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文艺刊物的编辑制度
新中国成立后,出版业所有制政策发生剧变,兼之单位制度推行,文艺刊物存在方式与角色功能都“自然”调整。对此,学界多倾向于将刊物定位为意识形态控制工具。这类意见,是西方文化研究有关大众传媒的普遍见解,亦是研究者“不愿轻易放弃”“对于启蒙主义的‘信仰’”的结果。其实,刊物运作过程及性质,较“意识形态”更复杂。尽管执政党希望刊物成为“人民文学”的建构场所,并通过主编、领导、编辑间的层级控制予以体制保证,但刊物性质仍是高度不确定的,充满变数。如果说党性要求是刊物编辑的公开规则,那么由于在贯彻党性的过程中代理人意图的渗入,刊物事实上的编辑制度则被“锲入”了多重声音与利益。
一
与“新文学”刊物申述特定文学观念、引领审美潮流及标志“社会权力多元化结构的形成”的功能不同,党领导下的刊物“是一定的阶级,党派与社会集团进行阶级斗争的一种工具”。新中国成立后,塑造“人民文学”,创造社会主义“新文化”,成为刊物首要宗旨。研究者指出,“文艺刊物在计划经济时代,是文学创作、评论和理论研究最重要的载体和传播媒介,同时也是时代政治风云变幻的晴雨表。刊物在传播文艺作品的同时,也担负着引导方向,宣传阐释党的文艺方针、政策,讨论重大理论问题的‘阵地’的职能”。文艺刊物未必能在事实上实现这些功能,但作为体制要求毋宁是引导性的。而一种刊物能否有力地服务于社会主义事业,首先取决于主编。所以,文艺主管部门对“优秀”主编的要求,除专业声誉与人脉外,还特别注意考量其政治责任感。“新文学”时代不太存在这一问题。当时刊物的发起与筹办,多出于同人倡议。资金或同人自筹,或找书局做出资人。主编与出资人关系比较融洽,自筹自不必说,书局出资也是如此。书局老板主要关心利润,而新异不群的办刊追求本身即是利润保障,故出资人对编辑事务不太介入,主编具有较强独立性,这是自由市场制度的必然。市场足以养活刊物,刊物自然不必一定要与政党政治发生关联。
但建国后情况发生变化。首先,如同苏联一样,党和国家通过“改造”,取消私人投资,使政府成为刊物唯一出资人。其次,取消市场价值,不考虑刊物作为“生产事业”的性质。陈伟军先生指出:“(刊物)主要目的不是为了商业利润,而是站在主流意识形态的立场上,为读者大众服务,扩展读者群,增加发行量,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大众的审美需求,进而完成教化与引导的任务。”不重视利润的一个表现是决定刊物印数时并不考虑市场需求。1957年,出版局为“节约纸张”,大幅削减刊物印数。《人民文学》由19万份骤降到6万份,《中学生》削减4万余份,《旅行家》削减2万余份。对此,《旅行家》主编子冈抱怨说:“从前一个刊物销得多少,是一个刊物编得好坏的指标,如今呢,却未必……”文艺主管部门也不将利润纳入刊物的工作目标。韦尔伯·斯拉姆认为,这种“消除”“出版和广播的谋利动机”的做法,可以使刊物“自由地尽其作为国家和党的工具的职责,而不是博取大众欢心的竞争者。所有权的报酬不在广告和销行的所得,而在于对公众思想的影响。……决定其成功或其失败的也就不是公众,而是路线和政权的少数掌管者”。但上级对刊物引导公共舆论的职责却极度强调:“我们所有的报刊和书籍,都应当是用共产主义精神教育人民的。”党要求刊物以恰切的故事与论述,向群众传谕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与审美形式,从而有利于国家力量对社会领域的现代性整合。这种追求是“全能主义”的,需要对社会主义具有高度责任感的主编来完成。因为在单位制度下,主编作为刊物领导,对编辑与刊物具有体制性的主导能力,而且主编都是“按照自己的观点来选择稿件,修改稿件,并且按照自己的观点来编排稿件”,“编辑人员思想的性质是直接决定刊物的性质的”。试想,若主编不够负责,刊物又怎能成为党的刊物呢?显然,党希望主编成为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齿轮和螺丝钉”。
