维坦”原为《圣经·以赛亚书》中的海洋巨兽,后指拥有巨大权力的国家机器。参见Thomas Hobbes, Levithan, ed.Michael Oakeshott(New York and London:Macmillan, 1974), chapter 13。美国神学家和政治学家尼布尔也用原罪和人性恶的观点解释社会中人与人不可避免的利益分歧和相互冲突。参见Harry K.Dans and Robert C.Good, eds., Reinhold Niebuhr on Politics(New York:Scribner's,1960), pp.78—78。

国际社会呈无政府状态,即没有一个凌驾于民族国家之上的国际权威或世界政府。这就使得国家间的关系近似于霍布斯自然状态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在《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之后,主权原则得以确立。从此以后,超国家的权力不再占统治地位,国际体系开始由独立的主权国家构成。在以后几百年的历史时期内,国家便成为国际关系的中心,国家的主权原则和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也就成为国际关系的主要特征。由于没有强制性的超国家力量维持国际秩序,国家的安全时时受到威胁,迫使国家时时为生存而斗争。在这种情况下,马基雅弗利的国家安全至上的观点不仅是合理的,而且是政治家必须首先予以考虑的、关系到国家生死存亡的头等大事。

摩根索、基辛格等现实主义者都对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及其对国家行为的影响做过详细的分析,而沃尔兹的论述最具系统性,也最为清晰明确。沃尔兹认为,国际关系与国内关系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体系中各个单位之间的关系不同。国内社会这一体系是等级体系,体系中各个单位之间存在着不等同的关系,依其社会功能不同而有高低之分,社会中的权力集中在社会最高权威手中。所以,各个单位之间的冲突可以在上一级权威处得到解决,必要时可以是强制性解决。国际社会体系是无政府体系,体系中各个单位——民族国家——之间是等同关系,每个单位的功能是相似的,而国际社会有缺少集中的权力,它既无世界政府,又无国际警察,国际组织或是空中楼阁,或是大国操纵的工具,所以,各个单位之间的冲突只能自行解决。这就决定了国际体系只能是自助性体系。也就是说,组成体系的单位——国家——只能依靠自我保护以求生存。Waltz,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pp.79—128.

自助体系要求体系中每一个成员要在冲突四起的环境中保护自己的生存。而自我保护的方式只有一种:增强国力。只有强大的实力,才能保证国家不被灭亡,保证国家在利益冲突中不受损害。这就形成了国际体系中国家努力增强国力的竞争局面。一国国力的增强,无论意图如何,都会被其他国家视为威胁。于是,其他国家也要增强国力。在这种国家竞相增强国力的自助体系中,安全困境是正常状态,只有强者才是安全的。摩根索把国家权力视为国家的最高目标:它不仅是国家行为的手段,也是国家行为的目的,国家的利益就是以国家权力定义的。Morgenthau, Politics among Nations:The Struggle for Power and Peace, pp.38—43.沃尔兹虽然把国家权力作为手段,但指出国家权力是保证国家生存的最可靠手段:决定国家间争端之结果的主要因素是国家拥有的实力。同时,现实主义者心目中的国家权力主要是指国家的军事力量,冷战时期苏美两个大国竞争的核心是军事竞争,这一事实就是极好的例证。

根据现实主义对国际关系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三个相互关联的重要理论环节:自私的人性,无政府状态的国际体系以及自助的体系单位——国家。自私的人性使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的利益冲突不可避免;无政府状态使国际体系因无法以权威方式解决冲突而成为自助体系,自助体系又要求体系成员依赖自己的实力在冲突中保护自己的利益,包括最根本的生存利益。这三个理论环节的核心是国家权力,因为只有国家权力才是国家在冲突中免受损害的保证,才是国家最可信赖的外交工具。因此,国际关系的实质就是为权力的争斗,就是国与国之间为得到、保持、增强国家实力的相互竞争。虽然古典现实主义和新现实主义在人性问题上的观点不同,但在权力这一现实主义的核心概念上面,都保持了一致的态度。

2.国际关系的行为体:民族国家

现实主义和新现实主义认为民族国家是国际关系的主导行为体。

现实主义提出了民族国家(nation-states)为中心的理论观点,并对民族国家的特征做出了明确的界定。卡尔和摩根索对此已经或明示或含蓄地进行了说明,沃尔兹则以精确的科学语言对作为国际行为主体的国家进行了理论上的定义。

