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一
这是我来上海第一天里第二次走进唐府。我跨进大门就困得厉害。我也不知怎么弄的。我就是要睡觉。我们三个人走在唐家大院里,我突然发现院子里多了好几辆小汽车,清一色锃亮漆黑。远处有几盏路灯,汽车上那些雪白的反光亮点随我们的步行在车面的拐角处滑动,如黑夜里的独眼,死盯着你,死跟着你,森然骇人。四五个男人闲闲散散地在梧桐树下走动并吸烟。他们都有上海人的毛病,至少有一只手插在裤子的口袋里。我阿妈说得不错,人进了城一双手就懒下去,再也勤快不起来了。我转过头,借助路灯的灯光我看见围墙的上方有一圈铁网,这是下午被我忽略的细节。
第一次进这个大院时我充满了自豪。而现在,我的胸中充满害怕。什么事都没有,但是我怕。我感觉到到处都长了毛。我拎了小金宝的化妆箱跟在小金宝的身后,一直跟到后院的一座小楼房。对面走上来一个老头,看见了小金宝,招呼说:“小姐,老爷早回来了。”小金宝没理他,扭着屁股向楼门口走去。
二管家叮嘱我说:“记住怎么走,以后小姐每回来,你都得伺候好了。”
二管家替小金宝推开门,大门沉重而又豪华。小金宝斜了身子插进去,她的腰肢在跨过门槛的过程中蛇一样绵软华丽,留下了剑麻丝中才会有的诡异气息。
门后头还有一道门,那里才是老爷的卧室,二管家守到卧室门口,看着小金宝进去,转过脸对我说:“看着我,小姐进了屋,你就这样守在门外。”二管家弓腰垂手,给我作了很好的示范。二管家说:“千万别打吨犯困,就这么守着,老爷什么时候要吃喝了,你就到那边去传话。”我什么也没有听见,我的眼里尽是闪着光亮的精致器皿与玩意儿。二管家说:“你站给我看看!”
我贴着墙弓了腰,垂好两只手站在门口,但我的眼睛忍不住四下打量。
二管家呵斥说:“看什么看?这里的东西,就算你屁股里再长出一只眼睛也看不完。——你给我记住,你是我带来的,往后喜欢什么,就别看什么,要看也只能用心看!拿眼睛看东西,时间一长人就犯傻,唐家可丟不起这个人——记住了?”
“记住了!”
二管家大声对里头说:“小姐,去请老爷啦?”
里头“嗯”了一声。是从鼻孔里传出来的。
二
你说我到上海做什么来了?长大了我才弄明白,是当太监来了。太监只比我少一样东西,别的和我都一样。小金宝不喜欢丫头,这才有了我的上海天堂梦。小金宝不要丫头是对的,说到底她自己就是个丫头,这个她自己有数。女孩子个个危险,在男人身边个个身怀绝技。小金宝唯一能做的就是把她们赶走,像真正的贵妇人那样,耷拉了眼皮,跷起小拇指,居高临下把人撵了出去。其实呢,她是怕。女人家,尊卑上下全在衣着上,上了床,脱得精光,谁比谁差多少,谁是盏省油的灯?
