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学用书西方政治学名著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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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等思想

人人平等的观念在卢梭的政治观点体系中起着最重要的作用。参见〔苏〕别尔纳狄涅尔:《卢梭的社会政治哲学》,焦树安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83页。在《论不平等》中,卢梭通过对一种完全未经文明浸染的“自然状态”的预设,认为人是生来自由而平等的,但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导致私有制的出现,财产私有制成为政治不平等开始和加深的根源,使生理不平等和政治不平等相互为用,把人类日益带入灾难的深渊;而政治不平等反过来又加深了私有制下的贫富对立。卢梭的这些思想闪耀着天才的光辉。参见汤杰鹏:《所有制与人类不平等的发展》,载《黑龙江史志》2008年第6期。那么,究竟是什么产生了不平等?在卢梭看来,私有制的建立是社会的万恶之源。卢梭很清楚,从原始人那种孤立而愚昧的状态,到产生私有制的概念,并非一蹴而就的。“人类必须获得许多进步,获得许多技艺和知识,世世代代往下传下去,并且不断地使之增长扩充,才会走到自然状态的末期。”

平等思想是卢梭政治思想的核心。参见徐大同:《西方政治思想史》,天津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242页。卢梭认为,人与人之间本来都是平等的,只是人类社会打破了大自然在他们之间建立的平等。卢梭平等思想中最深刻的部分,就是探寻社会不平等产生的根源。在《论不平等》中,卢梭指出,在自然状态下存在着一种不可毁灭的真实的平等,人们即使有体制上的自然的不平等,其影响也几乎等于零。由于人类有一种自我完善化的能力,他们学会使用工具,特别是私有制的产生,出现了财产上的不平等,接着产生了统治和奴役的政治上的不平等。在阐述人类社会的不平等时,卢梭区分了不平等的类型,指出了不平等的根源,分析了不平等的进程并总结了不平等的因素。

1.不平等的种类

(1)两种不平等

卢梭坚持自然状态中人人平等的观点,而认为在社会状态中人类存在两种不平等:一种是自然的或生理的不平等,由自然原因造成,即在年龄、体力、智力、健康等方面的不平等;另一种是伦理或政治上的不平等,即富人与穷人、官员与人民的不平等,因为它取决于一种协议,这种协议是由人们同意或认可的,当然这种协议是通过穷人受到富人的欺骗,人民受到官员的压迫才达成的,是由某些人专门享受且有损于他人的各种特权组成的。

(2)两种不平等的关系

卢梭坚决否定把政治上的不平等跟人们的生理的不平等相联系。他认为,这两种不平等之间是没有关联的,即便有生理上的、自然的不平等,其影响也几乎等于零。

但卢梭也认为,自然的不平等会随着一些措施的不平等而不平等起来。因为由于自然的原因,人与人之间在体力、技术熟练程度、头脑机灵水平、身体健康状况、年龄增长带来的衰老等方面不平等,而这种差异由于所处环境的不同而增大。随着人的才能的增强,同时由于机会的不平等,这种差异变得更加明显,效应更加持久。

2.不平等的根源

卢梭指出,私有制的产生是人类不平等的根源。

私有制究竟是如何产生的?在人的头脑中,私有制概念不是一下子形成的。人类是在获得许多进步、获得许多知识和技艺的基础上才走到自然状态的末期的。卢梭认为,私有观念是随着人类发展到一定阶段而逐渐出现的。由于人们逐步地学会了制造工具,发明了冶金术,出现了农业,开始了农耕。土地的耕种导致土地的分配,人们花费在土地上的劳动,使他们首先拥有对土地产品的权利,然后拥有对土地本身的权利。随着连续占有就逐渐转化为私有,即由于土地的分配而产生了土地所有权。由于人的体力、智力的不同,较强壮的人在自己的劳动中获得较多的成果,较灵活的人从自己的劳动中获得较大的收益,这样,在同样的劳动的情况下,人们可获得不同的收入,从而使不平等得到发展,人与人之间的差别更加显著。

随着私有观念的出现,人类永远地失去了能够给他独立和自由的那种幸福状态。卢梭强调,私有财产的产生给人类带来了灾难。他说,随着私有财产的萌芽,人类开始了冲突和纷争。私有制产生的直接后果,一面是互相竞争,一面是利益冲突,二者都带有损人利己的欲望。这些后果与不平等不可分离,相生相伴,导致了社会中一切最坏、最恶劣的东西。

3.不平等的发展进程

在阐述不平等的发展进程的时候,卢梭认为,人类不平等经过了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是私有制的出现,人们分化为富人和穷人。

