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规则背后的真实世界
——读《世界贸易体制的政治经济学——从关贸总协定到世界贸易组织》
长达16年入世谈判的一个副产品,是WTO这三个洋文字母在中国百姓中获得了空前的知名度。当年经济学界中人也不甚了然的东西,今天已经成为百姓茶余饭后闲聊的话题。然而,WTO号称是规则和例外的迷宫,据说是以此为业的经济和法律专家之外,大多数人很难理清楚其中的弯弯绕。关于这一点,只要看看从GATT到WTO的54年历史就是一部不断的多边贸易谈判史,龙永图先生将一生中最有作为的时光都贡献给了入世谈判就够了。
因此,当我们即将进入这样一个耳熟但实际陌生的世界时,总不免产生几分了解它的欲望。
即使连同其前身GATT, WTO也只有54年的历史,但是,它实际上是人类对此前一个多世纪经济全球化曲折历史反思的结果。1860年的《科布登·薛瓦利尔条约》(Cobden Chevalier Treaty)使英法以至整个欧洲开始了贸易自由化,促成了1870年至1913年的第一次经济全球化浪潮,使世界经济朝一体化方向迈出了一大步。然而随之而来的是一场大倒退:面对战后的经济萧条,美国以邻为壑,通过了臭名昭著的《斯穆特-赫利关税法案》(Smoot-Hawley Tariff Act),使其平均关税从38%上升到52%,引发了20世纪30年代世界范围的关税壁垒战,进一步加剧了世界经济大萧条,在某种程度上引发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因此,GATT可以说是战后各国政府痛定思痛的产物。从经济上说,是通过各国多边合作创造贸易自由化的制度环境,更深层的含义是各国之间经济上互相依存有助于减少战争的危险。
为什么要促进贸易自由化?根本好处就是各国可以专业化生产具有比较优势的商品和服务,通过自由交换,提高本国从而世界范围的资源配置效率。研究显示,过去的八十多年里,世界的消费水平(实际收入)增长了近四倍,很大程度上是依靠专业化生产和国际贸易。
如此说来,在世界范围内建立自由贸易体制岂不是大好事,为什么WTO(以及GATT)半个世纪以来在推进国际贸易自由化的进程中是如此步履艰难,一轮轮的谈判比马拉松还马拉松?
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消费者与生产者之间的利益冲突。消费者无疑是自由贸易的最大受益者。贸易自由化使消费者获得更丰富多样的商品、更良好的服务、更低廉的价格、更多的选择空间,因此,各国消费者无不举双手欢迎它。但是生产者与贸易自由化的关系可就有点微妙了。不错,贸易自由化扩大了市场准入范围,企业家们可以获得更大的市场空间,但是却增加了竞争对手。因此,贸易自由化是对生产者竞争实力的考验。实力强的因此攻城略地,扩大市场占有率,实力弱的没准儿连自己原有的地盘也让人端了去。
人皆有手有口,是生产者也是消费者。作为消费者他不假思索地赞成贸易自由化,作为生产者他就得好好掂量掂量:在打通的市场中他还能是龙头老大吗?人不消费洋货也能过日子,可是,一旦赖以为生的营生由于贸易自由化让人抢了去,这日子还能过得下去吗?因此,生产者永远比消费者愿意花更多的资源而且事实上也更有力地影响着各国政府参与多边贸易谈判的立场。手比口有力得多,这也许就是世界范围贸易自由化谈判如此艰难的原因所在。
好在生产者也不是铁板一块。他们对待贸易自由化的态度与其竞争实力密切相连。竞争实力强的希望因此扩大市场空间,而竞争实力弱的则害怕因此危及生存。作为利益集团,前者支持市场开放而后者寻求保护。由于任何国家都不可能在所有生产部门同时占有绝对优势,因此,无论是加入WTO的谈判还是WTO成员方之间的多边贸易谈判(MTN),实际上同时也是国内各种利益的权衡过程。“MTN是一个市场,在某种程度上也就是各个国家在互惠的基础上进行的市场准入承诺的交换。它是一个易货市场,与人们生活中的市场相反,各个国家并没有交换的媒介:他们既没有钱买,也没有钱卖贸易政策。代替的办法是他们要用苹果交换橙子,用钢铁的关税减让来换取纺织品国外市场的准入。”(第17页)
