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渔洋诗学对于严羽诗学的超越
相通的理论主张和相同的诗学旨趣,使渔洋对严羽诗学极其推崇,但是,他在继承严羽诗学思想的同时,也悄悄地进行着诗学领域的超越工作。
从一般的视角看,渔洋在诗歌取法方面的超越工作最为有力。首先表现在关于唐诗的取法方面。严羽论诗,推崇汉、魏、盛唐诗歌,对盛唐以后的诗歌根本不重视,他明确地说:“不作开元、天宝以下人物。”即对中晚唐诗歌的态度漠然。但是,渔洋的态度和策略则不同,他不仅推崇盛唐诗歌,而且不排斥初、中、晚三唐诗歌,认为各有各的风貌,各有各的精神。其次表现在宋诗的取法方面。众所周知,严羽的诗论是针对以苏、黄和江西诗派为代表的宋诗之流弊而发的。他严厉批评宋诗“以文字为诗,以才学为诗,以议论为诗”的创作倾向,因为这种倾向缺乏情性、缺乏兴趣,背离了唐诗传统,进而说:“诗而至此,可谓一厄”,并基本否定了宋诗。渔洋论宋诗则与严羽不同,他采取了兼容的态度对待唐宋诗歌之争,即尊崇唐诗而不弃置宋诗,正如《鬲津草堂诗集序》所说:“故尝著论,以为唐有诗,不必建安、黄初也;元和以后有诗,不必神龙、开元也;北宋有诗,不必李、杜、高、岑也。”[31]其早年论诗绝句也云:“耳食纷纷说开宝,几人眼见宋元诗?”[32]本暗含着对宋诗的肯定。可见,渔洋论诗虽以盛唐为宗,但对宋诗也颇感兴趣。
从纵深的视角看,渔洋对严羽诗学的超越则表现在对文艺辩证关系的深度阐释方面。严羽诗学原本就有文艺辩证关系的因素。《沧浪诗话》中他标举的许多术语、范畴、观念可视为文艺辩证关系的两个对立因子。如优游不迫之美与沉着痛快之美;透彻之悟与一知半解之悟;唐诗类型与宋诗类型;别材别趣与关书穷理;参活句与参死句;正法眼藏与旁门小法,等等。但严羽只停留在对立因子的说明层面,并没有深入研究这两个对立因子的关系及互为条件的复杂性。而渔洋则深入一步探究了文艺审美关系的各个层面问题。他如同严羽一样已经看到文艺活动中存在两个对立的辩证因子,如优游不迫之美与沉着痛快之美、形与神、言与意、诗境与化境、死句与活句、兴趣与学问等,并进行了相应的解说。他还将两个对立因子的文艺辩证关系揭示出来。如关于唐诗类型和宋诗类型的认识问题上两人的看法就明显不同。严羽尊唐而弃宋,较简单地处理了唐宋诗歌的关系。但渔洋却认为,唐诗有唐诗的韵致,宋诗有宋诗的风调,尊唐而不弃宋。他还探究了辩证关系中矛盾对立面的统一性问题。如论析根柢和兴会这一对矛盾体的关系时渔洋认为,一般情况下,根柢和兴会二者不可得兼;但是在文艺创作中,只要性情和学问并举,二者是可以相融的,并说:“斯二者兼之,又干以风骨,润以丹青,谐以金石,故能衔华佩实,大放厥词,自名一家。”[33]显然,渔洋上述关于文艺辩证关系的认识较严羽的认识而言更加符合文艺理论的发展要求。
严羽诗学中不完整的属于文艺辩证关系的观点,渔洋则给予修正和补充,从而在广阔的背景中阐释了文论命题中的要义。如严羽论诗讲求法度,在《沧浪诗话》中辟有“诗法”一门论述其中的要旨,并说:“须参活句,勿参死句。”但严氏的诗法问题仅停留在诗歌存在“有法”与“无法”的应然层面,并没有详细论析获取“无法”的必然层面,渔洋则进一步探悉了这个问题。在渔洋心中,诗法的最高境界应该是“无法之法”,或者说是进入“入神”的境界。何世璂《然灯记闻》载康熙三十二年(1693)渔洋论诗法的一番作答很值得回味:
七月初八日,登州李鉴湖来谒。问曰:“某颇有志于诗,而未知所学。学盛唐乎?学中唐乎?”师曰:“此无论初盛中晚也。初盛有初盛之真精神真面目,中晚有中晚之真精神真面目。学者从其性之所近,伐毛洗髓,务得其神,而不袭其貌,则无论初盛中晚,皆可名家。”[34]
于此,渔洋的用意很明显,他所看重的诗歌法则是游刃有余的境地,是对具体师法的超越。亦可以见出渔洋崇尚的诗法是诗歌的真精神和真面目,而不是外在的形式和格律。也就是说,对诗歌“有法”与“无法”的认识,渔洋的言说比严羽的言说更为充实。
渔洋对于严羽诗学的超越,不仅是诗学认识问题,而且暗含着一种回应。渔洋尊崇严羽诗学,把自己看作严羽诗学的继承者,确实有一定的理论勇气。他论诗既讲求诗歌的审美价值,又不违背儒家的诗学传统;既指明严羽诗学的情趣所在,又说明严羽诗学不废学问的事实,从一定意义上说,他的确较全面地解释和充实了严羽诗学的内容。而这种工作又为此后的诗论家公允地接受严羽诗学的理论精髓奠定了学理基础。翁方纲在《石洲诗话》中曾说:“是有唐之作者,总归盛唐。而盛唐诸公,全在境象超诣,所以司空表圣《二十四品》及严仪卿以禅喻诗之说,诚为后人读唐诗之准的。”[35]朱庭珍在《筱园诗话》中也曾说:“沧浪主妙悟,谓‘诗有别材,非关学也,诗有别趣,非关理也。然非多读书,多穷理,则不能极其至’。是言诗中天籁,仍本人力,未尝教人废学也。”[36]连比较偏激的陈仅在《竹林答问》中也说:“沧浪言:‘诗有别材,非关书也;诗有别趣,非关理也。然非多读书,多穷理,则不能穷其至。’其语本自无病,后人截其前四句语,为藏身之固耳。”[37]这些评价严羽诗学的话语都比较辩证,与渔洋此前的观点十分相近。应该说,渔洋此前的诗学认识已经得到后来诗论家的认可。
渔洋的这些修正工作和超越工作,是很有批评史意义的。其一,不仅使“神韵说”的理论内涵有了广阔的理论背景,而且使“神韵说”的包容性、辩证性愈加鲜明。其二,经过渔洋的理论整合,使渔洋时代否定严羽诗学的思潮渐渐退却,从而为严羽诗学的再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学术空间。甚至可以说,清诗讲求学人之诗与诗人之诗的统一,也与严羽诗学在清代的再接受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