为确保主编的责任,文艺主管部门采取思想整风与制度建构等多重保证措施。1951年,文艺界开展整风,力求打破“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思想的包围”。刊物问题被列为重点整顿目标。中宣部文艺处处长丁玲在北京整风会议上讲道,“编辑部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应该具有高度的明确的思想性,最能判断是非轻重,敢于负责地表明拥护什么,鼓吹什么,宣传什么和反对什么,而且是热烈地拥护和坚决地反对”,要“做到以党和人民政府的政策去教育群众,鼓励群众向为人民服务的崇高品质的目标前进”。丁玲的讲话传达了党对主编的责任感的要求:希望他(她)将刊物变成党与读者间上传下达的声音管道。在制度上,主管部门还将政治负责作为指标,列入对主编的选择与任命中。列宁指出,机关报刊“必须由已经证明是忠于无产阶级事业的可靠的共产党人来主持编辑工作”。有关部门任命主编时,严格考虑这一问题。当时主编多由党内资深作家担任,如丁玲、冯雪峰、张光年先后主持《文艺报》,艾青、丁玲、邵荃麟、严文井先后负责《人民文学》,韦君宜领导《文艺学习》。《诗刊》主编由非延安出身的臧克家担任,但臧克家性格谨慎,编辑大计实听命于幕后“主编”刘白羽。然而,革命资历就能保证彻底负责吗?因此,主管部门密切注视某些偏离党性的主编,随时予以调整。
这些思想和制度措施,多数时候保证了刊物的党性,但个别情况仍时有发生。出现偏差时,主管部门则予以纠正。《人民文学》(副)主编先后更换过艾青、丁玲、邵荃麟、严文井、秦兆阳、张天翼、李季等,《文艺月报》(副)主编先后更换过黄源、唐弢、王若望、魏金枝、以群等。事实上,像艾青那种“对工作的责任心”“很不够”、“表现了放弃领导的自由主义态度”的问题,在党员主编中确实不乏其人。这是因为,他们作为党在刊物中的事实代理人,具有谋求代理人利益的本能冲动。他们多是当年“五四”青年,本能上不能忘情于独立思考,如艾青、冯雪峰、秦兆阳、王若望等。同时,他们也多是文学界有影响的人物,或与这些“人物”关系密切,处在某一势力之中,必须考虑其利益,如丁玲、张光年、严文井等。思想或权力驱动,使主编们很难祛除自身的代理利益诉求,这决定了刊物性质的不确定性。因主编责任度高低差异,刊物出现三种编辑性质。
一是彻底的党性刊物。洪子诚认为,当年文艺刊物“都是由国家所控制、管理、实施监督”,是“一体化”文学秩序的生产环节之一。王本朝亦强调,包括刊物在内的整个文坛都“仰承国家意识形态的喜好,在国家政策的指挥下有序的运作”,“被无形的国家意志所掌握、控制”。这类说法过度夸大了国家权力,但也确实反映了刊物运作的主要方面。在主编个人对国家政治、政策非常负责时,或在政治环境较紧张、主编唯恐“出事”时,刊物都会紧跟有关指示,在组稿、发稿方面忠实体现政策要求。所有刊物都具有这一特点,《文艺报》颇具代表性。黄秋耘认为,《文艺报》“是直接由中宣部控制的。中宣部说要整谁,《文艺报》就在版面上批谁;中宣部决定要吹捧谁,《文艺报》也跟着在版面上体现出来”,这“叫做‘一面栽花,一面锄草’”,“《文艺报》最发挥作用的”,“是作为整人的工具而存在”。此时刊物与党的政策高度一致,具有意识形态规约功能。
