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文化研究(第三十一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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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道的弱作用力和萬物的自主性:“德畜之”和“道法自然”

“道”創生了宇宙和萬物,並不意味著它就完成了它的角色,結束了它的使命。按照基督教神學的説法,上帝創造世界之後,它就成了世界的旁觀者和局外者,它不再過問和操心世界的事務。但老子的道不是這樣,它不僅創生了萬物,它還參與到了宇宙和萬物的變化過程中。《老子》中的不少文本表明,老子的道同它創生的萬物具有“因之循之”、“養之育之”的協同關係,它扮演了類似於萬物的最高監護者、最大的慈善者的角色。王弼將萬物之本的“無”與萬物之“有”的關係類比爲“母子關係”。老子既然以道爲天地和萬物之母,以道爲萬物的創生者,那麽,在他那裏,能生者的道與被生的萬物實際上也是母子關係,何況老子原本就有以母爲道的隱喻,以子爲萬物的隱喻。儒、道兩派的政治治理在“有爲”與“無爲”的不同之下,都有“父母政治”的類似性。只是,儒家崇尚陽性,它的天具有陽性特徵,他的治理是一種天父治理,道家崇尚陰性,它的道具有陰性特徵,他的治理可以説是道母治理。我們具體來看一看。

按照老子的理路,道對於它創造的萬物(或母對其子),不像寵愛子女的父母那樣大包大攬,掌管他們的一切,它採取了十分明智的方式,一方面它是養之、育之、助之,另一方面它是因之、循之、從之。先看第一方面。《老子》第51章説:

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勢成之。是以萬物莫不尊道而貴德。道之尊,德之貴,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畜之。長之育之,亭之毒之,養之覆之。生而不有,爲而不恃,長而不宰,是謂玄德。

對於認識老子的道養育萬物來説,這一章十分重要,雖然它有文本上和解釋上的困難之處。一個困難是,“德畜之”的“德”如何理解;有關老子的“德”,參閲葉樹勳的《老子對“德”觀念的改造與重建》,載《哲學研究》2014年第9期,第55-62頁。再一個是新産生的困難,傳世本的“勢成之”帛書甲乙本都作“器成之”,這又如何處理。後者同我們這裏討論的問題没有直接關係,撇開不談。從這一章的前後文和語境來看,“德畜之”的“德”好像也是一種“實體”(如同道和物),第38章説的“失道而後德”,似乎又强化了這一點。大部分注釋家好像(這些注釋給人模糊不清之感)也是將它當做一種實體。“德”究竟是不是實體,我們需要作出明確的判斷。我認爲它不是一種實體,它是實體的屬性或能量。在道家那裏,最高的實體是“道”,具體的實體是“物”。將“德”同兩者結合起來説,它應是道和物的屬性和能量,而不是獨立於道和物的另外一種東西。在儒家那裏,“德”也不是指稱單獨存在的事物,它爲人格高尚者所有。道家對“德”的一個改變是,它使“德”超出了人類社會的意義,首先它將德看成是最高的“道”(“道之德”)的屬性,雖然《老子》第51章的下文將道與德並列讚頌,但它稱頌的還是道之德。一般認爲,道家的道創生萬物,同時它又將它的“德”分别賦予給“物”,所以,其次“德”又是“物之德”。前者在老子那裏清楚,後者在老子那裏不太清楚,在老子思想之後的演變中這一意義(“德者,得也”)變得清晰和明朗了。

老子的“德”是“道之德”,它的作用是什麽呢?《老子》第51章的重要性之一在於告訴我們道和道之德的崇高作用和價值。“德畜之”的“畜”一般被解釋爲“養”或“畜養”,它同下文的“長之育之,亭之毒之,養之覆之”都是説道和道之德對萬物生長和變化的促成作用。“道”或“道之德”最高尚的地方,它的最大的美德,是它不以對萬物有德而“居功”和“恃德”,它是“生而不有,爲而不恃,長而不宰”,老子稱道的這種德爲“玄德”(深遠之德或純粹的德)。對老子的這句話,羅素讚歎不已,説這一“創造而不佔有”的東西方智慧是西方最應該借鑒的地方。按照老子的説法,道或道之德是它向萬物施與一切恩惠而不求回報的力量。“恒德”、“上德”就是這種意義上的德(“上德不德,是以有德”)。類似或相近的説法,又見之於《老子》第2章和第10章:

萬物作焉而不辭,生而不有,爲而不恃,功成而弗居。

生之畜之。生而不有,爲而不恃,長而不宰,是謂玄德。

傳世本《老子》41章有“道隱無名。夫唯道,善貸且成”這兩句話,郭店簡、北大簡的異文引起了對這兩句話的争論。參見丁四新的《郭店楚竹書〈老子〉校注》(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10年,第323-325頁)、王中江的《漢簡〈老子〉中的“異文”和“義旨”示例及考辨》(載《湖北大學學報》2014年第1期,第60-61頁)。我認爲傳世本還是可靠的,“善貸且成”的意思是道“善於施與萬物並促成萬物”,它同《老子》第51章的義理非常吻合,求之于第34章,同樣如此:

大道氾兮,其可左右。萬物恃之而生而不辭,功成不名有,衣養萬物而不爲主。常無欲,可名於小;萬物歸焉而不爲主,可名爲大。以其終不自爲大,故能成其大。

這一章强調,道是萬物的憑藉和依靠,它促成萬物、“衣養萬物”而不求聲名、不求支配和主宰。在老子那裏,道對萬物除了畜之、養之,除了輔助和助推外,同時還發揮著“因之”、“循之”、“從之”和“虚静”的角色。“静因之道”是由老子之後的《管子》提出的,但“静因”的思想已深深存在于老子的智慧中,這是道家之所以爲道家的主要原因之一。司馬談説道家是“以虚無爲本,以因循爲用”,這也是老子思想的精髓之一。在以變化和加速變化爲特徵的現代性文明中,道家的“因循”概念被看成是不求進取的保守主義和無所作爲的消極主義。但這是非常表面性的看法,老子的静因、因循恰恰是相信由此可以讓萬物最大程度的釋放出自己的活力。可以設想一下,如果道高度控制、主宰和干涉萬物,那麽萬物就會失去它們自己的主動性和創造性,萬物的活力就會被大大減少甚至完全失去。静因、虚静同老子的“無爲”概念高度協同。

大概没有人會説“無爲”概念在老子的思想中不重要,但人們關注的“無爲”主要是就政治而言,而不是就本體之道而言。在老子那裏,這兩者是聯繫在一起的。但他的“無爲”首先是指“道”的“無爲”,然後它才是政治領域中的“無爲”。《老子》中講“道”的“無爲”的直接文本是第37章説的“道常無爲而無不爲”,間接的有傳世本第48章説的“爲道日損,損之又損,以至於無爲,無爲而無不爲”。傳世本第37章的這句話,帛書甲乙本均作“道恒無名”。與此不同,郭店簡本作“道恒無爲”,這最有可能是原貌。漢簡《老子》本也作“道恒無爲”,又增加了一個新證。郭店本有相當於傳世本第48章的“無爲而無不爲”之句,這句話被《莊子·知北遊》所引用:“故曰:‘爲道者日損,損之又損之,以至於無爲。無爲而無不爲也。’”這説明老子的“道”確實有“無爲”的意義和屬性。