GATT是对20世纪30年代关税壁垒战反思的结果,因此,前五个回合的谈判对象全是关税。到了乌拉圭回合之后,以贸易量加权的工业国家的平均关税税率降到了4.0%,相比1947年GATT建立时的35%的关税税率,GATT多边贸易谈判的成效卓著。但是,只要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冲突还存在,只要前者对政府决策的影响力仍然大于后者,即使关税降到无可再降,贸易壁垒依然可以存在:反倾销、反补贴、海关估价、政府采购、进口许可证程序、产品标准、保障条款、装船前检验、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原产地规则,甚至环保和劳工标准。你不能不佩服,在利益驱动下,人类的聪明才智可以发挥到何等极致!然而,另一方面,同样的驱动,也促使企图扩大市场的生产者利益集团(不是消费者利益集团!)推动政府把多边贸易谈判的焦点转移到非关税贸易壁垒上来。
毋庸讳言,MTN作为各国政治经济实力较量的场所之一,国际政治中通行的丛林法则仍在其中起支配作用。尽管WTO把非歧视、互惠、市场准入和公平竞争作为它的四项基本原则,把建立世界范围的可竞争的市场作为其目标,但是,把什么列入实行非歧视、互惠、市场准入和公平竞争原则的管辖范围,却大有文章可做。竞争实力强大的,不妨“公平竞争”。发达国家的服务贸易出口占世界的80%以上,因此“影响服务市场准入的政策被坚决地列入多边贸易政策的谈判议程”(第137页)。关于TRIPs(《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则“所有的证据和论点……指向一个结论,即TRIPs首先近似于一个重新分配的问题:不管市场结构或动态反应方面所作的假定如何,提高保护IP(知识产权)的影响效应……将是财富从(发展中国家)消费者和公司转移至外国且大多是工业化国家的公司”(第154页)。反过来,如果公平竞争没有好处,互惠不上算,什么非歧视、市场准入也就一概免谈。农产品和纺织品贸易占全球贸易的近20%。虽然农业“因贸易自由化而获得的潜在经济收益大大超过其成本,但是受到负面影响的集团(农业游说集团)能够施加很大的(政治)压力以便维持甚至增加政府的扶持”(第198页)。结果,多年来一直是“特殊”问题而不适用WTO的基本原则,“GATT有关农产品规则的制定在部分上还是为了适应美国当时的农业政策”(第202页)而制定的。“发展中国家因为美国、欧盟和日本的农业保护而蒙受了巨大的出口损失。仅食糖和牛肉两项,其损失就相当于所有国际发展援助的一半左右。”(第200页)而纺织品和服装,由于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对发达国家国内产业构成巨大压力,因此,后者“成功地游说要求实行贸易限制”。尽管它使发达国家的低收入消费者增加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幸亏在乌拉圭回合上,“美国和欧盟要讨论新议题,诸如GATs和TRIPs,而发展中国家希望看到对他们的制造业出口尤其是服装出口的市场准入状况的改善,两者之间建立了一种隐含的联系”,纺织品和服装贸易才“将被纳入GATT,并用10年时间(1995—2004)实现自由化”(第211页)。给发达国家低收入消费者带来福音的竟是发展中国家的生产者利益集团,这就是MTN的政治经济学!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GATT基本上是与OECD国家有关的俱乐部。发展中国家没有充分参加,中国更是被排除在外。难免对它的规则以及规则后面的真实世界不熟悉。入世在即,不熟悉,显然是要吃亏的。因此,龙永图先生指出:“在参与多边贸易体制时,掌握WTO的规则本身是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要在对外经贸关系中自觉地遵守和运用这些规则,这就有必要理解造就这些规则的全球经济和政治力量,以及各国遵守这些规则的动力和动力的来源。”龙永图先生推荐说:“《世界贸易体制的政治经济学——从关贸总协定到世界贸易组织》就是这样一本书,它全面和通俗地介绍了体现在WTO中的经济学和政治学,并采取政治经济学的方法解释了规则背后‘真实世界’的各个基础方面,为我们理解多边贸易体制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龙先生以我国入世首席谈判代表身份郑重推荐这本书,我想,仅此就值得关心这个世界的人一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