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融业发展
李诗洋[1]
一 金融业已成为北京第一支柱产业
经过多年的发展,北京市金融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已经成为带动北京市经济增长、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第一支柱产业。自2015年以来,我国金融业经历了资本市场异常波动、存款保险制度落地、取消存贷比监管、商业健康险税收优惠试点等一系列重大事件,利率市场化基本完成,金融改革进一步深化,金融业加快转型升级。但北京市金融业的发展却在企稳之中表现出一枝独秀的态势。
(一)北京市金融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连续两年居首位
2015年,北京市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8302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79.8%,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89.9%,比上年提高11.6个百分点。其中,金融业已成为北京第一大服务行业,对保持全市经济平稳发展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2015年,北京市金融业增势迅猛,全年实现增加值3926.3亿元,比上年增长18.1%,增速同比加快5.4个百分点;金融业增加值对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达39.6%,接近四成,居各行业之首,较上年大幅提高15.5个百分点。金融业的行业支撑作用突出。2015年,北京市金融业实现营业收入19540.4亿元,同比增长20.9%,较2014年全年提高9.7个百分点;利润总额12750.9亿元,同比增长20.7%,较2014年全年提高13.1个百分点。[2]
2016年,在整体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北京市金融业仍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全年全市金融业资产总额达到111.5万亿元,同比增长12.5%。截至2016年年末,本外币存款余额13.8万亿元,同比增长7.7%,贷款余额6.4万亿元,同比增长8.8%。据初步核算[3],2016年全市金融业实现增加值4266.8亿元,同比增长9.3%,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7.1%,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23.8%,继续保持第一大支柱产业地位,助力“十三五”实现良好开局。
2016年,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北京排名第26位(较去年上升3位,得分683分),如表1所示,中国金融中心指数(CDI·GFCI)北京排名第2位(与2016年持平,得分164.3分)。
表1 北京等城市GFCI排名和得分(2007—2016年)
(二)北京市金融业发展的新特点
当然,受经济总体下行压力影响,北京市金融业整体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在2016年增速显著放缓,对经济支撑作用有所下降,呈现出七大新特点。
一是互联网金融增势强劲。2016年北京市金融业收入、利润降幅收窄,为全年止跌企稳奠定了基础。货币金融服务业降幅收窄明显;资本市场服务业持续低迷;保险业保费收入增长势头良好;互联网金融增势强劲。
二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加快。“新三板”“四板”加速发展,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快速增长。
三是要素市场快速发展。今年以来,各类交易所成交金额大幅增长,京津冀产权市场发展联盟影响力进一步发挥。
四是新兴金融业态健康发展。北京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呈现突破式增长。拥有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公司和正常运营的P2P网贷平台数量均位居全国第一。
五是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断创新。一方面,保险产品持续丰富。农险产品加强创新,基本实现自然风险全覆盖。涉农保险与信贷加强合作,“农保贷”农业保险质押贷款业务大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保险试点项目开展。另一方面,非银金融机构发展活跃。二商、首农发起设立财务公司,北京中民资产管理公司设立,北京中关村银行已进入启动阶段。
六是金融有力支持服务业扩大开放。首先,帮助企业突破融资瓶颈,实施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升级,大批境外成员企业享受到政策便利,融通资金大幅增长。其次,证券基金期货业积极扩大开放。最后,支付清算、跨境人民币结算等业务逐步开放。
七是科技金融创新发展取得新进展。今年以来,北京市中资银行高新技术产业人民币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0.2%。近50家专门为科技企业服务的信贷专营机构或特色支行成立,各银行累计为小微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无一违信行为。北京地区私募股权投资市场交易活跃。
二 北京市金融业发展具体情况
2016年全市金融业实现增加值4266.8亿元,同比增长9.3%,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7.1%,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23.8%。具体如表2所示。
表2 2012年—2016年本市金融业主要经济指标
总体来看,金融业发展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金融业总体运行平稳
受利率市场化带来的利差收窄、上一年资本市场剧烈波动影响,金融业盈利水平有所下降,全市金融业经营状况自2016年4月探底后逐步震荡回升,10月起营业收入实现正增长。1—12月,全市金融业资产总计127.4万亿元,同比增长13.3%;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4%;利润总额同比下降7.1%。
