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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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党

中国共产党固原地方组织 西海固回族自治区(1955年改称固原回族自治州)时期,曾设工委、地委和州委。195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建立中共固原地方委员会。“文化大革命”中被夺权,革命委员会成立,建立党的核心领导小组。1971年7月建中共固原地区委员会。撤地设市后,先建中共固原市工作委员会,后改中共固原市委员会。工作机构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农村工作部、纪律检查委员会等。

组织沿革 1953年6月4日,中国共产党西海固工作委员会正式成立,11月2日中共甘肃省委通知,改称中国共产党西海固地方委员会。1955年12月上旬,中共西海固地委改名中国共产党固原回族自治州委员会;是月下旬,又改为中共固原地方委员会。1957年4月9日,中共固原地方委员会恢复为中共固原回族自治州委员会。1958年6月1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西吉、海原、固原、隆德、泾源五县由甘肃划拨宁夏,10月17日,中共宁夏工委通知撤销固原回族自治州,中共固原州委改称中国共产党固原地方委员会。1966年夏,“文化大革命”开始,地委机关受到冲击而瘫痪。1970年6月,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领导小组批准成立中国共产党专区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1971年7月,改称中国共产党固原地区委员会。2001年7月7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同意宁夏回族自治区撤销固原地区,设立地级固原市的批复》,地委着手撤地设市工作。2002年4月16日,宁夏区党委通知,撤销中共固原地委,成立中共固原市工作委员会。2002年7月6日,固原市正式成立。2003年8月23日,中国共产党固原市委员会正式揭牌。

工作机构 中共西海固工委的工作机构有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西海固地委时期,除原有机构外,又先后增设了农业生产合作部、地委干校、直属机关总支委员会、财贸部。

中共固原州委时期,有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监察委员会、农业生产合作部、地委干校、直属机关总支委员会、财贸部,以后陆续增设了文教部、工业交通部、讲师团。

中共固原地委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农村工作部、纪律检查委员会。1990年的工作机构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农村工作部、政法委员会、机关党委、老干部局、党史研究室、党校、报社、讲师团、信访处。2002年后,市工委和市委有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直机关工委、老干部局、党校、党史研究室、固原日报社。

2013年市委工作机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政法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直属机关工委、老干部管理局、党校、党史研究室、固原日报社。


党员代表大会 固原自治州时期,自治州党委作为一级地方组织,曾召开过一次党的代表大会。1958年,固原行署作为自治区派出机构,同级党委不再召开党的代表会议。但“文革”时期的1971年,曾召开过一次党的代表会。固原市成立至2013年,共召开过三次党员代表大会。

西海固回族自治区党员代表大会 1955年7月11—23日,召开了中国共产党西海固地区第一次代表大会。这次党代会的宗旨是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团结,巩固党的纪律,发挥党员的革命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党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要大力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搞好政权建设;大力加强民族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大力开展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生产运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西海固地方第一届委员会,由委员13人组成,薛程任第一书记,马思义任第二书记,张文林、罗文蔚任副书记。同时,选举产生监察委员会由委员5人组成,张文林任书记,刘仁任副书记。

固原地区党员代表大会 1971年7月8—12日,中国共产党固原地区代表大会召开,主要是选举产生中共固原地区委员会。固原地区委员会,由委员32人、候补委员4人组成。李凯国(固原军分区司令员)任第一书记,程焕卿、刘元(军分区副司令员)、马思忠任副书记。

固原市党员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固原市第一次代表大会,2003年8月20—22日胜利召开。应到代表318人,实到306人。何学清代表市工委做了题为《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固原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报告。市纪工委向大会提交了书面工作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固原市第一次代表大会关于市工作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和《中国共产党固原市第一次代表大会关于市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固原市第一届委员会和中国共产党固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固原市第一届委员会委员38人,候补委员7人,常务委员何学清、马夫(回)、马清贵(回)、刘云、冀晓军、徐力群、刘立言(女)、海军(回)、邓向贵(回)、岳全晖、王正升,书记何学清,副书记马夫(回)、马清贵(回)、刘云、冀晓军。中共固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23人,常务委员冀晓军、魏朝晖、母尚贵(回)、高清山、刘八水、李志菊(女)、李登鹏、张栋、李世明,书记冀晓军,副书记魏朝晖、母尚贵(回)、高清山。

8月23日,中国共产党固原市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固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举行揭牌仪式。

中国共产党固原市第二次代表大会于2006年12月23日至24日召开。应到代表311人,实到299人。何学清代表第一届委员会做了题为《立足新起点,把握新机遇,努力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的报告;李耀松做《中共固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大会讨论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固原市第二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固原市第一届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和《中国共产党固原市第二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固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固原市第二届委员会委员和中国共产党固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大会还选举固原市出席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

2011年12月18日上午,中国共产党固原市第三次代表大会在市人民会堂开幕。李文章代表中共固原市第二届委员会做了题为《跨越发展强市富民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固原而努力奋斗》的报告。大会应到代表351名,实到代表342名,符合法定人数。会议以书面形式向与会党代表报告了《中共固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关于市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发展党员情况的报告》。列席大会的有,大会特邀嘉宾、不是代表的市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区属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市直机关有关部门(单位)党员负责同志、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负责人。(表5-1)

表5-1 1953—2014年历任书记、副书记名录

续表

续表

社会主义改造 1949年七八月间,泾源、固原、隆德、西吉、海原五个县相继解放。之后,各县委立即进行剿匪、镇压反革命,开展“三反”(在国家机关人员中反贪污、反浪费、反对官僚主义)、“五反”(在私营工商业中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运动;在农村,领导农民进行了反霸减租工作,政治上打垮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经济上削弱封建剥削。

1953年,中共西海固工委成立前后,旱灾严重,工委领导人民群众开展抗灾自救,走互助合作道路;在城镇扩展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商业,实行粮、棉、布统购统销,引导私营商业和手工业接受社会主义改造。至1956年,胜利完成对农业、手工业、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 1957年4月2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5月中旬,中共固原州委召开县委、区委、乡支部书记会议,学习中央文件,决定在全党进行一次普遍、深入的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的整风运动。下旬,州委机关带头整风,改进领导作风,提高马列主义思想水平,以适应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在此期间,由于对阶级斗争形势估计得过于严重,全面开展“反击资产阶级右派分子的猖狂进攻”的斗争,出现反右扩大化,错定右派分子达409人。有些人向党的工作和党的干部提出了批评意见,也被定为“右派分子”,一些知识分子爱国人士和党内干部亦被错划为“右派分子”。从1960年9月起,地委对全地区的“右派分子”逐个审查,对明显错定的51人摘掉“右派分子”帽子,至1979年全部平反。

1958年,党中央公布“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全党掀起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的新高潮。中共固原地委领导全地区人民掀起以兴修水利,大搞农田基本建设为中心的农业生产高潮和工业技术革命、技术革新的高潮。由于社会主义建设经验不足,在经济建设上急于求成;在生产关系的变革上急于过渡,不恰当地夸大主观能动性,各项事业上都要求“大跃进”,违反了客观规律。特别是“人民公社化”以后,全民大炼钢铁、大办公共食堂,刮“共产风”、浮夸风和瞎指挥风,打乱了经济工作的正常秩序,导致经济比例失调。1959年,在农业方面错误地实行“少种、高产、多收”的方针,使粮食产量比1958年下降3.92%,1960年又比1958年下降了33.21%;加上在粮食问题上的浮夸风、高指标、高征购,使相当一部分农村社队的口粮留得过少;由于自然灾害,人民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局面,甚至发生了非正常死亡。1960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和1961年3月《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下发后,中共固原地委立即结合农村工作的实际情况,着手调整农村人民公社的所有制,在全地区开展以反“一平二调”为中心的整风整社运动,坚决贯彻按劳分配、等价交换的原则,落实“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公社体制,恢复社员的自留地,允许社员发展家庭副业和手工业生产;开放农村集市贸易,活跃市场,解散了公共食堂,在生产上贯彻了以粮为纲、全面安排、多种经营的方针,树立典型,开展科学种田。

1958年12月至1960年12月,先后在全地区范围内开展“镇反”(镇压反革命)补课、“反对地方民族主义”“反右倾”和“反坏人坏事”运动,使一些党员、干部和群众受到不应有的打击,给党的工作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造成损失。

1963年后,中央陆续发出《关于目前农村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农村从1963年8月开始试点,到1966年共分三批开展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社教运动由初期的清账目、清财产、清物资、清工分的“四清”,发展成为后来的清阶级、清政治、清思想、清经济,把不同性质的问题都归结为阶级斗争或阶级斗争在党内的反映。1965年初,在“运动的重点是整共产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的错误思想指导下,使不少基层党员干部遭到打击。


“文化大革命”十年 1966年5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标志着“文化大革命”开始。7月24日,固原地委制定《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安排意见》,要求“文化大革命”要按中央的部署,在地委的领导下统一进行,县委书记要亲自抓这项工作。8月,地委和固原县委向固原师范、固原一中派出工作组,领导学校的“文化大革命”。1967年初,“造反派”夺权,各级党组织都被迫停止工作,毛泽东《我的一张大字报》发表后,工作组撤出。大批领导干部遭到打击和迫害。1968年8月,固原专区革命委员会成立,工作重点转入“斗、批、改”阶段,中共党的各级组织逐步恢复。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标志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面展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调整农业生产结构,企业简政放权建立市场经济新模式。扶贫攻坚,脱贫致富。实施西部开发战略,开发支柱产业,建设和谐、文明、幸福的新固原。

拨乱反正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中共固原地委在拨乱反正的工作中,纠正“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的“左”倾错误,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讨论,批判“两个凡是”;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遵照中共中央《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子问题和地富子女成分问题的决定》,共摘掉改造好的“四类分子”帽子4973人(地主分子2758人、富农分子1444人、反革命分子467人、坏分子304人);给20783名地主子女重新定了成分,31790人改变了家庭出身。

改革农业体制 1980年10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文件,农村开始实行农业生产包干到户责任制。1983年改革人民公社体制,恢复乡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同时进行供销社和信用社的体制改革,并按照发展农村商品经济的要求,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加快多种经营和乡镇企业的发展;制定粮、林、草基地建设规划,实施“种草种树,兴牧促农,因地制宜,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的方针;放宽经济政策,实行公购粮减免,让群众休养生息。1986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下达后,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从农村转向城市,对企业着重简政放权,增强活力,建立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新体制,扩大企业自主权,完善企业内部经营机制,还推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和小型企业的租赁制,进一步把竞争机制引入企业的经营管理。

1987年,中共中央关于《把农村改革引向深入》的文件下达后,地委召开扩大会议,确定了“加快和深化改革,加强基础建设,恢复改善生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工业振兴,全面发展商品经济”的经济建设方针。做到“三个转变”,即由以粮食为主的生产结构向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转变;由单一的农业经营向农、工、商、建、运、服综合经营转变;由传统的自给、半自给的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变。把发挥近期效益与增强后劲和长远基础建设结合起来;把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结合起来;把经济开发与智力开发结合起来,力争较快地改变贫困面貌。地委相继发出《关于深化改革、全面发展商品经济、加快脱贫致富步伐的设想意见》《关于进一步鼓励农民发展商品经济的若干政策规定》《加快发展乡镇企业的决定》《关于1990年解决贫困户温饱问题的意见》,成立地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地、县、乡(镇)到各乡、镇扶贫,帮助制订脱贫计划,提高脱贫能力。

发展地方工业 在发展农村经济、深化农村改革的同时,地委对企业改革接连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坚持改革,加快工业发展的决定》《关于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的决定》《固原地区开展横向联系、实行对外开放试行办法》,从实际出发,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地方工业和乡镇企业;充分利用自己现有企业设备和技术条件,发展多层次、多品种的“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短、平、快项目和产品。实行厂长(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并适当放权,增强企业活力,推动技术进步。地委制定了《鼓励科技人员到企业和农村服务的规定》和《固原地区引进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优惠条件》,允许科技人员承包、承租、领办、创办各类企业;允许技术入股,发展股份制企业;承包“星火”计划项目;搞科技扶贫实体和其他科研、技术推广项目;兴办集体或民办科研机构,从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及其他经济技术实体。

深化改革 1991年,地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强调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扶贫成果,深化农村改革,努力改善生产条件,依靠科技兴农。地委和行署还制定了《关于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十条措施》。1992年,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地委发出《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安排意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宜统则统,宜分则分,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原则,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不断充实扩大集体统一服务的内容,建立健全县、乡、村、组、户五个层次的服务网络,把农村改革引向深入。同时,地委和行署发出《关于进一步放宽政策,推动科技进步,振兴固原地区经济的决定》。1994年,地委和行署联合发出《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双百扶贫攻坚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南部放开”,加快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决定》等文件,加快了农业和农村工作的进程和工业建设步伐。在1992—1995年的4年中,连续旱灾,地委和行署多次召开抗旱会议,并发出抗旱救灾的文件,动员社会各种力量抗旱救灾,把灾害减到最低程度。