小金宝不肯要丫头还有一个更隐晦的理由:丫头家太鬼,太聪明,太无师自通。丫头家在发现别人的隐私方面个个都是天才。她们往往能从一只发卡、一个鞋印、一根头发、一块秽布或内分泌的气味中发现大事情,挖出你的眉来眼去,挖出你被窝里头的苟且事。小金宝可冒不得这个险。小丫头们鼻头一嗅,有时就能把体面太太的一生给毁了。上海滩这样的事可多了。所以小金宝要太监,要小太监。十四岁的男孩懂什么?自己还玩不过来呢。
二管家带了我往前面的大楼走去。大楼的客厅干干净净,四处洋溢出大理石反光。我走在大理石上,看得见大理石深处的模糊倒影。灯光有些暗,是那种极沉着极考究的光,富丽堂皇又含而不露。
二楼的灯光更暗,灯安在了墙里头,隔了一层花玻璃,折映出来。我的脑子里开始想象老爷的模样,我想不出来。老爷在我的心中几乎成了一尊神。
我走进一间大厅,大厅辉辉煌煌地空着,但隔了一面墙里头还有一大间。墙的下半部是绛褐色木板,上半部花玻璃组成了一个又一个方格,里屋的一切都被玻璃弄模糊了,在我的眼里绰约斑驳。屋里坐满了人,他们的脑袋在花玻璃的那边变得含混而又不规则。二管家打开门后门缝里立即飘出一股烟雾。屋里的人都在吸烟,有一个中年男子在慢条斯理地说话。他的话我听不懂,但我从门缝里发现所有人的目光全集中在红木靠背椅子上。椅子就在门后头。我只看得见椅子的高大靠背,却看不见人,但我知道椅子上有人。椅子旁边一个精瘦的老头正在吸水烟。他烟盖的背面有一把铜质小算盘,痩老头右手小拇指的指甲又尖又长,他就用他的尖长指甲拨弄他的铜算盘,拨几下就把水烟壶递到椅子的旁边。这把铜算盘吸引了我。我猜得到椅上坐着的一定是老爷。
我看不见老爷,我只感到威严,感到老爷主持着一笔上海账。
门缝里头铜算盘的上方是一只手,手里夹了一支粗大雪茄。雪茄的白色烟雾后头是对面墙角的落地座钟。一切和时钟一样井然有序。
二管家轻声说:“屋里所有的人你都要格外小心,见到他们都要招呼,招呼时你只能看一眼,然后把眼皮挂下来,看自己的脚尖,眼睛放到耳朵里去,在耳朵里头瞪大了,记住了?”
我张了嘴巴,点头,四周安安静静。
电话铃的响声突如其来。我吓了一跳,张望了好半天才从客厅的墙上找到了声音的来源。墙上有一个黑色东西,我在后来的日子里才知道,那个黑色东西有很好的名字,叫电话。
二管家取下耳机。他取耳机时阴了脸,只说了一声“喂”,仿佛立即听到了什么开心事,脸上堆满了笑。二管家喜气洋洋地说:“是余老板。”二管家这么说着放下了电话,走到屋里去,弯下腰对巨大的靠背说:“余老板。”
我看见所有的人都抬起了头,看得出“余老板”对他们早就如雷贯耳。
一只手把茶杯放到了桌面上。放得很慢,很日常。是老爷的手。
巨大的靠背后头终于走出来一个人。光头,黑瘦,穿了一身黑。我愣住了。我几乎不相信自己了,这哪里是老爷?这哪里是上海滩上的虎头帮掌门?完全是我们村里放猪的老光棍。
老爷慢吞吞地跨出门槛,却不忙去接电话筒。老爷发现了我。老爷慢吞吞地对二管家说:“就是他?”
我看见了老爷的一嘴黄牙。
二管家说:“快叫老爷。”
我有些失望地说:“老爷。”声音像梦话,没劲了。
老爷说:“叫什么?”
“臭蛋。”我说。
“怎么叫这个名字?”老爷不高兴地说。
“是小姐刚起的。”二管家说。
老爷的脸上松动了,点头说:“不错,这名字不错。”
“姓什么?”老爷问。
我忘了二管家的关照,两只眼盯着老爷,一动不动,不慌不忙地说:“姓唐。”我觉得我一点也不怕他。这叫我很伤心。
老爷注视着我的眼睛,接过了电话,说:“小东西,是块姓唐的料。喂——”
老爷拿起电话时一脸的太平无事,和二管家一样,只听了一句马上满面春风了,老爷说:“余老板,好久不见了,上次大少爷过生日真是对不住,那两天苏州……”我只听见老爷说到苏州,随后老爷就不吱声了。老爷对着话筒听了好大一会儿,脸上慢慢不干净了。
老爷沉默的过程中屋里所有烟头前的烟都灭了,青青地往上冒。
老爷后来说:“……好的余老板,我来料理,当然是我来料理。”老爷一口气说了好几个“好”,用了好大的力气撑住脸上的笑容。老爷放下电话,背过手,站在原地只是望着自己的鞋尖。他穿了一双圆口布鞋,能看得见大拇指的缓慢蠕动。
老爷走进里屋,对远处穿着讲究西服的中年人说:“怎么弄的?你怎么老毛病又犯了?你跟那帮小东西计较什么?”
