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本书结构
在这一章里,我们讨论了展示中国传统哲学的现代相关性的重要,讨论了先秦儒家特别是孔子之政治哲学吸引人的地方,我们同时也讨论了读哲学经典的一些基本方法。并且,为了接着先秦儒家政治哲学讲,为了展示它的现代相关性,我这里也指出了两方面重要的工作。第一,我们要利用其他传统来帮助我们展示它的哲学内涵。在西方哲学占主流地位的情形下,为先秦哲学在今天争其所应得的位子就意味着我们必须首先看清它与西方哲学相通和不同的地方,并论证它如何能回答西方哲学的挑战和揭示它的独到之处。第二,我们要展示先秦儒家如何回答自由、法治、民主、人权等当代西方的主流价值。
基于这个基本思路,本书下面分成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将处理上面提到的第二方面的工作,第二部分将处理上面提到的第一方面的工作。在本书的第一部分里,我将试图给出先秦儒家对自由民主的一个纲领性的、系统性的回应。我会首先论述先秦儒家与自由民主相容的可能性与可取性(desirability)。之后,我会展示一个儒家版本的自由民主会有些什么具体的设计,并指出这个版本的民主独特的地方及其与现实中的自由民主相比的优越之处。第三,我会展示从儒家中如何发展出人权及其人权观之特点。在本书的第二部分里,由于其工作的性质,更现实与可取的方法是案例性的研究,在解决了这些案例所处理的问题的同时我们也可以通过这些研究给出一个这类工作的示范。第二部分的第一章分析《老子》“无为而治”作为一个现实的政治哲学主张的可能性。通过对它的批评与辩护,在应用“接着讲”的哲学方法来解读《老子》的政治哲学之外,我还希望展示两点:第一,在这一章节里,我将《老子》与先秦儒家做了一些比较,这个比较和《老子》中的现实政治哲学的根本局限间接地支持了儒家政治哲学的可行性。第二,我将《老子》的政治哲学与卢梭的政治哲学进行了比较,并指出它们之间的相似可能来源于先秦的政治问题与西方近现代所面临的问题的相似。如果这个想法正确的话,那么先秦哲学对我们处理现代性和现代化问题就变得很相关了。在第二部分的第二章里,我试图通过考察《论语》与《理想国》里对公私问题的不同处理来发现这两个延续至今的政治模式的利弊。在第二部分的第三章里,我比较了孔子与苏格拉底对政治责任与道德勇气理解。在本书附录一里,我对近来关于儒家亲亲互隐观的争论表达了自己的看法。附录二是对《老子》“有”、“无”观念的一个系统解释的尝试。这一章与阐发先秦政治哲学的关系不大,但它是我在这里讲的如何处理经典之方法的又一个范例,因此我把它也附在这本书里。
本书第一部分是基于以下这些发表的和未发表的文章,但在整合它们时我对它们做了较大的改动。其主要原因是本书主旨与这些文章的主旨不尽相同。另外,在某些问题上,我自己的思想也有所变化。
■“自由民主需要一个形而上学的基础吗?”《外国哲学》第十八辑,2005年,页297—315。
■“A Mencian Version of Limited Democracy”, Res Publica, Vol.14, No.1/March, 2008, 19—34.(一个较早的中文版本发表在《原道》第十四辑[1997年]。)
■“A Criticism of Later Rawls and a Defense of a Decent(Confucian)People”, 文稿。(这篇文章的一些引文与论点与本人的“罗尔斯的《万民法》导读”[手稿]有重合之处。)
■“The Price of Serving Meat: On the Confucian and Mencian Views of Animal and Human Rights”, Asian Philosophy, Vol.19, No.1, March 2009, 85—99.
本书第二部分是基于以下这些发表和未发表的文章。在整合它们时我对它们做了些许必要的改动,这些改动主要是删除了不同文章里重复的东西。
■“How to Rule without Taking Unnatural Actions(无为而治): A Comparative Study of the Political Philosophy of the Laozi”, Philosophy East & West (forthcoming, 2009).
■“The Private and the Public in the Republic and in the Analects”, 文稿。
■“What to Do in an Unjust State?—On Confucius's and Socrates's Views on Political Obligation”, 文稿。
■“Back to Confucius: A Comment on the Debate on the Confucian Idea of Consanguineous Affection”, Dao: A Journal of Comparative Philosophy, Vol.7, No.1, March, 2008, 27—33.
■“An Ontological Interpretation of You(something)(有)and Wu(Nothing)(无)in the Laozi”, Journal of Chinese Philosophy, June 2008, Vol.35, Issue 2, 339—351.
