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古经之诗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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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连续史观下的比兴研究

(一)比兴界限的模糊

自《毛诗》与郑玄之后,比兴就成了中国古代诗学的核心概念之一。我国古代诗学著作与论述中存有大量以比兴评诗之言,如刘勰的《文心雕龙·比兴》和朱熹的《诗集传》。但以比兴为名的研究专著却只有陈沆的《诗比兴笺》而已。[14]与比兴相关的各种问题却从未得到解决,甚至,比兴的定义亦未得到明确界说。宋代朱熹已经承认:“诗有六义,先儒更不曾说得明。”[15]朱自清更说:“赋比兴的意义,特别是比兴的意义,却似乎缠夹得多,《诗集传》以后……缠夹得更厉害……”[16]这种缠夹,首先表现在比兴界限的混淆。钱钟书说:“毛、郑诠为‘兴’者,凡百十有六篇,实多‘赋’与‘比’;且命之曰‘兴’,而说之为‘比’,如开卷之《关雎》是。”[17]综观诗学史中的重要论述,或认为比和兴都是比喻,如:

兴见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郑玄《毛诗正义》)

取譬引类,起发已心,诗文诸举草木鸟兽以见意者皆兴辞也。(郑众《毛诗正义》)

兴则环譬以记讽。(刘勰《文心雕龙·比兴》)

对郑玄和郑众定义中比和兴的关系,张节末先生分析道:

郑氏说“比”和“兴”其实都是比喻,不同者有二:其一,“比”是“刺”,“兴”为“美”;其二,“比”是以物来“比”,“兴”是以物来“喻”事。“比方于物”,好理解;“以善物喻善事”和“讬事于物”是一回事,和“取善事以喻劝之”却好像不一致。“以善物喻善事”中有一“喻”字,当为比喻,是不是可以这样说,二郑所言之“兴”是一种特别的比喻。[18]

张先生的分析直指二郑定义的要害,正是“二郑所言之‘兴’是一种特别的比喻”,比兴作为结撰技术在郑玄、郑众那里并无本质区别。刘勰以“环譬”描述兴,则依傍二郑之说,入其窠臼。

另一研究路向则是在承认比兴界限的模糊之后另谋出路,基本思路是认为比兴之间可互通。朱熹《诗集传》中就经常混用赋比兴三个概念,如“比而兴也”分别出现在《氓》第三章下,《下泉》的各章下,《南有嘉鱼之什》第三章下;“赋而兴也”分别出现在《小弁》第七章下,《氓》第六章下,《黍离》首章下,《东山》第四章下,《野有蔓草》首章和第二章下,《溱洧》首章和第二章下;在《頍弁》首章、二章下则有“赋而兴也,又比也”;“赋而比也”出现在《谷风》第二章下和《小弁》第八章下;“兴而比也”分别出现在《汉广》首章、二章、三章之下,《椒聊》首章和第二章下,《巧言》第四章下。朱熹对赋比兴虽各有厘定,但其定义面对具体诗歌却颇为无力,在批评实践中不得不将三者混同。受朱熹影响,诗学史中混同比兴的论述者极多,略举数例:

凡言兴也者,皆兼比。兴之不兼比者,特表之。诗记曰:风之义易见,惟兴与比相近而难辨。兴多不兼比,比不兼兴。意有余者,兴也;直比之者,比也。兴之兼比者徒以为比,则失其意味矣!不兼比者误以为比,则失之穿凿矣。[19](严粲)

兴者,但借物以起兴,不必与正相关也,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如是,则兴比之义差足分明。然又有未全为此,而借物起兴与正义相关者。此类甚多,将何以之……分兴为二:一曰“兴而比也”,一曰“兴”也。[20](姚际恒)

我以为兴诗若要详细点剖释,那么,可分作两种:纯兴,“略带比意的兴”,即兴类有兼比与不兼比之分。[21](钟敬文)