二是同人性刊物。孟繁华认为,“那一时代新创办人文、学术和文艺刊物,在发刊词上,都无一例外地要写上最流行的政治语言,以表达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实则在“最流行的政治语言”之下,编辑宗旨可能甚为复杂。如主编个人受过“五四”思想强烈吸引,或在政治环境较宽松时,某些刊物可能“同人化”。刊物或在党的要求的缝隙处迂回表述异端诉求,或直接挑战《讲话》。这与启蒙办刊传统有关。当时主编多有过同人办刊经验。尽管建国初年,丁玲宣布“一小伙人掌握了一个刊物(即是所谓同人刊物)”的方法“已经过时了”,但仍有受过“五四”精神滋养的主编不愿做放弃思考的“齿轮和螺丝钉”。他们相信自己忠诚于社会主义事业,也相信自己的“思想”与这种“忠诚”高度一致。他们最欣赏的,还是独立思考、同人办刊传统。秦兆阳的宣言——“要将《人民文学》办成俄国19世纪《祖国纪事》、《现代人》那样有影响的第一流刊物”——恐怕代表了邵荃麟、冯雪峰、石天河、戈扬、雪苇、王若望等主编的共同祈望。这种不绝如缕的启蒙理念,在建国初年以迂回方式存在于各刊物内,1957年则挟卷文坛,使全国半数以上的刊物同人化,包括《文艺报》、《新观察》、《人民文学》、《文艺月报》、《新港》、《长江文艺》等国家级和大区级刊物。
三是派性刊物。文艺主管部门委托主编编辑刊物,自然希望主编团结各方面作家,共同促进文学的发展,但某些时候,也有主编利用手中职权,在编辑部里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扶植“圈子”,排斥与自己不和的作家。“新文学”时代,主编对刊物有完全控制权,组稿、发稿、编排、稿费等可一概处置,但并不给人“控制”的恶感。这一则因为刊物人人可办,主编不算什么稀缺位置;再则刊物在市场中求生存,主编必须以质量赢取市场。但建国后发生两点变化。其一,刊物数量、种类都出自国家计划,其中省市刊物多数被定位为通俗刊物,文学权威与政治权威被体制性地集中到少数几家刊物(如《人民文学》、《文艺报》、《诗刊》、《收获》等),且格局固定,不太可能改变。由是,这些刊物即成为奇缺资源。作家必仰求于它们,否则即不成其为“作家”。同样,对于必须在斗争中“生存”、“发展”的势力而言,能否掌握这些刊物,也是“生死攸关”之事。其二,刊物权威是体制性的、长久性的,兼之办刊经费与个人收入的充分保障,主编没有任何市场压力。在不用担心刊物水平过低的情况下(这不难做到,由于供求严重失衡,全国作家都环绕着这几家刊物),某些主编可以“私心”办刊。因此,建国后刊物虽整体声誉良好,但少数刊物由于主编个人不能坚持党性原则,也出现了陷入“一层又一层的小领袖主义”的个别情况。这种宗派化、圈子化是当时党的刊物编辑工作中值得警惕的现象。
这可谓“五四”时期某种不良倾向的翻版,“极容易形成少数几个强有力的人的市场独占,有独特性格和独特见解的以及无所依傍的就不易抬头”。在“五四”时期,由于市场环境,毕竟可通过多组社团、多办刊物的方式消除此弊。但建国后,自办社团、刊物不太可能,避免派性的方法只能诉之个人自觉。1951年,丁玲在整风会议上点名批评《人民戏剧》称,“文艺事业是集体的事业,除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之外,再也不能够有任何其它的利益”,不能“把它庸俗化或视为个人的或小集团的利益”。但这一提醒意义不大。一些重要刊物不可避免地出现“圈子化”的问题,恰如胡风所言,“有力的作家们进行了对于这些刊物的争夺战”。比较典型的是丁玲自己对《文艺报》的影响。《文艺报》固然直接受中宣部领导,但在丁玲主编时期(1949—1952), 《文艺报》集中批评有“方向”之誉的赵树理,借《武训传》事件反复不点名批评“上海市文艺领导同志”(即夏衍),其实与中宣部关系不大,其间多多少少包含了丁玲个人意气的因素。
