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与世界:以问题为中心的现象学运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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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来自另一个传统的回应

自从布伦塔诺将意向性引进现代哲学的话语以来,意向性问题除了在现象学运动中占据显赫地位外,也不断向心灵哲学、语言哲学、认知科学领域渗透。有人将意向性概念扩展到动物之表象系统(如Sellars),有人将整个自然界中的信息接收、加工、传递系统亦视为意向性系统(如Dretske),这种意向性的泛化、自然主义化、物理主义化、行为主义化与胡塞尔先验主义的路数大相径庭,两者间也难以形成真正的对话。与这种意向性的泛化相对立的另一极端,是彻底否定意向性的存在,如Putnam在其《理性、真理与历史》一书中以其“缸中之脑”的设想,将意向性理论斥为“指称魔力论”,这种非心灵主义的取向亦与胡塞尔的主体主义取向南辕北辙,各不相干。[144]

在英美语言哲学传统中,塞尔(J·Searle)的意向性理论对胡塞尔本人的意向性理论既有发明处又有挑战处。

在塞尔看来,意向性是“某些心理状态和事件的特征,它是从心理状态和事件(在以下这些词的特殊含义上)指向、关于、涉及或表现某些其他客体和事态的特征”。[145]“某些心理状态”的说法已表明并不是一切心理现象都具有意向性,如无聊感、烦闷感、兴高采烈等等心理现象就不具有意向性。而有些意向性状态则是无意识的,如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中的本能冲动,它也指向某个对象,但意识对此毫无察觉。因此必须在有意识的意向性与无意识的意向性间做出区分。另外,还必须在内在的意向性与派生的意向性间做一区别:“比尔看见天在下雪”与“Es regnet意思是下雨”两陈述中,前者属于内在的意向性现象,后者的意向性是从讲德语的说话者“更基本的内在意向性形成”中派生出来的。是派生的意向性现象。至于在“我车子里的恒温器感觉到了发动机温度和变化”中,并不存在真实的意向性归属”,而只属于一种“隐喻的意向性归属”。不难看出,塞尔的内在的、真实的、有意识的意向性与胡塞尔的意向性是大致相同的。塞尔对胡塞尔意向性的发明处在于,他以言语行为(speech act)去解释意向性[146],这一点莫汉蒂与德雷弗斯(Dreyfus)都有专门的评论,兹不再一一考究。[147]

塞尔对于胡塞尔意向性理论最富启发性、挑战性的地方在于,他提出了“集体意向性”(collective intentionality)的概念。这一概念对于克服、超越胡塞尔我本学立场的意向分析的局限性颇具建设性之意味。

“集体意向性”是塞尔在其《社会实在的建构》一书中的至关重要的概念。它与“个体意向性”(singular intentionality)的形式“我意向”(I intend)不同,它的形式是“我们意向”(We intend)。如果我是足球场中的边锋并正突破对方后卫的防守时,我是作为我们的过人游戏的一部分而突破,如果我是乐队的小提琴手,那么我是在演奏我们的交响乐演奏的我的那部分。在集体意向性行为中,我正做的只是我们正在做的一部分。塞尔着意强调的是集体意向性不应还原至个体意向性,集体意向性不是个体意向性再加上相互间的信仰,不应视集体意向性为“我意向它,也相信你也意向它,你意向它也相信我也意向它”以致“我相信你相信我相信你相信我相信……(I believe that you believe that I believe that you believe that I believe……),“将集体意向性还原至个体意向性的尝试注定是失败的”,“集体意向性在生物学上乃是一源始的现象,它不能被还原到别的什么东西,也不能由于别的什么东西而被取消”。[148]无限多的“我相信你相信我相信你相信我相信”的叠加并不就是“集体感”,“我意识”的叠加并不就是“我们意识”。集体意向性的关键因素在于共同做(希望、相信等)某事的感觉,每个人所拥有的个体意向性从此共同享有的集体意向性中衍伸出来。但常识告诉我们,我的心理生活发生在我的心(脑)中,你的心理生活发生在你的心(脑)中,意向性只能存在于个体的心灵中,将集体意向性视为一源始的心理生活形式岂不似黑格尔之世界精神为形而上学之虚构?看起来我们必得在还原主义与飘浮在个体心灵之外的超心灵(a super mind)做一选择。塞尔认为这一貌似的二难境地不过是虚假的二难:“确实,我的所有心理生活都是在我的脑中,你的所有心理生活也都在你的脑中,其他任何人都不例外。但是,并不能据此就得出我的所有心理生活都是必须以指涉到我的个体名称形式表达的。我的集体意向性采纳的形式正是‘我们意向’,‘我们在如是如是行动’等等。在如此情形下我只是作为我们意向的一部分而意向。存在于每个个体头脑中的意向性拥有‘我们意向’的形式。”[149]塞尔以下列图表示了他的“我们意向”与传统模式的“我们意向”的区别:

传统的模式:我们意向

塞尔的模式:

塞尔由此“我们意向”的模式出发,去建构社会实在。

集体意向性理论对于克服胡塞尔我本学立场下意向分析的局限性颇富建设性意义。其一,意向性之授义活动是纯粹在个体意向性中发生的还是有其集体意向性的背景,这值得现象学家认真思索。其二,胡塞尔(包括萨特)一直尝试在个体意向性中给出“他人”“他我”(对此我们将在第二章中予以研究),而视“我们”意向为一种衍生的意向是否有悖于“我们”意向之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