1995年7月到年底,在全地区开展了“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快发展大讨论”。通过广泛深入的讨论,在思想认识方面,进一步破除了五种旧思想,树立了五种新观念:一是破除了以姓“资”姓“社”判断一切的思维定式,树立了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衡量一切的新观念。二是破除了自然经济、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一切靠本本办事的旧习惯,树立了实事求是,一切从贫穷落后的实际出发,敢创、敢试、敢冒的新观念。三是破除了“等靠要”的消极畏难情绪,树立了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四是破除了保守、封闭的小农经济意识,树立了“彻底放开”才能发展的新观念。五是破除了传统的、常规式的思想意识,树立了“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新观念。在工作思路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十个必须”:一是必须坚持不懈地实施“南部放开”战略。二是必须坚持不懈地打好“双百”扶贫攻坚战。三是必须坚持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力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四是必须坚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通过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促进城乡经济的发展。五是必须坚持发展地方工业,抓住中央经济发展战略向中西部倾斜的机遇,积极招商引资,落实好地委、行署关于企业改革的“八字方针”,办好现有企业,大力发展乡镇企业,通过开发新产品,争上新项目,加快乡镇企业的发展。六是必须坚持“科教兴县”的思想,通过抓好民族基础教育,举办农民科技致富学习班和动员、鼓励科技人员下乡进厂等办法,进一步提高社会产品的科技含量。七是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国策,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扶贫开发和脱贫致富的战略任务来抓。八是必须坚持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为全地区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重点抓好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培养选拔优秀青年干部及廉政建设,通过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和实行目标责任制等多种措施,调动、激励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加快脱贫速度。九是必须强化“两手抓”意识,高度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十是必须坚持不懈做好稳定工作,竭尽全力维护全地区的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

西部大开发 2000年,党中央、国务院做出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固原地委、行署印发了《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固原发展的意见》,提出了“西部大开发,宁夏要争先,固原快发展”,立足固原地情,提出18条实施意见:一是进一步解放思想,确立与西部大开发相适应的思维方式和思想观念。二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经济效益。三是发挥优势,培育区域特色,开发农业支柱产业。四是改革扩量并举,加速发展地方工业。五是以旅游开发为突破口,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六是放开搞活,加速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七是贯彻国家退耕还林(草)政策,全面展开生态建设。八是增加投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九是坚持多渠道筹资,加快县城和小城镇建设。十是实施开放带动战略,构筑全方位、多层次、全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十一是改善投资环境,增强对国内外客商的吸引力。十二是全方位、多层次开发人才资源,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作用。十三是实施“科技兴地”战略,强化科技与经济发展的有机结合。十四是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十五是强化人口意识和人均观念,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十六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十七是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十八是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2001年8月,固原地委、行署印发《关于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实施意见》,提出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整体素质和效益为核心,以市场为导向,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着力培育薯豆、草畜、林果、油麻、桑豆、中药材等支柱产业,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争创名牌优质产品,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加速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迈上一个新台阶。实施意见明确了“十五”计划期间固原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总体思路和目标。2002年4月,固原地委、行署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的意见》,明确今后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总体思路和重点。农业产业化发展做到分类指导、突出重点,促使农村经济发展由主要追求数量型向注重质量效益型转变;由以种粮为主的温饱型农业向效益型农业转变;由初级农产品生产向农产品精深加工增值转变;由以粮食生产为主向一、二、三产业全面发展转变。

2003年8月,固原市第一次党代会提出了今后5年的总体思路:坚持以富民强市为目标,以壮大县域经济为重点,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为核心,以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为主线,以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为突破口,加快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突出退耕还林(草),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狠抓草畜、马铃薯、劳务、旅游四大支柱产业,大力兴办二、三产业,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城镇化、工业化和信息化。经过全市上下解放思想、扎实工作,到2005年全市地方生产总值达到44.88亿元,比2000年翻了一番,年平均增长15.3%。财政收入达到1.51亿元,年平均增长11.66%。三次产业结构有了明显的改善,形成了第一产业稳步发展,第二产业长足发展,第三产业加快发展的格局。


组织建设 新中国成立以来,固原地区的组织建设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历史发展进程。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随着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贯彻执行和社会经济的恢复发展,初步奠定了组织建设的雏形;其后10年,受经济“跃进”和政治运动的影响,组织建设在曲折中得到发展;“文化大革命”时期,工作几乎处于停滞状态;改革开放后,经过拨乱反正,组织建设迅速走上了正常的发展道路。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1949年8月,开始建立农村基层党组织,有计划地训练农村党支部书记、支委和党小组长,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班子建设。1952年在“三反”运动后期进行整党建党工作,农村党支部建立。1954年,按照中央“积极慎重”的建党方针,结合“逐渐发展,逐渐巩固”的要求,通过贯彻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开展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农业增产运动,重视重点支部的建设,在重点乡进行了试办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工作。1955年,为适应农村社会主义改造事业的发展,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固原地区建党工作的重点。对农村建党的要求是:积极在发展较好的互助组中建党,并规定每个农业生产合作社都应有3名以上党员,建立起党的小组或支部。1956年,结合建社、整社和升转高级社的工作,对农村党的基层组织普遍进行了整顿,加强党的领导,改进党的集体领导制度,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强化党的纪律教育,提高了农村支部的领导水平,纯洁了农村基层党组织。

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固原地区农村基层组织经历了多次整顿,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公社建立基层党委,生产大队建立党支部。贯彻执行《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方法二十条》,改进领导方法和工作作风,提高农村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水平。1960年,结合整社开展整党,以整顿和改造三类落后党支部为整党重点,全年全地区共整顿和改造大队党支部84个。1962年,根据社队规模调整的新情况,健全党的基层组织,通过轮训党员干部、贯彻《农村支部工作条例》,建立健全了农村支部的各项制度,明确了支部的工作任务。结合整社继续开展了基层党组织的整顿工作,到年底,通过两批整社,共整顿落后支部144个。全地区有农村党支部1086个。1963年,地委要求各县党委,要定期讨论和检查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并要有一名书记或常委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各级组织部门要负责建立和健全基层组织的经常性工作。8月后,在农村贯彻“双十条”和“二十三条”,结合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开展了整顿党的基层组织工作。经过“点上”和“面上”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按好的、比较好的、问题多的和性质严重的等不同情况对基层党组织进行了排队,然后对落后支部进行了整顿,尤其有重点地对一些公社和大队的党组织领导核心进行了整顿,并对党内反映出的问题进行了处理。但由于对阶级斗争认识上存在的极“左”思想,使一些基层党员干部受到不应有的打击。

“文化大革命”初期,农村基层党组织瘫痪。1969年底开始基层整党建党工作。是年2月8日,固原地区革命委员会政治部做出了《关于整顿社、队领导班子的初步意见》,要求从整党建党和“一打三反”运动入手,用两到三年的时间把全地区所有的社、队班子整顿好。4月后,在区、地、县、社4级1800多名干部组成的“农业学大寨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的帮助下,全地区52个公社、370个大队开展了路线教育。1974年,落实十大精神,贯彻执行新党章,加强党的建设,专区各级组织部门负责开展了基层党组织改选工作,并按照“接班人的五个条件”和老、中、青三结合的干部工作原则,选拔了一批共产党员充实到社、队领导班子。

改革开放后,随着农村生产责任制的实行,农村基层组织面临着新的情况。1981年,地委组织部对基层党组织状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针对部分基层党组织不能迅速适应新的生产经营模式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党的工作和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思想教育、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要求。之后,整顿农村中问题严重的基层组织,并发展了新的农村基层组织。1984年后,结合干部“四化”方针,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中配备了一批优秀的青年党员干部,并且加强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经济工作的领导。在整党工作中,经过在固原县头营公社的整党试点后,取得了农村整党的经验,接着对一些有问题的软弱涣散的农村基层组织进行了整顿,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扩大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后,按照中央的统一精神,对部分后进党支部进行了认真的整顿,树立了一批先进党支部。1991年1月17日至19日,地委在西吉召开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经验交流会,分析了农村党建工作的形势,提出了“抓好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党组织建设”和“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的要求。次年2月至1992年10月,全地区在108个乡镇分四期开展了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工作。1996年2月9日,区、地、县、乡抽调1901名机关干部组成工作队,深入6县88个乡镇618个自然村,完成了全地区农村基层组织整顿。2000年3月至2001年2月,在农村进行了“三讲教育。2003年4月至2004年3月,在农村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2006年7月至2007年5月,进行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整顿农村基层组织。

城市基层组织建设 城市基层组织主要集中在县属机关单位。1954年后,随着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贯彻执行,商业和交通运输等行业党组织得以发展,少数厂矿企业开始筹建党组织。1955年,在国家机关和商业、交通运输行业建立支部13个。到1956年,文教、卫生事业发展党组织,全州城市基层党支部发展到104个。

1957年5月,全州机关开始整风运动,随后州委、州人委机关进行了反右派斗争,城市基层组织基本停止发展。1958年后,按照整党的统一要求,对城市基层组织普遍进行了整顿。在建党中,城市基层组织除机关占有较大比例外,主要分布在工业交通、财贸商业和文教卫生等领域。1963年,为贯彻自治区党委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地委加强了党的基层组织工作,要求对工商、企业等部门的基层党组织,也要重点抓典型,参照试行《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总结经验,指导全面。同时要求在城市加强建党工作。之后,结合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整顿城市基层党组织的基础上,进行了建党工作。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城市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处于停滞状态。1968年年底,开始基层整党建党工作后,城市基层党组织普遍得到了恢复、建立和发展。1969年12月泾源县党委成立,1970年2月海原县党委成立,1970年6月固原县党委成立。1970年6月至8月,在尚未建立地方党委的固原专区革命委员会和西吉、隆德两个县革命委员会内先后设立了党的核心领导小组,分别代行地、县党委职权。1971年4月,西吉、隆德两县党的委员会成立,7月,固原地区党的委员会成立。1974年,部分城市基层党组织进行了改选。1975年,按照老、中、青“三结合”的干部工作原则,一批年青优秀的共产党员进入城市基层党组织的领导班子。

1980年,城市党组织整顿,1984年后,城市改革深入,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数量增加,一些厂矿车间和科研事业单位下属组、站开始建立基层党组织。1988年,按照党的十三大精神,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加强。厂矿、学校和其他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数量增长较快,居民委员会的支部数量也有了明显的增加。基本上形成了重点党政机关、科研事业单位、大中专学校和地区下属厂矿设党委,普通党政机关、县办厂矿、中小学和居民委员会设党支部,厂矿车间、科研小组和人数较少的机关单位设党小组的城市基层组织结构模式。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后,整顿了部分城市后进党支部。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在企业确立了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加强了企业党的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这一时期,随着街道、社区和群众联合组织数量的较快增长,发展了一大批新的城市基层党组织,并且在一些机构、人员、业务发展较快的机关和事业单位设立了党委,使城市党的领导力量显著增强,形成了城市基层党组织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党员队伍建设 1950年西吉、海原、固原、隆德、泾源五个县发展积极分子767名入党。7月,各县开始整风运动,着重解决各级领导干部中存在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作风和贪污腐化、违法乱纪行为,到年底整风运动结束。通过整风广大党员干部普遍受到了教育。次年,五县经过整风被开除党籍的党员为61名,占当年党员总数的7.8%。1952年,在“三反”运动的基础上进行了整党建党工作,各县在整党中对党员进行了党的奋斗目标和党员八条标准的教育,并开展了党员登记、审查和处理工作。整党运动的后期,加强了建党工作,要求吸收建党对象参加整党学习教育和评议讨论工作,明确了在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的基础上,结合党的各项中心工作考验吸收新党员的任务。同时将未受“五八”“四二”叛乱影响且条件较好的乡确定为重点建党乡。之后,经过土改、抗美援朝以及生产自救等运动,一批优秀分子被吸收入党。1954年,按照中央“积极慎重”的建党方针,西海固回族自治区各级组织部门加强新发展党员的培养教育和审查工作,全年共发展新党员383名。“农业合作化”运动和大规模经济建设开始后,建党的重点进一步被放到农村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建党中,要求把社员、组员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入党,着重在贫农中发展党员,并结合地方的实际,强调必须不断重视发展回族和妇女党员。在此期间,利用每年冬春的整党整社,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改造运动。

各级地方党委重视支部教育工作,逐步形成了由州委训练支部书记、县委训练党支部委员和组长、开展经常性的党课教育训练党员的支部教育模式。在对农村党员普遍地进行了党的基本知识和农业合作化政策教育后,农村党员的入社积极性高涨,全州有96.57%的农村党员参加了农业生产合作社,不少党员担任了合作社的领导干部,一批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涌现出的模范党员被树立起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了发挥。