建国后,文艺刊物任何时候都坚持党的领导,但少数个性强或私人意气较重的作家,某些时候也会疏忽党的政策,使刊物出现多重声调与利益。汤森、沃马克认为,“党对所有公共传播的监督在实际上并不能保证传播媒体总是以一个声音讲话”,道出了这一基本事实。将之理解为单一意识形态载体,不能不说是特定话语体系下不自觉的“知识”生产。
二
组织还规定,刊物不能作为独立单位存在,必须附从于某一上级党委,比如文联、作协、宣传部或其他机关。这种行政隶属关系决定了主编不是刊物唯一或最高的领导人。在主编之上,文联、作协、宣传部党委或间接领导(如市、省、国家领导人)都有介入权力。当然,这些领导若不留心文艺刊物,主编自可以全权处理。但此类情况较为少见,领导对刊物的介入是体制性的。
领导介入涉及方方面面,大至编辑理念,小至某篇稿子、某种版式的选择。这对保证刊物的社会主义品质,具有重要意义。但和主编一样,少数领导亦会出现疏忽党性的情况。周扬因此对《人民文学》指导较多。但某些时候他的指导也不太符合党的“团结”原则,多少夹杂了私人意气成分。涂光群回忆:
大约1954年下半年,开始批判胡风时,评论组曾收到徐懋庸一篇来稿,稿中涉及了30年代文艺界纷争的一些往事,编委何其芳建议送周扬同志一阅。不久周扬退回原稿,上有一句批言:“此人毫无进步”。
周扬对徐懋庸实有“衔怨”。1936年,徐懋庸冒失地致信鲁迅,致使鲁迅发表《答徐懋庸并关于抗日统一战线问题》一文批评“四条汉子”。这段文坛“公案”,使“四条汉子”恶名始终伴随着周扬。周扬对徐懋庸前怨未解,《人民文学》便不敢发表徐的作品。周扬还经常主动“指示”《人民文学》。涂光群回忆:“1962年8月,邵荃麟主持农村题材小说创作座谈会,周扬前往讲话,散会后我看见久未见面的舒群访晤周扬,大约是申述自己的处境”,“不久,周扬指示《人民文学》杂志,可以向舒群约稿”,“很快,舒群自本溪寄来短篇《在厂史以外》”,发表后受到欢迎。舒群与丁玲、陈企霞较接近,此前已受到冲击,此时大概因为30年代旧谊取得周扬支持,所以获得在《人民文学》发表作品的机会。此外,经常向《人民文学》指示或提“建议”的,还有胡乔木等中央领导人。
《人民文学》、《文艺报》、《收获》、《诗刊》等国家级刊物,由于主编社会声望、行政级别、势力背景都非同一般,领导介入时较慎重,而且多通过较温和的私人关系进行,处理得比较融洽。胡乔木、周扬与《人民文学》等刊物主编,既有上下级关系,亦多有师友之谊。但某些主编行政级别偏低的地方刊物面临的情况可能就略显复杂。个别省市领导对文艺工作缺乏了解,领导方式也不尽科学,使文艺工作处于被动。1957年,《广西文学》编辑李汗大胆反映领导的干预作风说:“刊物是省文联主办的,省文联又是省委领导的,因此领导首先要求刊物面向全省群众和文艺界”,“还规定了各种体裁在每期刊物中所占的百分比,甚至为此降格以求,为了配合政治任务,编辑人员每逢2、5、8、11月拟定下季选题时,都要先到党委去了解一下下一季度的中心工作”,“这些‘中心工作’往往成了选题计划的主要依据。青年团、行政厅……开什么积极分子会议也要刊物派记者去配合‘报导’,刊物疲于奔命,成了一般的宣传工具,逐渐失去了它的独特性”。