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一大”卫士:王会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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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小荷才露尖尖角

一 小王老师

失去经济支柱的王家至此家道中落,生活变得十分窘迫。为了缓解生活拮据的状况,王会悟和母亲以帮别人刺绣、打毛线等手工活维持生计。艰苦的生活状况没有磨灭王会悟的意志,反而磨砺了她坚忍的性情。她开始思考着怎么利用自己所长解决家里经济困顿的现状。

正好,沈雁冰从学校里回来了,并且给她带来了一个好消息,嘉兴成立了第一所女子学校——嘉兴女子师范学校。创办人是方英女士,字景昭,嘉兴人。早年曾入上海务本女学堂就学,以优等生毕业,后来在常州执教过一段时间,辛亥革命后就一直想回嘉兴为家乡做点事,于是在民国元年(1912年)3月,创办了嘉兴女子师范学校,任校长。沈雁冰鼓动王会悟去报名,声称那将会为她开启一个新的世界。对于女子学校,王会悟理所当然地心生向往,对于沈雁冰的描述,她也是深信不疑,但是家里的经济状况根本无法实现她的愿望,她在压抑住自己外出求学想法的同时也被激发了灵感,那就是继续父亲的事业——办学校。

由于王家世代以教书为业,在本地已颇有名气,王会悟本人又自小在父亲的私塾饱读诗书,所以她便想到了女承父业,教书育人,在乌镇也办一所女子学校。她把这个想法和母亲提了,没想到遭到了母亲强烈的反对:“娘不同意!真当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会悟,你以为办学是那么简单的吗?好吧,别的暂且不说,首先,你要办女子小学,这个生源就不好解决,要知道,咱们这样的小地方,比不得广州、上海这样的大城市,风气闭塞,一般人家是不会让女儿出来念书的。”

王会悟认真地听完,低头想了一会儿,抬起头来坚定地说:“娘,我知道这事做起来肯定很难,但我还是想试试。”母亲有点生气了:“试试?会悟,你以为这是小孩子过家家吗?”看到王会悟乖巧地低头不语,母亲的口气不禁软了下来:“会悟,听娘一句劝,过两年你就要说婆家了,折腾这些,耽误了终身岂不是得不偿失?”王会悟猛地抬头:“娘,我还不想嫁人。”母亲还要再劝,王会悟又说:“况且,我答应了爹要做一个让他骄傲的女儿。”听了这句话,母亲终是长叹一声:“好吧,你想做什么就去做吧。只不过,凡事总要有始有终,既然选择了这条路,就千万不要后悔。”王会悟连连点头。

得到母亲的首肯,王会悟就开始张罗起办学的事。她先去了本镇的宝阁寺求见方丈想借寺里的一间殿堂作为教室,方丈听后沉吟不语,看着方丈没有任何变化的面部表情,王会悟心中忐忑不安,生怕对方不同意。许久的沉默后,方丈问她为什么要做这件事情。王会悟脱口说出心中的想法:“为什么只能男子读书、识字?而女子不能进学堂?能识字、会看书的女人才能知道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方丈点点头:“既然你清楚自己要做什么,那就去做吧。”王会悟愣了一下才回过味来,方丈这是同意了,不由得对方丈千恩万谢。

教学场所解决了,就差学生了,为了招徕更多的学生,王会悟每天到各个街头巷口去贴招生广告,广发招生传单,扩大宣传。刚开始报名的人并不多,有很多家长持观望态度,王会悟便让这部分学生来教室试听,等听过课之后再行决定是否报名。因为王会悟在办学前曾认真钻研怎样给学生授课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而且受新思潮影响的她在教学中积极向学生传授新知识、宣传科学、倡导新观念,所以很受学生欢迎。生动活泼的授课方式、通俗易懂的讲解语言、闻所未闻的新知识让学生听得兴趣盎然,每堂课结束后都觉得意犹未尽。大家不但口口相传,还极力推荐一些孩子去王会悟那里上课。乡亲们都说:“小王先生教得极好,跟老王先生一样。”不久,学生的人数已增至百人左右,比父亲的私塾人数最多时还多一半以上。

