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字、公章及组织便车
《申根协定》生效之后,在欧盟大陆国家之间旅行顿时方便了许多。在欧盟国家的中国访问学者,只要口袋里还能剩下几个闲钱,大都设法把爱人、子女接出来住上一阵子,到巴黎、柏林、维也纳、罗马、威尼斯、佛罗伦萨等地看看。平时冷清的访问学者公寓顿时热闹起来,直叫我看得眼热心动,终于忍不住,去找我的合作研究伙伴W.芬尼博士(Dr. W. Pfennig)想办法。芬尼博士是个爽快人,二话不说,马上吩咐秘书卡婷小姐为他打印了一纸便函:
德国驻华大使馆:
李文溥教授现在是本研究所的访问学者,如有未明事项,请与柏林自由大学W.芬尼博士联系。
柏林自由大学××研究所
芬尼博士接过便函,龙飞凤舞地签上他的大名,递给我说:“Prof. Li,请把这封证明信和你的邀请信连同为你夫人和孩子买的医疗保险单一起寄给德国驻华大使馆申请签证,祝你好运。”
我看着他那潇洒的签字,惊讶不已:就这,寄给德国驻华大使馆?犹豫了一下,试探地问道:“也许我们还需要盖个公章?”
“盖公章?”这下轮到芬尼博士不明白了。
“公章就是……”我费了好一番口舌解释公章是为何物。它在中国代表着组织。任何官方文件,都要加盖该机构的公章。即使是私人证明材料,也要加盖你所在单位的公章,就是没有单位的居民,也要请所在居委会盖章。不盖章,就表示没有得到官方的认可,也就没有效力。
芬尼博士总算弄明白了,“可是,我们研究所没有你说的那个公章。只有……只有这个。”他随手拿起放在卡婷小姐办公桌上那个黝黑的长方形木头戳子。那是个落款章。我见过卡婷小姐寄大批公函信时用它在信封上盖落款,免得一一打印地址。它平时就丢在卡婷小姐的办公桌上,谁要用,都可以拿起来盖上一气。有时为了图省事,我也用它给信封盖落款。“可是它的用途你知道。”芬尼博士习惯地耸耸肩膀摊开了双手。
“也许我们可以请学校外事处盖个章?”出于自小形成的公章崇拜,我还是不放心,也不死心。
“外事处?那里也没有公章。你也只能让外事处长给你签字。可是,他的签字还不如我的呢!他只是个职员。”芬尼博士不无骄傲地说。他笑着拍拍我的肩膀:“寄去吧,到时候我请你全家吃饭。”
我只好将他的便函连同满肚子的狐疑一起寄出去。
一切顺利!一个月后,芬尼博士果然在柏林为我全家接风洗尘。烛光摇曳中,我看着谈笑风生的芬尼博士,心中不禁暗暗叹服:别看是微不足道的芬尼,却是实实在在的硬通货!
之后,当然不免和在德国待了多年的中国朋友聊起心中的疑问。朋友大笑不已,问道:“当初芬尼先生给你的邀请信上盖有公章吗?”
“没有。”
“中欧高等教育合作项目办公室的项目通知书呢?”
“只有中欧双方项目主任的签字。”
“你从中国到欧洲的旅程安排通知呢?”
“也只有项目秘书的签字!”
朋友接着告诉我,在德国,签字是更为普遍的形式。不仅私人文件用个人签字,就是不少机构的文件也是由机构的负责人签字生效的,即使是在需要加盖公章的场合,经办人也签上自己的名字,以表示这个文件是他经手办理的。在德国,签字是一件十分认真严肃的事情。它表示签字人同意所签署的文件并负相应责任,因此,如果伪造他人签字或是未经同意修改其签署的文件,那可是非常严重的事件,必定被追究。德国是非移民国家,芬尼先生签字同意邀请你和你的家人到德国来,是以他的个人信誉担保你们将如期离开德国。如果你们没有按时回国,那么,他就要负相应责任。说到这,我恍然大悟:难怪芬尼虽小,却是硬通货,道理就在这里!朋友反过来问我:我知道,与德国相反,中国是重公章轻签字的。有机构必有公章,没有公章不成公函。这也许体现了一种文化差异,但是,经济学是如何看待这个差异的呢?
