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金融支持现状和问题
(一)总体情况
根据调研走访,舟山市远洋渔业企业主要通过银行进行融资,基本上能够满足企业正常运营的需要。一是从长期资金需要看,舟山市远洋渔业行业从快速发展期逐渐转入调整期,新船建造大幅减少导致远洋渔业项目贷款需求下降,目前主要以旧船更新改造贷款为主。二是从短期资金需求看,银行通过渔船抵押、渔货质押以及股东个人资产抵押担保等方式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满足生产需要,接受调研的远洋企业多数反映经过各方努力基本上能够满足企业正常经营的资金需要。三是总体上相关银行针对远洋渔业企业需要提供了“银渔通”、“出海贷”等各种贷款产品,基本能够涉及远洋渔船修造、生产、储存等整个产业链条的各个环节。以700万元造价的渔船为例,政策补贴约200万元,渔民自有资金200万元,银行提供项目贷款300万元、出海流动资金贷款300万元,此外也提供部分抵押率为50%的存货质押贷款。
(二)金融支持存在的问题
(1)融资渠道单一,过于依靠银行。调研发现舟山市远洋渔业企业主要以银行贷款为主,除了较少的几笔融资租赁公司提供的银行委托贷款外,基本上没有其他融资渠道,对上市、股权融资等直接融资方式尽管兴趣较大,但总体认识不足、缺少经验。2014年以来,舟山市部分银行因出现较大风险导致放贷权力上收,而上级行对远洋渔业产业的理解相对不足,导致远洋渔业企业很难申请新增贷款,在过度依靠银行融资的境况下,就出现了一定程度上的融资困难。
(2)获得融资较为不易,银行对行业特性理解和服务能力的错位和偏差导致其支持力度不够。一方面,银行为分散风险,使得远洋渔业企业通常无法从单家银行获得全部资金,需要向多家银行贷款,增加了成本费用、降低了效率;另一方面,银行提供的贷款规模弹性小,只能满足企业正常的经营,一旦企业因生产周期延长、选择有利销售时机等因素需要追加贷款规模和延长贷款期限时,银行因控制风险等因素,其支持力度显得相对有限。
(3)利用民间融资存在风险隐患。群众性是舟山市远洋渔业的特点,远洋渔业企业基本以散、小、弱为主,大量的个体船老板拼股经营一条船,并挂靠到规模较大的企业里。其中,集资造船涉及民间融资,存在民间借贷风险。由于这些挂靠船通常无法通过挂靠企业获得银行贷款,需要自己向银行申请贷款,资金能力筹集能力较弱,一旦生产经营行情较差,出现生产资金周转问题时,容易涉及高利贷借款,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