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研究思路
从唐代文学研究的整体来看,随着唐代文学研究的深入展开,人们除关注文学文本的研究之外,逐渐注意在相关学科的视野中,寻求相邻学科与文学之间的联系,有诸多在文本研究中难以说明的问题,现在通过对相邻交叉学科之间关系的研究已得到比较确切的说明和阐释。例如程千帆、傅璇琮先生对唐代科举与文学的研究[1],便是成功的范例。近年来,在中国古代文学学科研究的选题中,“A”和“B”模式的选题层出不穷,在貌似繁荣的背后,确实存在着某种对文学研究的疏离现象,回归文学、回归文本的呼声不断。愚以为,此类“A”和“B”关系的研究应着重解决两个问题:一是“A”和“B”的内在关系如何;二是“A”如何建立“B”。如能较好地解决这两个问题,“A”和“B”模式不妨说是成功的尝试,反之则反是。御史台文士是唐代很有代表性的知识分子群体,他们群体特征明显,几经奋斗,历尽艰辛,可谓虽以文采名世而实为监察官的知识阶层。御史文士的创作,以其独具的美感特色、裹挟着厚重的人文内涵,无疑丰富了唐代文学的百花园。以文学生态的研究视野而言,在促成唐代文学繁荣的众多因素中,御史制度是其中不可忽视的原因之一。本书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当前唐代文学研究的结构性缺陷,取得了整体创新的原创性学术成果。
本书在结构安排上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对唐代御史制度及御史选任情况的研究;第二部分主要对唐代御史台的文化氛围、唐代御史的政治、法律思维及心态进行探讨,旨在全面、深入地把握唐代御史群体相对其他社会群体的特殊性;第三部分是对唐代御史群体文学活动及其对中国文学贡献的研究。如果说唐代监察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最辉煌、最完善、最健全的时代,它既超越于秦汉,也为后来宋元明清诸朝所未能企及,那么,唐代法律文化之登峰造极离不开中国历史上最具使命感的唐代御史。正如张晋藩先生所说:“唐朝作为封建盛世,归根结底是以均田制为基础的农业经济发展的结果。但是以贞观之治为代表的盛世,得以较长时期的维持,并且创造了封建时代鼎盛的文明,还得力于政策的适当与稳定,制度的健全与官吏的秉法执政。而这一切又都是和御史监察、谏官谏诤的制度化、法律化分不开的,可以说是封建时代监察制度正面效应的表现。”[2]唐代监察文化孕育了唐代的文学家御史,而唐代的文学家御史也见证了唐代社会的兴衰。
总之,本书通过对唐代御史制度、御史群体的政治心态、思维模式的全面、系统、深入的分析与把握,力图较为完整地呈现唐代文士御史、文人、文学等社会角色之间的相互影响与互动,为研究唐代御史制度提供有益的参照与借鉴,为深入研究唐代御史制度与文学的关系奠定基础,为研究唐代文学提供新的研究视角。
[1]程千帆:《唐代进士行卷与文学》,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傅璇琮:《唐代科举与文学》,陕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2]张晋藩:《中国古代监察法的历史价值——中华法系的一个视角》,《政法论坛》2005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