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文艺座谈会的讲话中指出,“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文艺评论工作”,“要以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为指导,继承创新中国古代文艺批评理论优秀遗产,批判借鉴现代西方文艺理论,打磨好批评这把‘利器’,把好文艺批评的方向盘”。[1]只有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为指导,才能有效地继承创新中国古代文艺批评理论优秀遗产,批判借鉴现代西方文艺理论,把好文艺批评的方向盘,更好地建设和发展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
卡尔·海因里希·马克思(Karl Heinrich Marx,1818—1883)和弗里德里希·冯·恩格斯(Friedrich Von Engels,1820—1895)在19世纪作为奠基人,开创了马克思主义的伟大理论。马克思主义有其深刻的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这些理论由于以人类全部实践活动的历史发展和社会整体组织结构、各种制度、功能及其历史演变作为研究对象,也就成为涵盖人类社会各个领域的总体化科学理论,对于人、自然和社会各方面问题具有全面而深刻的解释能力。不难理解,在马克思主义整体中就包含论述文学艺术活动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马克思恩格斯不是专门的文艺理论家,但他们的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等经典论著,有大量关于文学艺术的论述,有对文学艺术实践精细而深入的马克思主义的分析,蕴含和集中体现着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基本原理,是一百多年来蓬勃发展、兴旺发达的包括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文论在内的全球马克思主义文论的起点、本源和基础。因此,我们要在文艺批评中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首先要学习好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的文艺理论思想,充分认识和理解马克思主义原典所阐释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正确地指导中国当下社会主义文艺的健康发展。
本书以“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文艺理论思想”为名,论述马克思恩格斯经典论著中的文艺思想和列宁在十月革命前后发展的马克思主义文论思想。正如恩格斯所言,“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2]。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的文艺思想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研究的出发点和方法。在新的时代,马克思恩格斯的文艺思想以及列宁发展的马克思主义文论思想对于研究和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理论有重要指导意义。
冯宪光
2018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