1957年,主要是集中力量做好党员教育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基本停止了接收新党员。这一年全州开展整风运动,并于10月到次年5月进行了整党工作。农村整党在两条道路大辩论基础上结合整社进行;机关整党在1958年春结合整风运动第三阶段进行。1961年后,按照重新教育党员的要求,地、县组织部门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以各级党校和红专学校为基地,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党的基本知识和各项中心工作的学习为内容,对党员进行了轮训。各县党校还设立了回族青年训练班。在党员管理上,除了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外,还在农村党支部建立了党员花名册,在公社建立了党员卡片,规范了党员档案。1963年后,贯彻中央和自治区组织工作会议精神,配合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党员中开展了系统的党课教育,并在固原西郊公社进行了重新登记党员试点工作。

“文化大革命”中,党员队伍建设受到严重冲击,党组织生活处于不正常状态。1968年12月和1969年1月,固原专区革委会以及各县和各单位革委会先后成立整党领导小组,开展基层整党建党工作。1971年落实“吐故纳新”的要求,全地区新接收党员4899名。次年宁夏固原地区工作座谈会后,随着落实政策工作的开展,并结合自治区革委会政治部对党员发展工作的要求,加强了接收新党员工作,特别注意了吸收产业工人中的先进分子入党,重视了回族和妇女党员的发展工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拨乱反正,在地区机关和部分区属企事业的64个单位、县级机关和地区直属23个企事业单位以及乡(镇)基层党委、县属企事业单位和村级党支部认真地开展了整党工作,达到了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的目的。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全地区各级党组织开展了清除党内腐败分子,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并开始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强化建党工作。在部分单位进行了党员重新登记工作;不进行党员重新登记的单位,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对党员开展教育后,评选出了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之后,通过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工作,使农村广大党员普遍地受到了培训教育。以后经过“三讲”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和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党员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工作能力普遍提高,重新在群众中树立了光辉形象。2013年4月,固原市制定《关于开展“三贴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按照“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百姓”的总体要求,以“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三贴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


领导干部监督管理 1949年8月以后,区、地级干部由中共中央组织部管理,副地级、县(处)级干部由区党委组织部管理,科级干部由地委组织部管理,地委机关和党群部门一般干部由地委组织部管理,行署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一般干部由劳动人事部门管理。

“三反”“五反” 1951年12月,各县的“三反”运动开始。运动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着重检查了干部中的贪污浪费问题和官僚主义作风。各级组织加强了对大贪污案犯的调查、公审、判决、处理。西吉县通过“三反”运动,发现贪污分子106名,其中贪污在1亿元(旧币,下同)以上的“大老虎”1名,千万元以上的贪污犯26名,千万元以下的贪污分子79名;隆德县在“三反”运动中暴露出贪污千万元以上的9名,贪污百万元以上的15名。在“三反”运动开展的同时,固原县开展了“五反”斗争,其重点在工商业集中的城关范围内进行。到1952年7月,各县“三反”“五反”运动全部结束,按照中央的明确规定,各级组织对“三反”运动中暴露出的贪污分子,视其情节,给予刑事、行政处分,或免予行政处分;对“五反”运动中暴露出的“五毒”分子,除个别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五毒”俱全者依法判刑外,其余均在教育的基础上做了适当处理,其中一部分进行了补退。之后,在全国开展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的运动,把纠正干部的不良作风放在首位。

审干 1954年,地、县委成立审干委员会和办公室,制定地委审干计划。10月18日,西海固回族自治区政府民政、财贸、粮食等三个处的审干典型试点工作后,12月下旬全地区第一期审干工作开始,共审查了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25名,自治区党群系统及公安等重要部门一般干部94名。至1955年7月,初步做出结论的有164名。1956年,全自治州在属审干范围的3680名干部中,确定为审查对象的740名,占干部总数的20%;做出审查结论者259名,其中县级干部全部审查完毕,区级干部完成90%的任务。

1957年全地区确定审查对象1069名,占应审查干部数的18.76%,做出结论的1037名,未做结论的32名,占审查对象的2.94%。1958年9月22日,中共固原州委组织部做出《关于审查敌伪党团合并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10月,全州审干工作进入复查验收阶段。

1960年12月26日,中共固原地委批转组织部《关于结合“三反”运动进行审干工作的计划》,经过近一年的工作,全州完成了11%的尚未审查干部的审查任务。

“反右”运动 1957年反右中,全州先后划定右派分子409名,其中法办27名,劳动教养62名,开除公职55名,自谋生活的12名,死亡3名,留机关改造的250名。1959年起,遵照中央提出的关于分期分批摘掉改造好了的右派分子帽子的指示,到1964年,固原地区先后5批共摘掉173名右派分子的帽子。

整风和“双反”运动 1957年10月到1958年5月进行整党工作。在机关整党中,受到各种党纪处分的676名,其中开除党籍的63名。1960年9月中旬至12月,在城市和农村开展反“坏人坏事”运动。在“双反”运动中处理干部290名。1961年后,专区、各县组织部门和监委对已处理党员干部甄别,甄别5848名,甄别结果:原定性处理正确的和基本正确的2385名,占39.82%;部分错误的1512名,占25.63%;原定性和处理基本错误和错误的1951人,占34.55%。1964年恢复了干部鉴定制度,规定每两三年对干部普遍地鉴定一次,尤其要每年对公社副社长以上的领导干部讨论鉴定,并将情况报地委。同时,加强党的各级监委工作,加强国家机关中的检查工作,加强领导机关中的巡视检查工作,加强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和群众组织对干部的监督工作,并通过健全党的组织生活,扩大了党内的监督。

干部精简下放 1957年,按照“精简上层、加强基层”的要求,全州共整编、下放干部615名,其中科级以上领导骨干222名。其后两年下放到农村、工厂、矿山劳动锻炼的干部680名。1960年下放干部729名,其中县级16名,科级186名,一般干部527名。下放的重点是没有经过劳动锻炼的青年知识分子,劳动锻炼一年后一般按期收回机关工作。1962年进行了精简工作。全地区共精简干部1633名,其中在精简机构中将地区49名领导干部下放到各县工作。

“一打三反”运动 1970年2月,按照中央〔1970〕3、5、6号文件精神,在全专区范围内开展了以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铺张浪费为内容的“一打三反”运动,全专区分3批在403个单位和465个生产队进行,共侦破各种政治案件592起,宣判处理反革命分子和各种犯罪分子234名。“一打三反”运动至1971年5月结束。

落实政策 1973年10月,对各方面进行整顿,在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上,要求加强对干部的考核,正确地调配使用干部,同时贯彻好党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强调要严肃党的纪律,加强对干部进行党的观念、党的政策和纪律观念的教育;对党员干部破坏党的方针、政策,违犯党纪国法的违法乱纪行为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并进行检查和处理。同时要求做好人民来信来访工作。当年固原地区第二次成立了落实政策机构,开始对“文化大革命”中迁赶、清队、整党、“一打三反”等方面的申诉案件进行复查落实,并继续对平叛扩大化遗留问题进行落实,其后又对“双反”“四清”运动等中的遗留案件进行复查落实。中央〔1972〕145号文件范围内应复查的申诉案件和区党委、地委交办的其他案件已复查结案1565名,占受理案件2321名的67.4%。

1987年,全地区共列入核查对象47人,已查清结案的43人;同时查证了“文化大革命”期间的重大案件37起,全部予以结案。1984年,各级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升格为同级党的纪委检查组织。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恢复工作后,加强了党的纪律教育和作风建设,着重解决了党风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从1980年到1987年10月,地区各级纪检部门共受理立案784件,已查处结案570件,共处分党员321人,其中开除党籍93人。1988年,地、县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清除党内腐败分子、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干部,开始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

反腐倡廉 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得到进一步加强。在1989年到1990年一年间,全地区共查处违法违纪建私房的职工249人,对199户超标准住房按规定加倍征收了房租费。结合治理整顿,清理整顿了违法公司,狠刹了干部中用公款请客送礼、大吃大喝的歪风。1992年后,集中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大案要案,使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1993年8月31日,地区纪委发出《关于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的通知》,要求强化执法监察工作,加强案件查处工作,坚决查处腐败分子,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予以治理。地区纪委制定了《固原地区县处级以上干部反腐倡廉的规定》。1994年5月9日,地区纪委发出《关于加强纪律、保证各项改革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干部的纪律教育,强化干部的自律自查工作,本着“保障改革开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的态度,积极开展反腐败斗争。保证了固原农村拍卖“四荒地”使用权、改革户籍管理制度、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和地方机构改革等工作的顺利进行。1997年后,各级组织贯彻中纪委八次全会精神,严格查办案件的程序,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制度、谈话制度、诫勉制度、离任审计制度和廉政鉴定制度。中共十五大后,按照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要求,从党内党外、监察机关、人民群众和舆论各方面加强了对干部的监督。1998年8月下旬至10月下旬,地直机关开展了思想作风整顿工作。

2002—2005年,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竞争上岗、干部任前公示制、试用期制和聘任制等方面的规定,规范了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市政府清理出行政许可事项229项,全市已有22个行政机关进入政务大厅,公开审批98项行政许可事项。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市直60个部门实行了部门预算,15个部门推行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试点,“收支两条线”规定得到较好落实。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规范。11种惠农资金实行了银行“一卡通”发放。政务、厂务、村务、校务及公用事企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积极推进,2006—2010年,贯彻中共中央八项规定,打击行贿受贿、贪污盗窃犯罪行为。


干部选拔 1950年,新生政权建立伊始,固原干部的主要来源是:原中共海固工委及其所辖地下基层党组织的地方干部;从革命根据地选派来固参加建政工作的外地干部以及回民骑兵团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十九兵团六十四军地方工作队的转业军队干部。1952年7月,各县均向甘肃省委组织部报告了干部工作情况,提出了在干部中开展评功活动,提拔在各种运动中涌现出来的积极分子。强调注意选拔回族干部。在开展抗美援朝、剿匪肃特、生产救灾、土地改革等工作中,一些农民和青年学生中的优秀人员被吸收到干部队伍中。1954年,按照省、地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贯彻“积极培养,大胆提拔”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干部标准,选拔了区委书记、区长以上领导骨干84名,为贸易、银行、合作等事企业单位配备人事工作干部7名。吸收农村不脱产积极分子及失学、失业青年学生补充一般干部缺额153名。1956年,固原回族自治州共选拔区以上领导骨干523名,其中县级59名,自治州级464名;吸收一般干部1090名,其中包括铁道兵团转业来固的55名,陇西军队转业来固的34名,北京、天津等地支宁学生294名。

培养“又红又专、红透专深”的干部,结合正在开展的各种运动,加强了对干部政治思想的考察,并对干部提出了较高的文化要求,开始有计划地进行干部调整工作。1960年3月,固原地委组织部召开组织工作会议,强调了贯彻执行党的“德才兼备”的干部原则和“稳定提高”的干部工作方针。中共固原地委曾发出《关于作好选拔干部工作的指示》,当年从农村基层干部、营业员和工人中新吸收选拔干部1347名。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大批机关干部下放“五七”干校,接受“劳动改造”。厂矿企业因干部不足,曾选调一批工人“以工代干”。1968年8月后,固原地区各级党委陆续恢复,下放的干部被解放使用。全地区原有副科级以上干部728名,至1971年5月地委恢复前,已解放718名,其中进入各级领导班子的559名;原有地、县级干部90名,已解放使用81名,其中进入各级领导班子的51名,占已解放干部的63.8%。到1972年,下放干部全部调出干校,分配工作。1974年4月28日,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各级领导班子实行老、中、青三结合的规划》下发后,地委充实、调整、健全各级领导班子,提拔了一些年轻干部,充实了基层党组织。至1976年7月,地区各部门和直属单位(不包括厂矿)领导干部中,青年占10%;县常委班子中,青年占20%;公社党委中,青年占32.3%,各级领导班子基本实现了老、中、青三结合。

1976年后,经过“揭、批、查”工作,地区单位查出“打砸抢”分子和帮派骨干50余人;整顿各级党政组织,平反了一批冤假错案。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落实政策,至1982年8月,共受理各种申诉案件31876件,复查结案30321件(人),全地区409名右派,摘帽的408名。按照干部“四化”方针,改革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一大批政治、文化素质较高的中青年干部被充实到各级领导班子中。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地委集中对全地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全面考察,结合换届选举和干部交流,充实、加强了县以上领导班子。按照地委、行署《关于组织地直机关干部下基层工作的安排意见》精神,地直单位抽调273名干部组成工作组、农村服务组和政法工作组,深入贫困乡、停产半停产企业、问题较多的学校和城区街道开展工作,结合干部下基层挂职锻炼工作逐步形成了通过基层培养选拔干部的制度。地区组织工作会议召开,强调了要切实抓好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制度改革工作。中共固原市委组织部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文件,严格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效地杜绝了干部选拔任用上的不正之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干部考察实行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和任前公示。