为纠正这类工作失误,黄秋耘也在文章中批评说:“某省的文艺刊物在去年下半年刊登反映‘农业高级合作化’的作品较少,就被领导指责为‘迷失方向’,犯了原则性的错误。在这种‘自上而下’的压力下,刊物编辑部马上登启事征求反映‘农业高级合作化’的稿子,只要收到反映‘农业高级合作化’的稿子,不管是粗制滥造的也好,公式化概念化的也好,将会优先刊登,而将其他题材的作品抛在一边。”这种不按科学办事的情况并不少见。有时一个刊物同时隶属几个机构,还会出现一个“媳妇”夹在几个“婆婆”之间无所适从的尴尬。李汗提到:
由于机关化,编辑部、文艺处、文联的彼此关系上,也产生了一些问题。记得我刚调到编辑部时,文艺处是什么都一把抓的,审稿,看大样,甚至编辑部的工作计划,也由处里的一个干部来布置。文艺处与文联通气不够,人为地造成党与文艺团体关系上的隔膜。有一次,文艺处一位干部在电话中问编辑部的一个负责人:“如果宣传部跟文联主席的意见有冲突,你听谁的?”这是个难题,但谁也顶不起“不服从党领导”的帽子,于是,被问者只好说:“听宣传部的吧!”文艺处的某些干部,缺少有事同编辑部商量的谦虚态度,而且居高临下,盛气凌人。
某些领导对选题、组稿等编辑工作的深度介入,影响了刊物工作的自主性。刊物性质因此又受到领导的影响。与主编一样,领导的负责程度并不一律。其一,若领导高度认真地坚持党性,刊物便会积极忠实地反映党的政策。其二,若领导秉持启蒙精神,刊物即可能同人化,容纳异端探求。1953年,《人民文学》接连发表路翎的《记李家福同志》、《战士的心》、《初雪》、《洼地上的“战役”》等小说。涂光群回忆:“要是没有主管文艺的主要负责人之一胡乔木发话,那是谁也不敢作主,谁也没有这样的勇气的”,主编邵荃麟因此敢于接纳路翎,并“不抱任何门户之见,没有丝毫褊狭情绪,接纳从四面八方走到为人民服务的道路上来的中国作家们的新作佳作”。其三,若领导强调私人关系,扶持“自己人”,刊物就可能滑向派性。据《夏衍传》载:“苗得雨到中国作协文学讲习所学习之后,给夏衍写了一封长信,谈学习情况与写作中一些想法,并提到写的几首诗《文艺月报》没发。夏衍接信后立即回了一封长信,说:‘我已同月报的魏金枝同志谈了,你的诗水平不够要帮助,我让他们要注意发你的诗。’”夏衍的“照顾”作用明显,苗得雨很快成为该刊主要作者。周扬对《人民文学》亦如此。有次周扬打电话来说,“立波同志写出了一部新小说,你们可以要来看看,不能全部发表,也可以选一点发表,以示提倡嘛。编辑部闻风而动,立刻去取来立波小说手稿”,“(大家)认为对工厂生活写得比较浅,塑造人物不够丰满”,“最好是不要在《人民文学》选载”,但严文井觉得:
周扬既然提出了选载的要求,最好还是选一选……(发稿时)严文井等领导反复琢磨,觉得从作品质量衡量,还是不要在《人民文学》发表为好,于是又命我从发稿的那期抽出来……(周扬)还是坚持要在《人民文学》选登……于是我又慌忙火急地将排出来的校样再送工厂,抽下那填补的稿子。目录、页码等全都更换,弄得出版者及印刷厂工人们叫苦不迭。
若领导阳奉党性,阴图异己,情况就更严重。60年代前期,张春桥控制《收获》和《上海文学》,把它们变成党同伐异的工具。两刊主持人以群一生办刊十数种,“恐怕在他的记忆中,没有比《上海文学》和《收获》更难以把握的了”,他“需要时时揣摸某上级的意图,稍有不测,便可能遭遇没顶之灾”。“文革”期间施燕平编辑的《朝霞》杂志,完全是帮派阴谋的工具。
领导对刊物的干预,与主编对刊物的层级控制相似。由于领导责任系数不是绝对稳定的,刊物性质某些时候也有变数。它可能充分体现党性,亦可能在不自觉中偏离党性的要求。
三