[1] 这个说法并不是说哲学、文化受重视只是因为政治与经济的强盛,而与其内在的丰富无关。这是为什么我加了“这么”这个限定词。
[2] 陈祖为在他的一篇文章里表达了类似的观点(Chan 1999,213)。
[3] 本书第六章试图处理这个问题。
[4] 本书第五章试图处理卢梭与《老子》对这个共同问题的理解及其所提出的政治解决的相似性。
[5] 他用“观念”(idea)来表述思维的更主观的一面(Beaney 1997, 184—185, 注G;又见154和156, 注E)。
[6] 我这里讲的“孔子”是指在《论语》及其他相关文献里展现出来的那个哲学家,而不是其言论或许没有被真实地记录下来的那个历史人物。本书大多是在这个意义下用“孔子”、“老子”、“庄子”等历史身份有争议的人物的。
[7] 当然,如何理解孟子的性善论是个很有争议的问题。一些人会辩称这个理论不是形而上学的理论,而是道德心理学的(moral psychology)说法。但是,如下所示,在道德心理学的意义上讲每个人都有四端恐怕在经验上也是可疑的说法。
[8] 因为有些变态狂徒有可能是天生的而不是环境的产物,所以我们甚至不能说所有的人都有这个向善的潜能。
[9] 郭齐勇教授在一篇文章中认为孔子有一个对人性的清楚的、确定的、绝对的、普遍的、无条件的观念(Guo 2007,27)。我不同意这个看法。我怀疑这个看法是孟子和宋明儒家的追随者对孔子的误读。
[10] 在本书第七章里,我对孔子的这个表面上的矛盾态度有个详细的讨论。
[11] Sanderovitch 2007讨论了孟子有过度理想与过度乐观倾向的另一个例子。我完全同意Sanderovitch对孟子哲学中有“病毒”(bug,直译为“虫子”)的观点,但我更会强调是孟子及其追随者,而不是孔子,相信充分“杀毒”的可能。本书附录一讨论了孟子对亲亲互隐处理的缺陷。
[12] 不写出每一步论证的一个原因我会在下一节提到。
[13] 我之于对话和哲学问题的观点受益于我最尊敬的两位老师:Stanley Rosen(在他对柏拉图对话及其他哲学文献的处理上)和Burton Dreben(在他对维特根斯坦及其他分析哲学家的处理上)。
[14] 我对《论语》和其他哲学经典所采取的态度与韩林合教授的态度有很多不谋而合之处,但是我们的态度也有分歧的地方(韩林合2008)。比如,我认为他对哲学经典的“完全性原则”、“系统性原则”、“一致性原则”实际上是对同一个原则(我称作“整体性原则”)的阐发的自然结果。虽然表达方式不同,但是我和他对绝对的、形而上学意义上“照着讲”的可能性都有着类似的怀疑,而他在整体对待经典所采取的“创新性原则”与我的“接着讲”也有相通的地方。可是,出于我下面要提到的“尊重性”原则(韩林合也表达了与这个原则类似的想法),虽然我不排除经典的作者没有想清楚的可能性,但是我不会轻易诉诸它;虽然我承认自己是在接着讲,但是我不排除我接着讲的很多内容是经典作者“先知先觉”的或在当今条件下可知可觉的可能性。最重要的一点,在2008年6月于北京大学举办的“比较哲学方法论”的会上对其文章进行讨论时,韩林合表达了“(古代)中国没有哲学”的观点。在上一节中,读者应该已经看到就这个问题我的看法是与他的看法是很不相同的。
[15] 如果读者对一个具体案例感兴趣的话,那么请见韩林合2008的第一节中对《庄子》整体性的怀疑的一个很有意思的批判。
[16] 《论语》中孔子自己讲他“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2.4),这似乎暗示了他思想的变化。
[17] 本书第五章有一个对《老子》政治哲学的评判。
[18] 在《论语》的2.3,12.19与13.6和《大学》的第三章中,孔子讨论了理想的或规范性的案例。在这些案例中,刑罚变得或应该变得不必要。但是,在13.3中,他指出法律手段应被礼乐所指导,这就暗含了他并不反对应用法律手段。对他在13.3中的不同态度的一种解释是说孔子在这节中是在讲一个现实案例。在这个现实世界中,众人还没能够在没有约束的情况下自愿地遵循礼乐教化。
[19] 本书第六章和第七章是我沿着这个比较哲学的路向所做的工作。
[20] Bell 2007只着重辩护了儒家在东亚环境下的优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