一个粗壮的大个子瓮声瓮气地说:“怎么了?余胖子想干什么?”
穿西服的说:“余胖子手下的那个老五,下午在码头仓库里头对大哥出口不逊,我气不过,把他做了。”
大个子淡淡一笑,看一眼老爷,说,“大上海哪一天不死人?送两个码子去,不就了了?”
老爷只是背了手,大拇指在布鞋里头只是不住地动,“肚子好拉,屁股难擦,擦不好,惹得一身臭。”
对面穿长衫的一个老头说:“我把刚才的话说完,我不赞成几位小兄弟——办厂,那是人家刘鸿生先做的事,我们去开煤球厂做什么?先人怎么说的?黑道上行得了风,白道上就起得了雨。弄煤球才有几斤奶水?婊子都当了,还立牌坊做什么?宋老弟,虎头帮在这块码头上几十年全这样,可别动了老祖宗的地气。”
穿西服的宋约翰刚想说话,老爷却伸手拦住了,老爷身边的铜算盘见状盖起了锅盖,小算盘藏到下面去了。
老爷说:“我出去一趟。”
大个子站起身,不满地说:“大哥你干吗?你拿余胖子也太当人了——输钱事大,死人事小,这算什么事?”郑大个子扯着西服袖口,整个大厅里就他和宋约翰西装笔挺。
老爷不紧不慢地说:“给姓余的一点面子。”
宋约翰站起身,大声说:“我的事,我自己去。”
老爷挥挥手,猛咳了几下,喉咙里涌上一股浓厚的东西;老爷伸出光头,脖子上扯动了松松垮垮的一张皮,滑溜溜地咽下去了。
“给姓余的一点面子。”
老爷跨出门槛。老爷一跨出愣在了那里,小金宝站在门外。她挨了墙,两只脚尖并在一处,双手放在腹部,一只手搭在另一只手上。小金宝的站姿与她歌台上的风骚模样判若两人,显得娇美妩媚,似娇花照水弱柳扶风。老爷愣在那里,目光里淌口水了。小金宝的嘴巴华丽地张开来,仿佛有一种急不可耐的企盼。小金宝细声说:“老爷……”
老爷的一只手在头顶上抓了两下,故意虎下脸来:“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身后的几个见状又回到了房间。过道的灯光显得过于幽暗,老爷走上去,拍着小金宝的腮,揪了小金宝的耳朵,十分开心地说:“你不是人,是个人精!”小金宝嘟着樱桃小口羞涩地抿着嘴笑,低下头去。小金宝的腰肢活动起来,一双媚眼划了一道弧线从下面斜着送给了老爷,她的媚眼营养丰富,风情万种。“老爷!”小金宝抓住了老爷的左手,却只用掌心拽紧了老爷一根指头,小金宝晃着老爷的手说:“老爷,我都十二天不伺候老爷了,都上锈了……”老爷咧开大嘴巴,两片嘴唇如两块厚大的猪肝,“我去去就来。”老爷说。小金宝说:“你快点回来,上了床,我给你做满汉全席。”老爷高兴地点着光头,说:“我去去就来。”老爷转身敲敲门,几个人又一同走了出来。小金宝有些不依不饶地说:“你又去找哪个臭女人?”老爷笑笑说:“是余胖子,正经八百的事。”小金宝说:“我不信,你把手上的戒指全放在家里。”老爷的脸上故意弄得十分无奈,笑着点了头说:“好好好。”老爷抹下两只钻戒说:“全放在你这儿。”小金宝转过脸,却望着我,脸上立即沉下来,呵斥说:“老爷给你赏钱,还不收下来?”我站在那里,不敢动,小金宝一把拉过我,把戒指套在我的指头上,戒指显得又大又松,小金宝用指头摁一下我的鼻头尖,笑着说:“你也配姓唐,怎么也不是条当老爷的命。”大伙一同笑起来。老爷背了双手说:“快去快回,给姓余的一点面子。”
