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文化
旧城区北京居民的文化是所谓近代“北京文化”的基体和母体,50—70年代新区的建立,对它的影响很小,可以说它是延续着清末、民国的北京文化独立发展的。而同时期新区的市民文化却持续地受到它的影响。
以旧城北京居民的文化性质而言,我认为,近代北京文化的主体是北京城里的中等阶层居民,用现代社会科学的语言来说,即中产阶级市民。但“中产”的“产”字太注重财产的意义,缺少文化的意义。也就是说,近代北京文化的主体其实既不是所谓的京城达官贵人,虽然广义的北京文化包括宫廷文化的部分,但宫廷文化自成一体;清朝达官贵人与贵族在京居住的不少,但他们的后人在民国后大都流落了。北京文化的主体也不是城市贫民,城市贫民是北京城市边缘化的生活群体,他们的职业多是小摊贩、小店铺伙计等,以及送煤、拉洋车、蹬三轮一类苦力劳动者。他们的居住条件较差。一般所说的天桥文化多与这个群体有关。有人把老北京文化说成是一种“贫民文化”,这是对北京生活与文化的完全不理解,其实城市贫民的语言和生活形态只是北京文化中代表下层人群的一种亚文化。真正代表老北京文化的是城市的中等或中产阶级,当然这个阶级中还包含不同的差别。因此这个概念虽然没有一个确定的所指,但大致有一个边界,即家道小康,有一定文化,看重教育,生活稳定、居住或拥有独立的四合院的家庭。这类的家庭在北京各区分布不完全一样,如东城、西城,每个胡同中这类家庭约占50%以上。这样的家庭在胡同生活中,还是受到一定的尊重的。汪曾祺曾著文《胡同文化》,其中提到几点,认为北京人安分守己,逆来顺受,爱看热闹,少管闲事,易于满足,生活要求不高。这些说法有一些观察为根据,但不够完整。他认为胡同文化是封闭的文化,更不准确,因为胡同就是小街,与其他任何城市的小街功能没有什么区别。
胡同的文化都体现在四合院,四合院作为一个独立的空间,具有自足性,但其建筑与自然的交流更多。北京的民俗文化也常常被人提起,如庙会、小吃,但这些风土风情都不涉及人的价值观和生活态度。而文化的主体是人,人的交往面貌、行为方式、生活态度、文化取向,才是城市文化的人文要件。在我看来,北京人的传统文化大体可归纳为:客气好礼、乐天知命、悠然自得、宽容和气、舒缓幽默。而独院独户的四合院正是这种生活态度的存在方式和条件。总之,温良恭俭让是北京人的态度和德行,知书达理是北京人推崇的人格,听戏听相声是北京人的娱乐。北京人不迷信,对宗教的态度较淡,自然理性是他们的信仰。北京人的性格带有相当的古典性,较少斗争性格。北京人离中央政府很近,对政治变动的大世面从不陌生,又看惯了北京的城市格局宏大,看惯了各地官商来往频繁,北京人也就具备一种开放包容、大方大气。北京中等阶层的生活态度与面貌,代表了北京文化的主流,也对更低阶层的人民有所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