在国际关系学中,国际关系的行为体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民族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体(non-state actors)。非国家行为体主要包括政府间组织(inter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IGOs)、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NGOs)和多国公司(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s,MNCs)。这里有必要区分国际关系和国际政治两个概念。国际关系一般指被定义为所有国际行为体的跨国界交往。根据这一定义,所有以上行为体的国际活动都可以包括在国际关系的研究范畴之内。国际政治这个概念的涵盖面要小得多。国际政治只涉及国际行为体的跨国界、权威性活动。这类活动主要是指国家间的活动。K.J.Holsti, International Politics:A Framework for Analysis(Englewood Cliffs, N.J.:Prentice Hall,1992), pp.9—10.这样,非国家行为体、非政府组织和多国公司的活动也就不属于国际政治研究的中心问题。这是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基本假定之一。

正因为如此,现实主义强调国际政治是国际关系的核心,国家是国际政治研究的基本单位。所以,现实主义的研究核心是较狭义的国际政治。它关于国家的第一个假说就是国家中心说。梅奥尔曾指出,国际社会的基本特征是以主权国家为中心、以主权国家之间的交往为主要内容的。主权国家不可替代。在无政府的国际环境中,国家为本国公民提供安全保护等公共物资,保障公民的国际性贸易和投资,决定社会中的财富分配和再分配,解决社会中各种利益的冲突。进而,主权原则规定,国家对内有绝对权威,对外不受任何其他权威的制约。由于只有国家享有主权,所以任何具有重大意义的跨国界活动必须由国家从事或是得到国家的允许。这就确立了国家在国际关系中的主导作用。虽然以国家为中心的国际体系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其根本特征并没有改变,民族国家仍然是国际关系中最具实质意义的行为体。James Mayall, Nationalism and International Society(Cambridge, England: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0),引自Herbert M.Levine, ed., World Politics Debated(New York:MaGraw-Hill,1993), p.28。当然,现实主义并不完全排除其他国际行为体,也承认非国家行为体在国际事务中可以起到很大的作用。但它更强调从理论建设和发展的角度来看,研究单位越是单一、越是集中,就越容易发现规律性、实质性的理论模式。虽然其他国际行为体也起到了作用,但是基本研究单位——民族国家应该是其中最有意义的一个。

现实主义关于国家的第二个假说是单一国家说(the unitary state)。单一国家说认为国家是一个一元社会整体,能够独立地确立国家的利益,制定并执行国家的对外政策。国家是独立的行为体,国家的目标、行为和利益不同于任何国家内部社会力量和集团的利益。在一个国家中,不同的社会集团有着不同的、甚至是相互矛盾和相互冲突的目标,但是国家的目标却具有整体性和统一性。只有这些整体的、统一的目标才能构成国家利益。Stephen Krasner, Defending the National Interest(Princeton, N.J.: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78), pp.42—45.由于单一国家说认为国家是一个统一实体,所以,国家超越时空的最根本利益就是民族国家的生存。除此之外,在某一特定的时空断面上,国家只有一种整体目标、只有一个国家最高利益。当然,现实主义不否认国家的行为环境是复杂的、多元的。政府机构之间的讨价还价、利益集团之间的相互竞争、社会力量的交叉作用、重要人物的个人行为等都会对国家决策产生影响。但是,这些因素的总和只是构成国家决策的环境。决策环境可以对国家决策起到限制作用,但不能起到决定作用。最后的决策权仍然也必然掌握在国家手中。Bruce Bueno de Mesquita, The War Trap(New York:Yale University Press,1981), p.20.这种整体的、统一的国家利益是由代表国家的中央政府决定的,是超个人、超阶级、超社会集团的。

现实主义关于国家的第三个假说是理性国家说。理性国家说认为国家行为体在某一给定环境中,能够确立国家目标,考虑多种政策方案的可行性和可能导致的后果,然后选择能够最大限度实现国家目标的政策方案,这就是所谓的手段-目的关联决策模式:国家采取某一种行动,这样行动必然是为某一目的服务的,并且也被认为是为了达到这一目的的最佳手段。Graham Allison, “Conceptual Models and the Cuban Missile Crisis,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69, No.2, September 1969, p.694.对于现实主义来说,国家理性基本上属于赫伯特·西蒙所说的实质理性,即只强调行为体根据自己的目标、按照预期效用的大小,排列和选择政策方案。Herbert Simon, “Human Nature in Politics,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79, No.2, June 1985, p.294.如以这种理性为前提假设,我们在研究中就只需要考虑环境特征和理性行动者在某种特定环境中的目标等比较客观的因素,而不必研究某个有决策权的领导人独特的价值观念、个人好恶、思维方式和思维过程等相对主观的因素。根据这个假说,可以推断,在同样的环境中,面对同样的问题,国家决策者,无论是谁,都会做出基本相同的理性决策。因此,国家的行为也会基本相同。

现实主义关于国家的理论假说对这一理论体系有着重要意义:国家中心说确立了国际关系的基本研究单位;单一国家说指明了国家利益在特定时空断面上的单一性和相对稳定性;理性国家说则强调了国家行为的可知性和可预测性。这些假说奠定了现实主义作为一个比较完整理论体系的基础,加大了现实主义作为以科学方法研究国际关系的可操作性程度。