三
回到卧室门前我一直在想着老爷,我回不过神来。
眼前的一切处处闪耀着富贵光芒,大老爷却是那么一副模样,好像干净的草坪上养着一只猪。回卧室的路上小金宝就把老爷的两只戒指要走了,我总觉得老爷的戒指上有他的口水,弥漫出一股子恶臭。我小心地站在门前,心里想着老爷,眼里却困了。站了一会儿,平静无事,我悄悄走进了隔壁的小屋,坐在小凳子上打瞌睡。我不知道自己睡着了没有,我的腿突然被人踢了一脚,睁开眼,顺着腿看上去,却是小金宝。她换了一件裙子,脸上堆满了无聊,是想找人说话的样子。但她不是和我说话,她开始折腾我。好多年之后我才回过神来,她折腾我,骨子里头她恨一个人。
“你在这儿干吗?”小金宝歪了头说,“梦见什么了?”
我慌忙起来,说:“小姐。”低下头,两只眼看着自己的脚尖,耳朵仔细听她的动静。
“给我倒杯水。”她说。
我从暖水壶里给她倒了一杯开水,小心递过去。
“我嫌烫,我要喝凉水。”
我仔细打量了四周,这间布满精致玩意儿的屋里没有水缸。我小声说:“这里没有凉水。”
小金宝对我笑了笑,只是不吱声。我看得出她想做一件什么事,但我猜不出。小金宝把我推到墙边,让我蹲下去,一只手叉了腰说:“这里没有凉水?”小金宝很突然地把手伸到我的头顶,拧一样东西,我在后来的日子里才知道,那就是自来水龙头。龙头里的自来水从我的头顶喷涌而下,自来水真凉,我吓了一跳,趴在了地上,小金宝关了水龙头,客客气气地问:“这里有没有凉水?乡巴佬?”
“有。”
小金宝昂起头,说:“给我倒杯水来!”她走进了卧室,身后响起了很响的关门声。她好像生了很大的气。
我简单擦了擦,端起一只托盘,里头放上一只青花瓷盖碗,向老爷卧室走去。
我小心地伸出脚,轻轻推开了厚重的木门,我刚推了一条缝,就看见小金宝正跪在枕头上捂着电话机小声说些什么,她的神情如夏夜的闪电,紧张而又神秘。她扣下电话之后才看清是我,显得惊魂未定:“你怎么不敲门?滚出去,乡巴佬!重进来!”
我退了出来,呆站了好半天,腾出一只手,敲了两下。
里头没有声音。
我又敲了一回,里头慢悠悠地问:“谁呀?”
我说:“我。”
“我是臭蛋!”
“臭蛋!”
里头说:“重敲,说乡巴佬臭蛋!”
我只得又敲,里头说:“是谁?”
我愣了愣,说:“乡巴佬臭蛋!”
“要说得有名有姓!重敲!”
我站着,泪水开始在眼眶里打转,只得又敲。
里头也不耐烦了,草草率率地说:“谁?”
“乡巴佬唐臭蛋!”