从金融业内部来看,货币金融服务业降幅明显收窄;资本市场服务业仍处于下降态势;保险业保费收入增长势头良好,2016年全年实现保费收入1839亿元,同比增长31%,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分别为7.5%和8359元/人[4],继续保持全国第一;虽然传统金融业增速呈现下降趋势,但金融信息服务业、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等新兴金融业收入和利润分别同比增长84.6%和124%;在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控股公司投资收益增加的带动下,其他金融业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同比分别增长了127.3%和242.9%,提高了金融业整体收入和利润。
(二)多层次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近两年来,北京市积极支持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发展,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全国性市场积极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对市属的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大力做好扶持发展工作,促进在京5家开展柜台交易试点的证券公司(中信建投、银河证券、中国国际金融公司、华融证券、东兴证券)相关业务,有力推动了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具体而言,第一,上市公司数量位居全国前列。截至2016年年末,北京共有A股上市公司281家,总股本2.3万亿股,占全国41.54%;总市值12.2万亿元,占全国24.1%,居全国第一。北京地区17家新增的A股上市公司全年在A股市场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份(IPO)募集资金130.3亿元,占全国8.2%。第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2016年全年北京新增挂牌公司715家,总数达147家,较年初增长77.9%;北京地区挂牌公司定向增发368次,募集资金226.1亿元,居全国首位。第三,本市区域性股权市场(“四板”)建设稳步推进。2016年全年新增服务中小微企业2052家,累计服务中小微企业4199家,同比增长188%,实现各项融资累计约113亿元。[5]第四,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实现快速发展。2016年全年新增参与人689家,参与者总数达2173家;新发行私募产品1847只,发行规模1817.7亿元。[6]
(三)要素市场体系进一步丰富完善
2016年,北京市50家交易场所累计实现交易规模4.9万亿元,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在重点完善监管长效机制建设、防范并处置交易场所风险的同时,重点推动新设了中国水权交易所、北京电力交易中心、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冀北电力交易中心、京津冀协同票据交易中心、北京私募股权基金交易中心、北京木业交易中心、北京国际浆纸交易中心和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首都要素市场协会等一批交易场所和市场服务机构。
(四)新兴金融业态健康发展
2016年全年北京市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资产总额同比增长36.4%,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0.6%。金融信息服务业资产总额同比增长29.8%,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3.6%。一是小额贷款公司资本规模持续扩大。2016年北京市小额贷款公司共批设115家,实现16个区全覆盖,注册资本金162亿元。二是融资性担保行业整体运营平稳。全市获批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共97家,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2422.9亿元,平均放大倍数为3.6倍。三是第三方支付行业发展稳健。北京拥有第三方支付(含互联网支付)牌照的公司55家,居全国第一。四是P2P网络借贷行业发展迅猛。据第三方机构“网贷之家”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北京正常运营P2P网贷平台299家,占全国比重为13.6%,贷款余额2724.6亿元,居全国第一。
(五)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活跃
截至2016年10月末,北京市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3551家,注册资本金2652.2亿元,登记数量和资金规模均居全国首位。据清科研究中心统计,1—9月,本市共发生1661起股权投资案例,涉及投资金额1809.5亿元,居全国首位。
三 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情况
(一)金融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初见成效
纵观2016年,北京市金融业以创新为抓手,增加金融产品供给,服务债券、资金融通和民生等领域,推进金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融资性担保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政审批事项,改为各融资性担保机构在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备案。二是公司债发行改革红利释放。截至2016年10月末,北京地区127家非金融企业发行公司债231只,发行规模4755.8亿元,同比增长了3倍。三是积极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投贷联动”试点。国家开发银行依托母基金成立专项基金和投资基金完成股权投资,其他银行通过“优先认股权+贷款”模式完成股权投资。四是加快构建绿色金融体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目前已形成本市《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办法(初稿)》,拟从推动建立绿色银行专营机构、发展绿色担保和绿色小贷、支持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大力发展绿色债券、开发绿色金融产品、支持碳金融发展、建设绿色金融功能区等方面加快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五是大力促进绿色金融发展。