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續高僧傳》的寫作及版本
有關《續高僧傳》的寫作,有幾個問題是值得深入探討的,因爲《續傳》對中古佛經研究的價值絕不會比之前的《高僧傳》小。藤善真澄說:“如果南北朝及隋代唐初佛教史的決定性資料基本上是道宣編纂的著作,那麼,對其進行嚴謹的分析和整體的把握,就是必不可少的了。”[18]在本節中我們主要想弄清《續傳》的寫作和版本的演變問題。討論《續傳》的寫作是爲了弄清《續傳》的內容變化及與《後集續高僧傳》的關係。討論版本演變是爲了弄清中華大藏經版《續傳》之優劣及版本價值。
一 《續高僧傳》之寫作
《續傳》的寫作有兩個所有研究者都關心的大問題:一是關於《續傳》的增補問題,二是關於《續傳》與《後集續高僧傳》的關係問題。下面分別論之。
(一)《續傳》的增補問題
《續高僧傳》初稿完成於貞觀十九年(645),而定稿於高宗麟德二年(665)。在二十年間道宣對《續高僧傳》進行了不斷的修改和補充,這一點從各個時期對該書的記載就能得到大致的印證。道宣在《續傳•序》中明確交待了貞觀十九年稿所記之人數,正傳爲331人[19]。而現在日本所見到“被認爲撰寫於貞觀二十三年(649)的”[20]興聖寺本“序”中,所記載的本傳人數爲340人,實際人數爲390人。也就是說,在短短的四年時間裏增補了59人。《隨函錄》所記載的人數爲406人,中華大藏經(實爲高麗藏系統,後詳)所記載的人數爲414人。可見《續高僧傳》是在不斷增補的。
《續傳》的增補有兩種情況:一是道宣自已的增補,一是後人的增補。首先來看道宣自已的增補情況。
從道宣初稿“序”與興聖本“序”對照看,道宣在此期間增加了九人。這九人究竟是誰現在無法弄清。其他的幾十人中,有的是道宣把《後集續高僧傳》中僧人的傳記加入到了《續傳》中,這部分內容我們在後文討論。興聖本中有一個現象比較引人注意,即有些人在標題中沒有而又在傳記中出現。最典型的就是卷十七中的“釋慧實”。興聖本明確標示正傳十人,而實際寫作中卻出現了十一人。這不可能用偶誤來解釋,只能理解爲道宣在增補的過程中添加了此人,而標題還未及時作出修正。這也證明興聖本確實是一個正在修改的未定稿。藤善真澄先生曾經對《續傳》標題的排列進行研究,發現其深受費長房的影響,以“從宋、齊、梁,將北魏、北周和陳與隋朝相接,並延續到唐”[21]。而在爲生人立傳時以生卒年的先後來排列。他用這一規律討論了卷五“義解第一”,發現“從法申傳到法護傳爲止是初次執筆,從智欣傳至法寵傳、從僧遷傳到法雲傳分別各爲一組,依次隨時編纂增補上去的。”[22]現展示如下:
梁楊都安樂寺沙門釋法申傳一(430—503)
梁楊都建元寺沙門釋僧韶傳二(447—504)
梁楊都建元寺沙門釋法護傳三(439—507)
梁鍾山宋熙寺沙門釋智欣傳四(446—506)
梁吳郡虎丘山沙門釋僧若傳五(451—520)
梁楊都宣武寺沙門釋法寵傳六(451—524)
梁楊都靈根寺沙門釋僧遷傳七(465—523)
梁楊都莊嚴寺沙門釋僧旻傳八(467—527)
梁楊都光宅寺沙門釋法雲傳九(467—529)
梁南海隨喜寺沙門釋慧澄傳十(476—527)
梁鍾山上定林寺沙門釋法令傳十一(433—522)
梁鍾山開善寺沙門釋智藏傳十二(458—522)
這一研究表明《續傳》在成書之前可能就已經經過多次修改。
