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美国修辞批评的理论与范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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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古今修辞学定义与当代修辞学的基本特征

从古至今,修辞学定义五花八门,折射了不同的修辞观和研究路径。古典修辞学的奠基人亚里士多德认为,修辞学是辩证法的对应物,并将其定义为“发现任何特定场合下可能的劝说手段的官能”[79]。亚氏的定义显然表明:(1)修辞的目的是说服他人;(2)在一个特定的场合下,任何有利于劝说的东西,都可以纳入修辞学的范围;(3)修辞学重在寻求。不过在亚氏时代,所谓的“任何特定场合”主要是指法学论辩、议政论辩以及典礼演说这三种修辞情景。亚氏的修辞学定义折射了以亚里士多德修辞理论为基础的古典修辞学重在对劝说手段的寻求或建构。当代修辞学泰斗伯克将修辞定义为:

修辞的基本功能是人用话语在他人身上形成观点或诱发行动……修辞是根基于语言本身的一个基本功能之上……是用作为符号手段的语言在那些本性上能对符号做出反应的动物身上诱发合作的行为。[80]

伯克的修辞定义有几个重要含义:第一,人是使用象征/符号的动物;第二,修辞是一种象征行为;第三,修辞立足于语言基本功能之上;第四,修辞是诱发合作的行为。人有别于其他动物,这种区别就在于人会使用符号,尤其是语言。如果修辞立足于语言功能,那么修辞与语言使用不可分开;如果人性的基本特征是符号的运用,而作为符号的语言与修辞不可分开,那么修辞几乎无所不在,人可以说是修辞的动物;如果合作是诱发的话,那么修辞意味着自由和选择。伯克的修辞学定义折射出一种社会学意义的修辞观,它以“同一”为核心。

新修辞学的主要倡导者理查兹分别从学科性质、研究对象及目的几个方面对修辞学进行了定义:修辞学是“一门哲学性学科,其目的是旨在掌握语言使用基本规律……是对误解及其补救的研究”[81]。理查兹认为,修辞学不应该是一门与其他学科不相关,或处于其他学科边缘的学科,相反,它在知识领域中处于核心地位,也就是说,其他学科都以修辞学为基础,因为任何其他学科都离不开词语的理解,离不开语言使用的基本规律。他的修辞学定义包含这样的信息:修辞学关注言语交际;修辞学与哲学之间关系密切,连接它们的桥梁乃语义问题。理查兹的修辞观是一种微观的修辞观,是从词语的语义作用机制的角度建构的修辞观,或更准确地说是一种认知语义学理论。与伯克相比,理查兹的修辞观对当代修辞学的影响要小得多。

著名比利时论辩修辞学家佩雷尔曼建立了一种新修辞学,并将修辞学视为论辩学。佩雷尔曼本人对论辩的定义是:“论辩是对话语技巧的研究,这些话语技巧使我们能够诱发或增加人们对向其提出的论题的遵守。”[82]他所说的“argumentation”(论辩)其实是一个宽泛的概念,而不仅仅是那种针锋相对、唇枪舌剑式的论辩,正如其所称:“argumentation”是指“discourse”(话语)。在他的眼里,论辩是一种以言行事的行为,这与言语行为理论具有某种相通性。佩雷尔曼的修辞观表明:修辞就是论辩,其目的是对现实的某种改变。所谓“改变”,不仅是指物质世界的改变,更重要的是思想、态度、价值、情感等方面的变化。从这个意义上说,佩雷尔曼的修辞观与伯克的修辞观在本质上是相通的,因为伯克的“诱发合作”也意味着听众的心理状态发生了朝修辞者所期望的方向的某种变化。

著名修辞史学家乔治•肯尼迪(George Kennedy)将修辞学定义为“使用包括语言在内的符号系统向他人传递思想与情感内涵的能量,以期影响其决定和行为”。该定义至少包含这几个方面的信息:(1)修辞互动的媒介是符号,尤其是语言;(2)修辞的目的是影响他人;(3)修辞涉及修辞者及其期望影响的听众;(4)符号系统与思想及情感紧密关联。该定义表明,不管我们如何与其他人表达情感和思想,只要我们带有影响别人的目的,我们都在使用修辞。[83]乔治•肯尼迪的修辞学定义与伯克的并没有两样,因为他所说的“以期影响其(听众)决定和行为”与伯克的“诱发合作”的内涵相同。

比较以上古今修辞(学)定义,我们不难发现,当代修辞学与古典修辞学有着血缘关系,虽然它们对“修辞学”的表述有所不同。当代修辞学强调“诱发行为”或“影响”,而古典修辞学凸显“劝说”及其寻求,但“诱发行为”/“影响”与“劝说”本质上是相通的。当然,古今修辞学也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首先,古典修辞学主要针对三种修辞情景下的演讲,而当代修辞学却针对一切象征行为,包括图画、音乐甚至建筑。其次,由于研究对象的缘故,古典修辞学将修辞过程视为演讲过程,涉及觅材、布局、风格、记忆、发表这五个步骤,并将觅材置于突出地位,而当代修辞学却将修辞过程视为任何象征行为的过程,并没有明确地勾勒出具体的、线性的步骤。在修辞的功能上,传统修辞学认为修辞学是演讲劝说的学问,这种劝说是演讲者个人对听众的作用,而当代修辞学认为修辞的功能是调节社会关系(这可从语言的修辞性中得到印证),劝说只是修辞的一种目的。

