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武士兴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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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平安初期的武士

平安初期的武士,指八九世纪的早期武士,包括: (1)庄园主培植的武士;(2)神社、寺院组织的武士 (神人、僧兵); (3)地方国司组建的武士;(4)军事贵族组建的武士。这些早期武士以庄园主——庄官为首领,活动舞台在地方各国,以经济领域为中心,在庄园主的率领下武力保卫和扩张庄园土地。

(一)庄官级武士团

武士作为庄园主捍卫和扩展庄园土地的武装力量而产生,从诞生之日起就是作为以庄园主——庄官为首领的军事集团的一员而存在,即作为武士团的一员而存在。“庄园产生后,为了确保对庄园土地的支配权,进而扩张势力,便纷纷蓄积自己的武力。于是,在这些领主层中,一族首长与一族的子弟和支配下的名主百姓等结成主从关系,形成一个战斗团体。此即武士团的雏形。”[9]在这些早期的武士团中,“庄官占据主将的位置,支配郎从、若党、仲间、所从等武士团的成员”[10]。此类在农村自然产生的庄官级武士团,以庄官为首领,成员称为 “郎等所从级武士”或 “名主田堵级武士”,包括名主田堵百姓等。宗族子弟称 “家子”,相当于后来所称的 “亲藩”家臣,构成武士团的核心;非宗族子弟称 “郎党”、“郎从”,是武士团的基本力量。当然,郎党、郎从因臣属于首领的时间先后,在武士团的地位和受重视的程度也不尽相同。

庄官级武士团的构成原理主要包括两点:一是家族关系,一是主从关系。在家族关系中,庄官为本家和一族的族长,称为 “惣领” (总领),其余为分家 (称庶子)。将家结构中的父→子→孙和家族结构中的本家→分家→孙分家,移植到武士的战斗组织之中,使武士团的结合极为牢固。家臣通过家族制度——寄亲、寄子 (义父、义子)制度隶属于主君,主君对家臣的支配,被赋予家长支配子女的性质,强化武士团内部的隶属关系。在主从关系中,本家是主人 (主君)和上级,分家是从者和下级,从者包括宗族子弟 “家子”和非宗族子弟 “郎党”、 “郎从”。主人给予从者土地并予以庇护,从者在战时和平时须对主人尽军事和其他义务,绝对效忠主人。主从原理和家族原理将武士社会编织成一张以主从关系为经、以家族关系为纬的纵横交错的巨大网络,强化内部的协调与统一,提升征战杀伐的战斗力。主君拥有武士团首领和大家族族长的双重身份和权威,大大增强了武士团内部以主君为轴心的凝聚力,对属下武士的支配力、控制力进一步加强。

(二)庄官级武士团的活动

以庄官为首领、以庄园为基本单位的庄官级武士团,主要存在于八九世纪。此时的武士——早期武士亦兵亦农,以农为主,以武为辅,平时务农,战时出征。他们作为庄园主私人的武装力量,其军事活动主要是在经济领域,在庄官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对内管理庄园的农业生产、镇压庄民的反抗,对外武力扩张庄园土地。这些早期的武士在庄园主 (庄官)的率领下,四处侵占公有土地和私人田地,建立新庄园,土地私有制(庄园)迅速增长。9世纪末,庄园土地已超过全国土地的40%。特别是寺院庄园,增长速度快、占地面积广,仅东大寺就有庄园90余处之多。而且,一些有实力的庄园主还取得不向国家缴纳租税的权力 “不输”。与此同时,国有土地则不断减少,8世纪后半期,国家已不能按时班田,834年,朝廷不得不将班田年限由6年一班改为12年一班。事实上,12年一班也并未实现,仅仅是一纸空文。随着庄园主经济实力的不断膨胀,他们又进而扩大庄园武装,进行更大规模的土地兼并活动,侵蚀天皇制中央集权国家的经济基础。

8世纪,早期武士在侵占公私田地的土地争夺战中,已在地方上蓄积起相当强大的实力。进入9世纪后,庄园主纷纷以武力侵占公私田地,土地争夺战愈演愈烈,一些武士也从以农为主、以武为辅转为以武为主、以农为辅,并且在日益频繁和激烈的战斗中发展成为不容忽视的武装力量,实力强大的武士团首领开始向占地为王、割据一方发展。随着庄园和庄园武装的建立,不仅庄园主之间围绕土地的武装冲突事件越来越频繁,而且庄园主武力侵占公领、对抗国司的暴力活动也不断增多,社会秩序混乱、社会治安恶化。于是,国家在9世纪初设置检非违使。9世纪40年代,武士团的武力已开始得到官方承认,地方政府遴选有实力的武士团首领充任检非违使、追捕使,委之以军事、警察之权,维持地方统治秩序。

一般而言,平安初期的武士团首领基本上都是在垦田运动中成长起来的地方庄园主,武士的活动基本上还局限于地方,主要是充当庄园主保卫和扩大庄园土地的武装力量。

值得注意的是,平安时代庄官级武士团这种超血缘的、以夺取战争胜利为目的的、以共同利益为基础的军事组织、军事制度,所有成员同舟共济,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既分散了单个武士的风险,又实现了武士之间武力的结合,将武士团成员的武力汇聚成一致对外的集团战斗力,依靠集团的力量共同生活、共同战斗,提升了武士团及其成员的武力。这种有着共同利益和共同目标的军事组织,个人微不足道,群体至高无上,大家都必须为集团的兴旺发达贡献自己的一切,包括生命,因而其效率绝对不亚于称为 “公司”的经济组织。庄官级武士团已经创造性地构建起武家社会荣辱与共、生死相依的组织形式,形成以集团为中心、以集团利益为最高利益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和文化样式及其以共同的经济利益为纽带的相对稳定的内部关系,为武士提供了一种新的信仰和效忠对象。随着武士团的扩大和武士成为政治上的统治阶级,武士团及其特有的团队意识、团队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也越来越大。日本式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文化,日本企业强大的国际竞争力和日本人强烈的群体归属感,都可以从武士团这种组织形式中找到久远的根源,得到相当可靠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