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自然状态
在卢梭的所有著述中,“自然”和“社会”的对立构成了其思想体系的基础和出发点,与自然状态和社会状态相对应的是自然人(野蛮人)和社会人(文明人)的对立。《论不平等》“所有论点的论述都是建立在原始人的基础上的,他将原始人假想为一个独居于森林的野蛮人,这一点是得自森林深处的默想”。
18世纪下半叶,正是地理大发现的晚期,也是法国大革命的前夜。此时社会上的不平等显得如此尖锐而深刻,人们在思考人类不平等的时候,却看到了旅行家的游记中所描述的世界另一个角落的野蛮人的平等以及他们宁静的生活。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卢梭借助当时的博物学知识,展开辩证的想象与推理,探究了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人类的不平等究竟是如何产生的?它是源于人的自然本性,还是源于社会?在卢梭看来:“人与人原本是平等的,就像其他各类动物,在种种自然因素使它们身上发生我们目前尚能观察到的变异之前,同类的动物从来都平等一样。”那么,原本平等的人类,怎么会变得如此不平等?卢梭认为,要弄清这个问题,首先必须把人的社会性剥掉,把人还原为一个自然的人,才可能知道人和人的自然本性是如何在社会中一步步地演化为现在这样,才可能知道原本平等的动物界怎么会形成了这个充斥着不平等和压迫的社会。
为了区别“人为的人”与“自然的人”,卢梭在《论不平等》中用一半的篇幅论述“自然的人”的生存状态。自然人,或者说野蛮人的需要仅仅是填饱自己的肚子,或者是再满足一下性的需求。由于每个人都不需要别人的帮助就能过活,能够自给自足,他们也就不用交流,也就不可能建立稳定的联系纽带,就像动物界一样。每个人都是孤立的个体,既然没有组成社会,自然也就没有社会关系。像今天我们所谓的美德、恶习,还有竞争与压迫,在野蛮人那里,都是不存在的。
卢梭认为,自然状态下的人只有两种情感:自爱心和怜悯。所谓自爱心,也就是保存自己的生命,维护自身生存的本能;而怜悯即是对同类苦难的同情和不愿无故伤害同类的情感。它认为,这两种情感是动物界所共通的本能,而不仅仅是人类。另一方面,原始的人类还处在自然的蒙昧状态,他们并没有我们今天所见的社会上的各种恶习与压迫。在卢梭看来,“野蛮人不是恶人,是因为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善;因为阻止他们作恶的,既不是人的智力的开发,也不是法律的约束,而是情感的平静和对邪恶的无知”。由此,卢梭证明了,“自然的人”不存在不平等现象,他们有的只是自爱与怜悯,过着自给自足、悠闲自在、与世无争的生活。
卢梭认为,要探讨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源,应该从认识人类本身着手,而为了正确认识和理解人的现状,应该从人的起源也就是人的最初状态开始。他认为,在自然状态中生活的是野蛮人。他从生理、伦理、精神和情感等角度对野蛮人展开了研究,得出在自然状态下几乎没有不平等的结论。
1.生理上的野蛮人
从外表看,这个野蛮人与现在的人没什么大的不同。从特点上说,野蛮人不像某些动物那样强悍凶猛,也不像某些动物那样灵巧敏捷,但总体上却是最理想的一种身体构造。可贵的是,野蛮人善于观察和模仿其他动物的技能,并都能学会而为己所用。野蛮人还学会了保卫自己,吃苦耐劳,锻炼出强壮结实的体格。野蛮人所掌握的唯一工具就是他自己的身体,这种工具的反复使用,增强了野蛮人的力量和灵敏。野蛮人除了受伤和衰老几乎不患其他疾病,因为在自然状态下,疾病来源很少。野蛮人形单影只,懒惰闲散。野蛮人最擅长的就是攻击和自卫,因为他们时常面临着危险,自卫是他们唯一关心的事。
2.伦理上的野蛮人