4月14日,由海通证券和中国工商银行联合主承的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6京汽绿色债”,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后公告发行。这是2015年年底国家发改委发布《绿色债券发行指引》以来首只面世的绿色企业债券,也是首只H股上市公司发行的境内企业债券。该债券拓展了绿色融资渠道,在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六是积极推动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在京成立,标志着我国在建立健全全国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方面迈出重要一步,将极大地推动解决农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积极支持大兴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北京农商银行推出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专项融资产品,为试点以来的首个土地整治项目黄村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项目提供贷款34亿元。七是切实服务民生工程。金融机构积极服务北京市养老助残券变卡项目,截至2016年10月末,北京农商银行已为全市80岁以上老人累计发行“养老助残卡”54.2万张,累计代发养老助残资金7.5亿元。
(二)金融业助力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
2016年,金融业对重点领域、特色行业、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北京市金融机构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的人民币贷款余额分别同比增长38.3%、29.1%、16.5%。目前,北京股权投资主要集中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等领域。北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投资案例数和投资金额均占全市的73.8%,206家文化创意企业获得股权投资基金支持,披露金额的194家企业获得投资80.2亿元。
北京市金融服务积极助推“高精尖”企业发展。在第四届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简称京交会)上,金融服务板块展区面积近3000平方米,全面展示了金融业支持服务贸易、支持国家战略、支持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内容。金融服务板块共有35个合作项目相继签约,总签约额近2883亿元人民币,签约项目数量、签约总额均为历届之最。此外,北京市还推动建设金融服务创新型企业平台,建设中证众创平台,由报价系统参与人作为中介机构,接受创新创业主体委托向特定合格投资者进行私募股权融资。截至2016年年底,共计77个项目在中证众创平台挂牌融资,20个项目融资成功,实现融资1.95亿元。搭建“互联网+”服务平台,依托报价系统创设“中国青年创新创业板”(简称双创板),打造为广大青年创业者提供规范辅导、挂牌展示、投融资对接、孵化培育等服务的全国性私募融资平台。
(三)社会融资规模略有下降
2016年,北京市货币信贷运行平稳,流动性供给保持适度充裕。综合民间借贷逐步规范、新兴金融业兴起以及投资者预期回报降低等因素,2016年,北京地区社会融资规模增量达1.3万亿元,较2015年下降12.5个百分点,排名江苏、广东之后,位列全国第三。其中,人民币贷款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比重为41.8%,比上年同期高10.1个百分点;受短期融资券大量到期兑付影响,以及企业发债成本上升导致企业推迟或取消发债计划,企业债券净融资规模同比大幅下降47.5%;企业债券融资与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比重为38.9%,较2015年同期下降15.6个百分点。同时,伴随存款利率平稳增长,贷款利率保持低位,2016年辖内金融机构各期限人民币贷款利率在4.8%上下窄幅波动运行,处于2008年以来的历史低位。
但与此同时,金融对北京特色产业、重点领域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截至2016年10月末,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的电子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及节能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贷款余额增速分别为31.3%、51.9%、11.2%、32.1%。金融助力京津冀一体化取得初步成效。农业银行与市政府共同发起设立1000亿元北京市行政副中心建设基金。华夏银行与世界银行共同设立“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融资创新项目”,为京津冀地区节能环保领域重点项目提供融资支持。泰康养老保险在基础设施建设、轨道交通建设等京津冀一体化重点项目上的资金投入超过200亿元。
(四)金融业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
近两年来,北京金融业已经率先搭建起三地协同发展工作平台。“2016京津冀金融协同发展工作推进会”已经召开,就京津冀区域内创新金融产品、支持重点项目融资、扩展普惠金融服务达成共识。在“京津冀金融协同发展首金商中小企业金融发展中心邯郸项目推进会”上,北京首金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和首都建设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分别与邯郸金融发展中心签署200亿元和300亿元的授信战略合作协议,用以支持优势产业和小微企业发展。
