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典籍文字研究(第十七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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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形态分析

上文从文献学角度对现存的七种舜孝故事文本所进行的校读和分析,或许显得过于琐细了;而从故事学的视角来看,尽管文本之间的繁简程度相去甚远,但它们显然属于同一个故事类型。最有力的证据是被其中B种、D种、E种和F种4种文本都在末尾引录的两首诗:

瞽叟填井自目盲,舜子从来历山耕,

将来(米)冀都逢父母,以舌舐眼再还明。

孝顺父母感于天,舜子涛井得银钱,

父母抛石压舜子,感得穿井东家连。

其他三种都一字不差,唯独E种《孝子传》丙卷将“再还明”写作“再得明”,“得银钱”写作“得金钱”。笔者以为这只是抄写误差,并不具备太多的版本鉴定意义。有意思的是,除了B种《舜子至孝变文》之外,后面三种都没有提到舜父瞽叟是因为填井迫害才变成瞎子的情节,也没有提到淘井时有银钱的细节,但是照样可以吟咏“瞽叟填井自目盲”“舜子涛井得银钱”,可见这些情节是时人所熟知的,即便没有写到,却自在受众的心中,不必一一说明。据此原理,像C种散文体的孝子传文本中出现的舜“以手拭其父泪,两目重开”的细节,从形态学的角度,也可以视为“以舌舐眼再还明”母题的一个变体。再加上前引“天”与“帝释”的互文关系,完全可以证明“孝子传”与“舜子变”两个系列文本是叙说的同一类型故事。

这一类型故事,以A种和B种连缀而成的《舜子变》最为详尽,笔者将之概括为如下的一系列情节单元:

一、舜母乐登,临终托孤,舜服丧三年。

二、舜父苦嗽(瞽叟)与舜商量后继娶。

三、舜父远赴辽阳经纪,三年后将归。

四、后母设计,命舜摘果,拨金钗刺足自伤,诬告舜心存不良而行暗算,舜父鞭舜,赖帝释护佑,舜不受伤。(迫害一)

五、后母设计演焚廪事,舜持两笠飞下,得地神护佑而不伤。(迫害二)

六、后母设计演淘井事,舜淘井得银,银尽而父母不听舜妹劝阻,填以巨石,帝释化黄龙引舜至东家井中出。(迫害三)

七、舜在东家老母的劝告下,拜生母墓,阿娘现身,指引舜去耕种历山。

八、舜耕历山,有猪耕鸟耘种种奇迹。

九、舜打听家NB42C情况,知自填井后,舜父目盲,继母顽愚,弟象痴癫。

十、十年后,舜回本州粜米,遇母来籴,舜置钱谷中,暗中资助。

十一、舜父疑之,入市,辨声认舜。

十二、舜舐父目明,母亦聪慧,弟复能言。

十三、舜父悔恨,欲杀后母,舜劝止,全家团聚。

十四、尧闻舜贤,妻以二女,后又让位于舜。

我们再以D种《孝子传》乙卷、E种《孝子传》丙卷以及F种的《孝子传》部分为素材,来概括一个最简单的情节单元表:

一、舜父娶后母。

二、后母设计淘井,父母填以巨石,赖神灵救助从东家井中出。

三、舜去耕种历山,获得丰收。

四、舜回本州粜米,遇母来籴,舜置钱谷中,暗中资助。

五、舜父疑之,入市,辨声认舜。

六、舜舐父目明,母亦聪慧,弟复能言。

七、全家团圆。

对照最详细的情节单元表,这里仅出现了十四个单元中的二、六、七、十、十一、十二和十三,似乎只是整个故事的半段。但类型学的重点不在情节单元而在于情节结构(或曰情节基干),我们可以将最详细的单元表简化为如下的情节结构:

一、舜父在后妻的诱惑下迫害舜,但都没成功。

二、舜逃离家NB42C,获得意外的福报。父母等遭恶报处于困境中。

三、舜以德报怨解救了父母,家人团聚。

这样一简化,我们就不难发现,即便是最简单的文本,也完全符合这一情节结构,这才是我们将之视为同一故事类型的根本理由。从逻辑上甚至可以倒过来说,那几个最简单的文本,恰是这一类型故事的核心,而其他几个文本,是在此基础上发生的多寡不等的情节延伸。比如迫害情节,最简单D种、E种和F种,只要一次淘井故事即可;C种“原卷”是中等程度的异文,它有焚廪和淘井两次迫害情节;而《舜子变》中又多了一个摘果伤足的迫害情节。这些迫害情节可以任意增减,但淘井情节无论是内容还是位置都不可替代,因为它直接转折到奔耕历山等下面情节的展开,具有结构意义。

我们再来将“史记型”的舜故事做一个情节单元表:

一、舜家NB42C成员(二见)。

二、杀之不得,求之在侧(二见)。

三、耕、陶、渔、作器、就时。

四、尧试以二女九男,皆成。

五、耕、陶、渔之成功与“三年三成”之说。

六、焚廪。

七、掩井。

八、被尧征用,从大臣到摄政直至禅让天下。

九、见父封弟。

将之与“舜子变型”故事比较,明显可以看出其中的差异:“史记型”讲述的是舜的个人政治履历,严格说来几乎没有太多的叙事性,家庭故事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是其政治生涯的起点;而“舜子变型”故事是一个完整的家庭故事,其政治生涯可有可无,即便有,也只是最后作为好人好报的奖励事项,这在民间故事的大团圆结局中,是很常见的。二者最让人记住的情节相似点,仅仅是焚廪和淘井两次迫害的情节单元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