朋友的问题引起了我的沉思。
确实,中国是一个印章文化悠久的国度。秦钤汉印,蔚为大观。治印可以成家,大约唯我中华。公章又称为印信。那可是个开不得玩笑的圣物。《三国演义》中的大战泛水关的孙坚不就是因为想昧掉那颗从井里捞上来的玉玺,闹得各路诸侯群起攻之,最后死在刘表的乱箭之下吗?《大清律》之《吏律》赫然写道:“若遗失制书、圣旨、印信者,杖九十,徒二年半。……失印信以昏聩不职参揭者,虽限内获印,只免其徒罪,仍行革职。” 难怪史湘云要取笑贾宝玉:“明日倘或把印也丢了,难道也就罢了不成?”依稀记得有部武侠小说里,说某青天大老爷被偷去大印,不仅案子断不成,而且惶惶不可终日。一向威风凛凛专打别人屁股的青天大老爷这会儿可要因此被打屁股了。幸亏某大侠挺身而出盗回印信,这才雨过天晴,全身而退。延至现代,丢掉印信要打屁股的事是没有了,但是公章崇拜似乎依旧。当年下乡插队,外出时总要到生产大队开证明。没有那张盖上大红公章的小纸片,就住不上店,买不到车票,即使是回城住在自己家里,也有人上门来赶你!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还曾见到有人给学术杂志投稿,个人学术论文上加盖了作者单位鲜红的大印,也不知是证明该单位实有其人还是文章经过组织政审,总之,让编辑一百个放心。就是如今,到哪个单位办事,没有介绍信多半还是不成。
不知道欧美国家是不是历史上就是只重签字不重公章的,但是,重签字和重公章确实是两种不同的文化。重签字而轻公章,可以说是一种崇尚个人的文化。私人文件个人签字生效,无须加盖任何公章,意味着个人决策,个人负责。它体现了个人权利与责任的对称关系,体现了个人决策的边际私人成本与边际私人收益相等(从而其边际社会成本等于边际社会收益)的原则,体现了个人在社会中的独立主体地位。有关机构的文件,由机构的法定代表签字生效,不是盖上个毫无个性的公章了事。看上去好像有点错位,可是细想一下,似乎也有它的道理:机构由人组成,机构的决策实际上是机构负责人进行的,因此不能不由它的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你在文件上签了字,就意味着同意这项决策,那么就要为之承担一份责任。这个责任不轻,有时甚至令人难以承受。各种新闻媒体上,常常听到看到有关国家政要、政府官员因不同意执行某项政策而声明辞去任职的消息。如今想来,也许就是因为要他们在有关文件上签字表态,而他们害怕到头来负不起这个责任或是因此有损清名,宁可挂冠归隐?
反之,重公章而轻签字,是一种崇尚组织的文化。私人文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才能算数,是个人权利被剥夺殆尽的那个时代的一个写照。它给我们留下多少不堪回首的往事!所幸它已经渐行渐远。然而,机构文件上,仍然是只见公章不见签字。这也许是出于集体领导集体负责的考虑。但是,常言说得好,“九个保姆的孩子没眼睛”。在下一位朋友的父亲“文革”初期不幸罹祸被抄家。幸好主持抄家的是本单位,因此相当文明,只是将他家中“四旧”之物收归单位保存,临走时还开了清单加盖公章。“文革”结束,落实政策予以平反。不识时务的老头居然拿着清单请求归还被抄走之物,单位领导当然拒绝为此负责——经过“十年动乱”,这些东西不知转了几手,谁还能说出它们的下落?虽说收条上盖了公章,可那是当时的领导干的,怎么好叫现在的领导负责?还是一切向前看吧。老头一脸苦笑,只好不了了之。任何机构都是人组成的,机构的决策实际上是由机构负责人进行的。所谓“家有千口,主事一人”。这里面的规矩,老百姓清楚得很。“张书记号召种菜,王书记命令栽果,刘书记来了叫咱拔掉果树挖鱼塘。”来了新领导多半是要出新思路的,前后任一个规划接着往下干,萧规曹随,那还有什么新班子新气象,新人开创新局面?就算是前仆后继把事干成了,可这到底该算成谁的账啊?因此,不少领导都喜欢一展个人风采,留下百年德政碑。但是,这些个性鲜明的新思路,从来又都是通过组织决策的形式出现的,动员了组织资源予以贯彻落实。尽管大伙儿心里都清楚,这是谁的主意,可是红头文件上毫无个性的鲜红公章使你决不能说这个决策是谁提议的,谁拍板决定的。因此,当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时,有关上级部门往往挥起板子却找不到屁股!唉,不是说集体领导集体负责吗,怎么这会儿就找上我了?闹到最后多半只能算是培养干部交了学费。可是冤就冤在这学费交完了,到底谁是那个不及格的学生还说不清!如果决策正确成绩显著,那可就不一样了。尽管也可以记集体功,但是职务晋升永远是要落实到个人头上的。在下与官员接触不多,但是茶余饭后也常常听到一些官员夸耀某某工程是在他手里建成的,某某项目是他的得意之笔,某地的某某支柱产业是他一手扶持起来的。娓娓道来,如数家珍,神采飞扬,满脸得意之色。谁能说那不是他的政绩呢?
这是典型的搭组织便车行为。崇拜公章的文化忽略了过分强调集体决策集体负责反而可能导致组织决策的边际私人成本收益与边际组织成本收益的严重不对称。微观经济学里说,决策行为的边际私人成本收益与边际社会成本收益不对称,必定造成资源的非优化配置,从而降低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社会福利水平。环境污染就是最明显的例证。公共选择理论告诉我们,决策最优化是建立在决策的边际私人成本收益与边际社会成本收益相等基础上的,市场决策如此,非市场决策也不例外。人皆有自利之心,所以,公章崇拜势必导致组织决策的外在性,产生搭组织便车的动机。因此,还是让我们的生活中多一些个人签字吧,在能够用个性鲜明的签字代替毫无个性的公章的地方,请用签字吧,即使是需要加盖公章的地方,也给签字留个位置吧。好让老百姓知道,这个主意是谁提出的,谁赞成,谁反对,谁投了弃权票。立此存照。“后之人将历指其名而议之曰,某也忠,某也诈,某也直,某也曲。呜呼,不可惧哉。”阳光之下,组织便车将如雪人消弭于无形。组织决策的边际私人成本收益将因此而逼近其边际社会成本收益,因此决策将更出自于公心,更加谨慎小心,也就更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社会福利水平。退一步说,即使万一不幸交了学费,咱老百姓也能落得个心里明白:这学生到底是谁呀,您说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