目前,三地金融机构间已经建立了协同机制。中国工商银行等大型国有银行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北京农商银行等市属银行先后在总行层面建立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机制。多家在三地设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同步建立了三地分行轮值制度及联动机制,有利于京津冀各区域工作的全面均衡开展。北京农商银行与天津农商银行、河北农信联社签署三地农合机构战略合作协议,开展跨区域业务合作。一是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积极参与协同发展。截至2016年10月末,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相关项目融资余额共计967亿元,同比增长117.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天津市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发行私募债18亿元;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积极支持基础设施建设、轨道交通建设等京津冀一体化重点项目,资金投入额度超过200亿元。二是依托产业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京津冀。推动设立京冀协同发展产业投资基金,目前已到位资金100亿元,通过投委会决策项目32个,可撬动社会资本214亿元。
(五)金融业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倡议
一直以来,北京市各金融机构都积极在“一带一路”沿线深入布局。北京银行在西安地区成立陕西北银丝路基金。各金融机构采用多种渠道开展创新,为“走出去”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先后利用提供备用信用证增信等多种方式协助企业开展境外债券融资。2016年,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承保“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大型成套设备、海外投资项目53个,涉及保额235.8亿美元。
四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北京市金融业发展增速放缓
2016年,金融业对北京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26.3%,同比下降19个百分点,金融业发展增速已呈放缓趋势,对经济稳增长的影响已然显现。首先,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尤其是证券类非银机构)因2015年同期证券市场行情较好,证券机构存款余额增速快、基数高,而2016年行情波动增多,导致证券机构存款余额增速回落。其次,受利率下降、市场波动的影响,银行理财类产品收益率下跌,银行存款增速有所下降。此外,“营改增”初期,金融业税负有所上升,导致金融机构利润下降,经营压力加重。另外,金融业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仍呈下降趋势。2016年年初以来,在利率市场化提速、资本市场低迷、经济总体下行的宏观经济环境下,全市金融业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分别同比下降4.9%和14.7%,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和保险业的营业收入分别同比下降了3.2%、28.4%和20.9%,利润总额分别同比下降了0.7%、43.7%和52%。
(二)金融业新增长动力有待深入挖掘
目前,北京市传统金融业增长模式、业务品种存在同质化,在经济下行压力下,增长动力不足,表现乏力。新兴业态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仍需市场培育。新兴增长点的规范化、规模化地增长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仍需市场检验。此外,统计指标、口径和相关行业标准仍在探索和积累经验的过程中。当前以金融业总量和金融交易数据量为基础的统计数据尚未涵盖业已存在的新增长点,数据统计暂时无法准确区分并量化金融业增长现状。
(三)互联网金融风险隐患聚集
一是经营风险。以P2P网络借贷为例,由于机构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机制未能普遍建立,客户资金、信息被盗用,业务信息系统被攻击等风险事件不断爆发。二是信用风险。部分平台及借款人通过恶意欺诈、虚构融资项目、夸大融资项目收益等手段,实施庞氏骗局,碰触非法集资底线。三是区域风险。部分不法机构在朝阳、海淀、西城等中心城区注册,通过互联网在全国实施非法集资活动,存在巨大的风险化解和维稳处置压力。四是社会风险。互联网金融行业投资者门槛低,具有高度涉众性,一旦平台发生提现困难或“跑路”等风险事件,将严重损害百姓实际利益。
(四)银行业不良贷款持续“双升”
2016年,北京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较年初增加57.9亿元,增长11.98%;不良贷款率0.72%,较年初上升0.04个百分点,呈现持续“双升”态势。一是中小企业不良贷款增速较快。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和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分别同比增长7.5%、15.7%和9.9%,中小企业不良贷款余额占比已达全部不良贷款的55%。二是个人类不良贷款风险显现。个人不良贷款余额和个人经营性不良贷款余额,分别较年初增长16.4%和15.9%。
(五)部分要素市场风险隐患严重
一是“邮币卡类”交易场所风险暴露。存在未经报批擅自开展涉众业务,交易规则违规等问题。二是北京石油交易所、北京大宗商品交易所风险化解工作仍存在风险隐患。截至2016年年末,北京石油交易所和北京大宗商品交易所因违规交易业务引起的涉诉案件仍有267件正在审理,信访投诉频发,可能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三是长期未开业交易场所存在出借交易场所资质开展违规交易的风险隐患。本市经过清理整顿予以保留而至今仍未开业,以及批设后一年以上仍未开业的交易场所共18家。由于没有建立交易场所的市场退出机制,一些市场主体因不符合条件而未获市场准入,意图通过“买壳”方式取得交易场所资质。
五 政策建议
未来,预计北京市金融业仍将保持总体平稳运行趋势,金融业经营负增长趋势有所放缓。其中,货币金融服务业收入、利润下降幅度将进一步收窄,资本市场服务业经营情况维持不变,保险业受资本市场仍不活跃和自身经营困难影响,收入、利润将进一步下降。此外,受控股公司服务业拉动以及互联网金融和融资担保公司发展态势良好的影响,其他金融业仍将保持高速发展态势。
(一)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1.加快推进金融业落实“三去一降一补”国家战略
