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犹太宗教传统的浸润
在各种介绍贝娄的书籍或文章中,大都会冠以“美国犹太裔作家”这样的称号,以表明他的族裔身份。其实,贝娄对这样的称谓颇不以为然,对于他来说,写作就是写作,和自己的族裔挂钩没什么确切含义;而且,其大多作品中所显示出的价值态度,基本上也属于人类的普世性角度,这点是贝娄自己喜欢强调的。但同时毋庸置疑的是,贝娄的价值态度中多有犹太文化的渗透,这是他家庭影响难以忽略的结果,因此,梳理其犹太传统的丝丝脉络,应该是理解其“多股”思想的一个重要渠道。
一 意第绪语的最初习得
在得克萨斯州大学图书馆,珍藏着贝娄1978年写给当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辛格的一封贺信手稿,因为辛格是典型的犹太小说家,毕生用意第绪语写作,因此简单的贺信也夹杂了几个意第绪语词句[1]。信件末尾有一句附言,提到自己有一位老姑母,曾描绘过贝娄的意第绪语信件像根“拨火棍”一样。没头没脑的附言有点诙谐,似乎隐含着贝娄对辛格的些许歉意,因为相比较沉浸犹太文化的辛格来说,贝娄是一位美国化了的作家;老姑母似乎也打趣过一般不用意第绪语写东西的贝娄,显露了贝娄家庭成员之间有关犹太习俗方面的某些联系。
意第绪语(Yiddish)产生于犹太人漫长的流散历史中,由希伯来字母和日耳曼方言结合而成,主要是东欧、中欧和美洲犹太人使用的语言。“二战”以后,意第绪语使用人数锐减,美国犹太人在同化进程中,能够熟练运用的人也在逐渐减少,能够用以写作的人更少。语言承载着文化传统和民族习俗,为了保持自己的文化不被湮没,犹太社区的犹太学校、犹太会堂都会用意第绪语或者希伯来语传授犹太经书典籍,以期使传统文化得以传承。
贝娄的意第绪语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学习的,他的犹太生活经验和犹太文化因子也主要来源于他的童年和少年生活。贝娄一家是俄国犹太人,据贝娄传记记载,在20世纪初的移民潮中,有一首意第绪语歌谣在东欧流行:“走,小小的犹太人,到广阔的世界去;在加拿大,你将会获得生存。”[2]在东欧大规模的反犹主义迫害中,父亲亚伯拉罕带领全家于1913年离开俄国,乘船到加拿大魁北克省的蒙特利尔,投靠其1908年定居于那里的姐妹罗莎,这位罗莎很可能就是贝娄信件中提到的那位老姑母。1915年,亚伯拉罕和妻子在那里有了他们的第四个孩子,即后来的索尔·贝娄。蒙特利尔是一座典型的英法双语城市,仅有300个犹太人,但他们建有自己的犹太会堂,贝娄的父亲和亲戚们都读意第绪语报纸,孩子们在家里说意第绪语,在街上说法语,在公共学校说英语,这种混杂的语言环境也许一开始就刺激了小贝娄接受各种文化的潜能。而父亲亚伯拉罕是一个健谈的人,经常在饭桌上讲故事,贝娄小说中的许多犹太习语大多来自这些童年记忆。
1990年,贝娄在《波士顿人》杂志的访谈中说到他的童年教育,他回忆说,自己四岁的时候开始学习希伯来语,读《旧约》,那时觉得上帝很亲切,是一个真实的人,似乎“是最初的父亲”[3];五六岁时,读十二先人的故事,觉得他们也是自己的家人。他说,在自己童年的头脑里,父亲和《旧约》中的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等犹太人的英雄祖先们,在感觉上模糊不清。他和家人一起参加犹太集会,那时也没想过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别的东西。犹太教有其世俗意义,他们反对把上帝抽象化和观念化,认为上帝是一个人格化的存在,和每个信仰者都有密切关联,他们通过爱与执行戒律与上帝相遇,成为上帝家中人。小贝娄生长在这种语境中,自然而然地和上帝、先知、家人一起生活,不自觉地将信仰生活化了。母亲希望她的小儿子长大后当一个拉比,继续在犹太社区传经授道,这是许多犹太家庭对儿女的最高期待。当然,也可以当一名小提琴家,虽然家里一直比较穷困,但贝娄父母还是让大女儿从小学钢琴,贝娄八岁时生病住院,出院后还得到了一把小提琴作为礼物。后来在纪念莫扎特逝世200周年的演讲中,贝娄谈到自己对音乐的最早体会来自他的老姐姐在家里弹钢琴的情景,也足以见得当时犹太家庭对文化教育的看重。