这个阶段是由于私有制的产生,出现了经济上的不平等,形成了贫富之间的对立,人们分化为富人和穷人。卢梭指出,由于富人用各种残酷的手段欺骗、掠夺穷人,狂热地聚积财富,占据穷人的劳动成果,扩大自己的财富,满足自己的贪欲,而穷人由于生活无依,不得不靠夺取富人的生活资料维持生命;同时,由于技艺的发展,财富的积累,人们的差距在拉大,而且人们的天生禀赋如智力、美貌、力量等也在产生影响,人们开始有自身的利益,当积累到一定程度,贫富程度加深。这样,自然的不平等由于人的能力的开发和进步而扩大了。

第二阶段是国家的建立,人们又分化为强者和弱者。

在富人开始支配、奴役穷人,并尝到这种甜头后,就利用自己的努力去获得更多的奴隶。由于平等被打破了,就出现了混乱,富人们巧取豪夺,穷人们盗窃抢劫,双方激烈冲突,互相仇恨,窒息了人的天然的怜悯。由于不断爆发冲突,只有靠流血的斗争解决。刚刚从自然状态中脱离出来,社会状态就变成了可怕的战争状态,但又回不到原来的状态,因此人们必须考虑如何处理这种可悲的境地和可怕的灾难。由于富人和穷人都无法保证安全,惶惶不可终日,于是富人就联合穷人,通过引诱穷人缔结固定的契约,蒙蔽穷人组成安全的社会,欺骗穷人制定公正的法律。这样,国家产生了,法律也出现了,但一切国家的法律,都是袒护富人,欺凌穷人。由于穷人头脑简单,容易被蒙蔽,于是争先恐后地去迎接自己的镣铐。由此,富人的势力更强,穷人的力量更弱,于是出现了强和弱的分野。因此,自然的不平等随着私有制的建立和法律的确立合法化了。

第三阶段是合法的权力异化成专制的权力,人们再分化为主人和奴隶。

最初由一般公约建立起来的社会团体是很脆弱的,它没有约束力,违反公约的人很容易逃避裁判和惩罚,人们也不断想方设法规避法律,混乱不断增多。于是,人们把公共权力交给官吏。人民之所以拥戴一个首领,是为了保护自己不受奴役,但这些统治者却极力维护自己的特权和利益,并剥夺人民的自然权利,使社会大多数人遭到奴役。这些官吏逐渐变成世袭,而他们也逐渐习惯于把自己看做国家的主人,把职位看做自己的家产。由于政府权力的腐化败坏,合法权力变成了专制权力,君主变成了践踏法律、奴役人民的暴君,暴君把一切个人变成盲目服从的奴隶。政治上的差别导致公民地位上的差别,使其余的各种不平等加深和合法起来,过去基于某些个人的体力、灵巧的暂时的差别,如今日益变成永久的、世代相传的差别,并由封建制度和法律巩固起来,不平等已达到了顶点。在这里,自然的不平等被专制权力异化了,使自然的不平等与人为的权利极不相称。

这个不平等的顶点,是不平等的终点,也是人们最初的出发点。在这种极度不平等的状况下,一切个人重新成为平等的主体,因为他们什么都不是,臣民除了君主的意志外,再没有别的法律,君主除了自己的欲望外没有别的制度。所有人都处于一种最强者的控制之下,从而又处于一种新的自然状态,但与人们上次的那种纯洁的自然状态不同,这时的自然状态是堕落的结果,是靠暴力维持的,也只有用暴力才能推翻。任何事物都是按照这样的自然法则发生的。

4.不平等的因素

个别的人一旦结合成同一社会,彼此之间就不得不互相比较,并从比较中发现差异,也就发现了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这种差别主要有四种:财富、地位、权力、功绩。这四种不平等因素中,财富是其他不平等的根源和基础,因为财富最直接有利于人的福利,还可以用于交换,能收买一切,而地位、权力和功绩最终又能转化为财富。卢梭揭露了各种不平等,但最后都归结到财富也即私有财产的不平等上去。

卢梭层层剖析产生不平等的根源,表现出深刻的洞察力和彻底的批判精神。卢梭的论证中蕴藏着某种唯物主义的因素,他在揭露各种不平等时最后都必然会归结到财富上去,明确地指出财产私有制的产生,是社会一切不平等的根源。他还从人类历史演变的角度,揭示了人类从平等开始,经过各个不平等的阶段,已经在当时达到了一个顶点,即专制的顶点,每个人在暴君面前都是平等的,因为他们都等于零。因此,卢梭主张财产占有上尽可能地接近平等。针对当时社会财富占有极端不平等的现状,卢梭明确提出政府的当务之急就是要防止财富分配的极端不平等。他的财产划分标准是,“没有一个公民可以富得可以购买另一人,也没有一个公民穷得不得不卖出自身”。但要指出的是,这些主张在政治上是激进的,在经济发展思想上却是倒退的。参见徐大同:《西方政治思想史》,天津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2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