我們再用興聖本與中華大藏經本進行對照,可以發現人員的增補情況。[23]具體如下:
正傳:
卷四:那提。
卷十三:功逈、神照、法護、玄續、慧壁[24]。
卷十五:義褒。
卷十六:法常、法京、法懍、惠成、法忍。
卷二一:慧詵。
卷二七:法凝。
卷二八:法建。
附傳:(按,圓括號中均爲新增)
卷一:僧伽婆羅(曼陀羅、木道賢、僧法、道命)、寶唱(梁武帝、僧朗、梁簡文、僧昭[25])曇曜(曇靖)、菩提流支(常景、李廓、寶意、覺定、法場、智希、楊衒之、曇顯、智賢、法希、藏稱)、拘那羅陀(高空、德賢、善吉)、法泰(智愷、曹毘、智敫[26]、道尼)
卷二:那連提黎耶舍(萬天懿)、闍那崛多(僧就、法智)、達摩笈多(侯君素、徐同卿、劉憑、費長房)、彥琮(行矩)
卷七:寶瓊(明解)
卷十七:智越(波若、法彥)
卷十九:灌頂(智晞)
卷二六:慧藏(法順[27])
卷二七:普濟(普濟[28])
卷二八:道積(僧思[29]、智曄)、慧銓[30](智證、宋公[31])
由此可見,《續傳》在初稿形成後仍在不斷增補是不可置疑的。
《續傳》在定稿之前,道宣曾反復修改,這不僅表現在人物的增補上,還表現在語言表達上。這一事實日本學者已經通過對興聖寺本與後來的其他版本對照得出了結論。[32]例如卷四《玄奘傳》:
興聖本:“釋玄奘,本名俗姓陳氏,漢洲偃師人,二親早喪,昆季相養。”
中華大藏經本:“釋玄奘[33],本名褘,姓陳氏。漢太丘仲弓後[34]也,子孫徙於河南,故又[35]爲洛州緱氏人焉。祖康,北齊國子博士。父慧早通經術,長八尺,明眉目,拜江陵令。解纓而返[36],即大業末[37]年,識者以爲剋終,隱淪之候故也。”
通過對比可以發現,道宣在定稿之前對該段文字作了很大的改動。
《續傳》不只僅僅被道宣反復修改,而且還有後人修改的痕迹。最典型的就是卷四《玄奘傳》中,玄奘改葬樊川的史實。道宣逝世於乾封二年(667),而唐慧立撰《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明確記錄玄奘改葬樊川之時間爲總章二年(669)[38],因此這段記載肯定是後人添加的。同時,伊吹敦認爲“指要錄本和隨函錄本之間相互出入的傳記,難以看做是道宣撰述的。”[39]可見還有少量傳記有後人添補的可能。
綜上所述,《續傳》在定稿之前已經道宣反復的修改和增加,在定稿以後也有被後人增改的地方。
(二)《續高僧傳》與《後集續高僧傳》之關係
關於《續高僧傳》與《後集續高僧傳》之關係一直是研究《續傳》增補的一個重要問題。陳垣說:“頗疑今宋、元本所增之七十餘傳,即《後集》之文,宋人取以入之《續傳》,故其中多卒於貞觀十九年以後、麟德二年以前,若不是宣公原文,則有卒於乾封二年以後者。又疑《舊唐志》何以連出《續高僧傳》二部,其一部本爲《後傳》十卷,傳寫誤也。”[40]與陳氏持相同觀點的人還有林傳芳、王盡仁及日本學者山崎宏。[41]但《續傳》中究竟有哪些是從《後集續高僧傳》來的,《後集續高僧傳》是在什麼時候合併到《續傳》的,以上學者沒有討論。前川隆司認爲:“《續高僧傳》的添補,可全視爲糅合自《後集續高僧傳》,這可推測爲:在道宣滅寂後,約七世紀後其門人所做的。”[42]並認爲現行諸本的底本可追溯到“開元錄”時代。伊吹敦氏批駁了前川的觀點,認爲“《續高僧傳》的層層增補的最後,是從三十卷福州本增廣三十一卷福州本。