在教学期间,王会悟一边教书,一边向学生宣传新思想,倡导新风俗,鼓励女孩子剪辫子、放脚。有一次,她发现一个小姑娘的脸色不太好,还不断地冒冷汗,整个人看上去很不舒服的样子,于是课间的时候,她就去问问情况:“你哪里不舒服?要不然回家去休息吧,今天的课,等明天你好了,我再给你补补。”小姑娘脸涨得通红,使劲地摇头:“先生,我没事,就是有点脚疼,忍忍就过去了,真的!”看着小姑娘坐立难安的样子,王会悟说:“那让我看看你的脚。”小姑娘更慌张了,一边把双脚拼命往后藏,一边哀求地说:“别,别看,没事,真的没事。”王会悟没有听她的话,坚持蹲下身子,拽过小姑娘的双脚,把她的鞋给脱了,只见小姑娘的双脚被裹得紧紧的,都有些变形了。王会悟生气地说:“这是自残知道吗?而且,现在都民国了,不兴裹小脚了,赶紧把脚放开。”小姑娘为难地支支吾吾说:“我娘说,如果不裹小脚将来会找不到婆家,没人要的。”王会悟听完扑哧一笑:“你相信我吧,社会在进步,你裹成小脚后,才找不到婆家,没人要呢。”在王会悟的百般劝慰下,小姑娘终于抛弃了那条又长又臭的裹脚布。为了防止事情反复,王会悟课后还做了家访,找到小姑娘的父母,向他们痛陈裹脚的危害,但是对方并不接受,还觉得王会悟是多管闲事。于是,王会悟就天天上门做小姑娘父母的思想工作,相持了一段时间,小姑娘的脚长开了,而且过了裹脚的最佳时期,一看已经做不成三寸金莲,她的父母也就不再固执了。有学生问她为什么对此事这样认真,王会悟回答说:“我只是不想我的学生因为封建迷信而变成残废。”

宝阁寺

在缠足事件后不久,王会悟在班里又掀起了一股反对养童养媳的宣传热潮。有一回,班里的一个小姑娘来找她,请求她的帮助。小姑娘很害怕,哆哆嗦嗦,语不成句,只是口口声声地让先生救救她。王会悟看她已经紧张到语无伦次,便千方百计地安慰她,慢慢地引导,这才让小姑娘道出了事情的原委。原来,小姑娘有一个乡下亲戚家的姐姐,早年被家里送给别人做童养媳,十二三岁的年纪,婆家的一切事情,体力所及都得参加,婆婆又苛刻,不给饱饭吃,还稍有不如意就不断地打骂。好不容易熬到十七八岁的样子,就不得不和小自己三岁的丈夫圆了房,这下子,除了原有的一切活计之外,又多了一样生儿育女传宗接代的义务。还好不久之后,那个姐姐就怀孕了,婆婆看在她肚子里孩子的份上总算给了几天安稳日子。没想到好景不长,那个姐姐的小丈夫一不注意感染了风寒竟然不幸去世了,更不幸的是,在操持葬礼的时候,那个姐姐由于得不到足够的休息,再加上长期的营养不良而流产了。于是,她的婆婆看她就更不顺眼了,还诬陷她是丧门星,克夫克子。没过多久,婆婆为了给小儿子娶妻,就托人给找了个将近四十岁还娶不上媳妇的山里人,要了一大笔彩礼把她给卖掉了。那个姐姐听到这个消息后,不甘心就这样像牲口一样地被卖掉,于是连夜逃回家,向父母寻求庇护。但是她的父母生性懦弱,非但没有想过给女儿出头,还劝她出嫁从夫,她已经是夫家的人,未来怎么样,由夫家说了算。绝望之下,当夜,那个姐姐就跳了河。几天后,她的尸体被邻村的人发现,已经发白肿胀,面目全非了。小姑娘正好和父母回乡,耳闻目睹了这出惨剧,内心受到了强烈的震撼,再加上她的父母也准备让她做童养媳,于是,她就找王会悟寻求帮助。王会悟听后,心里十分难过,想了一下,对小姑娘说:“放心吧,先生会想办法不让你去做童养媳的。”接着,王会悟又了解了一下小姑娘家里的情况,发现小姑娘的父母也不是因为家里太穷而要把女儿送给人家,只是因为,小姑娘的弟弟由于小时候生病烧坏了脑子,智力受到了损害,正好乡下有个亲戚家里也有类似的情况,就想着不如大家换亲算了,也算亲上加亲。了解清楚来龙去脉后,王会悟先给小姑娘找了个事情做,和镇里一个声誉良好的大户人家签订了三年的帮佣合同,然后带着合同就上了小姑娘的家里,请求其父母放弃换亲的想法。最开始,小姑娘的父母颇不以为然,王会悟并不气馁,只是不断力陈换亲的害处,那样不但毁了女儿的幸福,而且有可能毁了两个家庭,因为天知道这种病会不会传到下一代的身上,如果会的话,可以想见,他们家就可能绝嗣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与其这样,还不如从长计议,反正孩子还小,慢慢想个稳妥的法子。看到小姑娘父母似乎松动了,王会悟又拿出了帮佣合同,说女儿在家里不但能照顾弟弟,而且对家里的生计也是有帮助的,如果女儿做了童养媳,这份收入可就是人家的了。小姑娘的父母最终被王会悟说动,打消了让女儿去做童养媳的念头。

