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畜牧业产业链建设与运行机制创新研究:基于牧民增收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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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我国草原牧区牧民收入分析

鉴于实地调研的困难,本书选取了四大草原牧区即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海海北州、甘肃甘南州开展研究。这些地区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受文化、科技、服务、交通运输、国家政策及自然环境等的影响较大。因此,对它们进行研究可以更好地探索贫困草原牧区畜牧业产值增长缓慢的原因。

第一节 四大牧区草原畜牧业基本情况简介

一 内蒙古草原畜牧业的基本情况

锡林郭勒盟位于内蒙古中部,境内锡林郭勒大草原是世界驰名的四大天然草原之一。锡林郭勒盟草地总面积达19.3万平方千米,可利用草地面积达18万平方千米,占土地总面积20.16万平方千米的89.3%,占草地总面积的93.3%。

锡林郭勒盟的主要畜牧产业是肉羊业,品种主要是乌珠穆沁羊、苏尼特羊和察哈尔羊,全盟2013年牧业产值达到126.8万元,羊类畜种占主要畜种的90% 左右,2013年全盟牲畜存栏数达到1469万头(只),其中羊存栏1332万只,大牲畜存栏137万头,年出栏加工牲畜850万头(只),生产肉类26.3万吨,牛奶59.2万吨,马奶1.4万吨,羊毛1.02万吨,山羊绒177吨。2013年全盟牧民的人均纯收入达到10109元,同比增长了13.3%; 2014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为11306元,同比增长了11.8%。

截至2013年年底,农牧民合作社已经达到991个,合作社成员占总农牧户的24%,达到产销一体化程度的合作社共计119家。2013年,锡林郭勒盟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农牧产品加工企业达到181家,实现销售收入136.3亿元,年均从业人员达到1.9万人,先后引进了小肥羊、奈伦、伊利、元盛等一批龙头企业,国家级、自治区级和盟级企业分别达到3家、48家和38家。锡林郭勒盟全年的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畜牧产品加工企业达到26家,有力推动了锡林郭勒盟的经济发展。

二 新疆草原畜牧业的基本情况

阿勒泰地区位于我国西北部的阿尔泰山中段南部,以牧业为主,总人口66万,少数民族人口37万,共有牧户3.9万户,牧民人口约15.49万。阿勒泰地区自然资源丰富,可利用草场面积占整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积的15.0%。

阿勒泰地区的品牌畜牧产品是阿勒泰羊、青格里绒山羊和沙吾尔牛,全地区2013年牧业总产值28.44亿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8211元,2014年牧业总产值达到30.44亿元,同比增长7%,农牧民人均纯收入9404元,同比增长14.5%,其中来自牧业的贡献达到3500元,占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37.2%,比重较高。2014年全年肉类总产量7.93万吨,奶产量25.73万吨,年末牲畜存栏295.58万头(只),年末出栏193.34万头(只)。

在龙头企业的带领下全区推进“企业 +合作社 +农牧户”的经营模式,截至2014年6月,全区共有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414家,其中牛羊类263家,奶牛类31家,生猪类28家,发展社员6000余人。全区拥有乳制品加工企业9家,年加工鲜乳20万吨;拥有肉类加工企业7家,年加工肉制品5000吨;拥有绒制品加工企业2家,年生产加工能力为300吨。

三 青海草原畜牧业的基本情况

海北州位于我国青藏高原东北部,天然草场面积为2.63万平方千米,占全州总面积3.41万平方千米的77.73%。海北州是一个以牧业为主、农牧结合的自治州,全州共有29.66万人口,少数民族居多,约占全州总人口数的66.8%,全州农牧业总户数5.13万户,涉及人口22.51万,其中牧业1.54万户,涉及牧业人口6.39万人。

截至2014年年末,全州各类牲畜存栏数量共计327.39万头(只),出栏牛羊数量共计196.47万头(只),同比增长3.9%;各类肉产量达5.19万吨,同比增长8.6%;牛奶产量达4.4万吨,同比增长4.8%。2014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726元,较2013年增长了12.4%。

2014年海北州的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到36家。组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累计达到737家,参与带动农牧户28754户,参与率达到54%。经调查发现,海北州合作社主要的组建形式有企业带动型、种养大户带动型、农牧业经济技术部门及村党委牵头组建型和农牧户自发组织型。其中,企业带动型占合作社总数的3.87%,种养大户带动型占总数的9.7%,农牧业经济技术部门及村党委牵头组建型占2%,农牧户自发组织型占23.21%。合作社主要的经营形式有股份经营型、租赁经营型、专业服务型三种,其中,股份经营型占34.82%,租赁经营型占14.51%,专业服务型占8.12%。参与合作社的成员各种生产费用比非成员低10%,劳动力费用低20%,总收入水平比全州农牧民人均纯收入高12%以上。

四 甘肃草原畜牧业的基本情况

甘南州位于甘肃省南部与青海、四川两省的交界处,是牧区与农区相结合的地带。甘南全州总面积4.5万平方千米,常住居民70.18万人,有23个少数民族,其中藏族人口居多,达40.81万,占全州总人口的54.70%。全州草场面积2.72万平方千米,占土地总面积的70.28%,可利用草场面积2.57万平方千米,占全州草场总面积的94.22%。

