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促进宁波高职院校中青年教师二次成长的若干建议
(一)探索高职院校校级职能下放试点改革
建议选择宁波一所高职院校进行试点改革,校级职能部门由审批把控转向决策服务和事后监管,可探索把经费投入、人事聘任、人才培养、专业建设等自主权下放至二级学院或专业群,由其把握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方向。需要指出的是,在人事聘任上,学校应探索构建跨校企、跨学院、跨专业的师资团队,根据团队岗位设置及聘任实施办法,建议采取两级聘任,团队岗位聘任和绩效考核由学校组织进行,团队内部的教师个人岗位聘任和考核则由团队组织进行。此外,要推动教师凭贡献和业绩竞争上岗,签订聘约,在岗位职责考核的过程中,既关注其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又关注过程管理和动态激励。要以聘期目标达成情况作为晋职、续聘、低聘、解聘的依据,力求实现“能进能出、能上能下”。
(二)推动高职院校建立有利于激励中青年教师二次成长的培养与考核体系
要推动高职院校建立有利于特长型教师成长的培育体系,可建立教学型、技术型、社会服务型等类型的培养计划,根据中青年教师的个体差异按需培养。要对中青年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做一定的调整,为中青年教师致力于自身的专业成长提供时间和精力保障,在此基础上对专业成长情况进行相应考核。要推动高职院校探索中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业绩互通评价考核机制,应允许中青年教师用某一方面的特长抵消其他方面的不足。
(三)以专业建设为引领创新教学科研基层组织
新型的教学科研基层组织,应打破学科壁垒,聚焦产业链,借助专业和专业模块自主建设的平台,促进不同学科背景的教师交流协作,通过多学科的交叉融合、与行业企业的深度合作、与企业互换人员等方式开发出适应市场和相应职业岗位需求的课程体系。此外,应推动高职院校建立中青年教师学习共同体,如教师发展中心、教学发展中心、院所合作培养基地等校本培训体系,以微格教学、慕课在线、精品课程资源库共享、专业嵌入融通、合作研发、导师结对、专业讲座、经验交流等为路径,促使中青年教师对自身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课堂教学、实践指导等进行反思与完善。
(四)要进一步推进政校行企合作
建议由政府牵线,推动学校与行业、企业加强合作,进而推动中青年教师以访问工程师、科技特派员、年度定期顶岗研修等方式,参与企业项目研发与应用技术研发等实践;推动中青年教师参与行业发展研讨与交流,跟踪行业发展前沿,参与行业发展规划的制定。
(五)推动引导高职院校加大对中青年教师二次成长的政策扶持
鼓励高职院校设立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单项奖励或利用企业访工、企业实践、国外访学、专业发展项目资助等方式,支持中青年教师积极开展有利于个性化成长的教学科研、技术支持、素质提升活动。要根据中青年教师的特长培养计划,选派中青年教师参加不同类型、不同内容、不同形式的国培、省培项目,提升其职业发展空间。探索尝试以项目合作、校际合作等形式引进外部师资培训资源,或以目标任务为导向定期选送中青年教师出国访学,让中青年教师在学习借鉴、吸取扬弃中实现成长。适度对当前的绩效薪酬制度进行改革,在体现保障性的同时突出绩效,可依据激励导向设计多样化的激励支付形式,如以专题项目、合作攻关等形式设置科技项目经费;对成果显著的团队予以教科研成果奖励和技术转让奖励;可探索设置特殊津贴和荣誉津贴;对取得省部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项目的中青年教师,可在协商基础上实行年薪制或协议工资制。
作者单位: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课题来源:2014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G14JY-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