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财产申报制度(Property Declaration System),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要求特定人群对其财产和收入情况进行如实申报的制度。该制度起源于240多年前的瑞典,早在1766年,瑞典公民就有权查看从一般官员直到首相的纳税清单。1883年英国议会通过了《净化选举防止腐败法》,这是世界上第一部有关财产申报的法律。[1]此后,许多国家都陆续建立了财产申报制度,作为反腐败的重要举措,公开、透明的财产申报制度,是公众对官员的“非暴力制度控制”,是“阳光法案”,是有效规范官员行为的基本制度和国际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