干部培训 20世纪50年代初,区以上干部主要由平凉干校培训,乡级干部主要由县办培训班培训。1950年,各县均举办了为期30天左右的区、乡干部训练班,主要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减租清债、划分农村阶级成分和农民协会章程、剿匪与建政等内容,同时辅助开展一些文化知识的学习。至1951年9月,西、固、隆、泾共召开了17次会议,有3000多人(次)参加,通过对整风、民族团结、抗美援朝、土地改革运动、镇压反革命运动和生产救灾等精神的传达学习,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武装了干部。1952年,开始整党运动,采取办训练班方式,以支部集训党员,对全体党员干部普遍地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基本理论以及党的方针政策的教育。土地改革运动正式开始后,各县均举办了土改训练班和基层干部短期培训班,对干部进行土改政策的培训教育,尤其对乡村干部进行政治思想与政策教育,西海固地委组织部在领导干部中开展了克服个人主义和骄傲自满情绪的批评与自我批评。1954年和1955年,西海固自治区共选送111名优秀干部到省委党校、干校和西北、中央政法干校进行理论和文化学习;565名干部在地委干校进行学习培训。1956年,地委组织部按照政治、文化和专业训练的不同要求,训练干部966名,其中政治训练335名,文化训练440名,专业训练191名。

1960年,地委除了不断加强地委党校内部建设外,还成立了讲师团,各县委也在宣传部配备了2~3名理论教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以及党的方针政策的辅导讲课。地委要求各县除县办党校外,必须尽快恢复干部业余文化学校。这一年全地区共选送到各种学校培养的干部有3137名。1961年12月10日,中共固原地委做出《关于各级干部轮训安排》,地、县、公社、大队、生产队五级干部,分别到地、县党校和公社轮训班培训。学习的内容主要是社会主义建设和党的生活两个方面。1962年,全地区选送到自治区党校轮训的干部76名,占应轮训人数的88.3%;地委党校开办5期轮训班,训练干部547名,占应轮训人数的75.2%;县委党校开办33期轮训班,轮训干部3108名,占应轮训人数的70.8%;公社党训班轮训了5200名,占应轮训人数的57%。这一时期还配合各种运动,着重对干部进行政治思想、组织纪律和阶级路线的教育,其方法主要是举办各种干部短训班、召开四级干部会和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并组织干部进行激烈的思想讨论。按照中央的要求,下放干部接受劳动锻炼的教育。在专题教育工作中,1958年1月28日固原州委组织部制定了《关于贯彻又红又专、红透专深的干部工作方针的规划》,8月29日至9月3日,州级机关召开了贯彻这一干部工作方针的评比会。在活动中,经过又红又专思想大辩论,着重解决干部对“什么是红透”和“什么是专深”的深入理解。同时,按照活动的要求恢复正规的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并对不同文化程度的干部提出迅速提高文化程度的各个层次的学习任务。1963年8月,固原专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开始,整个运动分系统社教和面上社教两部分。

“文化大革命”时期,主要是配合阶级斗争和路线教育的政治思想教育。结合干部下放,创办“五七”干校,开展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的群众运动。1970年,开展了以“学习新党章”为主要内容的群众学习运动。1973年后,以学习中共十大精神为主,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1974年11月27日,中共固原地委批转组织部《关于轮训党员的意见》,地、县组织部门进行了党员干部轮训工作。

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经过拨乱反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开始走上正常的发展轨道。1981年全地区选送到各级党校和各类专业学校培训的县处级干部27名、科级干部187名;1983年到1987年底,全地区选送学习并取得大中专文凭的各级在职干部800多名,短期培训7500多人(次)。在干部教育形式上,形成了干部正规化理论教育,开展大、中专学校进修教育,鼓励自学成才教育,强化短期培训教育,进行职工“双补”教育、加强普法教育等系统的干部教育制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倡导学以致用,加强了干部在实践中的综合学习培训。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后,地、县组织部门采取培训班、研讨班等多种形式轮训干部;地、县委开始建立领导干部中心学习组,定期学习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固原地委组织部做出《关于培养教育青年干部的意见》,加强了对青年干部的思想理论教育和业务培训。地委下发《关于当前学习党的十四大文件精神的安排意见》,地委党校分四期对全地区副处级以上干部进行了轮训。结合社教,地、县各级干部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1993年11月20日,地委召开地直单位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动员大会,在学习党的十四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时,持续对地直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专门的轮训。党的十五大后,按照中央制定的《1996—200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要求,1998年12月18日至1999年1月8日分三期在地委党校举办全地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邓小平理论研讨班,2000年,全地区干部持续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活动。之后,各级组织和各行各业、各单位均形成了干部教育培训的模式:通过党校大规模的教育培训,提高了干部系统学习理论的自觉性;通过专题理论研讨,培养起了一批理论学习宣传的骨干;通过坚持日常的学习制度,普遍地强化了干部的政治、业务学习;通过倡导自学,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后备干部队伍 1949年新生政权建立到西海固回族自治区成立期间,培养后备干部工作和提拔使用干部工作同步进行。1954年后,贯彻“积极培养,大胆提拔”的干部工作方针,“干部排队”实行干部后备名单制度,1955年,全年共进行了三次“干部排队”,西吉、海原、自治州贸易局等5个单位,共排出后备干部205名。通过发信获取证明、组织工作组调查了解和分配专人包干培养的方法,对后备干部的政治历史、社会关系等问题做了认真的考察,尤其对一些拟提拔的后备干部,做了全面、深入的调查了解。1956年,在甘肃省委召开的区委书记会议和组织工作座谈会议后,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对后备干部除加强政治历史审查外,又按职务级别提出了不同的文化要求。到机关、农村,听取群众意见,在生产第一线培养考察后备干部。

1957年后,精简工作和各种运动陆续开展,到1960年,运动中处理了一批干部,各系统干部缺额很大。地委加强了选拔干部工作,提出了在各项运动和各项中心工作中培养后备干部的要求,对后备干部对象进行了细致的摸底排队,突出了政治思想教育的内容,开展后备干部的鉴定工作,重点加强了基层和业务部门的干部配备。1963年后,结合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经过干部轮训工作,通过基层组织整顿,发现和培养了一些表现积极的干部,1965年,按照中央的统一要求,地、县组织部门开展“培养提拔新生力量”的工作,确定了一批年轻的后备干部,落实了培养教育的措施。

1969年后,按照领导班子革命化建设的要求,对干部进行政治历史考察和路线教育,一些有实践工作经验的后备干部被调整、充实到基层。1972年后,落实干部政策,这些下放基层的后备干部和知识分子后备干部陆续恢复工作和提拔使用。1974年,按照领导班子老、中、青“三结合”的要求,一批年青的后备干部陆续走上领导岗位。

1983年后,按照建设“第三梯队”的要求,培养选拔后备干部。1984年4月24日,中共固原地委组织部发出《关于推荐地、县级后备干部的通知》,提出对后备干部在政治、文化和年龄等方面的要求。1988年,配合干部制度改革,对后备干部德、能、勤、绩全面考察。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后,按照“德才兼备”的干部原则,结合换届选举和干部交流工作,把一批党性强、业务精和有工作经验的后备干部选拔到了各级领导岗位上。按照地区组织工作会议的要求,“从战略的高度重视中青年干部的培养和选拔”。此后,根据中共十四大精神,地、县组织部门全面贯彻干部队伍的“四化”方针,以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从培养、选拔、管理、监督等方面,加强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从党政干部队伍、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和科技人才队伍三个方面扩大后备干部的选拔范围,选拔任用中扩大民主,完善了考核,增强公开程度。中共十五大后,适应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需要,地、县组织部门普遍提高了对后备干部文化和政绩的要求,形成了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后备干部队伍。


少数民族干部队伍 新中国成立初期,各县党委、政府都十分重视在民主政治建设中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要求按回、汉人口比例配备干部,注意照顾伊斯兰教各门宦教派,对于当地有代表性的上层宗教人士适当给予安排。1955年,西海固地委提出培养和选拔干部的要求,强调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去完成。当年西海固地区提拔少数民族干部54名。这一时期,通过铁道兵团转业和省委统战部调配的渠道,一批外地少数民族干部到西海固工作,增加了西海固少数民族干部的比例。

195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时,固原地区的回族干部从1950年的14.6%上升到24.8%。1959年底,固原地委在关于选拔干部的决定中提出回族干部要达到一定比例。1960年全地区有回族干部1830名,占干部总数的23.13%;其他少数民族干部21名,占干部总数的0.26%。这一年全地区共提拔回族干部115名,占全年提拔干部总数的22.29%。1962年1月20日,中共固原地委组织部做出《关于具体贯彻执行区党委组织工作座谈会精神的意见》,其中对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问题做了专门安排,要求各级党校在训练干部时,首先训练回族干部;工厂、学校和技术部门,应重视培养回族知识分子和专业技术干部;固原农校、卫校和各中学在招生中,有计划地增收回民学生入学;提拔一批回族干部中的优秀干部,担任各级领导职务。同时规定全部为回族人口的社队,其主要领导成员应由回族干部担任;对民族干部进行排队,建立起培养、提拔对象的预备名单。

1972年,检查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的情况,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建设受到重视。自治区下达了专项指标,招收回族干部305名,并由地区干校负责进行专门培训。1974年,区党委在干部工作规划中规定,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固原地区应配备少数民族干部担任第一、二把手,要积极培养、选拔一批当地少数民族青年干部,在各级领导班子中担任主要领导职务。

1995年底,有48名少数民族干部进入县处级后备干部队伍,占县处级“第三梯队”总数的29.4%。是年,地委对地直行政机关的一些处室领导班子做了调整,选拔少数民族干部24名,占调整提拔总数的32%。从1980年至1987年,自治区下达招收少数民族干部专项指标5次,招收890名,零星招收8次,招收144名,共计1034名。1995年后,不断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一批优秀年轻的少数民族干部进入后备干部队伍或被提拔任用,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实现了新老干部在合作中的交替。


妇女干部队伍 新中国成立后,培养选拔任用妇女干部的工作被各级党委、政府所重视。各县均在1950年到1951年间召开了首次妇女代表大会,制定了各县妇女联合会的工作计划,选举成立了各县民族妇女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在筹备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工作中,专门确定了妇女代表的比例,由开始不到10%,逐步增加到15%。为了提高妇女的文化水平,动员当地妇女参加文化培训和扫盲学习。1953年秋,西海固回族自治区民主妇女联合会成立,妇女被组织起来,觉悟有了提高。1954年,一批优秀女同志被选为人民代表和政府干部。1955年,对农业合作化运动中涌现出的妇女积极分子,大胆提拔使用。1956年7月23日至27日,固原回族自治州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固原回族自治州民主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这一年全州共吸收一般妇女干部102名,并在127个乡配备了女乡长或女副乡长,737个初级农业社中配备了女社长或女副社长;到1957年,有5019名妇女担任了农业合作社的各级领导,1850名女党、团员成为团结教育、带动妇女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带头人。全地区参加各项生产的妇女达90%以上。

1958年,固原地区开始大搞水利建设,妇女同志挖水渠、修水库,生产劳动第一线涌现出许多妇女积极分子。其中一批优秀妇女干部被有计划地送到各级党校轮训。1961年,按照固原地委的要求,各级组织部门在调整中适当地照顾了妇女干部,妇女干部队伍相对处于稳定状态。1962年,全地区共精简妇女干部144人,其中县科级和公社书记、社长47人。这一时期,一批外地女青年学生和女社会知识青年加入到固原妇女干部队伍中。

1971年,固原地区革命委员会政治部在干部工作的安排中,要求各级组织部门都要配备两名以上的妇女干部,积极培养和使用妇女干部,按照培养新生力量的要求,一些优秀的妇女积极分子被提拔任用。1972年9月16日,固原地委转发了《关于固原地区妇女工作会议情况报告》,要求各县、社要把妇女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各级领导班子实行老、中、青“三结合”的要求,一批妇女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基本上做到了从农村人民公社到专区党政领导机关以及工交、财贸、农林、文教、卫生等各条战线,都有一定数量的妇女干部担任了领导职务。1975年,各县党委常委中配备了一名妇女干部,各公社均配备了妇联主任和脱产妇女干部,有17名妇女干部被提拔为公社副书记或副主任,有361名妇女担任了大队正、副书记,绝大多数的生产队都配备了妇女队长。

