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宁波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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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宁波重大公共决策后评估制度构建的若干建议

朱锡明

摘要政府公共决策是一种复杂的社会政治现象,既有政府的政治过程,又有政治民主的重要表现;既需要国家的介入,也需要公民的积极参与。公共政策后评估是政策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有助于完善政策系统,提高政策质量,提升政策绩效。当前,建立宁波服务型政府的理念深入人心,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已经形成,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稳步推进,决策体系不断完善,但是从参与面、社会参与度、评价指标设置选取角度来看,宁波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尚有不足之处。为此,建议宁波从强化评估制度保障、规范评估模式、改善评估实施路径三方面入手,进一步推进重大公共决策后评估制度的建设。

关键词宁波 重大公共决策 评估制度


2014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了全面部署,也为重大公共决策依法、依规操作指明了方向。科学完整的公共政策过程理应包含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评价三个部分。公共政策评价关系到公共政策的制定、调整、修改和终止,贯穿于整个公共政策过程之中。从实践来看,当前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后评估制度有利于健全宁波重大公共政策的制度化、程序化和科学化程度;有利于提升重大公共政策的政策效果和绩效;有利于改善重大公共政策的透明度和公众支持率;有利于提高重大公共政策的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