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环境冲击量
“没有免费的午餐”。人口增长、消费上升和为此必需的经济增长,必然带来能源和物质投入的增加,而对能源和物质的大量消费,则必然导致废物、废热相应地大量排放,进而对环境造成巨大冲击——尽管由于技术因素而有所弱化。
(一)环境冲击量
——工业废气排放量
1986-2010年,浙江工业废气排放量节节攀升,由2239×108m3(亿标立方米,下同)升至20434×108m3,增8.13倍、18195×108m3,年递增率9.65%。工业废气中,二氧化硫(SO2)排放量由45.93×104t升至67.80×104t(2005年最多达83.10×104t),增47.62%(80.93%)、21.87×104t(37.17×104t),年递增率1.64%(3.17%);粉尘、烟尘排放量显著减少,分别由58.80×104t和53.98×104t降至13.90×104t和17.40×104t。二氧化碳(CO2)的排放量(按每吨标煤2.01t匡算),2010年达33899×104t,为1980年2067×104t的16.40倍。(表2-6,图2-2)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浙江固体废物的产生量,2010年4268×104t,为1986年929×104t的4.59倍,年递增率6.56%。(表2-6,图2-2)
图2-2 1986-2010年浙江省工业废气排放量和固体废物产生量(据表2-6)
表2-6 1986-2010年浙江省工业废气排放量和固体废物产生量
资料来源:[1]455, [9]521-522, [11]24、133, [12]25、229, [13]28、206, [14]26、41-42, [15]36。
——工业和生活废水
1986-2010年,浙江废水排放量由140945×104t升至394828×104t,增1.80倍、253883×104t,年递增率4.38%。其中工业废水由112972×104t升至217426×104t,增92.46%、104454×104t,年递增率2.77%;生活废水(包括工业废水之外的其他废水)由27973×104t升至177402×104t,增5.34倍、149429×104t,年递增率8.00%。(表2-7,图2-2)
表2-7 1986-2010年浙江省工业、生活的废水排放
资料来源:[1]454, [9]521, [11]33, [12]29, [13]34, [14]30, [15]31。
——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
化学需氧量注3变化的特征是,总量和工业排放显著减少,生活排放显著增加而占比上升;氨氮排放总量、工业和生活排放都在减少,但生活排放减少缓慢而占比上升。(表2-8)
注3又称化学耗氧量,简称COD。是利用化学氧化剂将水中可氧化物质(如有机物、亚硝酸盐、亚铁盐、硫化物等)氧化分解,然后根据残留的氧化剂的量计算出氧的消耗量。用高锰酸钾作氧化剂测定的COD记为CODMn;用重铬酸钾作氧化剂测定的COD记为CODCr, CODCr法适用于对污染严重工业废水的分析。
表2-8 1997/2001-2010年浙江省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
资料来源:[12]35, [13]31, [14]31, [15], [16], [17], [18]17。
1997-2010年化学需氧量在减少,废水为35.66%、26.97×104t,工业废水为59.49%、35.83×104t;2001-2010年氨氮排放量在减少,废水为52.07%、45300t,工业废水为71.43%、40000t。
生活废水中的氨氮排放量有所减少——2001-2010年降17.10%、5300t,化学需氧量则呈显著增加态——2010年24.27×104t,比1997年(15.41×104t)增57.50%、8.86×104t,其中2001-2008年维持在30×104t左右。
——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的工业排放与生活排放
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的突出特点是,工业排放比重减小,生活排放比重迅速上升而成为工业之外的重要污染源。生活排放占总排放的比重,废水由1986年的20%升至2010年的45%,增25个百分点。废水中化学需氧量由1997年的20%升至2010年的50%而与工业排放“平分秋色”;氨氮排放量由2001年的36%升至2010年的62%而“十之有六”。(表2-7、2-8)
——工业废水污染物负荷比
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2010年工业废水各污染物的负荷比(对污染的贡献率),氨氮最高48.88%,化学需氧量次之37.27%,石油类12.02%排第3位——合计占98.18%,以下依次为挥发酚(0.82%)、六价铬(0.42%)、汞(0.25%)、氰化物(0.18%)、铅(0.08%)、镉(0.07%)和砷(0.01%)[15]35。而在2001-2005年期间,氨氮只占32.38%,远低于高达57.70%的化学需氧量排在第2位,石油类4.23%仍然排第3位,但负荷显著低于2010年[14]34。
——农业和机动车污染
据2010年普查更新调查(第一次污染源普查,2007年),农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22.11×104t,氨氮2.82×104t,总氮9.55×104t,总磷1.17×104t,分别占全省排放总量的26.2%、23.8%、47.3%和77.6%;据2010年普查更新调查,全省机动车保有量1096.68×104辆,污染物排放量,氮氧化物15.45×104t,烟尘1.62×104t,分别占全省排放总量的18.1%和5.5%[15]45。
(二)分行业的工业废水和污染物排放
浙江省废水和(废水中)污染物的排放大户,主要有纺织业(Ⅰ)、造纸及纸制品业(Ⅱ)、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Ⅲ)、金属制造业(Ⅳ)、有色金属矿采选业(Ⅴ)、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Ⅵ)和专用设备制造业(Ⅶ)。(表2-9)
表2-9 2010年浙江省主要行业的工业废水和污染物排放*
资料来源:[18]26-31。
注:表中Ⅰ代表纺织业,Ⅱ代表造纸及纸制品业,Ⅲ代表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Ⅳ代表金属制造业,Ⅴ代表有色金属矿采选业,Ⅵ代表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Ⅶ代表专用设备制造业,Ⅷ代表其余行业。
2010年各行业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比重和位次,纺织业(Ⅰ)废水占35.39%、氨氮占40.41%、化学需氧量占34.23%,皆居各行业之首;造纸及纸制品业(Ⅱ)废水(21.65%)、化学需氧量(18.56%)各居第2位,氨氮(9.14%)、挥发酚(14.07%)分别占第3、4位;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Ⅲ)废水(11.07%)、化学需氧量(9.95%)皆排在第3位,氨氮(18.58%)、挥发酚(21.48%)、石油类(17.25%)、砷(27.27%)皆居第2位——3行业合计排放68.11%的废水、68.12%的氨氮、62.74%的化学需氧量、22.08%的石油类、35.56%的挥发酚、28.76%的氰化物、27.27%的砷和1.33%的六价铬。
金属制造业(Ⅳ)排放的六价铬(86.97%)、氰化物(64.81%)居各行业之首,镉(1.76%)居第2位,石油类(15.92%)、铅(9.85%)排在第3位;有色金属矿采选业(Ⅴ)排放的镉、砷、铅居各行业之首,分别占98.07%、63.64%和58.13%;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Ⅵ)排放的石油类最多占23.41%;专用设备制造业(Ⅶ)则排放着98.77%的汞。其余行业合计排放的废水,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和重金属、挥发酚、氰化物占26.86%,33.05%、29.13%、37.91%和1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