解决了小姑娘的事情之后,王会悟开始在班里大力倡导大家一同反对童养媳的陋习。她向学生们宣传婚姻自由的思想,还把那些童养媳的悲惨经历画成宣传画,让学生们带回去给相识的姐妹们看,告诉那些姐妹们,童养媳的陋习是多么不人道。王会悟的努力没有白费,根据学生们的反馈,已经有女孩子懂得反抗,并且还有抗争成功的。这让王会悟感到非常高兴,并且坚定了一直宣传下去的决心。

在乌镇,有一种迷信:家中如果有病人到了药物不灵的时候,家里人就去向城隍神许愿,并向神灵承诺在城隍出会时派家中的一名儿童扮作“犯人”,届时随出会队伍绕市一周,以示“赎罪”,这样,神灵就会显灵,从而让病人的病好起来。乌镇每年农历七月十五至十七要连出三天城隍会,其盛况不亚于元宵节的闹龙灯。出会的费用由镇上的大小商号分摊,名为“写疏”,城隍会上还有由各街坊准备的“节目”,所谓的“节目”就是各种彩扎的“抬阁”和“地戏”。“抬阁”是由四个精壮汉子抬着一块平板,上面由童男童女装扮成戏文中的各种角色,如白娘娘、吕洞宾、牛郎、织女等等,四周围挂着琉璃彩珠,打上灯彩。“地戏”就比较简单一些,不用儿童,而是挑几十个汉子,穿上做戏的“行头”走着,有时也舞弄一下手中的大刀和花枪。因为各街坊要互相竞赛,所以“抬阁”和“地戏”每年都会出新斗奇,除非那年逢上了大灾荒。每次出城隍会,照例先由一队人马在前面鸣锣开道,跟着就是各街坊的“抬阁”和“地戏”在喧天锣鼓声中慢慢地依次走过。队伍的中间是一顶十六人抬的大轿,里面坐着面施彩皮、身穿神袍的城隍木像,轿前竖有“回避”、“肃静”的大木牌,前呼后拥,十分威风。当大轿经过修真观时,总会突然锣鼓息声,抬轿的人要一齐跑步,飞速穿过观前的那一段街道。这个做法还有个名目,叫作“抢轿”。据说是因为修真观供奉的是玉皇大帝,而城隍则是玉帝手下的一名小官,当然不能大模大样地经过修真观,只能跑步通过。城隍大轿的后面,又是“抬阁”和“地戏”,最后就是“犯人”的队伍。“犯人”仍旧穿着家常的衣服,但一律要围一条白布裙子,戴一副“手铐”,所谓“手铐”其实是一副手镯,有金的也有银的,用一根带子系牢,挂在“犯人”的脖子上。整个出会的队伍要在乌镇的四栅(东、南、西、北四栅)周游一圈,“犯人”也要跟着兜一圈。有年龄小的“犯人”走不动远路,可以由大人抱着参加游行。即使走得动的“犯人”,一般也有家里人在旁边跟着,因为怕孩子把“手铐”丢了。