鼓励、引导金融企业在支撑实体经济发展中“补短板”,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契机,科学配置信贷投向,引导社会融资结构调整。具体而言,要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做好金融改革和监管政策的协同配合,不断优化金融市场环境;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推进企业兼并重组,优化企业债务结构,稳妥开展市场化银行债转股,积极发展股权融资;大力推动发展绿色金融和数字普惠金融,加快研究出台北京市《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办法》,加快构建基于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在内的绿色金融体系。
2.持续推进北京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
继续支持高新技术、软件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企业上市,全面推进首都上市公司全产业链建设。支持“新三板”扩大规模。支持中证中创市场成为国字号股权众筹平台,为北京市初创期、成长期民资企业提供金融创新服务。完善本市“四板”权益交易、登记托管、投资融资等功能。充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在北京市企业优化重组过程中的渠道作用,强化资本市场的产权定价和交易功能,拓宽并购融资渠道,丰富并购支付方式。尊重企业自主决策,鼓励各类资本公平参与并购,破除市场壁垒和行业分割,实现公司产权和控制权跨地区、跨所有制顺畅转让。构建有效的股市退出机制、债券违约机制和打破刚兑机制,减少对落后企业的支持,有利于落后企业退出市场。发挥上市公司市场主体作用,尊重企业自主决策。支持上市公司发挥龙头作用,整合行业资源,助推产业转型。优化并购重组市场环境,推动上市公司利用优先股、公司债、可转债等金融工具进行并购重组。
3.积极促进金融科技蓬勃发展
加快云计算、大数据和区块链等金融科技在支付清算、数字货币、财富管理等领域的应用。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传统金融机构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人脸识别、反欺诈等技术手段提高金融服务效率。支持金融机构与科研机构联合开展大数据应用研究,推动大数据技术在互联网征信、风控、精准营销等方面的应用。
(二)统筹北京市金融业发展布局,培育发展新增长点
1.积极促进新兴金融业态发展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综合化经营、机构化运营、市场化联营;吸引更多银行系证券公司、基金子公司落户;支持相互保险、互联网互助平台发展;规范互联网金融机构创新发展。根据首都功能定位,抓住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契机,提前研究北京市金融业发展布局,放宽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金融机构在京落地条件,重点培育高端金融市场、创新型金融机构、新兴业务模式和金融产品创新等领域的新增长点。
2.构建“高精尖”产业结构,打造中关村科技园区新型金融机构重要集聚区
一是加快吸引各类新型金融机构总部或功能性机构,促进各类股权投资机构,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担保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大型企业财务公司、金融服务外包公司、跨国公司资金管理中心等总部型或功能性机构在中关村各园区内集聚发展。
二是围绕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抓住科技园区创新发展机遇,积极推进金融与科技结合试点。加快各类股权投资机构集聚发展,吸引各类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落户,鼓励区县完善吸引股权投资机构落户发展的配套政策和服务机制。
三是提升CBD国际金融影响力。推动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就外汇管理、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跨境使用等在朝阳国际贸易商务中心先行先试,发挥金融政策和区位优势,吸引国外金融机构总部、外资金融服务企业、知名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巩固业已形成的发展优势,打造国际金融和国际商贸服务中心。推动顺义离岸金融建设。
四是发挥中关村金融资源与IT集聚优势,加快发展金融服务外包机构。充分利用远郊园区要素成本低、发展空间大、基础配套好等优势,大力支持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在稻香湖金融服务区、金盏金融服务区、通州商务园等建立金融服务后台,设立资金结算、数据处理、产品研发以及银行卡、教育培训和灾备中心,大力发展金融数据处理、金融软件开发等服务外包,努力打造若干金融后台服务基地。
五是着眼于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和服务“三农”加快发展各类新型地方金融组织。立足北京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等区域经济发展需要,鼓励现有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扩大业务,创新发展。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规模化、规范化、多元化发展。加快发展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规范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
六是积极应对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着眼于增强金融集聚辐射能力,服务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发挥中关村集聚辐射力强的高地优势,积极推动有实力的金融企业“走出去”,强化与津冀金融的交流合作,加强对京津冀周边地区的金融服务。
3.进一步服务推动京津冀金融一体化发展
研究推动京津冀金融一体化发展和改革工作举措,借鉴上海等地经验,先行先试,以点带面,辐射京津冀区域,重点加强政策协调、资源整合、产业聚焦,进一步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结合京津冀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等积极开展先行先试,支持金融机构跨区域提供金融服务;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扩大投贷联动业务试点规模,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持续资金支持。积极推进金融创新发展。研究设立北京金融创新奖,充分发挥北京高端金融要素聚集优势,推动优化北京市金融发展环境,广泛调动金融业创新积极性,引导金融业在服务北京市新经济、培育新动能中发挥突出作用。