“道”的“無爲”是相對于它創造的萬物而言,它可以簡單地解釋爲道“對萬物不施加强制性力量”,讓萬物自行變化和自行實現。同“無爲”一樣,老子的“柔弱”首先也是指道的屬性和活動方式。《吕氏春秋·不二》的作者將“柔”看成是老子哲學的核心(“老聃貴柔”)。老子將“道”與“弱”這一概念直接結合起來的文本是“弱者道之用”這句話(《老子》第40章),它對於我們理解老子的道的本性也是非常重要的。道的“弱”也是相對於萬物而言,它的意思是“柔和或温和是道對萬物發揮作用的方式”,我稱之爲道的“弱作用力”。老子之道的弱作用力,也能幫助我們理解老子的“道法自然”這一重要論斷的真正意義。這一論斷長期被誤解爲“道的本性是自然”,這一解釋首先在語法上説不通,即使在語法上解釋得通(道遵循自己的自然),它也不是老子真正要表達的義理。老子這句話的確切意思是“道遵循萬物的自然(萬物自己成就自己)”。有關這一問題,參閲王中江的《道與事物的自然:老子“道法自然”實義考論》,載《哲學研究》2010年第8期,第37-47頁。道之所以是無爲和柔弱,相應地就是它充分遵循或因循萬物的各自特性和萬物自己的活動。

在老子的思想中,“自然”是指萬物、百姓自身的活動方式,它根本不是指“道的本性”。將“自然”這一詞彙同老子使用的其他類似的詞彙(“自X”結構)好好比較一下,也能充分證明這一點。老子使用的“自X”詞彙,有的是負面性的,如《老子》第7章的“自生”,第22章的“自見”、“自是”、“自矜”(重複出現在第24章),第24章的“自伐”,第34章的“自爲大”和第72章的“自貴”等,這些詞彙所表示的人的意識和行爲,都是老子所否定的。同這些詞彙不同,老子還使用了一些“自X”結構的肯定性詞彙,除了“自然”(共有五個例子)之外,它們是第32章的“自賓”和“自均”、第37章的“自化”和“自定”、第57章的“自正”、“自富”和“自樸”等。這些詞彙所表示的活動都是老子所肯定的正面的、積極的和善良的行爲。我們仔細看一看,這些活動的發出者是“誰”:

道常無名,樸雖小,天下莫能臣也。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賓。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老子》第32章)

道常無爲而無不爲。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化。化而欲作,吾將鎮之以無名之樸。無名之樸,夫亦將無欲。不欲以静,天下將自定。(《老子》第37章)第33章中的“自知”、“自勝”(“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勝人者有力,自勝者强”)則是泛指人。

這兩章中的兩個例子非常清楚,“自賓”、“自化”都是指“萬物”(“萬物將自賓”、“萬物將自化”)的活動方式;“自均”是指“民”的活動方式。“自定”是指“天下”(“天下將自定”)的活動方式;這裏的“天下”可以具體地解釋爲“天下萬物”(包括百姓)。它説的既不是“道”,也不是統治者“聖王”。《老子》第57章中十分明確地將“民”與相對於他的統治者——“我”——對應起來:

故聖人云:我無爲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樸。

只要我們稍微克服一下先入爲主的觀念,懸擱一下習以爲常的意識,“道法自然”的“自然”這一概念同老子的這些“自X”詞彙完全一樣,都是指稱萬物和百姓的活動。萬物的活動以道和聖王的“無爲”、“柔弱”爲前提,又是道和聖王無爲、柔弱的結果。老子深深意識到,良好的秩序和活力不能從道和聖王的强制、干涉等有爲的濫用權力中産生出來,它只能産生於道和聖人的不干涉(“無爲”)及萬物、百姓高度自主和創造性的活動中。理解(道遵循萬物自然)這一點的困難在於,創造萬物的偉大自足之道,它怎麽反過來去效法和遵循它創造的萬物。殊不知,這正是老子思想和黄老之學最深刻的地方。在創生萬物上,道無疑是主體,萬物是客體;但在萬物的合理成長和變化中,萬物自身和自我就是自己的主體,道則是監護它、佑護它的客體。這樣來理解道與萬物的關係,不但没有降低道的尊嚴,反而更彰顯它的崇高和偉大。老子不正是説“貴以賤爲本,高以下爲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