那時,有所增添的主要傳記是‘習禪六’的全部(福州本,卷第二十二)和‘感通中’的全部(同上,卷第二十七)……可是,可知的是,到了福州版,補充的部分是完全根據新發現的《後集續高僧傳》添補的。……《續高僧傳》和《後集續高僧傳》完全是個別的東西;在唐以前的增添,可推論爲與《後集續高僧傳》沒有關係。即《後集續高僧傳》,如前川氏所言,確實被糅入《續高僧傳》,但是,并非如氏之主張,是在唐代,而是在宋代由三十卷本增廣爲三十一卷本的過程中。”[43]而且伊吹氏認爲補入《續傳》的《後集續高僧傳》是一個缺本。“首先,此時發現的《後集續高僧傳》,不是完本,而是殘缺本。”[44]藤善真澄也基本贊同伊吹氏觀點。[45]伊吹氏的研究應該是當今對《後集續高僧傳》研究最好的總結。
因此,現在可以確定的是《後集續高僧傳》在宋代還存在,在福州本從三十卷增廣至三十一卷時,它的殘本被編入到了《續高僧傳》中。
二 《續高僧傳》版本及價值
(一)《續高僧傳》版本的三個體系
《續高僧傳》在其寫成後一直存在于大藏經之中未有單行,只是到了民國才有單刻本,名爲《續高僧傳二集》[46],現金陵刻經處印有《高僧傳》合刻本,分爲《高僧傳初集》(梁)、《高僧傳二集》(唐)、《高僧傳三集》(宋)、《高僧傳四集》(明)四部,其中《高僧傳二集》就是《續高僧傳》。該書爲板刻,宣紙印刷,線裝,十冊二函,板心均有“高僧傳二集卷××”字樣。以揚州瓦廠本爲底本[47],共四十卷,可稱金陵本。據蔡運辰《二十五種藏經目錄對照考釋》,二十五種藏經皆收《續傳》。[48]以上版本分爲三個體系:
(1)中原系:開寶藏、磧砂藏、高麗藏、趙城藏、頻伽藏[49]、南藏、縮刻等十六種均爲三十卷。
(2)南方A系:崇寧藏、毗廬藏、天海藏、義門藏、緣山藏爲三十一卷。
(3)南方B系:北藏、嘉興藏(徑山藏)、清藏爲四十卷。[50]
(按,(2)、(3)其實在大藏經中均屬南方系,此處爲好區分《續傳》卷次的差別,故分爲A、B兩系,這不是從大藏經的角度進行劃分的。)
究其原因,是南方A系於中原系卷二十“習禪五”後加了一卷“習禪六”。又在中原系第二十五卷後增加了“感通上”一卷。A系又將中原系第二十七、第二十八兩卷合爲一卷。這樣南方A系就比中原系多出一卷,爲三十一卷。慧琳《一切經音義》和五代晉可洪《隨函錄》均爲《續傳》注有音義,且均爲三十卷,然而卻沒有A系卷二十一和卷二十六所增諸傳之音義,這說明A系比中原系增多的七十餘傳是在可洪《隨函錄》以後。
B系與A系在內容上無差別,唯一不同的就是卷數的劃分。我們用中華大藏經本與金陵本進行了比較[51]。金陵本與中華大藏經的不同具體表現爲:
(1)金陵本將中華大藏經的卷四一分爲二,成四、五兩卷。
(2)金陵本將中華大藏經的卷七“義解篇三”一分爲二,成爲卷七、卷八。
(3)金陵本將中華大藏經的卷十五“義解篇十一”一分爲二,成爲卷十七、卷十八。
(4)金陵本將中華大藏經的卷十六“習禪初”一分爲二,成爲卷十九、卷二十。
(5)金陵本增加卷二五“習禪六”。
(6)金陵本增加卷二六“習禪六之餘”。
(7)金陵本增加卷二九“明律下之餘”。
(8)金陵本將中華大藏經的卷二四“護法下”進行了補充,並一分爲二,成爲卷三十一、卷三十二。
(9)金陵本將中華大藏經的卷二五“感通上”一分爲二,成爲三十三、三十四卷。
(10)金陵本增加卷三五“感通篇中”。
