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高僧传》词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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緒論

第一節 釋道宣生平及其著述

釋道宣,生於隋開皇十六年丙午四月八日(596)。俗姓錢,其祖爲陳吳興太守錢道戢[1],父錢申,曾做過陳吏部尚書[2],母姚氏。道宣是佛家南山宗的創始人,在佛學界具有崇高的地位。

關於道宣的籍貫,文獻記載有分歧。大致有三說:(1)丹徒說。宋宗曉《法華經顯應錄•南山澄照律師》:“律主道宣,丹徒人也。”《神僧傳》卷六:“釋道宣,姓錢氏,丹徒人也。”(2)吳興說。《開元釋教錄》卷八:“沙門釋道宣,俗姓錢氏,吳興人也,彭祖之後胤。”(3)京兆說。宋志磐《佛祖統紀•諸宗立教志•南山律學》:“法師道宣,京兆錢氏。”宋宗鑑《釋門正統•律宗相關載記》:“道宣字法徧,京兆錢氏,母姚夢月貫懷而孕。”

關於京兆說已經沒有爭議。這是因爲陳朝滅亡以後,隋高祖楊堅將江南地方大族遷往長安,吳興錢氏就是其中之一,故道宣被稱爲京兆人是正常的。宋元照《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上•釋序題》:“京兆者,即古長安城,今之永興軍也……即律師行化之境,亦即本所生地。有云長城或云丹徒者,此謂祖宗之所出,非生處也。行狀云:‘大師在京華生長’,足爲明據。”

至於丹徒說和吳興說,我們更偏重於吳興,因爲道宣常常自稱吳興人。如《釋迦方志》卷下跋云:“終南太一山豐德寺沙門吳興釋道宣,往參譯經,旁觀別傳,文廣難尋,故略舉其要,並潤其色,同其類,庶將來好事用裨精爽云。”《釋門章服儀》卷末跋文云:“終南山沙門吳興釋道宣記其程器時序。”吳興錢氏與陳朝關係極爲密切,因此在陳滅後被遷至長安,[3]從這一點看,吳興說更符合實際。

道宣生而奇異,九歲便能作賦。“十歲遍覽群書,十二善閑文藻。十五歸心於釋門,事日嚴寺慧頵法師。”[4]和尚慧頵俗姓張氏,清河人,學識淵博,勤於教誨。“故得《中百》、《般若》、《唯識》等論,皆飲沐[5]神化,披閱文言,講導相仍,用爲己任。”[6]“講筵初闢,負笈相趨,談疏纔成,名都紙貴。加以博通內外,學海截其波濤,鴻筆彫章,文囿開其林藪。”[7]道宣能在律學上有如此大的成就,與慧頵的點撥和教育是分不開的。道宣回憶說:“初受具後,性愛定門,啟陳所請。乃曰:‘戒淨定明,道之次矣。宜先學律,持犯照[8]融,然後可也。’一聽律筵,十有餘載,因循[9]章句,遂欣祖習。”十六歲,兩旬之間誦《法華經》一部。十七歲在日嚴道場剃落。大業十一年已亥(615),年在二十,奉詔依智首律師受具。唐高祖武德四年,二十有六,又在智首門下聽受律學。智首是當時新興律學之大家,“鈔疏山積,學徒雲湧。”[10]“始於隨[11]文末紀,終於大漸之前,三十餘載,獨步京輦,無敢抗衡。”[12]道宣“纔聽一遍,方議修禪,頵師呵曰:‘夫適遐自邇,因微知章,修捨有時,功願須滿,未宜即去律也。’抑令聽二十遍。”在兩位大師的教育下,道宣奠定了堅實的佛學基礎。武德七年(624),高祖廢日嚴道場,道宣等七人被配住崇義寺。道宣於是年撰寫《釋門集僧軌度圖經》一卷,開始了其一生之寫作,時年二十九歲。武德九年(626),高祖沙汰僧尼,道宣隱於終南山豐德寺。六月,創制《四分律刪繁補缺行事鈔》。從太宗貞觀元年(627)起,道宣開始了長達十幾年的遊方學習。自稱“居無常師,追千里如咫尺;唯法是務,跨關河如一葦。周遊晉魏,披閱累于初聞;顧步江淮,緣構障於道聽。”[13]在此期間他開始了《續高僧傳》的創作,並撰寫了一大批佛學著作。貞觀四年(630),到魏郡訪問名德法勵律師。貞觀九年(635),到沁部綿上撰《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一卷,《疏》二卷。隨後又撰《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一卷,《疏》三卷。十一年(637),在隰州益詞谷撰《量處輕重儀》。十六年(642),母姚氏去世,道宣開始隱居終南。貞觀十九年(645),完成《續高僧傳》初稿。同年被召入長安弘福寺譯場協助玄奘譯經,任綴文大德[14]。貞觀二十年(646)移居終南山豐德寺。二十一年,重修《隨機羯磨》,分爲二卷。仲冬刪定《僧戒本》一卷。二十二年(648),重出《隨機羯磨疏》,增廣爲四卷(今作八卷)。高宗永徽元年(650),重修《重修教戒新附比丘行護律儀》一卷。重修《含注戒本》及《疏》。永徽二年(651),出《刪定尼戒本》一卷。顯慶三年(658),受召任西明寺上座。四年(659),制《釋門服章儀》一卷,並重修。又制《護僧物制》一卷,又制《教俗士設齋儀》一卷。高宗龍朔元年(661),出《釋門歸敬儀》一卷。乾封二年(667),創築壇戒於終南山淨業寺。出《壇戒圖經》一卷、《淨廚誥》一卷、《律相感通傳》一卷、《祇洹寺圖經》一卷,並重修《量處輕重儀》。十月三日,設無遮大會,午時遷化。