1924年,在芝加哥表姐的帮助下,他们一家再度启程,他们抛下了球状的俄国茶壶、杂乱的亚麻桌布和长手套,以及家庭照片和有关“旧世界”的记忆,移民到芝加哥。20世纪20年代,美国城市的贫民窟大都是欧洲移民的居住区域,贝娄一家按照在加拿大的习惯,对孩子们保持着双重教育,一边上美国公立学校,玩棒球;一边到希伯来语学校学习《旧约》,学习意第绪语。但对逐渐长大的贝娄来说,街区生活影响逐渐加大,促使他在内心作出主导倾向性的选择。
有关类似问题,“耶路撒冷文学计划”在1999年录制的《索尔·贝娄访谈录》时,贝娄在和访谈他的朋友、罗马尼亚作家马内阿的对话中,曾不断谈到他小时候受到的犹太文化教育以及习俗的影响。作为犹太男孩,在青春期之前去犹太教堂是一件必须做的事,同时家里也一直保持着犹太人的生活习惯,比如吃饭上的各种禁忌。贝娄对此没有多大反感,不像他的大哥那样在迅速的美国化中有过反叛行为。在说到一些从东欧陆续来到美国的犹太人吃非犹太食品时,青少年时期的贝娄是十分惊奇的,因为他“从未见过在家里打破规矩,完全将之置之脑后”[4]这样的事。尽管他后来在上学、读书过程中也逐渐地美国化了,但小时候的习惯给他积累了记忆,所以在马内阿提到贝娄在1976年飞往耶路撒冷的飞机上巧遇哈西德犹太教徒、被他们要求吃犹太食物时的状况,贝娄便较为详细地回忆了小时候在家里吃犹太食物的习惯,因此他表达了对哈西德教徒们的理解以及当时自己的尴尬心理[5]。
在与马内阿的对话中,贝娄还重复和强调了1990年《波士顿人》对他访谈时谈及童年时期对《旧约》故事的理解:
它是本圣书,用希伯来语写成,而你知道那必定是事实,因为它说上帝创造了世界——这里就是世界!这就是证据。窗户外面就是你的证据——亚伯拉罕是我们的第一位犹太人,是上帝本人指派的,而我的父亲是亚伯拉罕,于是有了我们:这是个持续的事件。一个八岁的孩子不可能做出所有必要的区分,而我甚至没有试图去进行任何区分,因为我是如此着迷于整个事情:它是条直线,上端是上帝之所在,而底端,是我之所在![6]
从物质性的日常生活,到读经在精神上留下的对世界的最初认识,奠定了这些颇为犹太化的文化底子,贝娄一辈子也不可能磨灭这样的记忆痕迹了。在那次访谈中,马内阿还和贝娄说到同样是犹太裔作家的菲利普·罗斯,对犹太人“散居”世界各地这样的说法曾表达过不解,曾质问说“什么样的散居之地?我不是在任何散居之地。我是在自己的国家,我在这里,我是自由的,我可以成为任何我想成为的人”云云;而贝娄对此解释说,他比菲利普年长,自己的父母是作为已经成熟的欧洲人来到美国的,因此带着早已养成的习惯和思维方式,自己也受其影响,不像菲利普这样生长在美国的犹太人,对族裔和美国没有清晰的区别意识,“他确实有成为美国人的另类选择”,而自己则不同,虽然也有取舍,但有很多的族类痕迹留在身心上了。
因此,这种童年和少年的教育方式给贝娄留下了深厚的犹太文化生活的心理积淀。在他后来成功的美国化路上,犹太文化习俗一直是记忆中一圈温馨的光晕。在他著名的小说《赫索格》中,同名主人公在批评现代人的虚无特性时就说,当年在芝加哥犹太社区破烂的街上,大家念着古老的祷文,无论多么穷困、苦难,人们都顽强、努力,从不会失去希望,“他在这儿所体验过的人类感情,以后再也没有碰到过”[7]。赫索格的回忆传达出了作家贝娄的心声,是他对儿童时光犹太社区生活经验的深情回望。而贝娄从小使用的意第绪语则成为家庭和族裔关系的纽带,确如老姑母所说,成了一个撩拨往昔生活的“拨火棍”。20世纪60年代贝娄从纽约回到芝加哥,和犹太亲戚们在一起吃晚饭,他们都还唱意第绪语歌曲。不料这种犹太人习俗引起了新婚妻子苏珊的不满,因为苏珊虽然也出身犹太家庭,但虚荣心很强,喜欢纽约生活,自己还想成为名人,不喜欢贝娄的土亲戚和那些过时的风俗,而贝娄却在这样的风俗中其乐融融。夫妻之间不同的趣味成为他们的不和谐音,也是他们后来离异的重要因素。1990年,贝娄的最后一任妻子简尼斯为他举办75岁生日晚会,邀请了众多朋友、亲戚,其外甥用意第绪语致辞,贝娄还兴趣盎然地唱起了意第绪语歌曲。在那个幸福的晚上,环流其中的依然是家庭与种族源远流长的叮咚泉水。