里头静了片刻,传出了纺织品的摩擦声。小金宝没好气地说:“进来。”
我不敢抬头,我就那样耷拉了脑袋在地毯上小心前移,我听见“咣”地一下,手里的东西就全打翻在地上了。我撞上了一面墙镜。我怎么也料不到这面墙原来是一面镜子。我一抬头看见了小金宝的脸在镜子深处拉出了不规则的巨大裂口。小金宝的表情被破碎的裂口弄得复杂错综,位置游移了,出现了上下分离脱节的局面。我不敢回头,就那样呆站着和破碎的小金宝对视。我听见小金宝在身后说:“乡巴佬,别只当我在你眼前,你的身前身后都是我。”我觉得身前身后都让小金宝夹紧了,进不得又退不得。
门外又响起了敲门声,我们谁也没有说话。
“是我,小姐。”我听出了二管家的声音。二管家说:“小姐,老爷说今晚不回来了,要陪余胖子打牌,您是在这儿等还是先回去?”
小金宝没有说话。小金宝理了几下衣服,把化妆箱递到我的手上。小金宝拉开门,她刚拉开门二管家立即就看到了地上的碎玻璃。二管家望着我,双目如电。
“送我回去,”小金宝气咻咻地说,“别当我两条腿夹不住!”
汽车行驶在夜上海。大街上的霓虹灯依旧花花绿绿。行人稀少了,灯光的喧闹里头有一种说不出的寥落与冷酷。小金宝斜在坐椅上一言不发,奔驰而过的灯光映在她的脸上,闪耀出怪异的色彩。我只看见她的半张脸。她的脸在一束短暂的绿光照射下像一尊女鬼。我恨这个女人。来到上海的第一天我就痛恨这个无常的疯婆子!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样作践我。直到小金宝死后我才弄明白,她作践我是有道理的。她恨老爷,她恨姓唐的人。她认定了我是唐家的老家人。她作践我,这也是命。是命就逃不脱。
二管家凑上脑袋讨好地说:“小姐,我一定好生管教。”
小金宝厌烦地捋了捋头发,斜了车窗一眼,冷冷地说:“我都夹住了,你怎么就夹不住!”
进了卧室二管家就把我捆在了床上。他有点气急败坏,他从口袋里掏出打火机,“叭”地一下打着了。他把打火机伸到我的眼前,火苗在我的鼻尖上来回晃动。我的鼻尖感受得到火苗的灼热温度。透过火光我看见他的目光里有一种凶恶在来回潮涌,他关上打火机,一把拍在我的床上,厉声对我说:“今天就给我学会!要不我就点你的指头!”
我拿起打火机,打了两下,睡着了。
小金宝从楼上下来时是半夜,楼梯的灯光很淡,只有个大概。小金宝裹了一身黑,只露出一双眼睛,蹑手蹑脚拾级而下,像个幽灵在夜间飘荡。她站在大厅里,四处静听了片刻,朝马脸女佣的卧房走去。她侧着耳朵听了听屋内,轻轻掏出钥匙,将马脸女佣的房门反锁上了。她的动作生动连贯,是老把式了。而后她蹑脚走到我的门前,同样反锁上我的房间。
小金宝走到后院,后院是一块大草坪。楼上的灯光斜映在草地上,白色座椅和那只秋千在夜里静然无声。小金宝黑色老鼠那样蹿过草地,打开了门后,轻轻虚掩上。门外的街上空无一人,只在很远的地方有一盏路灯。
