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地理集聚:分工-空间外部性的理论视角与实证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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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研究对象、数据来源与空间单元

一 研究对象

基于以下四方面的原因,本书在1980—2010年省区[2]地理尺度上,主要以粮食、棉花、油料、糖料、蔬菜和水果的农作物种植业[3]为研究对象:(1)1980—2010年的较长时间序列,可以更为全面地揭示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农业的地理集聚特征及其变化趋势。(2)在省区地理尺度上,相关数据的可获得性也较强;而且,省区地理尺度上的数据可以较好地反映自然资源、制度和政策、区域经济一体化等因素对农业生产空间布局的影响。因为,各省区在拥有丰富自然资源的同时,省区间的差异性也较为显著;省级政府的制度和政策,一方面可以较好地反映国家层面上的相关制度和政策,另一方面还可以较好地保证省区内部制度和政策的一致性;在中国,省区层面上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更为显著。(3)省区地理尺度上农业及其主要农产品的数据在相关研究中广泛采用(见表2-2),这有利于与相关研究进行有效比较。(4)不同农产品具有不同的产业特征,其空间布局特征及其变化趋势的影响因素也不尽相同,所以,很有必要分别考察不同农产品的地理集聚特征、变化趋势及其影响因素;在农业产业分类方面,主要包括粮食、棉花、油料、糖料、蔬菜和水果的农作物种植业,在农业产业数量不太多的情况下,这六类农产品既能较好地反映总体上的农业地理集聚,又能较好地反映不同农产品在地理集聚上的差异性。其中,粮食、棉花、油料和糖料属于土地密集型农产品,蔬菜和水果属于劳动密集型农产品。需要说明的是,本书中的“农业地理集聚”是指农业生产的地理集聚,所以,为行文方便,文中有时使用“农业生产地理集聚”。

二 数据来源

在研究农业生产空间布局问题时,相关代表性文献所选取的农业生产数据有播种面积数据、产量数据和总产值数据。其中,在相关农业和农村统计年鉴中,都公布了全国及各省区的农业总产值数据和总播种面积数据,但没有农业总产量的统计数据。而相关农业和农村统计年鉴中的农业总产值大都是以当年价格计算的价值量数据,以此来做时间序列问题的研究,面临着把名义农业总产值换算成实际农业总产值以及价格指数选择的复杂问题,而且主要农产品较长时间序列的产值数据难以获取。全国及各省区的农作物播种面积及各主要农产品的播种面积(或者种植面积)的时间序列数据,都能较容易获得。而且,播种面积数据为统一的实物量数据,可以真实反映全国及各省区的农业生产情况及其发展趋势,可以更加直观地显示各省区农业生产的贡献在变化趋势上的差异和揭示各省区农业生产增长上的差异。因此,我们主要选取农业播种面积数据来计算地区专业化系数和各种农业地理集聚指标,并以这些指标来考察和分析中国农业生产地区专业化及地理集聚的变化趋势及特征。

为了保证数据的一致性,本书中的农作物播种面积数据,1980—2008年的数据来源于《新中国农业60年统计资料》,2009年和2010年的数据来源于《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10、2011);农业总产值数据,1980—2010年均来源于《中国农村统计年鉴》(1981—2011)。2007年各省区的农用机械总动力、降水量、农村居民家庭劳动力各层次受教育程度的人口比重、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农村人口数据均来源于《新中国农业60年统计资料》; 2007年各省区的耕地面积、总人口、城镇化率、公路里程、铁路营业里程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08); 2007年各省区的农产品出口值数据来源于商务部的《中国进出口月度统计报告(农产品)》(2008年12 月); 2007年各省区农业生产的地区专业化系数来源于本书计算得出的数据。本书中所有图表中的数据,如果没有特殊注明,均来源于以上统计年鉴和统计资料,或者基于这些统计年鉴和统计资料中的数据计算所得。

三 空间单元

关于省区的数量问题,由于海南省在1988年从广东省脱离而独立设省,重庆市在1997年从四川省脱离而成为直辖市,为了保持结果的一致性和可比性,我们将海南省所有年份的相关数据并入广东省,将重庆市所有年份的相关数据并入四川省。如此处理,一共有29个省区空间单元。关于东部、中部和西部三大区域的划分,本书根据2000年12月27日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中的划分方法,东部地区包括10个省区,分别是北京、辽宁、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中部地区包括8个省区,分别是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山西;西部地区包括11个省区,分别是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这是中国区域经济研究和政策制定中运用最广的划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