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案之外的公共话题
依赖所谓的“医师案例”、“师门回忆录”、“晚年谈话录”等转述资料,来判断胡适生涯种种,诚然会有不那么“铁证”的诸多客观因素存在。而即使是通过胡适本人的某些书信、日记、文章等第一手资料,来看待胡适对待中医的态度,也并非是可以“一以贯之”的定论。
众所周知,胡适一生推崇“科学”精神,治学强调“尊重事实,尊重证据”的所谓“科学方法”。在这样一种治学理念中,中医与西医的比较研究、实证分析与实事求是的科学结论,与其一生孜孜以求的中国哲学史、思想史研究的各个专题一样,当然不会是一日一时的心血来潮;即或是有“截断众流”式的阶段性假设前提,在日后的研究中也完全有继续修正与改判,甚至推翻的可能。因此,对胡适一生中各个阶段的某种学术立场及治学结论而言,绝不可以点代面,绝不可用其六十岁时的言论代言其三十岁时的观念;甚至于还不能就其晚年言行种种反推出某种看似客观必然的规律,再以这样的“规律”去串联其一生的学术生涯,得出所谓的“盖棺定论”。
如法炮制,分析胡适对待中医的态度,要么抓住其早年的《秋室研经图》题跋不放,认定其相信甚至推崇中医;要么抓住其晚年谈话录的只言片语,认定其从不相信甚至敌视中医;围绕这两种非此即彼的观点,搜采各种证据加以论证,当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但须知这样来理解胡适,这样来论证胡适对待中医的态度,乃是把活生生的胡适当作了钉死的靶子,无论用手枪还是冲锋枪去瞄准,枪林弹雨之下,早已体无完肤。任何一方阵营,或精巧或粗糙的“枪法”,都会总有击中靶子的概率,都总能乘兴而来,满意而归,甚至于还有凯旋之后的那种得意洋洋。
套用索绪尔的语言学观念,人类语言有两种特性,即共时性与历时性。那么,理解一个活生生的人,理解一个人的学术观念,一定不是静止僵死的符号式理解。换句话说,我们现在理解与探讨胡适的学术观念,往往陷入一种“共时性”怪圈;即把胡适符号化、象征化,好像胡适是从石头里蹦出的齐天大圣,生来就是一副天不管、地不收,砸烂一切传统的先锋模样。可以说,不运用“历时性”视野,去映照与拟合胡适一生不断更新的学术生涯,是难以充分切实理解胡适的学术观念的。在这一历时性视野中,断言胡适对待中医的态度,当然是需要打破的怪圈之一;分执两段的极端评判都是需要重新审视与反思的。
胡适所推崇的“科学精神”,绝不是一种急于下判断、急于搞批判、急于大破大立的粗暴心态,也绝不可能是最终为某个结论固守终生、至死不渝的治学旨趣。诚如胡适本人所言,“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是其一生的治学心得,也是其赢得同时代学人普遍认可的一种治学理念。胡适对待中医,也应当是这种态度;不把胡适一生始终趋于变化革新的治学理念加诸其中医研究之上,不在此前提之下进行历时性观察与充分解读,就急于扣帽子、划界限、贴标签式地判定胡适“信还是不信中医”、“支持还是反对中医”,无疑还是犯了“多谈些主义、少研究些问题”的老毛病。
笔者向来不认同分执两端的极端观念,但如果说胡适对待中医始终是一种“将信将疑”的态度,抑或胡适始终希望将中医理论纳入西方科学体系加以重新审视与评判——这样的观点又无疑是不够鲜明的,是有点“中性”色彩的,似乎也是“左右不讨好”的一种判断。有的朋友说,让我拿出证据来说话,并以胡适的箴言来奉劝我“有几分证据,说几分话”。遗憾的是,除了上述有利于分执两端的诸种“史实”之外,我实在还拿不出别的更有力的实证来。但我始终不愿意选择,那种非此即彼的振振有辞;在没有所谓“实证”之前,只能选择沉默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