這樣B系就比中原系多出十卷,成爲四十卷本。此書何以分爲四十卷?陳垣認爲:“此書自《開元錄略出》以來,即分爲四帙,編入內、左、達、承四號,宋、元藏因之。慧琳、可洪音義均作三十卷四帙可證,明本蓋每一帙分爲十卷也。”陳垣先生之說有一定道理,但關於分帙字號可能值得商榷,因爲趙城金藏雖也分爲四帙,但字號卻分別是“左(1—8卷)、達(9—16卷)、承(17—22卷)、明(23—30卷)”[52],較陳先生所說推後一字。三十一卷變爲四十卷的原因,是爲了消除體例上的不一致現象。伊吹敦說:“明北藏本始有四十卷本,基本可視爲就是三十一卷本的改編。經由長卷的分卷、消除體裁的不統一、傳記順序的變更、將不完備的道胄傳、曇逞傳予以刪除等,使得連亙數次增補而成、體裁極不一致的《續高僧傳》,一掃其向來的拘泥,成爲一完整的書籍。可是,這時的改變,並不是重新增入傳記,且以上所言之變更,也不過是在體裁上加以整合而已。因此,從三十一卷本發展成四十卷本,儘管外表上有很大的不同,但內容上可以說幾乎沒有什麼變化。”[53]
(二)中華大藏經本《續高僧傳》版本及其價值
我們所採用的中華大藏經是以趙城金藏爲底本,如果有殘缺,則以同屬中原系的高麗藏進行補充。趙城金藏是金代河東南路(今山西省南部)民間集資刻的一個版本,屬宋開寶藏的翻刻本。磧砂藏《大寶集經》卷第二十九尾鮑善恢的題跋中所錄《趙渢碑》記載了金藏成立之經過:“潞州長子縣崔進之女,名法珍,自幼好道。年十三歲,斷臂出家。嘗發誓愿,雕造藏經。垂三十年,方克有成。大定(1178)十(有)[54]八年,始運經一藏進於朝。奉敕旨,令左右街十大寺僧香花迎經,於大聖安寺安置。既而宣法珍見於宮中尼寺,賜坐設齋。法珍奏言:‘臣所印藏經已蒙聖恩安置名剎,所造經板也願上進。庶得流布聖教,仰報國恩。’奉詔許之,乃命聖安寺爲法珍建壇,落發受具爲比丘尼。仍賜錢千萬,洎內閣賜五百萬,起運經板。至二十年(1181)進到京師。其所進經板凡一十六萬八千一百一十三,計陸千九百八十卷。上命有司選通經沙門導遵等五人校正。至二十三年,賜法珍紫衣,號弘教大師。其導遵等也賜紫衣德號。其同心協力雕經板楊惠溫等七十二人,並給戒牒,許禮弘教大師爲師。仍置經板於大昊天寺,遂流通焉。”[55]這一碑記十分重要。它不僅准確記載了板刻的時間,原板的數量,還明確交待了經板在金代就已經進行過校正。刻板年代記在板片上最早的是上圖“鳴”字號《妙法蓮花經》,題記是熙宗天眷二年(1139)[56],最晚的是國圖“雁”字號《大乘智印經》,題記爲大定十三年(1173)。金藏刻版在元初就因兵火損失了一半。太宗八年(1236)年,耶律楚材以半官半私的性質發動捐助,進行補刻。由於刻工拙劣,補版有些草率。
金藏《續高僧傳》每篇一般二十三行,每行一般十四字。但常有誤刻修改的地方。如卷第八“釋慧遠”(第620頁)“七十矣……氣盡”一段七行,每行十九字。卷十四“釋法恭”傳(第716頁)上欄和中欄每行均爲十八字。翻刻可能出自不同人之手,有些版面的刻寫風格明顯有不同。
在文字校勘上也不太嚴謹。有的有段落重出。如卷十六“釋僧稠”:“誠有圖矣……京邑西南置禪定寺”在卷二十“論”中又出現。而此段長達577字。有的文字有脫落。如卷一“菩提流支”:“以魏永平(之初來遊東夏,宣武皇帝下勅引勞。)”括號中的部分均脫落。
但金藏明顯具有自己獨特的風格,具有重要的版本價值。下面分文字學和版本校勘兩方面論述。
1.文字學上的價值
中華大藏經版《續高僧傳》保留了唐代寫本的書寫風格,保存了大量的文字形體,在文字學研究中具有重要的價值。具體表現如下。