除主编与上级领导外,直接负责组稿、编校工作的编辑作为知识分子和国家干部,对刊物性质也应有所影响。但事实并不如此,编辑对刊物缺乏决定性的影响。建国后,单位制度重新塑造了个体生存环境,“没有单位的塑造与扶持,个人要想在社会中立足,几乎是不可能的”。而“单位的塑造与扶持”掌握在领导手中,职工对领导不能不形成单方面的“组织性的依赖”,这注定了编辑在主编或领导面前缺乏足够的主动权。胡风在“三十万言书”中说:
其中当然有想把工作做好的诚实的工作者,但大多数是没有经验而且政治和艺术水平都不高的青年和被“培养”出来的“文艺干部”,而且还杂有投机分子以至政治上的变节分子。
胡风所言不免有所夸张,其实他之所谓“投机分子”、“变节分子”主要针对编辑不敢对主编或领导持异议而言。然而在单位制度下,普通编辑又怎能不成为所谓“投机分子”呢?若主编、领导严格执行党的政策,编辑亦必忠诚于党。如李汗所反映,领导要求刊物“配合政治任务”,编辑就只能“疲于奔命”,把自己当成新闻记者。但在少数情况下,主编、领导有启蒙诉求,编辑亦往往以“异端”思想组稿。多数时候,编辑不愿在政治上“冒险”,但也不愿挑战主编、领导的权力。《文艺月报》创刊时(1953年),主管该刊的上海市委宣传部文艺处处长刘雪苇受胡风思想影响,排斥“普及第一”。在拟定创刊号“编者的话”(代发刊词)时,不允许将“工农兵”列为读者对象,仅略提及工人,且坚持把知识分子放到工人前面,“指斥一定要把工人放在学生教师以前的主张为‘形式主义’”。据揭露材料称,当时即有编辑对这种有意对抗《讲话》的“过头”做法感到担心。但编辑不敢提出反对意见,因此《文艺月报》一创刊即有强烈的同人气息。个别时候,主编、领导还是某一“圈子”中的人物,编辑也多少要考虑按该“圈子”的利益行事。本来,这对编辑并不困难,依附领导也是编辑“自然”的处世原则,但麻烦在于,若主编、领导中途易人,新任与前任又有较大矛盾,编辑处境就“复杂”了。《文艺月报》创刊时是雪苇主事。但在随后的激烈派争中,雪苇没争过夏衍,失掉权力。两名与雪苇接近的青年编辑艾以、斯宝昶因此被打入“冷宫”(后被划为“胡风分子”)。但此事尚未落下帷幕,夏衍即被调去北京,其职位由张春桥接任。据夏衍提拔的副主编王若望揭发,张春桥一上任即采取“动作”,着手在《文艺月报》内“整夏衍的那帮人”。在《人民文学》内,周扬同样如此。编辑部主任李清泉仅因替丁玲说过两句公道话,即被划为“右派”。黎辛回忆,他曾对邵荃麟表示“李清泉只说过一、两句对周扬同志的意见,这两年做审干工作做得很好”,“不该划李清泉”,然而“荃麟说他不了解李清泉”,但“李清泉对周扬同志有意见,不划大概不容易”。在此情形下,编辑只有附庸现行当权者,成为胡风讽刺的“雇佣思想”的信奉者。
单位体制下,编辑不依附主编和领导会面临危险,但依附同样会面临风险。依附有势力的主编和领导可从中获益,但亦由此绑上该人“战车”,被其对立面目为“敌人”,卷进“是非”。而这辆“战车”能否在复杂万变的政治斗争与人事矛盾中立于不败之地,编辑难以预测。如此情形下,依附异端分子风险最大。艾以、斯宝昶接近雪苇终遭批判,1957年追随主编尝试同人办刊的地方刊物——《星星》、《江淮文艺》、《热风》、《新苗》、《芒种》、《江淮文学》、《长江文艺》、《蜜蜂》、《红岩》——的编辑们,多数被划“右派”。依附有势力的主编和领导风险也不小。建国初年,丁玲在胡乔木扶掖下一度势压周扬,在她周围隐约形成一个“圈子”,其中包括陈涌等《文艺报》编辑;但丁玲被划“右派”后,陈涌等亦受牵连。当然,也有编辑选择“闲云野鹤”式的人生态度:不依附某些人,也不反对某些人,谨慎本分,远离“是非”。