畜牧业是甘南州的主导和特色产业,甘南州也是甘肃省的主要畜牧业生产基地,主要畜牧产品有牦牛、欧拉羊、河曲马等。2014年全州各类牲畜存栏数量总计318.13万头(只),其中绵山羊存栏数量达222.39万只,生猪存栏数量达24.04万头。2014年全州肉类产量达到6.88万吨,较2013年增长了5.2%。其中,牛肉产量3.42万吨,同比增长5.6%;羊肉产量2.01万吨,同比增长5.8%;猪肉产量1.40万吨,同比增长3.7%。2014年全州牛奶产量8.70万吨,绵羊毛产量0.21万吨,全州各类牲畜出栏172.11万头。2014年全州牧业总产值达到63538万元,同比增长4.2%;全州农牧民人均纯收入4589元,较2013年的4090元增长了12.2%。

2014年全州畜牧产品加工企业26家,其中龙头企业达到12家,发展合作社381家,其中国家级6个,省级14个,州级40个,在四大牧区中处于落后水平。

第二节 四大牧区牧民收入现状分析

近几年牧民纯收入水平有所上升,但增速迟缓。多位学者对牧民纯收入的水平和结构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为牧民增收提供了很多建议。但仅分析纯收入结构并不能了解牧民纯收入低的原因。牧民纯收入主要受两部分影响:总收入和总成本。为了更细致地了解牧民收入情况,本书分别对牧民总收入和总成本进行结构分析。

一 牧民总收入结构

(一)牧民总收入的整体水平

牧民收入主要由四部分构成: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近年来国家加大对草原畜牧业的扶持力度,补贴政策涉及畜牧良种补贴、动物防疫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贴等多个方面。笔者将补贴性收入单独列出,以便观察补贴性收入对于牧民收入的贡献程度,最终将牧民收入分为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补贴性收入。其中:工资性收入为牧户家庭成员外出务工的劳动所得;经营性收入是牧户从事农业、牧业、草业等方面生产经营的劳动所得;财产性收入为牧户存款获得的利息及其他投资活动带来的收入;转移性收入是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牧户的各种转移支付和牧户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救济金收入、救灾款及亲友赠送、家庭非常住人口带回的收入等方面;补贴性收入为牧户收到的国家各项补贴款项。

根据实地调查数据计算得出,牧户家庭平均每年总收入为108332.79元,牧户家庭总收入分布情况如表4-1所示。

表4-1 牧户家庭年均总收入分布情况

注:资料来源于调查问卷的整理汇总。

通过表4-1可以看出,被调查牧户中,年均总收入处于5万—20万的最多,约占总调查数量的60%。问卷统计结果显示,牧户家庭人口数较多,平均每户家庭人口在5人及以上的约占总调查数量的70%。对每家牧户的人均总收入进行平均后可得,被调查对象的人均总收入为20780.39元。据《中国统计年鉴》, 2014年、2015年各地区农村居民的人均总收入为16414.9元和17969.9元,牧民的人均总收入超过该收入水平,可见牧民总收入在农牧民群体中处于较高水平。

(二)牧民总收入的内部结构

1.收入性质结构

据实地调查数据统计,牧民各项人均收入及其在牧民总收入中的占比如表4-2所示。

表4-2 牧民收入性质分析表

注:资料来源于实地调查研究统计数据。

家庭经营性收入的影响程度最大,说明牧户主要从事农牧业经营生产活动,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于农牧业产品的生产。工资性收入的关联度次之,说明工资性收入对于牧民收入具有一定的影响。通过实地调研可以看出,牧户平均劳动力人口为3人,其中2.5人从事畜牧业经营,牧民外出务工情况较少。据《中国统计年鉴》, 2014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人均工资性收入为4152.2元,占39.6%。相比较而言,牧民由于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外出务工情况较少,工资性收入占比较低。牧民的补贴性收入为2499.07元/人,占12.03%。国家为了鼓励农牧业发展,给予育成牛补贴、退牧还草补贴、草原灭鼠补贴以及牧民培训补贴等多种补贴。其中退牧还草补贴力度最大,约占总补贴数的36.89%。转移性收入与财产性收入对于牧民收入的贡献很低,两部分收入在总收入中的占比不足10%。

2.收入来源结构

从各项收入的来源来看,牧民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家庭经营性收入,包括农业、牧业、草业及其他几个方面的来源。调查结果显示,各项来源占比为:牧业经营收入(78.42%)>草业经营收入(9.65%)>农业经营收入(6.63%)>其他家庭经营收入(5.29%)。可见,牧业收入是牧民家庭经营性收入的主要来源,绝大多数牧民以畜牧业经营为主业,牧业经营的好坏对牧民收入影响最大。因此,促进牧民增收首先应促进牧民畜牧业收入的增长。