道宣在佛教上的主要成就是他對《四分律》的開宗弘化,以及綜括諸部會通小大的創見。他對律學的整理正如其說:“用諸部文意統明律藏,本實一文,但爲機悟不同,致令諸計岳立。所以隨其樂欲,成立己宗。競采大眾之文,用集一家之典。故有輕重異勢,持犯分塗,有無遞出,廢興互顯。今立《四分》爲本,若行事之時必須用諸部者,不可不用。”[15]他以《四分》爲本,並對《四分》有義無文的地方參取諸部律,而最後以大乘爲歸極。同時他所撰律學著作也是“包異部誡文,括眾經隨說。及西土賢聖所遺,此方先德文紀,搜駁同異,並皆窮覈。長見必錄,以輔博知,濫述必剪,用成通意。”[16]這一集眾家之長於一身的學風受到當時佛學界的廣泛推崇,乃至從那時以來的中土律家,幾乎均以其著述爲圭臬。對於《行事鈔》的解記之作,在唐宋兩代就已經多至六十多家,從而形成了盛極一時的南山宗。

道宣以心識戒本爲依據,將佛所說的一切教法分爲三種:小乘是性空教,小菩薩行是相空教,大菩薩行是唯識圓教。他又將佛陀的一切教授教誡分爲化行二教。即把屬於教理方面的大小乘經論稱爲化教,把屬於行持方面的戒律典籍稱爲行教。基於以上理解,他主張《四分》圓融三學,並以大乘三聚淨戒爲律學的歸宿。這一主張正好符合中土學者對大乘佛教的愛樂,因此他所倡導的南山律學也從那時開始廣泛流行。

道宣對佛教文學、史學、目錄學的貢獻也很大。他於貞觀十九年(645)年撰成《續高僧傳》三十卷,於永徽元年(651)撰成《釋迦方志》二卷,顯慶五年(660)撰成《佛化東漸圖贊》一卷,龍朔元年(661)撰成《集古今佛道論衡》三卷。麟德元年(664)又撰成《大唐內典律》十卷、《廣弘明集》三十卷、《集神州三寶感通錄》三卷。又於麟德三年(665)撰成《釋迦氏譜》一卷。此外還撰有《聖跡現在圖贊》、《後集續高僧傳》十卷、《法門文記》若干卷。其中《續高僧傳》、《釋迦方志》、《集古今佛道論衡》、《大唐內典律》、《廣弘明集》均是佛教文學、史學、目錄學重要的名著。唐智昇稱他“外博九流,內精三學,戒香芬潔,定水澄奇,存護法城,著述無輟。”[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