深夜万籁俱寂,只留下时间的读秒声。小金宝趿了一双拖鞋又坐在了梳妆台前。她认真看完自己,拉开了抽屉。小金宝在这个万籁倶寂的深夜时分开始了浓妆艳抹。她施胭脂勾眼影装假睫毛,用最鲜的唇膏把两片嘴唇抹得又大又厚又亮又艳,她挑了一件黑色短裙,半张胸脯和两只胳膊全撂在了外头。黑色短裙与她的皮肤形成强烈色差。小金宝拧开指甲油瓶,小心地染指甲,而后抬起脚,把十只脚趾涂抹得鲜红透亮。小金宝在镜子前面伸出手臂,对指甲端详了好大一会儿,再收回胳膊,温和地抚弄自己的脖子。小金宝抚弄自己的脖子时房里的灯光显得幽冥斑驳。小金宝的肤色在镜子深处透出一种淫荡透顶的纯净。
英纳格女式手表放在一支眉笔旁边。秒针前端的红色针尖向夜的深处梦游。
小金宝静坐着不动。某一个神秘时刻在她的期待中悄然降临。门动了一下,有人推了门自己进来。进门的是屏住呼吸的宋约翰。
宋约翰穿了一身黑西服,手里提着一双皮鞋。门半开半掩,如小金宝半张的嘴巴散发出一种焦躁渴望。宋约翰一进门习惯地看一眼小金宝的床。床上又干净又平整,看不出纺织品的半点褶皱。这是一个性感的纺织平面,它使色胆包天立即成为男人的一次勇敢举动。
宋约翰掩上门,站到小金宝的身后一同看镜子。小金宝听见身后一前一后两声皮鞋坠地声。他们的目光在玻璃镜面里玩火,泄露了胸中的摇荡心旌。他们心潮起伏,四条目光如绵软的舌尖交织在一处,困厄鲜活地扭动,灿烂凶猛地推波助澜。寂静中只有他们的心跳声在午夜狂奔。宋约翰拉掉电灯,小金宝却又打开了。小金宝在宋约翰的面前转了一圈。宋约翰点点头,显得非常满意。小金宝把开关绳头塞到宋约翰的嘴里去,让他咬住,自己的两片嘴唇就那么翘在那儿,慢慢分开了,宋约翰的嘴唇一点一点就了过去,小金宝闻到了他身上的香皂气味和口腔里头牙膏的爽朗气息。这是她最痴迷的气味,这是教养和体面的气味,与唐老大不洗脚、不刷牙而带来的一股恶臭形成了强烈反差。宋约翰的脑袋缓缓靠近了,开关“啪”的一声,关了。屋子里只剩下床头台灯的那点绿光,他们在地毯上搅在了一起,舌尖寻找舌尖,粗急的喘息在彼此的耳边被过分的寂静弄得如雷贯耳。
宋约翰说:“快,快。”
“你轻点,”小金宝压低了声音痛苦地说,“你轻一点,你轻一点。”
宋约翰久旱逢甘露,身不由己了。他不肯“轻点”。他的手插进黑裙子的深处,他抓下小金宝的内衣,捏在掌心。宋约翰把小金宝的内衣扔到床头柜上的一面镜子。他压在小金宝的身上,几乎没有铺垫与过渡,直接进入了苟且主题。小金宝没能拦住他,忍住最初的那阵疼痛,她咬了牙轻声骂道:“狗日的,狗日的……”
他们在地毯上完成了第一回合。宋约翰没来得及料理自己就把小金宝抱到了床上。小金宝娇喘微微,斜了眼说:“四十如虎!”她的额头上沁出细密的小汗芽。小金宝伸直了左腿,她的小腿吃力缓慢地向床头柜伸去,脚的趾头张了开来,一点一点移那张镜子。她用大拇趾压住镜柜,把镜面掉了个个。镜子的背面是唐老爷的一幅肖像,老爷头戴毡帽,身上穿了中式夹祅,夹祅的面料很考究,但脱不了一股子土气。小金宝用脚趾头努力调整好老爷的角度,唐老爷终于躺在玻璃后头和他们悄然对视了。他们相看一眼,无声地微笑了。他们赤裸着身子依偎在一处,透过幽黯灯光以胜利者的微笑迎承老爷的冷峻面庞与目光。他们拥在一处,无声亲吻,目光一直斜着,就那么逗弄上海滩虎头帮的掌门老大。
“他不高兴了。”宋约翰说。
“他干吗不髙兴,”小金宝说,“这刻儿他正在余胖子那儿赢钱呢——余胖子那里怎么了?”
