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共政策评论(第11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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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导  言

中国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改革开放,住房市场化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一个显著变化是,短短三十年内,中国的住房提供,从国家实物分配为主的普惠型福利制度转变为以市场提供为主的剩余型福利制度(朱亚鹏,2008)。中国住房领域的商品化和剩余化,与新自由主义盛行下福利国家社会住房领域的收缩,保持了一致(Malpass,2008)。

但是对于中国而言,2007年似乎是一个转折点,中国政府开始关注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加大住房保障力度,甚至提出了“十二五”时期开工建设3600万套保障房(简称“3600万套”)的宏大计划,令世人瞩目。这与迄今为止的(无论中国还是世界的)住房福利剩余化趋势似乎背道而驰。由此,人们争议:中国的保障房提供多大程度上已经由剩余化模式向大众化模式转变,即由政府补贴提供的、部分商品化的社会住房部门,由较小规模向更大规模转变?甚至,这种转变代表了一种住房福利模式的修改——比如,超越了原有的剩余型福利制度?

对于一些学者而言,这种转向已经发生。王和缪里(Wang & Murie,2011)认为,中国原有的市场化住房制度让低收入和中等收入群体都受益,与严格意义上的剩余型安全阀制度(即剩余型福利制度)不同;现在又在“和谐社会”理念下引入了基本住房权利理念,更加难以纳入静止的法团主义模式或者剩余型福利模式——或者叫混合模式更为合适。陈杰等(Chen et al., 2014)也认为,“和谐社会理念”导致了中国从生产者福利向发展型福利的转变,大规模的公租房建设正是这种理念转换的标志,代表更加大众化社会住房模式的建立。

但是他们忽视了哈洛(Harloe,1995)在跨国历时性比较后取得的经典发现:住房这一人类必需品,一旦成为资本主义商品,当它能够以获利方式提供给大多数人时,绝不会像其他被更少需要并且更容易满足的需求一样去商品化;同理,当它能够以剩余化方式向少数家庭提供时,绝不会以大众化方式向更多家庭提供。当然,并非没有向大众模式(哪怕短暂)的回归,但也都是出于资本积累的需要。更何况,导致中国从普惠型福利制度转变为剩余型福利制度,并且到目前为止没有给穷人提供足够住房的诸多因素(比如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驱动力)没有根本改变(Huang,2012)。

对于这一争论,本研究试图通过考察“3600万套”这一“十二五”时期最重要的保障房政策的发展、实施情况,实证地予以回答。研究数据来源主要包括:政府文件,住建部以及政府工作报告提供的住房数据,媒体相关报道以及作者在全国各地进行的保障房调研。

论文余下部分结构如下:文献综述;关于“3600万套”的实证发现;结论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