总之,“比”“兴”两义,不是全不相干,只是着重在,兴中不妨有比。大抵触景生情,其情必有与景相关之点;感物兴怀,其物必有与怀相印之端:此相关之点与相印之端,大半由于类似,所以兴中有比,有时非比不兴。[22](黎锦熙)

此路向集大成者当为朱自清。在《诗言志辩》中他单列《起兴》一章,分析《毛诗》中比兴的用法后,他说:“《毛传》‘兴也’的‘兴’有两个意义,一是发端,二是譬喻;这两个意义合在一块儿才是兴。”[23]同时,他又认为《毛传》中的兴句有时是明喻,有时则是需要索解之隐喻。考察诗学史上比兴作为诗歌结撰技术与诗体的流变与使用之后,朱自清将兴纳入了比的领域:“后世的‘比’就以这种譬喻为多。就这种‘比’即比体诗加以触类引申,便是后世的‘兴’了。”[24]朱自清的研究是近代以来我国学者在比兴研究领域的最高峰,但他有关比兴之关系的结论缠夹如旧。

上述论述中的“兴而比也”“略带比意的兴”,或以比兴皆为譬喻,与其说是对“兴”意义的创新性解释,不如说是传统比兴研究囿于诗文评的方法论和连续史观,无法真正突破性揭示比兴的发生和审美经验时的无奈妥协。纳比入兴往往导致以比释兴,这使得兴成为比的一种特殊形态,从而失去独立存在的可能性。

(二)比兴定义的混乱

比兴之间关系模糊,比兴的定义更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既无法指导诗歌创作,在诗歌评论实践中也往往自相矛盾以致失语。大致检视诗学史上对比兴的定义,比的意义相对清晰些。请看:

故比者,附也。(刘勰《文心雕龙·比兴》)

比,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郑玄《毛诗正义》)

比者,比方于物也。(郑众《毛诗正义》)

因物喻志,比也。[25](钟嵘《诗品》)

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26](朱熹《诗集传》)

比者,比方于物。[27](陈奂《诗毛氏传疏》)

这些定义都将比直接定为比喻,诗学结撰技术亦由此降落为简单的修辞手段,其意义明确而清晰,朱自清总结说:“后世所谓‘比’,通义是譬喻。”[28]反观对兴的定义则要模糊和迂回得多,或以“起”或“托物”定义兴:

兴者,起也。附理者切类以指事,起情者依微以拟议。起情故兴体以立……(刘勰《文心雕龙·比兴》)

兴者,托事于物。则兴者,起也。(郑众《毛诗正义》)

文已尽而意有余,兴也。[29](钟嵘《诗品》)

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30](朱熹《诗集传》)

兴,起也,引物以起吾意,如雎鸠是执而有别之物,荇菜是洁净和柔之物,引此起兴,犹不甚远;其它亦有全不相类,只借物而起吾义者,皆是兴。[31](朱熹)

兴者,托事于物。[32](陈奂)

兴是由感情的直接活动所引起的。[33](徐复观)

这些定义皆是以动词“起”为核心而构建,起的主语是“物”,宾语则是“情”或“吾义”,试图在自然物、情感、作者本义三者之间搭建合理的联系。然而和“比者比方于物也”这一比喻结构相比较,比的结构中存在天然的喻解,即本体喻体的相似之处,因此容易理解与运用。“起”或“托物”所联系的两端并非相似关系,其中的联系随机且不固定,“明而未融”(刘勰语),这造成“起”的运作机制模糊不清,理解“起”不得不“发注而后见”“故兴义销亡……日用乎比,月忘乎兴”(刘勰《文心雕龙·比兴》),以“起”为兴无法成为基本的诗歌结撰技术也就不足为奇了。

对比兴的论述另有一派,即认为“兴”只与韵律有关,此一观点溯承自《周礼》中比兴“以声为用”的古义,途经郑樵申说,现代疑古派勃兴,顾颉刚等学者将民俗学中对民歌的研究成果引入比兴研究,遂自成一说:

夫诗之本在声,而声之本在兴……兴在于声,不在于意。[34](郑樵)