(1)野蛮人和野兽的比较
野蛮人与野兽有很多不同:第一,野兽是被动者,而野蛮人是施动者。野蛮人能够以自由施动者的身份自由决定他自己的活动,而野兽只能靠本能决定取舍,听任大自然的摆布。第二,动物有感觉,也有观念,野蛮人和野兽的差别就在于程度的不同,野蛮人由于其自由施动者的身份,能意识到大自然的影响,自认为有服从或不服从的自由。野兽只能服从支配。第三,野蛮人相比野兽特殊之处还在于,野蛮人有自我完善化能力,这是一种为了维持自身生存,满足自我需要而不断发展和完善自己的能力。这种能力借助于环境渐渐开发出其他一切能力,但也正是这种特殊而几乎无限的能力成为人的一切不幸的根源。
(2)野蛮人没有任何知识,没有真正的语言
因为那时还没真正的语言,他们连交流都困难。在创造语言的过程中,由于野蛮人的思维活动很不够,在极其漫长的岁月中遇到很多困难。出现的第一个困难就是语言产生的必要性不足。因为那时的人与人之间基本没有交流,也没必要交流,在这种情况下,语言的发明是没什么必要的。出现的第二个困难就是语言的成型问题。这个困难比语言的必要性问题更难解决,因为人要通过语言交流,就必须能思考,而思考必须通过头脑的活动,然后再表达出来。但那时的表达是成问题的,既不能用手势,又不能用声音,而头脑的发达程度没到支持用语言交流的程度。那时最广泛、最生动也是唯一需要的语言只是叫声,通过叫声引起别人注意,直到后来才逐渐用清晰的音节代替它们。对于一般概念的表达也只借助于一些简单的词汇,最容易、最先被创造的就是物质名词,因为他们的知识还很贫乏,只能局限在很狭窄的范围。对于其他形容词、动词、主语和表语、时态和语态等抽象思维活动的表达还有很大难度,因此语言成型还是个大麻烦。但不管怎样,不管语言的起源如何,可以肯定的是,在使人具有社会性并建立联系方面,大自然的作用是微乎其微的,因为大自然不给人们说话提供便利,也不需要人们之间产生联系。在自然状态下,人仅仅依靠本能获得生活所需,并不借助理性。
(3)野蛮人只有天然的情感,没有爱情
在精神上,野蛮人也有情感的需要,但受到知识的制约,因此其情感是比较原始的,仅知道食物、女人和睡眠对他有利,痛苦和饥饿对他有害。
野蛮人出于本能,对同类受难充满着怜悯。这种怜悯就是美德,这是一种禀性,所有动物都有。这是纯天然的感情,是不用思考就有的感情。野蛮人只有野性而没有理性和智慧,所以听凭这种原始情感的支配。正是这种怜悯,使人克制个人身上的强烈的自爱情绪,促进人类的互相保护。在这种状态中,人们用自然感情代替法律,互相同情、彼此关心,这种状态最适合人类。善良对于野蛮人来说只是一种中性状态,野蛮人不善,也不恶,他不作恶是因为他不知道什么是善,也没有觉察到作恶的好处。
卢梭认为,爱情中有伦理成分和生理成分。生理成分就是促使两性结合的性欲,伦理成分就是引起这种欲望并将这种欲望排他性地固定在唯一对象上,或使这种欲望对所偏爱的对象表现得更为强烈。爱情中的伦理成分是一种人为的情感,由社会习俗产生。野蛮人是没有这种情感的,野蛮人只有性欲。因为他的头脑中没有端正和匀称的概念,不受审美能力支配,他只受天然的性欲支配。野蛮人的爱情只有生理的成分。
3.自然状态
卢梭关于自然状态的学说比人们通常提出的学说,以及他自己后来在《对话录》中提出的学说要简单。在《对话录》中,卢梭给自然人加上三个形容词:善良、自由、幸福。在自然状态中,野蛮人没有技艺,没有语言,没有住所,不与人争,也不与人交际,既不需要别人帮助,也没有害人之心,没什么情感。野蛮人没有“你的”和“我的”观念,不知道什么是虚荣、重视和轻蔑。在自然状态下,个体之间有差别,但也只是自然上的差别,这种差别比社会状态下的人与人之间的差别要小得多,人为的不平等使自然的不平等大大加深。在自然状态下,几乎觉察不出不平等的现象存在,也几乎感受不到它的影响。总之,在自然状态下存在着一种不可毁灭的真实的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