1978年全地区有妇女干部2097名。1981年在培养选拔的优秀中青年县级干部对象中,有妇女干部4名,占6.6%。一批优秀的妇女专业技术干部成长起来,在“第三梯队”建设中,各级组织部门要求发现培养妇女干部中的优秀人才。1984年,地委党校举办了为期一个月的妇女干部法律知识学习班,有86名妇女干部参加了培训;1987年,对1038名村妇代会的委员和主任举办了法制教育学习班。1986年,妇女积极参加商品生产,开展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的“双学双比”活动,从1985年到1989年,全地区共举办各类实用技术班869期,受训妇女达42285人(次)。1990年10月24日,地委组织部、地区妇联做出《关于培养选拔妇女干部的三年规划》,分析了全地区妇女干部队伍的现状,要求各级党委把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列入工作日程,采取措施,开辟多种渠道,拓宽妇女干部的来源。1994年,一批妇女干部下基层挂职锻炼和分流学做经济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被各级组织部门选拔任用。1998年10月8日,固原地区妇联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妇女第八次代表大会精神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胡锦涛发表的《在实现我国跨世纪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的重要讲话,地委表彰奖励了全地区“三八红旗手”及“双学双比”活动中的女能手,并提出了新时期要进一步加强妇女干部选拔、使用和不断提高妇女自身素质的要求。涌现出了“全国双十佳标兵”丁晓莲和一批“巾帼建功”岗位能手。2002—2010年,按照固原市《妇女工作发展纲要》,重点培养妇女县、市级干部和加强农村妇女干部的培养。


党外干部队伍 按照民主政治的要求,各县人民政府均邀请民主党派、民族宗教界知名人士和开明人士作为各县人民代表会议代表特邀参加会议。形成发扬民主,团结各阶层、各团体及民主党派、宗教人士参政议政的民主政治局面。各县注意与民主人士及民族宗教中上层人士的团结,按照政治上安置、经济上照顾的精神经常保持和他们的书信、电话联系,并邀请他们参加各种重要的会议,使他们在发动教育群众,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中发挥了特殊重要的作用。1953年11月1日,西海固回族自治区成立,在自治区人民政府人员组成和自治区协商委员会人员组成中均配备了党外干部。对安插在各级政府中的民主人士,贯彻“有职、有权、有责”的精神,加强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工作,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发挥政治优势。1955年,审干工作开始,按照中央的精神,地、县组织部门做出了对民主人士暂不审查的规定,并坚持长期团结合作、教育提高的方针。1956年5月1日,中共固原地委召开了民族宗教人士座谈会,会后组织民主人士和宗教人士到各县,宣传党的政策,推动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开展。当年,全州提拔党外干部26名,按照党对干部的文化要求,对党外干部进行培训,特别重视知识分子党外干部的提拔任用。

1957年反右运动扩大化后,一些党外知识分子干部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1958年,贯彻“稳定提高”的干部政策,1960年,全地区有党外干部2952名,占干部总数的37.31%。1962年,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组织工作座谈会精神,对党外干部加强团结,尊重他们的职权,帮助他们搞好工作;表现好的党外干部,及时提拔任用。特别注意做好民主人士的安排使用。9月14日,经地委同意,专区对12名因年老多病不能坚持工作但仍有很大影响的民主人士,给予了特殊的工作和生活安置;对44名担任自治区人民代表、政协委员、伊协委员、县政协常委、县人委委员的民主人士给予了定期定额补助;对44名担任县政协委员、县人民代表的民主人士给予了定期不定额补助;300多名民主人士享受到临时补助待遇。当年,全地区有党外干部2056人,占干部总数的35.3%。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受到严重破坏,1972年,中央召开宁夏固原地区工作座谈会后,一批党外知识分子干部重新回到工作岗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拨乱反正,在县处级后备干部选拔工作中,从干部队伍群体结构合理化的要求出发,遵照和党外干部团结协作的原则,提拔使用非党干部。在政治上关心、经济上帮助、工作上促进他们。经过干部轮训,加强了党外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提高了党外干部的素质。


落实知识分子政策 固原辖区经济、文化和教育落后,大、中专毕业生和相当于中专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较少。1952年,随着党对知识分子改造和使用工作的加强,一批文化程度较高的干部陆续从外地各大、中专院校分配到固原,主要分布在党政机关和初步建立起的教育、卫生和科技单位。这些干部的人事调配权统一由组织部门负责,使用权由所在工作单位负责。1958年,中国人民志愿军531医院转业来到固原,成立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以后陆续又有医学大专院校毕业生分配到该院工作,使固原地区卫生系统知识分子人数迅速增加。1960年,全地区有中级以上卫生技术人员366名。1959年10月,固原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成立,当时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8名,其业务受同年成立的固原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领导。这一时期,一批外地大、中专毕业生志愿分配来固,20世纪60年代初,200余名外地大、中专毕业生被分配到固原地区各行各业参加工作。

1972年,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工作开始,固原地区革命委员会政治部开展地区直属单位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情况的调查,地区22个直属单位共有知识分子520名,占这些单位职工总数的11.9%,其中知识分子女性为122名,知识分子党员为72名,知识分子团员为58名。1973年初,固原地区第二次成立了落实政策机构,经过落实知识分子政策,一批知识分子重新回到工作岗位。这一时期,知识分子主要来自分配来固的外地大、中专毕业生和恢复招生的固原师范、农校毕业生。

1977年2月8日,中共固原地委批转地委落实政策领导小组《关于落实政策工作进展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要求抓住重点,全面安排,加快落实政策工作的步伐。1979年11月15日,中共固原地委向区党委呈送《关于落实政策工作中几个问题的请示报告》,对因错误处理要求恢复工作者的问题、不属精简对象而被精简者的问题、户口问题、经济退赔问题均做了请示,提出了解决的意见。1982年4月26日,固原地区落实知识分子检查政策小组成立。6月8日,固原地区落实知识分子检查政策小组调查固原地直单位在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情况,6月15日,中共固原地委做出《关于检查知识分子政策总结》,要求进一步关心知识分子的政治生活,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充分发挥知识分子在“四化”建设中的作用。8月10日,固原行署批转地区科技干部技术职称评定验收小组《关于对科技干部评定技术职称工作检查验收情况的报告》,总结、分析和安排了评定知识分子技术待遇的工作。1986年3月5日,中共固原地委组织部上报《关于检查在优秀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情况报告》,对几年来的工作进行了检查总结。4月4日,中共固原地委组织部、中共固原地委办公室《转发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对全区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的通知》。至此,知识分子工作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时期。1988年,中共固原地委、固原地区行署发出《关于印发〈鼓励科技人员到企业和农村服务的规定〉的通知》,要求各级组织切实转变观念,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支持科技人员到生产第一线开展工作。全地区开展了农业丰收计划集团承包工作,并形成了年度安排制度,发挥了科技部门和科技人员的作用。1992年10月7日,中共固原地委、固原地区行署做出《关于进一步放宽政策,推动科技进步,振兴固原经济的决定》,鼓励地、县科技工作者大胆走出机关,在经济建设第一线贡献力量。之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人才工作得到了更加广泛的关注和重视。1994年6月16日,地委办公室转发《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转发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分子工作的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尊重知识、尊重人才。1996年4月9日,全地区科技大会召开,讨论通过了《关于加快科技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关于全面推行科技承包的实施意见》。1998年7月8日,中共固原地委、固原地区行署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科协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科协作用的通知》。1999年1月12日,固原地区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结合贯彻全区科技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知识分子工作要努力为发展地方科技事业、推动全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促进科技扶贫服务。2002年,成立固原市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2007年,制定《固原市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开展科技下乡、科技承包活动。知识分子积极投身革命和建设,实现伟大中国复兴梦。


老干部管理 贯彻落实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并组织引导他们发挥作用。指导全市离休干部工作,调查、了解老干部工作情况,向市委报告工作和信息,提出建议,协助市委研究制定老干部工作具体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开展经常性的家访老干部活动,到老干部家了解他们的学习、生活和身体情况,老同志有病及时探望,在重大节日期间代表市委、市政府慰问老干部。加强老干部党支部建设,确定每月1日为组织生活会,专门配备了一名机关党员干部负责老同志的学习及收缴党费等工作。组织老干部听时事报告、参加组织的重要活动。每年组织老干部不少于1次的参观考察。落实离休老干部生活待遇,做到生活待遇比在职时略为从优,保证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医疗费按规定实报实销。交通费一般干部20元,处级干部30元,厅级干部50元;70岁以上的老红军、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干部护理费200元,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的老干部110元,待遇每月连同工资按时发放。搞好副厅级以上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相关政策的落实。以老干部活动中心和老年大学为依托,组织老干部学习重要文件、书法、历史、音乐、保健,开展门球、太极拳(剑)、象棋、麻将和老年健身舞等有益于老同志身心健康的文件活动,并在“九九”重阳节等重大节日期间举办文体比赛。老年大学学员上百名,在活动中心组织下参加各种活动的老同志有110多名。建立医疗室,配备专职医生,治疗老干部一般疾病或护送老干部到医院就诊。组织引导老干部继续发挥作用,鼓励他们在不同岗位上做出新的贡献。有的老干部搞咨询,有的参加第三产业,有的被有关部门聘为行风监督员,有的搞种植业和养殖业,有的参加关心教育下一代工作。加强关心教育下一代,成立关心下一代委员会406个,参与关心教育下一代的老同志3225人。向青少年讲革命历史、讲革命先烈英勇奋斗的业绩,举办青少年培训班、学生家长培训班。2007年,经过争取,得到资金18.2万元,资助全市76名新录取的家庭困难大学生,帮助贫困学子圆了大学梦。有4名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老同志受到中国关工委的表彰奖励。


思想教育 新中国成立初期,主要向群众进行阶级教育,提高阶级觉悟,完成民主革命。1953年,宣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宣传粮食统购统销政策。1955年冬季,宣传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的报告,完成农业合作化、私营工商业和手工业实现公私合营和合作化。1958年,宣传党的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掀起“大跃进”,宣传建立人民公社,掀起“人民公社化”高潮。20世纪60年代,主要宣传党对人民公社的政策,纠正“大跃进”以来“左”的失误;宣传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理论和政策,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宣传雷锋等英雄模范人物;“文化大革命”中,宣传工具变成派性斗争的工具。70年代初期,宣传国务院召开的固原地区工作会议精神(即中发〔1972〕22号文件《中共中央批转宁夏固原地区工作座谈会和公安部、农林部联合调查组的报告的通知》)。1976年,宣传粉碎“四人帮”的伟大胜利。1979年初,宣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从此以后,宣传教育工作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总方针下,围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及经济建设为中心进行。进入20世纪80年代,宣传“五讲四美三热爱”(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开展文明礼貌活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1987年,宣传党的十三大路线,进行“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教育;开展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教育。1989年北京“6·4”风波后,克服“一手硬,一手软”(重经济,轻思想政治)的偏向,进行反对动乱和国内外敌对势力“和平演变”的宣传教育,坚定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1998年,围绕贯彻落实中共十五大确定的各项任务、自治区成立40周年和全地区扶贫攻坚三大任务进行宣传。1999年,组织对全地区4100名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三讲”(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教育。2000年,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在各行业中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座谈会、调研等活动。2001年,围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学习教育活动、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内容,深入地、县宣讲79场,听众达11万余人(次)。2002年,在中共十六大召开期间,先后召开全市社科界学习十六大精神座谈会和市文艺界座谈会,选派理论骨干参加全国、全区学习十六大精神辅导班,成立全市十六大精神宣讲团,全年宣讲275场,听众达3万人(次)。2004年以后,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各届全会精神,开展理论武装工作。同时,宣传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封山禁牧、劳务输出、旅游发展、城市建设、计划生育、植树造林、经济普查、治理超限超载等重点工作。2007年宣传科学发展观理论体系。