作这诗的人原只要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但嫌这太单调了,太率直了,所以先说一句“关关雎鸠,在河之洲”。他的最重要的意义,只在“洲”与“逑”的协韵。[35](顾颉刚)

故笔者要是下个“兴”的定义,就是:“歌谣上与本义没有干系的趁声。”[36](何定生)

有声无义,特发端之起兴也……功同跳板,殆六义之兴也。[37](钱钟书)

与《周礼》中定“兴”为合乐之诗不同,以上诸论断依然承认“兴,起也”,将兴作为一种技术手段,但剥离了“兴”与诗义之间的联系,认为起兴句与后句之关系只在于韵律上的配合。

相对于比兴研究之混乱,比兴作为诗歌结撰技术的命运却是清晰无比的,早在南朝时刘勰已经不得不承认,用比法兴盛,而兴作为诗歌结撰技术已经消泯:

炎汉虽盛,而辞人夸毗,诗刺道丧,故兴义销亡。于是赋颂先鸣,故“比”体云构,纷纭杂沓,信(倍)旧章矣。……日用乎“比”,月忘乎“兴”,习小而弃大,所以文谢于周人也。

在刘勰看来,汉代人作诗已经抛弃了兴,而几乎全用比。近代黄侃在《文心雕龙札记·比兴》中的分析最为清晰全面:

题云比兴,实侧注论比,盖以兴义罕用,故难得而繁称。原夫兴之为用,触物以起情,节取以托意,故有物同而感异者,亦有事异而情同者,循省六诗,可榷举也。……

夫其取义差在毫厘,会情在乎幽隐,自非受之师说,焉得以意推寻!彦和谓“明而未融,发注而后见”,冲远(孔颖达)谓“毛公特言,为其理隐”,诚谛论也。孟子云:学诗者“以意逆志”。此说施之说解已具之后,诚为谠言。若乃兴义深婉,不明诗人本所以作,而辄事探求,则穿凿之弊固将滋多于此矣。

……由此以观,用比者历久而不伤晦昧,用兴者说绝而立致辩争。当其览古,知兴义之难明,及其自为,亦遂疏兴义而希用,此兴之所以浸微浸灭也。[38]

黄侃依然认为兴的核心机制在于“起情”和“托物”,但承认在兴句中物与情的关系并不稳定,“物同而感异”或“事异而情同”的差异是无法避免的,“取义”的差别极为微小,“会情”又幽隐不明。因此,后人若无师承,则不免难以明白诗人作诗之本义,必定会穿凿附会导致曲解。黄侃总结说,用比的手法创作,不因时间流逝而晦昧,但用兴的手法,一旦时过境迁解诗之师承断绝,就会马上产生争论。所以兴法就渐渐势微希用了。但黄氏认为兴还是有人用,并非完全消失。

虽然学者历来公认兴的手法在创作中并未延续,然而比兴的概念与研究,延续时间达两千年之久,身影遍及诗学各个方面的概念,其内在的混杂与矛盾始终没有被彻底剖析,这使得比兴在当代的中国文论研究中依然占据一席之地。

(三)现代学者的努力与成果

现代学术体制建立以来,尤其是20世纪后半叶以来,学界对比兴的问题越来越重视,出现了大量以比兴为研究对象的论文与专著,成果颇丰,略取其中有代表性者稍评述之。海外学者对此一问题的研究,已有详尽述评文章问世,此不赘述。

1.将西方文论引入比兴研究

李泽厚将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引入比兴研究,他说:“要表达情感反而要把情感停顿一下,酝酿一下,来寻找客观形象把它传达出来。这就是‘托物兴词’,也就是‘比兴’。”[39]这里他是用马克思的对象化理论,以主观情感与客观形象之关系来定义比兴。在《美的历程》中他说:“‘比兴’都是通过外物、景象而抒发、寄托、表现、传达情感和观念(‘情’、‘志’),这样子‘能使主观情感与想象、理解(无论对比、正比、反比,其中都包含一定的理解成份)结合联系在一起,而得到客观化、对象化,构成既有理知不自觉地干预而又饱含情感的艺术形象。使外物景象不再是自在的事物自身,而染上一层情感色彩;情感也不再是个人主观的情绪自身,而成为融合了一定理解、想象后的客观形象。”[40]这俨然将“自然人化”的思路直接套用在比兴研究中,比兴被视为一种对象化手段联结主客关系。