但这类编辑由于未被主编或领导纳入“保护”范围,极易被人嫁祸。要么是危险,要么是风险,编辑如履薄冰。《人民文学》编辑崔道怡感觉是“既兢兢业业,又战战兢兢”。编辑的职业诉求于是与主编、领导出现差异。对他们来说,追求文学有害无益,追求利润没有意义,为自保计,最好做“积极分子”。因此,多数编辑将政治作为选稿标准。据高歌今反映:有些编辑“把文章的主题、内容、写法甚至分段的层次都规定好了,然后再请某某同志去写。这样写出来的文章,编辑看后常常觉得心满意足……假如某某居然不按编辑的指点,即使文章的内容不变,只换了另一种写法,编辑就会觉得不顺眼,一定要把文章大加砍伐,直到合乎他所要求的规格,才把文章发表出去”。《湖南文艺》编辑甚至直接把“刊物所需要的作品题材,列为三条或四条:如,一、抗旱;二、查田定产;三、工农联盟,等等。于是作者便照着这个中心做起文章来”,“编辑部收到这样的文章,大抵是喜笑颜开”,“至于‘中心’以外的题材,那就会象不宜动土、不宜出门一样,认为是禁忌。如果写了,也要被题上‘不合本刊需要’而退回来的”。以忠诚自保,编辑即“等因奉此,上班下班”,“连脑筋都大可不必开动”。编辑无力也无意改变主编、领导的办刊方向。
刊物间的垂直结构也不能改变刊物性质的不确定性。建国后,刊物是等级化的,“北京各报刊的文章对下边影响很大,有的都被当作学习文件”。由此,有学者认为地方文艺刊物“是‘中央’一级的回声”,“重要问题的提出、结论的形成”,由中央承担,这是思想、文学秩序“得以维护的体制上的保证”。这忽略了一点:“体制上的保证”,不单能“保证”党性有效下传,同样也能“保证”宗派性、启蒙性有效下传。
四
主编、领导与编辑间的层级隶属关系,决定了刊物性质的不确定性。虽然党性被确定为公开规则,但文艺主管部门并不能有效防止代理人对“党性”的解释与盗用。刊物的实际性质有些时候逾出了党性范围,个别时期甚至使党性沦为空洞口号,如“文革”刊物。把建国后刊物视为“文学政策和文学运动的‘阵地’和‘喉舌’”的流行见解,可说是“新意识形态”之表征。由于主编和领导的政治责任感不太确定,刊物实际性质可能呈现为党性、启蒙性或宗派性。
当然,这并非意味存在三类刊物。其实每种刊物都可能交替或同时存在三种不同声调。不过,三类性质存在的概率不同。整体而言,建国后刊物皆有杂音混调特点:派性强烈,党性普遍,同人性间断呈现。其中,形式接近的宗派性与党性居于主要位置。这予人三点启示。其一,当时刊物极少单一性质,而是多声杂语,且随局势、主持者变动而随时流变。对于派性、党性与启蒙性在刊物性质中的比重,需返回原始现场,方可作出恰切判断。先入为主视之为党的“喉舌”,无异管中窥豹,虽也能得其所需,但无疑是对历史“复杂性”的轻率否定。其二,刊物角色功能由“流派主义”转向“宗派主义”。洪子诚先生认为,建国后“以杂志和报纸副刊为中心的文学流派、文学社团的组织方式结束了”。这是准确判断,因为刊物处在派性和党性状态中,皆以强调意识形态、主张文学政治化为特点,不可能申述独异文学理念并聚集成流派;而刊物处于启蒙性状态是不连续的,虽能发表异端作品,但瞬起瞬灭,也不可能形成流派。刊物丧失聚集流派的功能,却转而成为宗派势力盘踞的“山头”。刊物宗派化劣化了作家心性结构,对文学产生了一定负面影响。或许是此原因,邵荃麟在1954年中国作家协会一次小型会议上说,解放后的刊物,没有一个超过《七月》、《希望》的。其三,反思刊物功能畸变,不能局限于政治制度,而要通过宗派现象触及中国传统文化。宗派现象不是社会主义政治下的“新生事物”,它与儒家“关系主义”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