理论学习 新中国成立初期,即建立干部学习制度。20世纪50年代,西海固回族自治区成立总学习委员会,单位成立分会,组织干部学习。历次党的重要决议、决定、指示和各项方针、政策,首先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讨论,贯彻执行,一直相沿至今。正规理论学习,开始于1954年9月,以机关、单位或部门组编学习小组,学习《政治常识课本》《经济建设常识课本》,每周学习8小时,星期二、五学习业务。1955年7月,按文化程度分编初级组和中级组,中级组学习《联共(布)党史》《政治经济学》和《辩证唯物主义》;初级组继续学习两个常识课本。区、乡分别推行“十五制”(分散工作10天,集中学习5天)和“二十五制”(工作20天,学习5天)。1959年3月,开始学习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和《马、恩、列、斯论共产主义社会》。1960年,地委和各县委成立理论学习领导小组,公社建立学习站,配备专职或兼职理论教员,辅导理论学习。1961年,学习内容转为以毛泽东著作为主,并强调学习要“带着问题学,活学活用,学用结合,急用先学,立竿见影”。1965年,机关、单位、学校普遍组织学习毛泽东著作学习小组,以“老三篇”(《纪念白求恩》《为人民服务》《愚公移山》)为重点,学习《毛泽东著作选读》。1979年,理论学习进入完整、准确掌握毛泽东思想科学体系的新阶段,先后开展真理标准问题、工作重点转移问题、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等学习和讨论。1984年后,恢复正规理论学习,开始《邓小平文选》《马克思主义哲学纲要》《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中国革命史》等课程的学习。1991年,上半年主要学习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和国务院总理李鹏做的关于《纲要》的报告。下半年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在建党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胡绳主编的《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1992年,着重学习邓小平《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并围绕邓小平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一系列观点,结合工作和思想实际进行讨论。1993年,《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出版后,继续深化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和认识。一是地、县委宣传部,地委讲师团配合地、县委抓了各级中心组的学习。二是抓地、县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的学习。中心组一般每月学习讨论一次。1994年,深化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主要遵循了一个思路:“抓住重点,联系实际,深入学习,转变观念,明确思路”。1995年,继续学习《邓小平文选》,学习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文件及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李鹏对建议的说明,江泽民关于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12个重大关系(江泽民《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关系》,1995年9月28日)。1998年,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邓小平理论的学习、宣传和研究工作,开展了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同时分三期用21天时间对全地区354名处级领导干部举行了培训学习考试,并对地直机关700多名科以下党员、干部进行了闭卷考试。1999年,围绕邓小平理论、党的建设等五个方面专题,在地直机关和6县做73场辅导报告,听众7200余人(次)。2000年,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两论(唯心论、无神论)、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四信(信仰、信念、信心、信任)、四科(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方法)”教育、“三讲”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及“双思”教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市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重点,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以及市委、市政府的重大部署为内容,本着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原则,坚持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促进工作为目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理论教育工作。2007年以来,学习胡锦涛科学发展观理论。


农村社会主义教育 1991年3月开始到1993年10月结束,区、地、县、乡先后共抽调7000多名干部,分赴128个乡镇(场)、1271个行政村进行了四期农村社会主义教育。社教工作中,以思想教育为主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引导农民奔小康为目标,把深化农村改革、农村经济发展作为思想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经过社教,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民受到了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促进了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进程,全地区共评选出文明村212个,文明户6626户,五好家庭1338户,好公婆1422人,好媳妇1718人,好丈夫74人。创建“一室多用”的文化活动室1121处,其中新建726处。工作队(组)配合乡镇狠抓了农村改革、农业生产、多种经营、农田建设、计划生育等中心工作,并帮助乡村制定了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和脱贫致富奔小康规划。全地区共完善各类承包合同18.96万份,收取土地承包费323.9万元,占应收回的78%;调整建立合作经济组织468个,建成基本农田16.62万亩,占任务的89.7%;计划生育结扎1047例、置环1756例。全地区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135起,打击各种犯罪分子51人,处理民事纠纷1800多起,处理经济纠纷237起。在清理整顿农村集体财务中,清理资金总额876.92万元。其中清理各种欠款824.64万元,挪用公款25.8万元,贪污3.98万元,不合理开支22.40万元。共收回各种款项310.57万元,占35.42%;清理收回农转非土地73027亩,收回乱开山荒地29259亩,收回乱占耕地4914亩,收回罚款76870元。建立健全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通过整顿和调整,一类党支部由社教前的583个上升到805个,三类党支部由120个减少到31个。社教中,共培养建党对象3042人,发展党员1719人;有23095名青年递交了入团申请,发展团员10610名。全地区在四期社教中先后为农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7899件。修建道路3763公里,修桥2699米,修渠347848米,拉电132.8公里,打井、窖,掏泉2143眼,创办经济实体155个,捐资捐物435.88万元。


“三讲”教育 根据中央要求,地级首批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集中“三讲”教育从1999年11月17日开始,2000年1月15日结束,中共固原地委组织部、宣传部、地委办、行署办、财贸局、计经局、政法委等地直60个单位的177名处级干部分成5个大组,严格按照地区“三讲办”的部署和要求,开展工作,针对每个阶段的工作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大组按照上级确定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在思想发动学习提高阶段,开好动员大会、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深入地进行理论学习,开阔了思路,提高思想认识。在自我剖析听取意见阶段,撰写剖析材料,反复征求意见修改剖析材料,组织民主评议,找到班子个人在党风党性和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及思想根源。在交流思想开展批评阶段,思想再发动、广泛谈心、召开民主生活会展开批评,沟通了思想,解决了问题,增强了团结。在认真整改、巩固成果阶段,针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出了具体可行的整改方案。

地直机关参加首批“三讲”教育的60个单位的177名处级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思想上有了新的提高,对一些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有了深刻的理解,澄清了思想上的一些模糊认识,在重大原则、重大理论问题上分清了是非。增强了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的自觉性,政治了有了新的进步。通过“三讲”教育,各班子及其成员坚定了政治立场,增强了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受到了一次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的再教育,作风有了新的转变。这次开门搞“三讲”和广泛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使班子及其成员接受了一次群众路线的主动教育,看到自身存在的许多不足,经受了一次党内生活的严格锻炼,团结和纪律上有了新的加强。各班子领导成员在本次“三讲”中,勇敢地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增强了组织观念、纪律观念和监督意识,领导班子内部同志间的团结有了明显的加强。

地直机关第二批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三讲”教育从2000年3月1日开始,4月29日结束,依次按四个阶段进行。通过学习,解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群众意见大,影响当前改革和建设工作的问题,做到思想上有明显提高,政治上有明显进步,作风上有明显转变,纪律上有明显增强。

固原地区六县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纪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三讲”教育从2000年3月1日开始,4月30日结束,按四个阶段进行。两个月的集中教育,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提高政治素质,加强了党性修养,端正思想作风。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 根据《中共固原地委关于在农村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决定分三批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第一批,从2001年1月20日开始到4月底,集中抓好乡镇和涉农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的学习教育活动;第二批,5月初到9月底,集中抓好县直其他各部门(单位)、区属驻县各单位及乡镇站所领导班子和干部学习教育活动,同时在每个乡镇开展1~2个村的学习教育试点;第三批,10月初到2002年3月底,集中开展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学习教育活动。这次学习教育活动学习教育与推动农村工作相结合;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坚持上下结合、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学习教育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学习培训。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认真学习中组部选编的《农村干部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文件汇编》,并结合实际撰写心得体会。第二阶段,对照检查。领导班子和干部都对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开展“三查三比”活动,检查反思近年来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形成书面材料。第三阶段,整改提高。乡(镇)、县直部门(单位)和区属驻县各单位领导班子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通知》和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按照《中共固原市工作委员会关于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意见》要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从2003年7月开始,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各县(区)以科级干部为重点。各县(区)委、市直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好本县(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学习。各级党委中心组健全学习制度,做到计划、人员、教材、内容、时间五落实。市委组织9个指导组在各县(区)和市直党群、经济、政法口同时举办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培训班,培训班从9月28日开始到30日结束。市委9个指导组对学习活动进行了具体指导,并对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贯彻情况进行了督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差距,帮助指导。


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和《中共固原市委员会关于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固原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从2005年1月开始,到2006年6月结束,共分三批进行。第一批从2005年1月22日开始,参加的有5个县(区)、63个市直部门和单位、12个中央及自治区驻固单位、3个试点单位。共有基层党组织701个,其中党委39个、党总支69个、支部593个,党员10602名。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学习动员阶段。在学习中,市级干部讲党课、做形势报告31人(次),县处级干部讲党课、做形势报告423人(次)。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1130场(次),市委讲师团辅导53场(次),自治区、市、县(区)党校教员辅导188场(次)。第二阶段为分析评议阶段。各县(区)、各单位抓住找准突出问题这个关键,切实搞好分析评议。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征求意见。全市共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1866场(次),参加座谈会的共有46484人(次);发放《征求意见表》60485份,收回55041份,占90.1%;设立征求意见箱720个。共征求意见、建议14424条,其中对各级领导班子意见、建议8670条,班子成员意见、建议636条,普通党员意见、建议5118条。广泛征求意见,为撰写分析评议材料和制订整改措施打下良好的基础。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开通专线电话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查找影响本县(区)、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抓住关键环节,搞好党性分析。全市参加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党员撰写党性分析材料9206份,其中在职党员8610份,离退休党员596份,分别占党员人数的99%和31%。广大党员、干部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条件,对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对照各县(区)、各单位从实际出发确定的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结合征求到的意见,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工作作风、遵守纪律和立足本职岗位发挥作用等方面,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剖析思想根源,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党员领导干部还从政绩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进行剖析。开展谈心活动,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全市共开展谈心活动10839次,走访党员、群众12790人。召开民主生活会733次,其中市级4次,县(处)级263次,县(区)直部门646次。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之间、党员之间广泛开展了谈心活动,推心置腹,坦诚相见。坚持团结、教育、帮助的原则,各级领导班子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支部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第三阶段为整改提高阶段。各县(区)、各单位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制定既有近期目标,又有中长期安排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向群众公布整改情况。第二期先进性教育活动从6月29日开始。参加单位主要是街道、社区,各级各类社会团体、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市、县(区)及部门管理的企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城市中小学,乡镇机关及直属单位,县(区)派驻乡镇的基层单位,共涉及447个单位、623个基层党组织、10511名党员。市委常委、市政府党员副市长都确定了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联系点,到联系单位进行检查指导。市委派出3个巡回检查组、2个督导组和2个指导组,到各县(区)、各单位督查、指导。

第三期先进性教育活动从12月5日开始,2006年4月结束。参加单位有试点村以外的所有行政村,承担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指导工作的市、县(区)纪检、组织、宣传、机关工委等部门,以及应参加而因故未参加前两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个别党员。全市共涉及945个单位、946个党组、30289名党员,主要是农村党组织和农村党员。


贯彻科学发展观 2007年4月,胡锦涛总书记来宁夏固原市视察指导工作,强调着力推进科学发展。2008年4月,习近平副主席来固原考察,就推动科学发展问题,同宁夏党政领导进行了座谈。2008年8月15日,温家宝总理来到固原,就推动科学发展问题进行考察。5天之后温总理主持国务院第23次常务会研究宁夏工作,形成《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就有对固原科学发展的意见。由此开启了固原探索科学发展、建设美好家园的新进程。固原各族人民牢记中央叮嘱,开动脑筋,转变观念,艰苦奋斗,治穷治愚、治山治水,防灾减灾,科学布局,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到2013年,固原市巩固提升了以原州区为中心的生态型冷凉蔬菜和枸杞生产基地、以西吉县为中心的马铃薯和西芹生产基地、以隆德县为中心的中药材和瘦肉型猪生产基地、以泾源县为中心的肉牛和苗木生产基地、以彭阳县为中心的辣椒和经果林生产基地,“一县一品”产业带特色优势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加快。


三同 即同吃、同住、同劳动。固原有“三同”的优良传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干部下乡住队,提倡和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1963年社会主义“点”“面”教育运动中把“三同”定为制度。“三讲”教育开始,“三同”又重新被提出。从2008年开始,深圳市委与固原市结对子,固原市派干部到深圳市党校学习一个月,深圳市派干部到固原市乡村开展“三同锻炼”一个月。初期这种做法得到原宁夏回族自治区组织部部长傅思和在固原调研时的赞同,后坚持下来。到2013年深圳市有360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到固原开展此项活动。深圳市委就“三同”锻炼活动向中央进行了报告,在全国党建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同”锻炼给予了肯定。2013年4月10日,自治区党委书记李建华对“三同”锻炼做出重要批示。2013年初固原市把“三同锻炼”同正在开展的干部下基层送政策帮扶活动结合起来,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开展“三同六帮六送”活动报告自治区党委,2013年5月7日,自治区党委书记李建华在《固原市开展“三同”实践锻炼情况报告》上批示:固原市开展“三同六帮六送”活动很好,要与2013年下半年在全党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创造经验后在全区推广,请区党委组织部派专人赴固原市协助市委有关部门总结他们的做法和开展后的经验。2013年5月17日,固原市委召开动员会,固原市“三同六帮六送”活动全面启动。从“三同”实践到“三同六帮六送”活动,是“三同”实践内容的新发展,是全国干部培训模式的独创。(附“三同六送六帮”三字经)

“三同六送六帮”三字经

(固原市检察院孙守毅2013年9月作)

下农村,贴农户,增感情;同学习,同吃住,同劳动;送政策,全覆盖,精神明;送科技,转成果,技强农;送资金,用到点,助农兴;送法律,守规矩,稳为根;送文化,育灵魂,促文明;送卫生,弃陋习,体魄硬;强组织,建核心,领致富;定规划,蓝图清,目标明;解困难,分负担,增信心;争项目,能带动,业绩兴;做服务,顺民意,暖民心;化积案,解纠纷,心气顺;炼干部,转作风,形象新;全身心,服务民,风气正;搞调研,重实践,促发展;进千家,干实事,解民忧;触泥土,经风雨,知四季;敬百姓,见真情,献丹心;手拉手,心交心,结穷亲;坐炕头,走田头,探诉求;知实情,展笑颜,交朋友;送温暖,勤为民,献计策;出强力,助发展,促和谐;颂党恩,重三农,战略中;农业强,基础稳,农村兴;社会旺,农民富,国家强。