胡经之从审美体验的角度入手,将“兴”与西方文论中的“移情”说相比较,认为兴具有三个特点:“感兴起情”,“审美体验的初级直觉,有其感兴深拓性”,“向神思过渡和交叉的趋向”,[41]并对这三个鲜明的特点作了较为深入的分析。但胡经之对自己的思路“颇费踌躇”,并非理直气壮,承认“兴”与“移情”“它们的‘可比性’并不大……(二者)不能全然等同”。毫无疑问,在此一可比性并不大的比较视野中探寻兴的特质,其研究结论是值得商榷的。

2.比兴与情感象征

此一路向以徐复观的研究最细致而具有代表性。在《中国艺术精神》中他承接朱熹之“感发志意”说:

“可以兴”,朱元晦释为“感发志意”,这是对的。不过此处之所谓志意,不仅是一般之所谓感情,而系由作者纯净真挚的感情,感染给读者,使读者一方面从精神的麻痹中苏醒;同时,被苏醒的是感情;但此时的感情不仅是苏醒,而且也随苏醒而得到澄汰,自然把许多杂乱的东西,由作者的作品所发出的感染之力,把它澄汰下去了。这样一来,读者的感情自然鼓荡着道德,而与之合而为一。朱元晦释“兴于诗”时说:“……所以兴起其好善恶恶之心,而不能自已者,必于此而得之。”这便说得完全,这也是古今中外真正伟大地艺术所必会具备的效果。[42]

这是以情感与道德替代了汉儒的美刺二端,为比兴披上了抒情的外衣。在《中国文学精神》一文中他更以感情活动中是否浮现理智来定义比兴:“比是由感情的直接活动中浮出的理智所安排的,使主题与客观事物发生关联的自然结果。……兴是由感情的直接活动所引起的。”[43]

此外,当代学者的相关论述如叶嘉莹的“兴发感动”说、陈伯海的“感兴”说等,皆赋予比兴情感象征之意义结构,试图使比兴成为“言外之意”“情景交融”“意境”等美学观念的理论前瞻。其致思方式,仍然与传统儒者的诗文评相似。而其真正意图,则是以象征主义思维为内核,来串联出一个顺滑的、前后具有“合理”逻辑关联的中国美学史或诗学史。

3.将比兴作为一种思维方式

俞建章、叶舒宪从人类文化学的角度介入比兴研究。在《符号:语言与艺术》中他们认为比兴用于诗歌创作,并非出自修辞学动机而是一种引譬连类的思维方式。[44]此观点在叶舒宪《诗经的文化阐释》一书中得到进一步阐释:“‘兴’的思维方式既然是以‘引譬连类’为特质的,它的渊源显然在于神话思维的类比联想。”[45]这种类比联想有别于科学类比逻辑,“一旦引譬连类的联想方式从诗歌创作本身扩展开来,形成某种非逻辑性的认知推理方式,‘兴’就不仅仅是一种诗歌技巧,同时也成了一种时髦的论说和证明方式了”[46]。叶舒宪学术视野宽广,将“兴”前溯至神话思维,但所论“引譬连类”的思维模式,并未脱离传统诗学中以比论兴的框架,比兴关系依然模糊。

李健著有《比兴思维研究:对中国古代一种艺术思维方式的美学考察》一书,他认为,“比兴思维脱胎于原始思维”,二者“存在这一条看似极为清晰的进化轨迹”,[47]并定义比兴思维为:“比兴思维是一种受某一(类)事物的启发或借助于某一(类)事物,综合运用联想、想象、象征、隐喻等手段,表现另一(类)事物的美的形象,展示其美的内涵的艺术思维方式。”[48]这一定义糅合诸种概念,为“以比说兴”的旧说披上了当代学术名词外衣,而且书中论证多借道国外研究的某些成果,以旁证为论据,并未令人信服地描述原始思维发展为比兴思维的过程。