通过分析调查数据可知,牧民在从事牧业的同时也会进行草场的建设,从事小范围的牧草和饲料种子的经营活动,一方面牧草饲料的费用逐年增高,牧民自营草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生产成本中的饲料费用;另一方面,牧民为了增加家庭收入,在经营畜牧养殖生产的同时,进行牧草饲料生产与销售活动。但整体看来,牧民从事草业生产带来的收益较低,对于家庭经营性收入的影响不大。

调查发现,牧民进行农业经营的较少,农业经营收入对牧民收入影响非常小。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牧民大多生活在牧区,当地地理环境不适合大面积进行农业种植,进行农业生产所需要的土地等方面生产资料较为欠缺,所以牧民会种植小面积的庄稼作物和蔬菜,供日常生活使用;二是牧民从事畜牧业生产耗费人力资源较多,牧民家庭劳动力数量有限,没有更多精力和资源进行农业生产。

二 牧民总成本结构

(一)牧民总成本的整体水平

牧民成本主要有两个部分构成:生产成本和生活成本。生产成本为从事家庭经营性生产所发生的成本支出,生活成本为牧民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费的全部支出。根据笔者实地调研可以看出,多项费用占比较小,如牧民进行生产大多是自繁自育,仔畜费发生较少;生产用水多为井水,无须考虑水费;燃料动力费、技术服务费、工具材料费等多项费用占比很小。因此,最终确定选取饲草料费、医疗防疫费、死亡损失费、固定资产折旧、人工费五项指标。生活成本包括中食品、衣着、居住、生活用品、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八个方面的支出。

问卷统计结果显示,牧民的人均总成本为12543.9元,人均生产成本约为7948.58元,占63.37%;人均生活成本约为4595.32元,占36.63%。由于养殖规模的差异性,单独的生产成本不具备可比性,较大的养殖规模往往意味着高水平的生产成本;而人们在生活上的支出无外乎八个方面,牧民生活成本的高低可以看出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和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水平。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5)》,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成本为9222.6元,牧民人均生活成本相对较低,侧面反映了牧民生活质量不高。实地调研中发现,牧区由于地理位置偏远等多方面因素,在交通、教育、医疗保健等方面难以获得完善的服务。

(二)牧民总成本的内部结构

生产成本在牧民总成本中占比最大,而牧民从事的主要家庭经营生产活动就是畜牧养殖,所以畜牧养殖所耗费的成本费用较高。由于生活环境相似,牧民家庭的生活成本差距不大,变动较小,对牧民总成本的变动影响不显著。由于本书重点关注牧民生产中的成本消耗,故对生活成本未进行详细分类,仅对生产成本进行结构分析。根据调研所得数据进行计算,可以得知各项生产成本占比情况如下:饲草料费(26.97%)>人工费(12.75%)>固定资产折旧(12.50%)>医疗防疫费(7.13%)>死亡损失费(4.01%)(见表4-3)。

表4-3 牧民成本结构分析表

注:资料来源于实地调查研究统计数据。

通过表4-3可以看出:饲草料费对牧民经营成本影响最大,这与牧区可利用草场面积、饲草料购买途径及养殖规模等方面密切相关。牧民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而过度放牧造成草场退化的现象严重,由于饲草料需求增加,养殖所需的饲草料主要是从市场直接购买,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牧民增收。人工费的影响程度次之,牧民自身多从事畜牧养殖,雇佣工人的情况较少。由于工价较高,养殖周期较长,家庭劳动用工的机会成本较高。固定资产折旧主要是指畜棚建设及经营生产所需设备的购置,体现了牧民扩大生产的需求和机械化代替手工的诉求。医疗防疫费和死亡损失费影响程度相对较低。原因是优良育种技术和科学卫生的养殖技术能有效降低牲畜的病死率,从而起到降低这两部分成本的重要作用。

三 牧民纯收入现状

牧民纯收入是指牧民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成本支出后的收入总和。据调查问卷统计结果可得,牧民人均纯收入约为8236.49元。《中国统计年鉴(2015)》显示,2014年、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29042.00元和10577.80元(见图4-1)。

图4-1 2015年牧民、农村居民、城镇居民人均纯(可支配)收入

通过对比发现,牧民人均总收入高于农民,人均纯收入却低于农民,与城镇居民相比差距更大。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牧民从事牧业养殖所需的生产成本较大,挤压牧民的收益空间。

牧民纯收入水平普遍较低,且内蒙古、新疆、青海、西藏四大牧区之间存在很大差距。通过调查问卷所得数据的统计与观察发现,四大牧区牧民人均纯收入与当地牧民合作社的数量成正比(见表4-4)。

表4-4 牧民人均纯收入与牧民合作社数量统计表

注:资料来源于调查问卷的整理汇总。

牧民合作社最多的内蒙古,当地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11706.15元,说明牧民加入合作社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牧民增收。合作社可以统一收购牲畜,收购价较高,且存在按交易量分红的情况,给牧民带来收入的进一步提高;同时合作社还可以提供较低价格的畜种、饲草料、养殖技术指导等,对于牧民控制成本支出起到有力的支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