党校培训 1960年4月,党校设立,8月设立抗大式政治培训班、阿訇和宗教人士学习班、干部甄别班。1962年停办,改科级以上干部学习班。1964年11月停办。

从1977年11月党校恢复到1990年,地委党校共举办各种轮训班近100期,参加轮训的有6000余人。其中除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马列主义学习班外,有半数是妇女文化补习班、二年制的干部培训班、干部中专班,三年制的电大中文班、档案班、法律班等。党员教育内容,依据各个时期的不同情况和党的中心工作而定。20世纪60年代是以阶级斗争、两条道路斗争及当时的形势与任务为主要学习内容;70年代多以学习马列主义和毛泽东的原著,对党员进行形势任务、政策知识的教育为主;80年代前期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党的十二大文献学习为主,并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标准的大讨论,确立“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思想路线,并以改革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以及文化科学、业务知识、管理学等为主要教学内容。


民族宗教政策 1953年3月,西海固回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时,筹委会的41名组成人员中,回族占24人,其中宗教职业者8人。11月,西海固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成立,在人民政府的39名委员中,有回族24人,其中宗教职业者8人。下属直属部门的第一把手中有回族7人,占同级干部的35%,法院、检察院干部中回族占40%。这些回族干部熟悉本民族的情况,能及时反映本民族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成为中国共产党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纽带和桥梁,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1956年5月,召开全地区的阿訇会议,全面宣传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对宗教中的爱国人士坚持了争取、团结、教育的方针,其中有的当选为甘肃省人民代表,或被安排为县政协委员,一些影响较大的宗教界上层人士还在各级政权机关中担任实职。哲赫忍耶教派的教主马震武就历任西北行政委员会委员、西北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西海固回族自治区主席、固原回族自治州州长、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副主任、宁夏回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委员等职。马怀良、王进禄、鲜纯一任西海固回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副主任。宗教职业者冶长俊、于志祥、罗明道、马明三、张少禹等人在处级单位任主要职务。体现了民族平等,少数民族当家做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也体现了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贯彻落实。

1958年,经与宗教界人士协商,对宗教内部的封建压迫剥削制度进行了民主改革。废除宗教活动中的封建特权和剥削制度、强迫性的宗教负担制度等等。同时对宗教干涉婚姻自由和歧视妇女、强迫儿童念经、限制信教群众参加文娱活动,以及对教徒的宗教处罚等也都加以限制或废除。这些改革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是完全必要的,起到好的作用,受到信教群众和爱国宗教人士的拥护。

“文化大革命”中,取消党的统战工作机构,解散了宗教团体,强行禁止信教群众的正常宗教生活,封闭了全部清真寺、拱北、道堂,有的被拆除或改做他用。1972年1—2月间,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固原地区工作座谈会,严肃地指出:“一些干部……不尊重回族的宗教信仰和生活习惯,硬要回民养猪,严重地脱离了群众,造成民族关系很不正常。”中共固原地委认真落实座谈会精神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肃清“左”的流毒,民族宗教政策得到贯彻落实。成立行署民族宗教事务处,和地委统战部一道做民族宗教工作。各县成立伊斯兰教协会,清真寺成立寺管会或寺管领导小组,协助政府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并制定《爱国公约》,促进信教群众和宗教界人士不断提高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觉悟。对166名阿訇在政治上给予适当安排,其中在县级人大任职的有11名,在县政协任职的有22名,在县上伊斯兰教协会任职的有133名。多次组织宗教人士到外地参观学习,增长见识,开阔眼界,受到教育。1994年,地委统战部根据中央统战部和区党委统战部的安排,先后直接组织或协助组织全地区民族宗教人士赴银川、北京、天津、山东、上海参观学习和到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习共5次65人。

20世纪90年代,进行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宣传教育。地、县两级党校在培训干部中,先后多次安排了民族宗教问题的讲课和“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江泽民语)的教育。地委统战部与行署民族宗教处、妇联合办了“家庭与社区教育”阿訇培训班,进行了民族问题和民族政策的讲课。西吉等县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民族团结有奖知识竞赛”和“民族团结有奖征文”活动;进行了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的大检查。在地、县党委的统一领导部署下,地区及各县组成由统战部、民族宗教、经委、文化教育、伊协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检查组,对执行民族政策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和改进了存在的问题;对宗教人士及信教群众讲党的宗教政策,讲社会主义法制和加强宗教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讲宗教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讲国法大于教法,做爱国爱教的好公民。加强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支持开展有益的工作。各县以乡为单位建立了宗教人士学习小组,定期学习。原州区等县开展“五好”宗教人员和“五好”清真寺评选活动。关心解决宗教人士的困难,1991—1993年,西吉县就给家庭有实际困难的113名宗教人士补助了9万元。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部署下,积极参与了宗教问题的教育、疏导、调解工作。着重参与调处了西吉少数信教群众静坐事件,三营宗教事件,西吉大沟门宗教事件,西吉伊斯兰教哲赫忍耶教派沙、陈械斗事件等宗教事件的处理。在平息沙、陈械斗事件的日子里,西吉、固原、海原、隆德、彭阳、泾源县的统战、宗教部门全力以赴,投入到稳定群众的思想工作中,宣传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处理西吉问题的指示和意见,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引导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21世纪初期,以贯彻党对新世纪、新阶段统战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党的统战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民族工作,在全市公开评选并召开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会议,对31个先进集体和59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督促落实少数民族方面的优惠政策;认真组织开展每年的“民族团结月”各项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对清真食品进行检查和监督;以维护社会稳定为核心,认真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规范化管理。


宗教事务 围绕经济发展这条主线,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这个核心,根据宗教工作总体方针政策,制定了“健全机制、建立制度、突出重点、强化管理、加强培训、积极引导、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提出了“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的构想,旨在根据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构建以宗教活动场所、宗教人士、宗教活动、宗教矛盾纠纷为切入点,以明确各级组织的职责为抓手,以解决辖区内宗教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维护宗教领域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的管理机制,通过制定完善适合本辖区宗教特点、易于操作、便于管理、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不断提升宗教工作水平。加强党在宗教工作中的执政能力建设,使宗教更好地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根据全国、全区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正视不足找差距,制定办法促管理,围绕主题抓稳定。即:抓基础、促管理、保稳定”。制定年度全市宗教工作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制定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确定县、乡、村各级组织和统战、宗教业务部门在管理宗教事务中的职责,界定开学阿訇和寺管会及成员的权责,制定清真寺内部民主管理办法和跨地区等大型宗教活动管理办法,确定了“一年上轨道,两年见成效,三年实现有效管理”的目标。制定了《固原市宗教活动民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固原市《跨地区宗教活动管理办法》和经市伊协全委会议讨论通过的《固原市伊斯兰教宗教事务民主管理办法》。

提出了“紧紧围绕开展一个活动、建立两项制度、突出三个管理、重点做好四项经常性工作”的主要奋斗目标。开展“一个活动”即开展“宗教事务规范管理年”活动;建立“两项制度”即建立宗教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和宗教工作督查制度;突出“三个管理”即宗教场所管理、宗教人士管理、跨地区宗教活动和朝觐工作的管理;重点抓好“四项经常性工作”即抓调研、抓队伍、抓培训、抓稳定。彭阳县率先创建了“一二三四五六”的规范管理模式,即:“一档”(各乡镇建立一套民族宗教工作档案),“二卡”(宗教场所登记卡、宗教职业人士登记卡),“三表”(宗教活动场所年检表、申请登记表、执坊阿訇开学审批表),“四有”(各乡镇有专门办公室、有分管领导和工作干事、有民族宗教工作目标任务和安排、有工作记录),“五证”(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年检证、土地证、阿訇资格证、开学聘任证),“六制”(建立健全《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制度》《伊斯兰教宗教场所民主管理制度》《跨地区宗教活动管理制度》《宗教人士学习制度》《信息报告制度》《民族宗教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着力于提高基层组织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水平,提高对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水平,提高基层组织抵御境外利用宗教渗透和区外新教派传播的管理水平。按照“发展是主题,稳定是重点”的要求,结合《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确定了“一二三”的工作思路,即: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和深入推进“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这一条主线;突出宗教场所管理和宗教人士管理这两个重点;注重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跨地区宗教活动管理和宗教人士培训这三个关键。市分层次举办三期培训班,把乡村基层组织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范围,按照“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总结提高、全面深化”的思路,全面提升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的水平。


党风检查 新中国成立至1966年“文化大革命”以前,纪委和监委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政治运动,检查和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令案件;决定和取消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诉和申诉。这一时期的主要工作是围绕贯彻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发展和巩固农业合作社等,检查处理党员的贪污盗窃、蜕化变质及违犯党和国家政策法令等案件。1957年后在全党整风和反“右派”、“反右倾”中,纪检部门也曾错误地批判和处理过一批党员和干部;1961年,协同地委有关部门对受到错误处理的72名党员干部进行了甄别平反。因受“左”的指导思想影响,工作不彻底,直到1980年才对剩余的39人最后平反,并将错误形成的档案材料清理销毁。

1978年6月纪委恢复后,主要任务是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员懂得党规党纪和党员的权利、义务,使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要求党员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查处各种违反党纪的案件;平反和纠正冤、假、错案,落实党的干部政策。

中共十二大以后,纪律检查工作从过去以主要精力查处党员的违纪案件,转移到着重端正党风上来。1985年地区纪委制定了《固原地委实现党风根本好转责任制》和实现党风明显好转、根本好转的规划和措施。

1982年,《中共中央紧急通知》发出后,固原地委成立了地区打击经济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

地区纪委在维护党纪,端正党风,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的同时,还查证处理了国家职工违法违纪在城镇建私房和超标准住房的问题。

中共十三大以来,纪检监察工作本着教育为主、惩防并举的原则,履行了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责。主要工作有:信访,执法监察,清查农民负担情况。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反映较为集中的热点问题作为纠风工作的重点,采取措施,专项治理,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在《固原日报》、固原电视台开设了“政风行风在线”栏目,每年对市直部门、单位的政风行风进行评议,督促其整改存在的问题。

组织开展退耕还林(草)补助粮款兑现情况的检查,纠正了存在的问题。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的实施意见》,对各类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工作进行了监督。出台了《固原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办法》等制度,成立了固原市政务大厅“举报投诉督办室”和“固原市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按照“有诉必应,有难必帮,有错必纠”的原则,累计受理并办结各类投诉135件。

重新修订下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针对不同的责任对象,设计了6种责任书(《县(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市直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市委副书记(常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政府副市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人大、政协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法院、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覆盖范围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每年年初召开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会,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动态检查和静态考核相结合,执行“两上一下”[每年县(区)和市直部门到市纪委汇报两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纪委每年下去检查一次]的经常性督查制度,促进了责任制的落实。制定了《固原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规范了考核工作。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对7名县(处)级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分别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


廉政建设 1988年7月,固原地委、行署做出《关于党政机关必须保持廉洁的通知》,要求地、县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做到“两个坚定不移”(坚持改革开放、繁荣经济坚定不移,保持廉洁、防止腐败坚定不移),重点抓了以“争先创优和典型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抓了制度建设,抓了案件查处,取信于民,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1993年8月,全国开展反腐败斗争,固原地委要求全地区各级党委狠抓落实,成立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地委、行署领导成员为政清廉的七条规定》和《固原地区县处级以上干部反腐倡廉的十条规定》。1995年,全地区各级党委、政府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和固原地委、行署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部署,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三个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通过对孔繁森、王宝森两个正反面典型的学习和剖析,通过学习优秀税务干部王振举廉洁奉公的事迹,提高对廉洁自律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拒腐防变的能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遵守中纪委提出的两个“五条规定”“四条补充规定”和自治区的六条要求,接受监督,共有259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年内两次如实申报了个人收入。