从修辞者与听众的构成来看,古典修辞学关注的是个体修辞者对群体听众之间的修辞行为,而当代修辞学不仅关注个体对个体、个体对群体的修辞互动,还关注群体对个体及群体、机构对个体及群体,甚至文化、意识形态对个体及群体的修辞影响。从修辞者与听众的关系来看,传统修辞学研究的劝说其实更多的是一种比较赤裸的劝说,似乎暗示着修辞者与听者之间存在一种对抗关系,或至少是一种劝与被劝的主动与被动的关系。以往的修辞学家,早至亚里士多德,近至十八九世纪的布莱尔和惠特利,都把辩论和演说的策略与技巧作为修辞学的研究对象。在他们看来,修辞者要通过雄辩的口才来扫除其行为、思想和判断上所遇到的阻碍或抵抗。换言之,修辞者从某种程度上是要把自己的主观意志强加于人。传统修辞学往往把劝的对象看作消极被动的,劝的过程是一个单向过程。正如理查兹所说:“旧修辞学是争论的产物;……它是关于词语战斗的理论并且一直受好斗的冲动所支配。”[84]而当代修辞学认为,劝说对象是主动的,他或他们参与话语建构,劝说的结果是双方相互作用的结果,因此劝说过程是一双向过程,其结果是双方都接受的。因为劝的对象参与话语建构,所以劝说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从某种程度上说,劝说对象是自己劝自己的过程。当代修辞学蕴含了修辞者与听众/读者之间合作的、平等的关系,这在伯克的“同一”概念中表明得尤其明显。

从理论形态上来看,古典修辞学理论相对比较单一,亚氏的理论占统治地位,西塞罗也只不过是在亚氏的基础上进行一些内涵上的扩充与细化,而当代修辞学则更加多元化,呈现出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格局。从学科的性质上来看,当代修辞学更像社会学意义上的学科、阐释性的学科,哲学意味浓厚,而古典修辞学更像实用性的学科,其工具性、技巧性意味浓厚,以致有人认为我们从亚里士多德那里得到的只不过是“一本演讲技能手册和辩论指南”[85]。即使西塞罗也一样,他对修辞实践的兴趣要远大于对修辞理论的兴趣。即使惠特利时代的修辞学也逃不出“技巧论”的藩篱。正如理查兹一针见血地指出的那样,惠特利本人只是为我们收集了一套安排有序的规则,供我们在各种论辩情景中使用。[86]从与其他学科的关系上看,当代修辞学的跨学科性非常明显,汲取了大量其他学科的理论与方法,而古典修辞学的跨学科性相对要小,这是因为在古典修辞学时期缺乏具有真正现代意义的学科。

任何一种思潮、理论的产生都有其社会历史背景。到20世纪,传统修辞学理论已越来越不适应时代的潮流,不能解释语言使用的问题。对传统修辞学的不满,促使修辞家们寻找更有说服力的修辞学。到21世纪初,随着语言学、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认知学、交际学等学科的突飞猛进,研究成果迭出,为“新修辞学”的萌发和成长提供了催化剂和营养。在这种情况下,学者们在汲取传统修辞学理论精华的同时,运用各人文学科的新发现、新理论,从不同的侧面研究修辞问题,使当代修辞学的跨学科性日益凸显。

在对写作及其教学的看法上,当代修辞学也显露出与传统修辞学不同之处。写作是一种交际活动,一种修辞互动,也是对修辞理论的具体运用,因此对写作及其教学的看法往往能折射出修辞学观点。传统修辞学认为,写作过程是表达已有观点及论辩材料的过程,因此写作教学主要是教学生掌握各种语篇、语体的规约或范式。但当代修辞学认为,写作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发现过程,也就是说,写作材料不少是在写作过程中发现的,因此写作教学不仅要教语篇、语体的各种规约或范式,还要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和修辞的敏感性,使其在写作过程中知道如何发现、探讨思想。例如,19世纪的修辞学家——约翰•杰南(John Genung)(1892)认为,实用修辞研究要把我们称之为创造的一切行为拒之门外。在他看来,某些修辞能力尽管实实在在,大有裨益,但如何使用这些能力却是无法教授的。既然创造力是无法传教的,实用修辞学就只能涉及话语的规约,修辞学其实就是关于优秀文章的结构和常规的知识体系。与此相反,修辞学者罗曼(Rohman)认为,写作是一个创造性的发现过程,修辞学不仅要涉及写作的技巧,还要探讨导致创造性发现的思维结构,“学生必须学习导致创造性发现的思维结构,因为除了创造思维外,没有什么‘内容’可写”[87]。罗曼关于写作及其教学的观点在当代修辞学家中是很有代表性的。以往的写作及其教学研究只注重成品,忽视写作的过程;随着“新修辞学”的逐步盛行,人们开始把眼光转向写作过程本身,而不只是写作的结果即作文,从多种角度研究写作过程的各种心理活动。总之,写作及其教学研究的变化与修辞学观念的变化是息息相关的;当代新修辞学强调写作的过程性、创造性以及写作者与读者之间的合作性。

综观当代西方(美国)修辞学界,虽然修辞学研究因人而异,“但都主要聚焦于复杂社会中的语言使用,有的聚焦语义……有的关注伦理……还有的关注修辞的认识作用……有的探讨语言对政治、社会关系的影响,把修辞视为社会变化的工具”[88]。当代修辞学继承了古典修辞学的理论精华,并发展了能够阐释当代人类行为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