(1)可以爲文字演變規律提供材料
一)類化異體字
類化異體字就是受字符上下、左右、內外等參照結構的影響而使部件趨同而形成的異體字[57]。
1)——顛
午後還上,初無墮。(卷十九,釋智藏)
按,“”是“顛”的俗字。《字匯•八部》:“,俗顛字,與顛同。揚雄《并州牧箴》:‘太上曜德,其次曜兵,德兵具,靡不悴荒。’”浙藏敦煌文書027《大智度論》:“以倒心起屬業報果。”“”是“顛”右半部“頁”受左半部同化而形成的俗字。
2)——北
乃超步京鄴,悟燕趙。(卷二一,釋曇隱)
按,“”是“北”的俗字。“北”可寫作“”,φ096《雙恩記》:“在上茅東十五里。”“”左半部受右半部同化,於是變成“”
3)——傑
而幼抱貞亮,夙標雄。(卷二二,釋智首)
按,“”是“傑”的俗字。“傑”可以寫作“”,S.2832《願文等範本•亡兄弟》:“文詞雄,百姓畏而愛之;憂恤孤寒,得一言而獲暖。”右上部“”受到左面“歹”的影響而類化。如唐碑《馬府君墓誌》:“奉歸我。”[58]《新集藏經音義隨函錄》卷二九《弘明集》第九卷“桀懷”條,“桀”作“”。均為類化結果。
4)——儒
其中高者,僧休、法繼、誕禮、牢宜、果等是也。(卷七,釋道寵)
按,“”是“儒”的異體字。P.2173《御注金剛波若蜜經宣演卷上》:“遒凝睿思,暢述道。”《五經文字•人部》:“儒,作。訛。”《干祿字書》:“儒:上通,下正。”“儒”右上部“雨”受右下部“而”同化而變成“”。
二)簡化異體字
所謂簡化異體字是指比正字少了筆畫的異體字。這類異體字包括省筆簡化異體字,省旁簡化異體字,換旁簡化異體字等。
1)——宜
故有法相之宜興,俗務之廢,發談奏議,事無不行。(卷十六,釋僧實)
按,“”爲“宜”之異體字。《玉篇•宀部》:“宜,今作冝。”《字鑑•平聲上•五支》:“宜,魚奇切。《說文》作‘’,所安也。从宀之下一,之上‘多’省聲。隷作‘宜’。凡‘誼’、‘疊’之類从‘宜’。俗作‘冝’。”“宜”省略宀上之點由來已久,在《睡虎地秦簡》中“宜”就寫作“”,在漢《史晨碑》中隸書作“”。其他如:
2)——寇
至隋季多難,賊交橫,民流溝壑,死者太半。(卷二十,釋智超)
3)——窟
仁壽下勅令置塔于慈州之石寺,寺即齊文宣之所立也。(卷二六,釋明芬)
4)——遍
故頲之臨刑,禮十方,口詠《般若》。(卷二七,釋智命)
5)——雍
開皇六年隨遷入,住興善寺。(卷二六,釋靜凝)
6)——褊
末爲靈曜隘,更求閑靜。(卷二六,釋智顗)
7)——文
博覽經藝,義洞開。(卷二十,釋慧斌)
從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在《續傳》中,如果一點在中間,常常將其省略,從而形成異體字。這可能跟書寫美觀有關,由於書寫時上面一點很孤立,不好處理,於是在不影響語言表達的基礎上將其乾脆省略。
(2)可以爲某些字的字體演變研究提供材料
張涌泉先生曾說:“漢字歷經幾千年的流傳演變,在這漫長的流傳過程中,不同的字體,不同的時代,甚至在不同的人筆下,字形的結體往往會呈現明顯的差異。”[59]《續傳》保留了大量這方面的文字材料,可以爲我們研究字體演變提供線索。
一)
藹求道情,欣所聞見。(卷二三,釋靜藹)
此“”應是“猛”之俗體。《續傳》卷二十三“釋僧猛”中。“釋僧猛,俗姓段氏,京兆涇陽人。”“昔魏文西位[60],勅猛在右[61]寢殿闡揚《般若》,貴宰咸仰味其道訓。”此句中“猛”作“”,而在其他句子,如:
1)猛退屏人事,幽栖待旦。
2)猛分爲九十五門,後退一乘,更進三十有生之善。
3)黃中[62]之徒紛然搆聚,猛乃徐搖談柄,引敵深渦,方就邪宗一一窮破。
4)以猛年德俱重[63],玄儒湊集[64],追訪至京,令崇法宇。
以上句中“猛”均寫作“”,可見,“”應是“猛”的俗字。《王昭君變文》:“將降喪,計竭窮謀。”項楚先生注:“‘’當是‘猛’字形誤。”黃征、張涌泉二先生注:“‘猛’原錄作‘’,徐校:‘’當作‘猛’。”《經律異相》卷二一“提婆達多先身殺金色獅子”:“王聞是語,悲喜交懷,信心益猛。”(T53/116a)此“猛”字中華大藏經本也作“”,與《續傳》正好可以互證。
“猛”字是如何變成“”的呢?是草書楷化的結果。“孟”在《新集藏經音義隨函錄》卷二十六《集古今佛道論衡•論文•卷甲》“孟軻”條中草書作“”。同上卷二十九《弘明集》第八卷“孟軻”條作“”。而在S388《正名要錄》“正行者揩(楷),腳注稍訛”例中,“”訛作“”。而在S.63《太上洞玄靈寶無量度人上品妙經》中:“八威吐毒,猛馬四張。”“猛”寫作“”。在《唐清河郡夫人張氏墓誌》中又進一步訛作“”[65]。
可見“猛”訛爲“”是草書楷化的結果。《新集藏經音義隨函錄》卷二七《髙僧傳》卷十四“僧猛”,“猛”又寫作“”。
二)
楊都道俗聞誌此告,皆禮拜。(卷二八,釋智湛)
“”應是“遙”的俗字。“遙”的右上部“”在隸書中可以放得很平,如《張平子碑》:“逍故墟。”[66]續古逸叢書本《龍龕手鏡•口部》:“(俗)嘺(正),渠遥反。不知也。二。”其中的“遙”寫作“”,高麗本《龍龕手鏡•蟲部》:“(俗)蠡(正),音離,又音螺。瓠瓢也。……瓠音胡,瓢音扶遥反。二。”其中的“遙”寫作“”。這一結構很容易訛爲“罒”,從而變成“”。高麗本《龍龕手鏡•人部》:“佋,市遙反。”其中的“遙”寫作“”。然而行均在“遙”字條中卻未收此字。
三)
仁正致懷,聲色無染,受持戒護,詠文言。(卷二六,釋道生)
按,“”應是“耽”的訛字。“耽”與“躭”同。“躭”在俗寫中可寫作“”,如S.527《顯德六年正月三日女人社再立條件》:“若本身死亡者,仰衆社盖白,拽便送。”也可寫作“”,如S.6981V《十恩德》:“弟一懷守護恩,說著起不蘇。”書手很可能是在書寫該字時誤將“尢”寫成“九”,由於最後一點不好再放到彎鉤外,於是干脆點到中間,從而變成“”。
四)
加以明解經論,每[67]元席,文義弘遠,妙思霜霏,難問銳指,擅步漳鄴。(卷二十,釋道昂)
按,從文章意思分析,“”應是“昇”的訛字。“昇”可寫作“”,如S.512《歸三十字母例》:“審:傷申深。”最後一筆如果靠近左撇向右彎曲,就可能變成“”。佛教文獻中有把豎筆寫成彎鈎的例子。如《新集藏經音義隨函錄》卷一二《增一阿含經》第三一“屈”,“申”寫作“”。《龍龕手鏡•人部》:“,音申。”“”即“伸”字。
五)
師友累,恚恨日殷。(卷二三,釋道安)
按,“”是“致”的訛體。“致”可以寫作“”,如《續傳》卷二四“釋法琳”:“方欲興上皇之風,開正覺之道,洽太平,永隆淳化。”也可以寫作“”,如卷二四“釋慧乘”:“今將敘大,理具禮儀。”如果右上方一橫丟失,就可能訛爲“”。
除以上五個字外,《續傳》中還有許多俗誤字,這些字前賢尚未對其進行討論,因此研究清楚這些俗誤字的變化,對漢字學研究是有積極作用的。