“他手下的老五让人做了。”
“谁?”
“我。”
“我就知道是你。又是人家骂到你的疼处,你掏了家伙吧?”
“是他自己不想活。”
“你也太鸡肚肠子了——老东西这点倒是比你大气。”
“这倒也是,你让他戴了绿帽子,他戴得还真有点样子。”
“你听我说——你真是该大气一点,想做老爷就得有点老爷的样。”
宋约翰笑着说:“谁想做老爷?我连你都挡不住,怎么也不是老爷的料。”
小金宝听着宋约翰说话,两道目光里头又黏了,她的指头在宋约翰的背脊上惹事。她把鼻尖伸到宋约翰的腋下,悄悄说:“我就喜欢你这里的气味——像个小鸟窝。”宋约翰说:“他呢,他像什么?”小金宝猛地伸出头,不高兴地说:“再别说他,他那里养的全是猪!”
宋约翰是个人物。这个我吃得准。几十年来我一直在琢磨这个西装楚楚的人,越是上了岁数我越是佩服他。他跟在唐老爷身后,那么多年只做了一件事,让全上海滩都知道了虎头帮姓宋的长了一身的鸡肚肠子。这才叫量。这才叫功夫。谁也没能料到他做掉余胖子的老五是他挑起唐老爷与余胖子之争的关键一招。老爷都没能料到,老爷带了一身仗义只是忙着给他擦屁股。好汉就这样,身上最响亮的部分最终总要卖掉他!宋约翰就是让唐老爷出了这个丑,让唐老爷自己把自己送上了绝路。宋约翰真是不容易。什么叫量小非君子?真正鸡肚肠子的人总喜欢雅人大量的做派,举手投足里头处处是仙风道骨。小人文过,英雄本色,敢作践自己的,才是英雄中的英雄。宋约翰是个人物。他后来输给唐老爷还是输在服气上。狠上头比掌门人略差一些劲道。脑瓜子好、想在暗地里头弄出一些想法的都有这个毛病。盘算过来盘算过去,眼看事要成了,自己的手又先软下去了。这一软就要了自己的命。这样的人都是太监的命,坐上龙椅要喊腰疼的。在上海滩,什么都可以没有,千万不能没胆子。俗话怎么说的?胆大日虎X,话是粗了点,意思全在里头。扎了针就见着血。
宋约翰死后好几年我才知道,宋约翰做掉老五的那一枪,是他取代唐老爷的重要一步。在此之前,宋约翰多次暗示唐老爷,余胖子在煤球工业上早就蠢蠢欲动了。这是唐老爷不能接受的事。唐老爷对“工业”没兴趣,但兴趣是一回事,让姓余的抢了先又是另一回事。唐老爷的煤球公司要是上马,虎头帮的重要资金必然流到“工业”上去,这差不多等于说虎头帮把自己的大权拱手送给宋约翰了——他们懂得什么工业?退一步说,唐老爷的资金要是不动,他和余胖子必然標着,双方的对峙只能越来越紧张——实力相当的人永远只能是敌人。其实余胖子从来没有动过煤球的念头,他从宋约翰那里得到的允诺只是“事成之后”的地盘。但宋约翰不会担心唐老爷把这话挑明了说,掌门人只会在暗地里较劲,谁也不肯把话先挑明了——谁也丢不起那个人。唐老爷的手里永远只有一种假定的事实,而宋约翰手里占有的却是这种事实的解释权。只要解释是合理的,假定的事实将永远是事实,余胖子和唐老爷之间将永远不得太平。
宋约翰把余胖子卷进来是他的一着高招。宋约翰要做的事其实很简单。但简单的事反而不容易做成,做成的唯一途径是使它复杂化,余胖子一出场事情真的就不同一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