王会悟有一个学生的父亲忽然得了重病,请了好多大夫,吃了好多药都不见效,于是学生的祖母便亲自到城隍庙里去许了个愿,而且卜了卦,说那个学生的生辰八字正合适,让她在农历七月十五出城隍会时扮一次“犯人”,这样的话,她父亲的病魔就会消除。王会悟知道这件事情之后,感到非常可笑,马上找到这个学生,劝她打消这样荒谬的念头,要相信科学。那个学生表示她也不相信,可是没办法,家里长辈都深信不疑。王会悟只得又做一次家访。她也不说什么大道理,只说了镇上有名的“少年才子”沈雁冰的亲身经历。原来,沈雁冰九岁那年因为父亲的病也被祖母强迫着去扮了一回“犯人”。当年,沈雁冰正是最爱玩耍的年龄,但是为了父亲的病,他只能规规矩矩地跟在出会行列的末尾,随队伍绕着四栅走了十多里路,一路上所能看见的只是前面“抬阁”的背影和两旁围观的人群,实在没有以往趴在自家老屋临街的窗台上看下面经过的队伍来得有意思,更何况在窗台上连“抢轿”的场面都能看得一清二楚。虽然沈雁冰虔诚地当了一次“犯人”,但他父亲的病却没见有一丝的好转,最终仅仅三十四岁就病逝了。接着,王会悟又说了自己的经历,父亲去世前曾请过西医,虽然没有治好,但是医生对病情识得很准,开的一些西药对病人的痛苦也起到了一定的缓解作用,如果想让病人少承受一些痛苦并且让疾病得到及时的治疗,必须要放弃这些迷信的做法赶快去请西医诊治。经过王会悟耐心细致的劝说,学生家长最终放弃了扮“犯人”祈福做法,转而试着向西医问诊。庆幸的是,学生的父亲并不是什么绝症,只是炎症无法消除,西医几支抗生素下去,病就慢慢好了。

王会悟这位“小王老师”得到了乡亲们的交口称赞,她创办的桐乡县的第一所女子学校,也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并得到了桐乡县教育部门的重视。为了表示鼓励,桐乡县教育部门还做出了每月奖励教员五元钱津贴的决定。虽然学校得到了乡亲们和教育部门的认可,但镇上一些顽固派却对王会悟的一些不符传统的做法心存不满,颇有微词。教育部门五元钱的额外奖励更是直接引起了这些人中一些逐利分子的极大嫉妒,致使积怨瞬间爆发。有一位秀才听说这五元的津贴后,十分眼红,于是四处抹黑说:“王会悟小小女子,没受过正规教育,没资格当先生。”看到反响不强烈,过了一段时间,这人还得寸进尺地纠结了镇上一些对王会悟极大不满的保守乡绅,去找了县里教育部门的官员,把王会悟从头到脚批得一无是处。说她不但根本没有为人师表的资格,而且把乌镇这一方净土搞得是乌烟瘴气,让女学生剪辫子、放脚,还破坏他人姻缘,简直称得上十恶不赦了。那些保守乡绅也在一旁就他们认为最严重的童养媳事件引经据典地帮腔,说“养媳”的风俗古已有之。周代实行的媵制,其中夫人之妹与侄女往往年纪尚幼即随同出嫁,秦汉以后,帝王每选贵戚之幼女进宫,成年后或为帝王妃嫔,或赐予子弟为妻妾,这皆为“养媳”的一种表现。宋、元以后养媳从帝王家逐渐普及全社会,明、清时更是普遍。众所周知,结亲规矩大,三书六礼,聘礼重,陪嫁多,婚礼浪费大,而这种习俗常人又无力抗拒。“农家不能具六礼,多幼小抱养者”,童养媳习俗可以大大减少这种结亲的开支,男方抱养待年媳不需要财礼,等到正式结婚,仪式要比大礼迎娶简单得多,不需要花多少钱,女家也不用陪嫁妆,没有破家嫁女之忧,所以养媳的习俗其实有传统、有渊源,对结亲双方来说是两厢便宜的好事。而且,俗话说得好,“宁拆十座庙,不毁一门亲”,王会悟的这种做法完全是无视传统、藐视礼教、破坏他人姻缘,十分不应该,即便不予严惩,也不能再让她为人师表,败坏学风,妨碍教化。为了少惹事端,免得那些乡绅老秀才一干人等不停地来教育部门上访,最终,县里也就含含糊糊地开始缓发津贴,慢慢地津贴也就不了了之了。

一开始,王会悟对于那些看不惯她的保守乡绅和那个上蹿下跳秀才的中伤,本着清者自清、事实胜于雄辩的态度并不予理睬。但是,后来他们联合起来对县教育部门施加压力,更过分的是竟然对部分学生家长进行威胁恐吓,导致她的学生人数日益减少,最后被迫停办学校。虽然这次办学在保守派的压迫下以失败告终,但这次经历坚定了王会悟与顽固派决战到底的决心,也为她日后参与创办上海平民女子学校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