鲁洪生发表了一系列关于比兴的研究文章,其最具理论价值者当为《从赋比兴产生的时代背景看其本义》,文章认为在诗教时代,赋比兴不是诗的体裁或表现方法,而是用诗法。兴的本义是“感发志意”,具有启发联想的思维特征和修身养性的政治功用。比的本义则是寻求事类相似。他从比兴之本义推及思维方式,说:“兴、比二法作为类比思维的具体表现,同样是以其与《诗》某一点的相似而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主观随意性极强的方法。二法在本质上相同,差异只是细微的、次要的,很难在它们之间找到一条截然分明的界限。”[49]他特别强调比兴的类比思维特征,并从此角度论述了比兴从用诗法转变为表现方法的必然性。然而从比兴本义推及思维方式时,鲁所采取的方法是直接作学理断定,缺少坚实的个案分析作为证据,因此未免有所疏漏。

此外,还有陈丽虹《赋比兴的现代阐释》等著作或论文,不一一叙明。

4.对比兴起源的探究:连续史观下的断代考证

陈世骧在《原兴:兼论中国文学特质》一文中借助商承祚对甲骨文中兴字意义的考源,以为“兴”最初象四手合托一物,参之以金文中兴字有“口”,得出结论:“兴是群众合力举物旋游时所发出的声音,带着神采飞逸的气氛,共同举起一件物体而旋转。”[50]他还举察恩伯爵士对西语“歌谣”在拉丁语源中“圆舞”之意和小冠冕、小花环之义的考释作旁证,证明兴字所表达的舞踊之意,乃是诗歌的起源和特征之表现。陈文考证精审,新义纷呈,颇具洞见。然而此舞踊之意如何转变成诗歌创作之技术,陈先生并未做出解答,颇为遗憾。更重要的是,陈先生将此舞踊视做非理性的大众狂欢,忽略了舞踊作为“兴祭”之用的特质,亦消泯了兴发展为诗教有机组成的可能性。

周策纵也从“比兴”本义切入,但最终重归乐教传统。他取兴为兴祭之义,说:

本来甲骨文里的“兴”字都是祭名,卜辞中的“兴”祭是否都是如上举之例为求生育之祭,自属疑问,恐怕从这种意义推广,凡表示祈求或欢庆生产丰饶,甚至更广义的富裕和成功之祭祀,以此为名也很有可能。而这样的乐舞如果伴有歌词的话,当然就可能称为“乐语”之一的“兴”……早期的“兴”既是陈人造物而歌舞,如伴有颂赞祝贺或诔祭之词,当然多会从这些实物说起,来发挥赞诔之意。此种习惯自易演变成“即物起兴”的做诗法。[51]

周策纵此说有一潜在前提,即确定后世之“兴”乃是“即物起兴”的作诗法,对“兴”字之本义的探解,是以此为旨归的。然而祭祀中之“颂赞祝贺或诔祭之词”并未流传下来,无法确定其内容与结撰手法,因此周氏此说并无原始例证。且周氏并未证明《毛传》标兴之诗中的自然物,如“关关雎鸠”等,与兴祭之用的人造物有何关系,更未证明此类自然物曾用作兴祭。另外,周氏所举诗例多出自《雅》《颂》,而对《毛传·国风》中标兴的、来源较为复杂的七十二篇诗极少涉及,颇令人扼腕。

陈、周二氏的研究虽洞见迭出,其最基本之思路都认为兴字本义与后世作诗法之间密切相承,却始终无法在兴字本义与诗歌结撰技术之间搭建合理的桥梁。此一尴尬的根本原因,当在于二人秉持相同之连续性诗学观,定要为后世之比兴找到顺滑演变之根据和渊源。

王小盾《诗六义原始》一文从乐教角度穷源探委,细致描述了从“六诗”到“六义”的发展过程,他认为:

“六诗”之分原是诗的传述方式之分,它指的是用六种方法演述诗歌。“风”和“赋”是两种诵诗方式——“风”是本色之诵(方音诵),“赋”是雅言之诵;“比”和“兴”是两种歌诗方式——“比”是赓歌(同曲调相倡和之歌),“兴”是相和歌(不同曲调相倡和之歌);“雅”和“颂”则是两种奏诗的方式——“雅”为用弦乐奏诗,“颂”为用舞乐奏诗。“风”“赋”“比”“兴”“雅”“颂”的次序,从表面上看,是艺术成分逐渐增加的次序;而究其实质,则是由易至难的乐教次序。[52]

以比兴为颂诗方式,实为先人未发之新义,但此一结论与其说是诗学、美学的比兴观,不如说是考证了“比”与“兴”二字音乐层面的本义。而且由于先秦两汉音乐史资料的匮乏,王氏描述“六诗”转化至“六义”这一过程时,不得不只描述诗歌之乐教功能的演变,而罔顾其考证得出之比兴作为音乐演奏方式的本义。王氏在诗歌与乐教之间摇摆,且将风赋比兴雅颂的排列顺序定为由易至难的乐教次序,略有机械之嫌。陈寅恪认为中国古代哲学史的研究“其言论愈有条理统系,则去古人学说之真相愈远”[53],借此断语观察中国诗学史的研究依然有效。

饶龙隼《〈诗〉兴象考源》一文认同王小盾以兴为歌诗程序的观点,随即引入原型理念,糅合兴、象两个概念,“程序内涵与介质属性之特性,除了体现在《燕燕》这类由鸟图腾演化而来的《诗》兴象中,还体现在由其他原始崇拜演化而来的《诗》兴象里”。并得出结论说:“《诗》兴象代表了古代中国用象制度变迁的一个特定阶段,作为介质具象的一种典型形制,它是远古原型具象和晚周观念具象之间的发展环节。”[54]饶氏此文分析细腻深入,然而用象制度是否存在尚未确定,以此释兴尚待文献或考古资料的进一步完善。

赵沛霖的《兴的源起:历史积淀与诗歌艺术》试图从上古图腾的角度考释比兴之源。赵氏将《诗经》中的兴象与图腾崇拜相联系,分为四个系统:鸟类兴象的起源与鸟图腾崇拜;鱼类兴象的起源与生殖崇拜;树木兴象的起源与社树崇拜;虚拟动物兴象的起源与祥瑞观念。他引入宗教、美学、人类学、民俗学等领域的概念,认为:“从总的根源上看,兴的起源根植于原始宗教生活的土壤中,它的产生以对客观世界的神化为基础和前提。”[55]全书广征博引,架构平衡,但并未解答上古图腾原型与《诗经》中兴物之间的关系,更未分析兴如何成为一种诗歌结撰技术。

刘怀荣的《赋比兴与中国诗学研究》亦将比兴溯源至原始舞蹈及祭礼。但其研究与陈、周、王三者相比略有持重,对比兴之源的追溯并未超出陈、周二氏之樊篱,又持以贯通诗学史的雄心,却最终回归了传统比兴理论。

综观对比兴进行探源的代表性研究成果,皆采取一种历史意义断代考据的方法,却又努力将比兴贯通于整个诗学史的演变发展过程。而且现有的研究成果都无法解释高亨、李镜池所指出的《易经》卦爻辞中的比兴用例。比兴探源之研究为当代比兴研究领域最为深入者,但此类研究往往试图以断代之考证构架连续之诗学史,基本史观的自相矛盾,不免留下种种遗憾,令人扼腕。

总观当代诸位学者的研究,一反古代儒者以道德象征强释比兴的做法,洞见迭出,新意纷呈。然而其缺点也是很明显的:或落入西方美学理论的陷阱,或陷入传统比兴观之窠臼。

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发现,基础之诗学观对比兴研究往往具有决定命运的作用。在连续之诗学观下,现代学者的比兴研究已经较为精深,然为山九仞功亏一篑,无法较为彻底地解决比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