3.影响国家行为体的主要因素:国际体系的结构

现实主义认为国际体系结构是影响国家行为的重要因素,新现实主义认为国际体系结构是影响国家行为的惟一重要因素。

国际关系理论的目的是研究主要国家行为体一般的、有规律的行为,所以探讨的核心问题是什么因素对国家行为体国际行为的影响最大、最有意义。由于国际关系学的一个永恒主题是战争与和平问题,国家的战争与和平行为、冲突与合作行为就成为这一核心问题的主要内容。

古典现实主义对这一问题没有提出系统的、因果关系严谨的答案。一般来说,古典现实主义认为一个国家的意识形态、社会价值、政治体制对于这个国家的国际行为不会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国家在对外政策方面不能完全遵循自己国家的道德观念和价值观念。摩根索强调国家不能用普遍道德原则的绝对形式指导其国际行为,基辛格也认为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发展不应基于这些国家的政治体制、意识形态是否相同,而应主要考虑国家根本利益的共同点和互补性。所以,现实主义将国家利益当作国家国际行为的主要动机。但是,除非在具体环境和情景中加以明确定义,古典现实主义所说的国家利益可以包罗万象,因此只能是一个一般的、笼统的、难以操作的抽象理论概念。

随着古典现实主义向新现实主义的发展,现实主义的理论化程度越来越高,对于国家行为原因的研究也就越来越严谨。二战后现实主义理论家在其理论专著中提出了多种影响国家行为的因素。沃尔兹在其第一本重要著作《人、国家与战争》中,讨论了三种理论模式,分别指出了作为决策者的个人、国家在国际体系中的位置、国际体系本身这三种不同层次的因素对国家行为体产生的影响。Kenneth Waltz, Man, the State, and War(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59).辛格在1961年发表重要论文《国际关系中的层次分析问题》,认为国家的国际行为在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上受到影响。在宏观层次上,国家的行为主要受到国际体系的影响,即:国际体系的结构和特征影响了体系中单位——国家——的行为;在微观层次上,国家的国际行为则受到国内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包括国家的决策程序、决策内容、决策人物等。David Singer, “The Leve-l of-Analysis Problem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World Politics 14, October 1961, pp.77—92.古典现实主义重视的因素,比如摩根索重视外交官的个人能力和外交技巧,基辛格对秘密外交的极大兴趣等,大都是单位或次单位因素,“将行为单位特征以及行为单位之间互动的特征作为政治事件的直接原因”。Kenneth Waltz, “Realist Thought and Neo-realist Theory, ”J ournal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Vol.44, No.1,1990, p.33.这种方法在新现实主义的科学化过程中逐渐失去了理论意义。沃尔兹区别了两种不同的理论,一是还原理论,即将个人或单位层次的因素视为行为原因的理论;二是体系理论,指国际体系层次因素视为行为原因的理论。国际政治理论必须是体系理论,而不能是还原理论。Waltz,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chapters 2 and 3.也就是说,国际体系层次的因素决定了国家的国际行为。

沃尔兹的体系理论是他的第一个重大创新点。古典现实主义者对影响国家战争与和平行为的因素有着诸多不同的看法,国际体系只是他们诸多重要原因中的一个。卡普兰指出国际关系理论的实质是预测特定国际体系中国际行为体的典型行为模式。Morton Kaplan, System and Process in International Politics(New York:Wiley, 1964).摩根索强调势力均衡对国家之间关系、国际格局稳定和国际结盟变化的重大影响。Morgenthau, Politics among Nations, pp.167—220.辛格认为着眼于国际体系有助于使人们从整体上研究国际关系,有助于揭示国家行为体的一般行为。Singer, “The Leve-l of-Analysis Problem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但在这些论述中,国际体系因素与国家层面上的因素混杂在一起,难以形成真正的科学理论体系。沃尔兹总结了古典现实主义的诸多观点,详尽地分析了国际体系的特征,区别了体系理论和还原理论,提出国际体系的结构是影响国家行为体国际行为的最主要因素。Waltz,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chapters 3,4 and 5.