(3)可以爲漢字文化的研究提供新材料
漢字是極爲獨特的文字,其本身的結構,包含着豐富的文化信息。郭沫若曾經指出:“捨中國古代文字,無由洞悉中國古代社會的真相。”[68]《續傳》豐富的文字材料爲我們研究漢字文化提供了條件。
《續傳》中出現了多處缺筆避諱字,爲我們研究避諱提供了材料。如:
一)
1)遷既爲帝王挹,侯伯邀延,抗行之徒是非紛起。(卷二八,釋曇遷)
2)道次逢迎,禮謁修。(釋慧瓚)
3)時又有沙門滿德、善智、真懿、道者,同璡所學,慕義朋從。(卷二二,釋慧璡)
4)既而天子迴光,美其道,群公拜手,請從弘業。(卷二四,釋慧乘)
5)飾以朱粉,搖動物。(卷二四,釋知實)
二)
1)其實則不然,譬猶明現形,空谷應聲,影響之來豈云[69]遠乎。(卷十八,釋智通)
三)
1)至十五日,令遣藏共陵公[70]檢校度僧百二十人,並賜法服,各還所止。(卷十九,釋法藏)
2)爾日村人登山參疾,食辭還。(卷十九,釋智晞)
四)
1)後復綴講,眾重矣。(卷二一,釋法超)
2)陳群[71]均[72]爲之檀越,故使相趨常聽二百許人。(卷二一,釋智文)
五)
1)并《法華經疏》隨使入也。(卷十九,釋灌頂)
“”是避趙匡胤祖父簡恭皇帝趙敬之正諱,而“”、“”、“”是爲避其嫌名。[73]“”是避趙匡胤之父宣祖弘殷之諱。[74]
在《續傳》中這些字在大多數時候又並不缺筆避諱。這一現象只可能有兩種原因:第一,原文如此。第二,在雕刻印版時,書手或刻工們對原文中的避諱字已經不太看重,隨意處理,這樣才造成了缺與不缺混雜的局面。由於《趙城藏》的主體部分是依靠宋《開寶藏》覆刻的[75],我們認爲第二種可能性更大。金人在覆刻時已經不在意是否爲宋朝趙氏祖宗避諱,因此對宋刻本原字隨意進行處理,形成了完整字與避諱字同出的現象。
(4)可以爲文字學史的研究提供幫助
漢字有其自身產生、發展和演變的歷史,每一個漢字的出現都在爲漢字歷史的研究提供幫助。《續傳》中有些字就可以起到這一作用。如“”:
1)是干健不返,放使入山餧虎。(卷二十五“釋圓通”)
2)帝語此人曰:“我國法急,不許道人民間。復助急,不許道人山中。若爾,遣他何處得活?宜放入山,不須檢校。”(卷二十七“釋普安”)
“伱”在傳統上一直被看着是人稱代詞“你”的俗體。如《廣韻•止韻》:“伱,秦人呼傍人之稱。”《正字通•人部》:“伱,汝也。俗作你。”太田辰夫也說“‘你’是‘爾’的古體,‘尔’作爲略字來使用,在它左邊加上‘亻’旁而成的,是保留了‘尔’的古音。”但是對比以上例子可以發現明顯不同。例1)中的“”是指示代詞,應爲“爾”之訛體。太田辰夫先生曾舉《月上女經上》:“今遣我來至你所。”這個“‘你’在別的版本中作‘爾’。”並認爲這個“你”“實際上是排印時將‘你’臆改而成的?”[76]但先生也未肯定,故加問號。從《續傳》情況看,校刊記並未對該字出校,說明其他版本也同爲“伱”,不存在臆改行爲。因此可以看出,在唐代“伱”不僅是人稱代詞“你”的俗字,也是指示代詞“爾”的訛字。搞清這一現象對漢語的語言和文字研究都是有意義的。
綜上所述,《續傳》中大量的文字現象爲我們深入研究漢字的構成、演變、運用以及漢字學本身都具有材料和參考價值。
2.校勘學上的價值