二 犹太人和周遭世界的关系
据贝娄回忆,使他开始清晰地意识到自己是犹太人并和周遭世界存在着很多纠葛的契机是一次住院经历。那是1923年,贝娄一家还在加拿大,8岁的贝娄在阑尾切除手术后患了腹膜炎,住在蒙特利尔的维多利亚皇家医院的儿童病房,由于身体状况一直不好,在医院一住就是半年多。这是家新教医院,规定父母每周探望一次,主要靠医院照顾。一位基督徒妇女常来看望他,给他带来儿童用的《新约全书》。这是离开家庭的贝娄第一次接触到耶稣故事,他记得自己“被耶稣的经历深深感动”了[8]。对一个只有8岁的孩子来说,他首先看到的是另一个忍受苦难的小孩子来到世上,为了拯救世人,被钉在十字架上牺牲了自己,为所有人赎罪,这使他震撼;接着而来的是自己的犹太感情受到伤害,因为福音书上说犹太人喜欢巴拉巴[9],法利赛人是耶稣的仇敌等。他觉得这些故事对犹太人非常不友好,或者就是反对犹太人,因为这样的说法是把陷害耶稣的罪责推到了犹太人身上,他觉得整个福音书都在敌视犹太人,而他,就是一个犹太人,他委屈地想:“我做错了什么?”
这是他最早有关犹太人和周遭世界的模糊认识,在医院把他和父母、亲人以及他的街道都隔离开的情况下,他在福音书中看到了除了《旧约》以外的另一种对人类和世界的解释,而且敏感地认识到这个世界对犹太民族的不友好后,他感到孤独和惶恐不安。在贝娄后来的创作中,其小说主人公大都是犹太人,经常的状况是经受着生存与精神上的各种磨难,也许正是萌芽于他在医院里有关犹太人和世界关系的最初感受。另外,在这次住院的经历中他还第一次懂得了什么叫“死”,病房里,他看到过好多孩子在忙乱的夜里死去,护士打着手电筒跑着,到早晨是一张空床,大家都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一直看着挂在床脚上的体温记录,确信自己没有生的希望。后来康复出院,便有了“幸存者”的感觉,大喜过望,似乎是在死亡线上重返世界。贝娄从小受到“末世论”的影响,那时认为自己在死神面前的逃脱是受到了恩典,还觉得自己对某个看不到的存在者由于赦免了自己的生命而欠下了账。这种“幸存者”体验,在他后来对犹太民族历史遭遇的自我理解中变得突出起来,并扩展到现代人的精神领域,成为他许多小说人物重要的心灵特征。这也是他为什么多少年过去了还对当年住院的感受记忆犹新的重要原因。
关于犹太民族问题,贝娄在1990年的访谈中,说到他当时阅读福音书后,在惶惑中认为必须对指责犹太人之事进行斗争。实际上,当他瞥见一个世界对犹太人投去的不友好目光时,8岁的孩子应该还不知道历史上的反犹主义和宗族迫害,不清楚自己的同胞经磨历劫的灾难,因之“斗争”之说不见得是童年的想法,很可能是老年贝娄在回忆中表达的某种态度。重要的是,这种态度在他后来成功的“美国化”路上,也并没有成为他人生或者创作中的主旋律,成熟后的贝娄一直追求的是普世化写作,他没有像其他一些犹太作家那样,专门为了犹太民族的文化传播和犹太人所遭受的苦难而书写,这也是他为什么不喜欢给他贴“犹太作家”标签的原因;但是,在他长大成人彻底明白了“苦难是我们整个部族的标志”[10]之后,他确实用行动参与过这样的“斗争”,并且也不断渗透进自己的小说和各种随笔散文中。比如,在其生平中发生过的这几件事情:
1956年美国文坛发生有关庞德的争议,是因为庞德“二战”期间的亲纳粹行为被起诉,后因为病情住在精神病院。当时以福克纳为首的一批美国作家站出来为庞德说情,以文学的名义呼吁对诗人宽大,释放庞德。对此贝娄十分愤怒,情绪激烈地抨击说,战争期间庞德投靠法西斯的行为,发表犹太人该杀的言论,已经逾越了一个诗人的界限,是不可饶恕的,而且美国对庞德已经很仁慈了,如果在法国早就被枪毙了;而福克纳等以“美国作家的代表”要求释放庞德,就是对这个世界上曾经发生过的灭绝灾难的故意忽略,几乎可以说成为那些可怕灾难的共谋[11]。在这样一个关乎诗人和政治、历史和人性的大是大非问题面前,贝娄的声音充满了义愤,在谴责中表达了一个犹太人的立场和强烈的感情态度。
1967年中东发生“六天战争”,他认为犹太人在1/4世纪里第二次遭到灭绝威胁,他作为犹太人不应该袖手旁观,因此跑到中东报道战况,回去后发表《以色列:六日战争》长篇报道,充分表达了自己对族类的关怀;后来还将这一事件写到其长篇小说《赛姆勒先生的行星》中,借小说人物回顾了大屠杀及其后续事件,并且立足犹太传统道德立场俯瞰和批评美国60年代的社会混乱。中东问题是贝娄的心底之痛,自己的民族千百年来无家无国,“二战”后联合国通过建立以色列国的决议,尝试给这个历经磨难到处流浪的民族以安身之地。但在那块历来宗教争议激烈的土地上,阿拉伯人和以色列人从此陷入战争泥沼,大大小小的冲突不断、炮火不断、死人不断。在此维度,值得一提的是贝娄1976年发表的长篇散文《耶路撒冷去来》(详细评论见书后附录),其中不仅渗透他对犹太民族命运的忧心忡忡,不失时机地实地调研阿以冲突,还付诸行动,回国后去拜见当时的美国国务卿基辛格,希望美国政府能对犹太人有更大的关注与支持。
1970年12月,他在华盛顿参加苏联犹太人会议,和一些犹太作家如米勒、卡津等人,为民族自由而声讨苏联的反犹迫害。
1979年4月1日,埃及和以色列在白宫签订了和平条约,贝娄后来专门写了《签约的日子》[12],文章满怀悲悯,写下了那些签约者本人和亲属在中东战争和希特勒的集中营中遭受的生死创伤,参与签约的每个人几乎都是断臂残肢的幸存者,让人唏嘘。因此,贝娄极力赞赏着和平条约及其重大意义,祝福条约能够给深陷不幸的人们带来一缕和平的阳光。
1980年在散文《我的巴黎》中,当回忆自己40年代在巴黎做研究的情况时,也不忘写下当年巴黎官员如何地配合纳粹驱逐犹太人,全然不顾正义与人性被践踏,表达了他穿越40年的愤慨之情。
1989年,他发表著名中篇小说《贝拉罗莎暗道》,第一次将大屠杀作为小说主题。小说从历史记忆与忘却的隐喻角度,讲述了纳粹大屠杀中的犹太幸存者及其后代在美国的种种遭际,涉及美国犹太人后裔面对民族历史的态度、“美国化”中的文化传统延续、关于人类大屠杀的哲学思考等。而在两年前,即1987年,他曾就自己没有在小说中表现大屠杀而给朋友辛西娅·奥齐克的长信中有过检讨,说到自己四五十年代的兴趣点,作为美国文艺青年的阅读面,比如对现代主义作品、马克思主义、美国新批评的阅读,对自己写作才能的鉴别,当时身心涌流着汹涌澎湃的美国意识,几乎没怎么去关注在波兰发生的可怕事件,让奥斯维辛在自己的写作中滑过去了[13],言辞之中充满愧疚。而《贝拉罗莎暗道》的写作,可以看作对这种愧疚的一次补偿。1990年年底,贝娄在接受《波士顿人》杂志访谈时再次提起自己作为犹太人的愧疚,说到1959年他曾去过奥斯维辛,应该说那时已经了解并意识到那场浩劫的分量,也似乎觉得自己在创作中没怎么去写大屠杀有点问题;他说,直到1989年写出中篇《贝拉罗莎暗道》,才算是在作品中抓住“一些大事的重要意义”[14],感到些许安慰。
2000年,贝娄发表最后一部长篇《拉维尔斯坦》,小说中有很多关于犹太人身份、大屠杀事件分析、警惕纳粹遗留分子等直接的对话和故事,比如“活着的犹太人都是幸存者”“一定要时常想一想那些吊在肉钩子上的人”“人不可能抛弃自己的血统,犹太人也不可能改变自己的身份”等,这些话几乎就是老年贝娄自我身份的一再强调,借此贝娄也告诫世人要时时警惕人类悲惨历史的重演。