体系(system)是一个科学术语,泛指相同或同类的事物按照一定的秩序和内部联系组合而成的整体。在国际关系学中,国际体系是有诸多相互作用的国际行为体组合而成的整体。新现实主义关于国际体系的第一个论点就是国际体系结构的自在性和独立性。政治学中的国际体系如同经济学中的市场。市场是由个人买卖者之间的交易活动而产生的,但是一旦市场得以建立,它就不再受个人买卖者的约束和限制。恰恰相反,市场独立于在市场中活动的个人,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它是自在的、独立的,它超越个人控制并凌驾于个人之上。国际关系中的国际体系和市场相似,国际体系中的基本单位——国家——则与市场中的个人相似。诸多国家行为体的国际活动导致了国际体系的建立。但是,一旦国际体系建立起来,它便不受国家的限制,像市场一样成为自在的、独立的、超越国家并凌驾于国家之上的东西。Ibid., chapter 4.国际体系结构的自在性和独立性是新现实主义对古典现实主义的重大发展,体系结构不再是国家或政治家有意识、有目的的行为的结果,业已建立起来的体系结构,比如均势、单极、多极,不受国家和政治家的控制。国际体系结构的这种自在、独立的性质使其具备了成为理论研究中核心自变量的基本特征。

新现实主义的另一个基本论点是:体系结构是体系层面最重要的特征。体系结构不是结果,而是原因。也就是说,国际体系结构影响了国家的国际行为。在自由经济学理论中,个人的交易活动是受到市场的约束和限制的。已经建立起来的市场控制了市场中个人的活动,成为左右个人交易行为的无形之手,不管个人的意愿如何,如果他依照市场的规律约束自己的行为,就会生存和发展;反之,则会衰退和死灭。国际体系的结构也是一样,顺国际体系规律而动的国家会生存并发展,逆国际体系规律而动的国家则衰退并死灭。沃尔兹称这种现象为“结构选择”(“The structure selects”),即,在世界政治舞台上,体系结构约束国家的行为并决定国家行为的结果。想当赢家的国家必须遵循国际体系结构的要求。由于国家的第一利益是生存,它必须学会顺应国际体系的规律,依照国际体系结构的要求而行动。这样,在某一给定的国际体系结构之内,国家,作为理性行为体,必然根据这一国际体系结构的特征而制定自己的对外政策。所以,解释和预测国家行为的主要因素是国际体系的结构。只要国际体系结构不发生质的变化,体系中成员的国际行为也就不会发生重大变化。Ibid., pp.99—101.

国际体系的结构指国际体系中物质性权力的分配格局,亦即体系单位(国家)依其相对国力在体系中的相应位置的排列。所以说,国际体系结构的基础是国家实力,即:国际体系中的权力分配决定了国际体系的结构。当然,这种权力分配首先是大国之间的权力分配,并且权力首先指的是国家的军事实力。一个大国统治国际体系的结构称为单极,两个大国主导国际体系的结构成为两极,四五个大国对国际体系有着大致相同的影响的结构则称为多极。正是这些国际体系结构决定了国家在国际体系中的行为,因而也决定了体系自身的稳定与否。这里,我们用国际关系学最关心的话题——国家的战争与和平行为——为例,说明国际体系结构是如何影响国家的国际行为的。吉尔平的霸权稳定论和奥根斯基的权力过渡说都认为单极结构是最稳定的结构,因为在单极结构中,理性国家从自身利益出发,极不可能采取战争行为。主导国家没有必要使用战争手段,因为其他成本较低的手段足以实现国家目标;其他国家没有能力使用战争手段,因为主导国家实力太强,战争成本过高,甚至无异于自杀。A.F.K.Organski and Jacek Kugler, The War Ledger(Chicago: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80).均势理论家认为多级结构是稳定结构。经典均势理论认为存在几个实力基本相等的国家的国际体系是均势体系,均势体系是多极体系的一种。均势体系是比较稳定的体系,因为体系中有几个主要国家,每一个国家都可以和其他几个大国互动。这样,体系本身的灵活性就增大了,形成两大敌对集团的可能就相应地减少了,因而,体系性战争也会随之减少。沃尔兹和米尔斯海默的两极稳定说则认为正是多极的灵活性减少了国家对外政策的灵活性,加大了国际事务的不确定性,使国家更易于判断失误,更易于铤而走险,采取战争行动。所以,米尔斯海默在使用结构现实主义对冷战后的欧洲进行分析的时候预言,随着两极的消失和多极的出现,欧洲会走向不稳定状态。参见Waltz,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John Mearsheimer, “Back to the Future:Instability in Europe after the Cold War, ”International Security, Vol.15, No.1, 1990,转引自 Foreign Affairs Agenda, New Shape of World Politics:Contending Paradigms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New York:W.W.Norton,1999), pp.101—157。

可以看出,虽然这些关于国家战争与和平行为的理论论断有着很大的不同,但是,其出发点都是国际体系的结构:国际体系是自在的、独立的;在国际关系研究中,国际体系的结构是自变量、是原因,国家行为是因变量、是结果。国家的战争行为主要是由国际系统的结构决定的。这正是沃尔兹理论的核心内容。沃尔兹的理论甚至可以用一个简单的函数公式表示,即:B=f(S),其中,B为国家行为,S为国际体系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