(三)妥善处置金融业风险积聚
一是加大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力度。协调“一部三局”,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推动建设符合第三方支付机构、P2P等监管要求的登记准入、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的风险管理系统,同时协调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系统,建立时间全覆盖、区域全覆盖、业态全覆盖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
二是构建“一企一档”企业风险管理档案。构建在京互联网金融企业风险档案,探索建立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看得见、管得了、控得住”。
三是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体系。推动实施涉嫌非法集资银行账户资金监测工作,推动“一行三会”,会同市高院和市公安部门研究建立涉嫌非法集资银行账户查询和资金异动监测报告制度,对各类账户交易中具有分散转入集中转出、定期批量小额转出等特征的涉嫌非法集资可疑资金异动进行全面、全程、全时监测,及时切断涉嫌非法集资资金往来渠道。
四是建立中央与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之间的金融信息共享、金融监管协同、金融风险共治、金融创新发展、金融消费者保护、金融监测预警等方面的协作机制,推动形成促进首都金融健康规范发展的“功能监管+风险管理+综合治理”三位一体的长效机制。
五是做好上市公司风险监测与防控。密切关注北京地区上市公司发展情况及可能出现的风险,配合监管部门做好上市公司风险防范、风险处置工作。
六是防范处置交易场所风险。推动实行《北京市交易场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开展对违规问题的整改工作,重点对文化类和大宗商品类交易平台的业务范围进行清理,推动同类交易平台的整合,探索建立交易场所退出机制,优化首都要素市场结构。
(四)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处置,维护首都安全稳定
1.推进各项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加快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加快构建“穿透式”监管的中央数据库,建立类金融机构登记注册会商机制,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二是持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重点领域、区域风险排查和挂牌督办,健全完善“三合一”大数据监测预警体系,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案件协同处置。
2.加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成立并大力建设实体和虚拟的投资者教育基地,通过组织举办专题展览、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发挥金融风险知识普及、培训宣传、投资服务等功能。鼓励各市场主体主动开展投资者风险教育服务工作,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资本市场投资,增强投资者对于各类企业尤其是创新创业型企业的风险认知和识别能力。以基地建设促进开发推广有影响力的投教产品,带动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通过教育基地的建设,加强投资者风险意识,促成全社会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让投资者拥有自己的服务场所和渠道。发挥金融服务商会、各行业协会和地方调解组织作用,形成纠纷调解工作多元发展局面。以申请便捷、程序简化、专业权威、实施有效为目标,研究有利于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的特殊的纠纷调解机制。采用远程调解方式,便捷投资者参与。协同各方力量,提升证券期货市场调解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加强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开展投资风险状况评估评价工作。研究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评价体系,分类发布不同市场经营主体反映投资者保护水平和状况的评估评价报告,提供权威信息,让投资者和社会各方真实了解投资者权益保护状况,并通过评估评价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做好督促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互联网金融机构等市场经营主体完善治理、加强风险披露、履行投资者保护义务等工作。
参考文献
1.北京市统计局:《北京统计年鉴》(2015—2016)。
2.国家工商总局:《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6年4月13日。
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 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6〕14号)。
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2017年2月24日。
[1] 李诗洋,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副教授。
[2] 北京市统计局网站。
[3]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估算。
[4] GDP按2.5万亿元估算,人口按2200万人估算。
[5] 北京股权交易所内部统计。
[6] 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内部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