美国贝娄研究专家戈德曼在其专著《索尔·贝娄的道德观:犹太经验的批评研究》中,曾经详细分析了贝娄创作中体现出来的犹太文化传统;后来在其重要的论文《索尔·贝娄和犹太哲学》中又特别指出,犹太教的核心是伦理一神教,犹太哲学覆盖了贝娄的创作领域,道德伦理问题是其创作的核心。这一看法建立在作者对贝娄小说文本细读基础上,作者又精通犹太历史和哲学,自然有其道理,但如果给一个限制,比如说在贝娄中后期创作中道德问题成为其主人公评判世界的重要维度,可能更为确切些。1970年贝娄在希伯来大学英语系演讲时也谈到这点,他说自己作为移民二代,在美国化过程中接受了“新世界”和美国价值观念,有些无节制地走向自由,享受着各种自由生活,但60年代的混乱使他悲观,同时也激起了他身上的犹太元素[15],重新认识到道德和秩序的价值。我们也许可以这样理解,由于童年和少年阶段犹太文化教育的积淀,作家一生写作都经意不经意间会有犹太文化的折射,不少研究者早已指出了这点;但在作家清楚的理性追求中,对犹太价值理念的肯定,应该还是在60年代之后。那时,由于作家对现代社会的了解和思考逐步深化,更由于美国60年代的反文化潮流,再加上西方思想界对现代性批判的影响,贝娄开始思考现代社会的弊病,诸如个性欲望之膨胀、虚无主义盛行、物质主义崇拜、性混乱、人伦崩解等蔓延社会各个角落的问题,这在其代表性长篇《赫索格》(1964)、《赛姆勒先生的行星》(1970)、《院长的十二月》(1980)、《更多的人死于心碎》(1987)等作品中,有着十分精彩的表现,其中对精神意义、人性道德、人伦秩序的强调,应该说确实和犹太文化具有密切关系。反过来讲,之所以产生这样尖锐的感受和批判,很大程度上即来源于他从小所受的犹太教中伦理道德文化的熏陶,所以也才有赫索格在他千疮百孔的遭际中对少年时代的回忆,说出“他在这儿体验过的人类感情,以后再也没有碰到过”云云,涌流不息的旧时留恋正是他治愈当下破碎生活的一贴精神膏药。1981年的一次访谈中,贝娄说到他70年代之后对政治和社会的高度关注,对现代虚无主义的拒斥,写作的最为重要的目的,是将道德问题当作当下的重大问题提出来,也是其写作中后期问题关注方向的一个重要注释。
其实,从大的方面来看,犹太文化传统对贝娄的影响应该是多方面的。犹太哲学家里奥·拜克在《犹太教的本质》中指出,犹太人“是一个被迫去思想的少数民族。命运赐予犹太人以思想……这种内在活动成为犹太教的中心。总而言之,犹太宗教学说是争取自我永存努力的产物”[16]。那么贝娄的创作特征,正在于他是作为一个思想者,在不断地思考着个人、世界以及个人与世界的意义,思考人如何寻找自己生存的位置;同时,犹太人渴望寻求自己特殊命运的意义,“这个观念的含义就是,它知道自己是一个从超越产生出来的民族,是一个形而上生存的民族,是一个由上帝的启示带入生存并且代表上帝启示的民族”[17]。拜克的概括解释了犹太教中对上帝创世的认识,人类通过伦理行动与上帝相遇,善,是历史与文化的目标,在宗教维度发现日常生活的意义,人在自己的生活中把握这个世界的意义等。因此,人类生存成为上帝指派的一个任务,通过实现上帝戒律,一个民族成为它自身。他们认为,人和自然的本质区别在于拥有善和伦理。那么,贝娄小说整体上的思想者特征,主人公的犹太身份,经常出现的道德主义,形而上思考,不断地寻找意义人生,可以说和拜克对犹太教的概括同出一辙。在贝娄的小说世界,那些颠颠倒倒的主人公无论身份如何,身处如何境遇之中,大都具有着某种形而上的思索意味,或者追寻人生意义,或者不断探问着生与死、人性与世界的秘密。
作为20世纪后半期的著名作家,贝娄是一直反对将他归于犹太作家行列的,他崇尚写作的普遍性意义,在多种场合提到过自己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犹太作家,也不会单单将犹太人的命运作为主要描写对象。从写作事实来看,贝娄的大多小说主人公尽管是犹太知识分子,但直接关注犹太人族类问题的描写确实很少。然而,他从小生活在犹太人的文化圈子,传统文化浸润之深厚,当他描绘周遭世界的文化现象时,犹太传统价值其实一直在左右着他的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