《中華大藏經》所採用之趙城藏是從開寶藏翻刻而來,而開寶藏是最早的刻本藏經,雖然在翻刻的過程中會出現一些失誤,但總體上保持了原版的語言面貌,因此,以之作爲材料來對其他各藏中的《續傳》進行校勘,其意義是不言而喻的。我們對中華大藏經版《續高僧傳》校勘記進行了統計,共有1161條與標有“諸本”字樣的不同,而中華本與資福、磧砂、普寧、永樂南、徑山、清等藏程度不同的差異有近萬條。這些差異爲《續傳》本身的校勘提供了豐富的材料。其價值大致有三:
(1)與麗藏版相互支持,使校勘更有說服力
眾所周知,金藏和麗藏都來源於開寶藏,因此二者有極爲密切的版本關係。金藏和麗藏共同存在,不僅可以相互印證,也可以與其他藏經相同內容互勘,從而使校勘更具說服力。如:
一)崛多遂捨具戒,竭力供待。(卷二,闍那崛多)
“待”,資、磧、普、南、徑、清作“供侍”。“供待”、“供侍”均可成立,而且均在《續傳》中有例證,在此情形之下,如何判定誰是誰非?根據詞義是不可能了,我們只能根據版本。此字麗藏作“待”,同系的大正藏也作“待”,而且開寶藏爲官刻,開刻時間又比其他五藏早。根據這一現象,我們判定此處“待”字是。
二)沆於道術,澹於名利,不欲高衒,其備六也。(卷二,釋彥琮)
“沆”,資、磧、普、南、徑、清作“躭”,而麗藏作“沈”。“躭於道術”和“沈於道術”均成立,唯一的辦法也只有比較版本。“沆”應是“沉”的異體。佛經中“沆”常寫作“沉”,《龍龕手鏡•水部》:“(通),沆(正),沉(今)。胡朗反。”因此“沆”即是“沉”,也即“沈”。而同屬中原系而來的大正藏也作“沈”,因此,我們認爲“沈”字是。
(2)可以糾正其他藏經的錯誤
趙城藏雖與麗藏同出一源,但有的地方也不盡相同,同時也與其他各藏有所不同,這爲我們校正《續傳》提供了條件。如:
一)至如寺九百,神道映於趙都,遠林不刊,戒德流於晉世。(卷二二,論)
“”即“燈”,其他各藏均爲“澄”,“燈”、“澄”又均爲孤例,究竟孰是?細推原文,應爲“燈”是。佛家認爲佛教相遞猶如傳燈,因此“燈寺”更合其意。
二)追領往復,了無漏失,賓撫其首曰:“令使吾門不墜者,其在爾乎?”(卷六,釋僧詢)
“令”其他各藏均爲“今”,然而我們認爲“令”是。“令使”是同義并列,在佛典中大有存在。如隋闍那崛多譯《佛本行集經•發心供養品中》:“受食訖已,食不可盡,彼人生念:‘此百味食,既不可盡,必是如來威神德力,令使充溢。餘食既多,我今可喚所看如來白衣人眾,布施此食,皆食飽滿。然後我心得大歡喜。’”(T3/661a)吳支謙譯《撰集百緣經•比丘尼品•差摩比丘尼生時二王和解緣》:“汝今云何欲令使我同彼諸王,受地獄苦,而作妄語?”(T4/201a)如用“今使”,則此句為一種陳述語氣,而後文又是猜測語氣,這樣就前後矛盾。
(3)可以提供其他各藏沒有的信息,爲《續傳》的深入研究提供幫助。
金藏中有些材料是其他各藏均未有的,這種材料爲《續傳》的研究所提供的幫助不言而喻。如卷十四“釋慧遠”:“將遷化時,索香水洗浴,即在外宿,坐倚繩床。問徒眾曰:‘早晚?’答云:‘今可卯時。’乃曰:‘吾今覺冷氣至臍,去死可二三寸在,可除倚床。’自加其足,正身斂目,不許扶持。未言其卒,驗方知化。香若枬檀,久而歇減。後乃臥之,手足柔軟。身分並冷,唯頂上煖焉。”這段材料在其他各藏中均未見,特別是與之同源的高麗藏也沒有這段內容,這一現象不得不令人思考。這段文字前面部分就與其他藏有出入,很可能是在金代通經沙門導遵等校勘時根據其他文獻補入的,不然很難有如此大的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