制定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

突出制度创新,强化监督管理,逐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市、县(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向社会公开做出廉政承诺,以身作则,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清理了领导干部乘坐的超标准小汽车。按规定处理了用公款安装的住宅电话及移动电话,执行了通信费补贴标准。实行了党员佩戴党徽制度和公车标识管理制度。制止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和公款出国(境)旅游。每年元旦、春节期间,重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落实自治区五部门的“三条禁令”(禁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赌博、工作期间打麻将和在公共场所猜拳行令),查处了两起聚众赌博案件,10名参与赌博的公职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住房,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等问题进行清理登记,建立了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执行领导干部收入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礼品登记“三项报告制度”、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需要,市委下发了《中共固原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市纪委、监察局向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派驻的6个联合纪检组、监察室及其工作职责。制定了《固原市纪委监察局关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理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关系。各县(区)乡(镇)都设立了纪委。培训了乡(镇)纪委书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争创先进单位和文明单位活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完善内部工作程序,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推进了干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树立了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民主生活会 固原地区把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作为解决各级领导班子自身矛盾,加强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环节,将县(处)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延伸到县(处)级以上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按照规定要求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加强企、事业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市纪委会同组织等部门,在各单位,特别是各县委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到各县有关部门,通过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征求群众对县委和县常委班子及班子成员的意见,并将征得的意见整理后在民主生活会上反馈,使民主生活会做到既听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之言,又听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之说,克服单听一面之词的现象;全地区120个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每年都按要求、按规定,认真撰写廉洁自律发言稿,自我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准备充分,内容集中,自律严肃认真;对上年民主生活会群众提出的问题,必须做出整改答复,并向群众反馈;对领导班子和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必须提出整改意见,限期纠正;民主生活会的记录、领导成员自律材料必须打印上报市委和市纪委。市纪委会同组织部,每年将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整改情况进行通报。

自中共中央1990年《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颁布以来,固原市95%的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均按期、按规定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参加民主生活会,即使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也预先向所在党组织递交了剖析材料。


机关效能建设年 2008年3月12日,中共固原市委、固原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党政部门、事业单位及窗口服务行业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活动内容为: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用制度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做到决策规范、执法规范、管理规范。切实解决工作中的缺位、错位、越位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解决部门(单位)行政不规范、审批手续繁琐、办事效率低下以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解决工作机制不全、工作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将机关效能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努力形成一套科学完善、规范合理、运作高效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提高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以抓执行力为突破口,把会上定的、纸上写的、嘴上讲的落实到具体行动中,一个声音喊到底,不坐而论道,不说三道四。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歪曲执行、逃避执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机关办事效率,推行重点项目一站式服务,对重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服务,提高重点项目办结效率和质量。加强勤政建设,积极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教育广大干部勤政廉洁、爱岗敬业。坚决查处腐败的同时,坚决惩处那些不作为的庸官、懒官、太平官和享乐官。积极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对工作进展缓慢、群众不满意的通报批评,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推进政务公开,实现阳光政务。采用政务公告栏、政务发布会、政务信息专刊、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形式,重点公开项目审批、办证审照、批钱批物以及执法处罚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事项;公开专项经费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公开救灾物资管理使用情况;公开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录用情况;公开工程招投标、政府大宗物资采购、管理使用情况;公开办事内容,办事程序、标准、条件和结果。创建节约型机关,降低行政成本。制订公车、公物管理和使用、公务接待等节约措施,精简文件、会议和接待陪同。认真办理投诉事项,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建立投诉事项登记办理责任制,公示投诉受理范围,严格落实各项效能投诉制度,及时受理并限期解决投诉问题,积极办理督办专版的投诉事项,切实解决越级和重复上访投诉等问题。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解决作风不实的问题;解决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落实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查处并公开曝光一批影响重大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典型案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科学设计效能考核指标,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将平时检查考核作为全年考核的重要依据。


固原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不准以任何名义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对违反规定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凡不够撤职处分的,一律免去现职。

不准在住所接受下属单位和干部职工拜年。对违反规定的,予以内部通报或公开曝光。党员领导干部对借拜年之名行“跑官要官”之实的,要当即给予严肃批评,并及时报告组织。

不准参与赌博。对违反规定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凡不够撤职处分的,一律免去现职。

不准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和职务影响收受礼金和贵重物品。对违反规定的,所收礼金和贵重物品一律没收,并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不准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对违反规定的,如数追缴所收钱物,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不准用公款购买、发放各种购物券(卡)和滥发钱物。对违反规定的,如数追缴所发钱物,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不准用公款组织旅游、大吃大喝。对违反规定的,由消费者支付全部费用,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不准以任何名义发放贵重礼品、纪念品和违反规定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或提高标准。对违反规定的,如数追缴所发礼品和钱物,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不准以公车娶亲、公车旅游等形式将公车私用。违反规定的,由消费者支付全部费用,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不准在公共场所以任何形式猜拳行令。对违反规定的,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全国全区廉政教育基地 2010年5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命名第一批50个全国廉政教育基地,六盘山红军长征纪念馆名列其中,这是当前宁夏唯一一家全国廉政教育基地。第一批全区廉政教育基地:六盘山红军长征纪念馆、盐池革命烈士纪念园、利通区涝河桥烈士陵园、同心县红军西征纪念园、彭阳县任山河烈士陵园、西吉县红军长征将台堡纪念园、石嘴山市委党校、宁夏农垦博物馆。


精神文明建设 1992年,中共固原地委制定了《固原地区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暂行规定》,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正式化、规范化,做到有章可循,奖惩有据。各级领导重视精神文明建设,行业加强了对系统创建活动的领导;群众的争创热情空前高涨,创建活动的深度、力度和广度有所增强;创建活动的形式和内容丰富多样,创建领域不断拓宽,文明单位的质量提高。

全市共创建全国文明单位2个,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6个;全国文明村2个,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先进村镇3个;自治区级文明单位48个,自治区级文明单位标兵4个,自治区级文明村3个,自治区级文明乡镇9个;市级文明单位136个;县级文明单位275个。其中:

市直党政群机关,共有26个单位被命名为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占党政群机关总数的40.3%。其中自治区级文明单位3个,市级文明单位23个。

市直事业单位,共有12个单位被命名为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占市直事业单位总数的9.9%。其中全国文明单位1个,自治区级文明单位2个,市级文明单位9个。其分布为:卫生系统市级文明单位5个;教育文化系统全国文明单位1个,自治区级文明单位2个,市级文明单位4个。

市属企业单位,共有5个单位被命名为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其中自治区级文明单位2个,市级文明单位3个。

中央、区属驻固单位,共有20个单位被命名为文明单位,其中全国文明单位1个,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3个,自治区级文明单位8个,市级文明单位13个,分别占全市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总数的50%、50%、16.6% 和9.5%。按行业分交通系统3个,金融系统5个,工商税务系统3个,通信系统3个,政法系统3个,电力、烟草、粮食各1个。

原州区,共创建县级以上文明单位88个,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1个,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先进村镇1个。自治区级文明单位9个,占全市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的18.7%;市级文明单位22个,占全市市级文明单位的16.1%;县(区)级文明单位55个。

西吉县,共创建县级级上文明单位99个,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1个,全国文明村2个。自治区级文明单位6个,占全市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的12.5%;市级文明单位27个,占全市市级文明单位的19.8%;县级文明单位73个。

隆德县,共创建文明单位83个,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先进村镇1个。自治区级文明单位5个,占全市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的10.4%;市级文明单位16个,占全市市级文明单位的11.7%;县级文明单位61个。

泾源县,共创建文明单位37个。其中自治区级文明单位5个,占全市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的10.4%;市级文明单位12个,占全市市级文明单位的8.8%;县级文明单位20个。

彭阳县,共创建文明单位87个,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1个,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先进村镇1个。自治区级文明单位8个,占全市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的16.6%;市级文明单位11个,占全市市级文明单位的9.1%;县级文明单位66个。

文明单位自1993年开始,由下而上逐级评选全国、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地区(市)及县级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和标兵。

全国文明单位(2个) 固原一中(2005年)、固原供电局(2005年)。

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6个)固原博物馆(2005年)、固原气象局(2005年)、建设银行固原市支行(2005年)、原州区财政局(2005年)、西吉公路分局(2005年)、彭阳县财政局(2005年)。

自治区级文明单位(48个) 中共固原市委办公室(2002年,2000年首届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市卫生局(2004年)、市国税局(1993年)、市环保局(1998年)、市电信局(2000年)、市运管处(2000年)、市邮政局(2001年)、固原公路管理分局(2002年)、人民银行固原市分行(1998年)、农业发展银行固原市分行(2001年)、市移动通信分公司(2004年)、固原监狱(2001年)、王洼煤矿(1995年)、市运输公司机关(1993年)、市幼儿园(1994年)、原州区人民检察院(2002年)、原州区国税局(1999年)、原州区城区供电局(1998年)、原州区国税局城区税务所(1992年)、固原二中(1995年)、原州区第一幼儿园(2000年)、原州区第二幼儿园(2001年)、原州区头营中学(1997年)、炭山煤矿(1994年)、中共西吉县委宣传部(1998年)、西吉县农建办(2001年)、西吉县国税局(2000年)、西吉公路管理段(2002年)、西吉中学(2004年)、西吉县田坪乡中心小学(1994年)、隆德县气象局(1995年)、建设银行隆德县支行(1997年)、隆德县邮政局(2001年)、隆德县农业银行(2002年)、隆德县新华书店(2004年)、泾源县人民法院(1992年)、人民银行泾源县支行(1999年)、泾源县国税局(2000年)、泾源县邮政局(2001年)、泾源县人民检察院(2002年)、中共彭阳县委办公室(1999年)、彭阳县民政局(2001年)、彭阳县水利水保局(1998年)、彭阳县国税局(1998年)、彭阳县邮政局(2002年)、彭阳县供电局(2004年)、建设银行彭阳县支行(1995年)、彭阳县新华书店(1997年)。

自治区级文明单位标兵(4个) 市幼儿园(2002年)、原州区国税局(2002年)、固原二中(2002年)、泾源县人民法院(2002年)。

市级文明单位(136个) 中共固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03年)、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3年)、中共固原市委组织部(1995年)、中共固原市委宣传部(1999年)、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年)、市人民检察院(2003年)、市水利水保局(1993年)、市财政局(1997年,2000年首届市级文明单位标兵,2005年拟推荐的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市妇联(2000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00年)、市政府机关事务局(2000年)、市方志办(2000年)、中共固原市委党史研究室(2001年)、市工会办事处(2001年)、市文联(2002年)、中共固原市委党校(2003年)、市林业局(2003年)、固原市试验区管委会(2003年)、市审计局(2004年)、市民政局(2004年)、市人事局(2004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4年)、市劳动服务就业局(1993年)、固原师专(1998年,2005年拟推荐的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固原农校(1998年)、固原师专数学系(1993年)、宁夏第二人民医院(2001年)、市中医院(1998年)、固原福利医院(2001年)、市妇幼保健院(1991年,2000年首届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市环境监测站(1994年)、工行固原市分行(1995年)、市农村信用合作社(2004年)、农行固原市分行(1999年)、固原日报社(1999年)、市国税局直属分局(1998年)、市工商局(2003年)、市国家安全局(2002年)、武警固原消防支队(1995年)、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03年)、市药检所(2004年)、市烟草公司(2000年,2005年拟推荐的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六盘山隧道管理处(2000年)、固原公路段和尚铺道班(1991年)、固原粮食储备库(2003年)、市广播电视服务公司(1995年)、萧关律师事务所(1998年)、固原试验区磷肥公司(1999年)、中共原州区人民法院(2002年)、中共原州区委宣传部(1995年)、原州区妇联(2003年)、原州区工商分局(2000年,2005年拟推荐的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原州区运管所(2002年)、原州区文物管理所(2003年)、原州区劳动就业局(2003年)、原州区城关工商所(2004年)、原州区城关二小(1997年)、原州区头营小学(1998年)、固原四中(2000年)、原州区城关六小(2002年)、原州区逸挥基金中学(2004年)、固原自来水公司(2000年)、原州区三营供电局(1997年)、原州区养路费征稽所(1997年)、建行三营办事处(1994年)、原州区药材公司(1994年)、建行原州区支行(1993年)、原州区机砖厂(1991年)、原州区西郊乡城郊村(1997年)、原州区开城乡郭庙村(1998年)、西吉县人民检察院(2004年)、中共西吉县委组织部(2002年)、西吉县财政局(2003年)、西吉县将台人民法院(1993年)、建行西吉县支行(1995年)、西吉县新华书店(1998年)、西吉县气象局(1998年)、西吉县房产局(1999年)、西吉县供电所(1999年,2005年拟推荐的自治区级文明单位)、人行西吉县支行(2000年)、农行西吉县支行(2000年)、西吉县电信局(2000年)、西吉县新营税务所(1991年)、工行西吉县支行(1991年)、西吉县什字工商所(1991年)、西吉县田坪乡邮电所(1994年)、西吉县平峰公路站(2000年)、西吉县汽车站(2002年)、西吉县烟草局[公司](2002年)、西吉县苏堡乡中心卫生院(1993年)、西吉县马建乡马建小学(1994年)、西吉县白城乡三滴水小学(1995年)、西吉县城关一小(1997年)、西吉县二中(1998年)、西吉县女子中学(2003年)、西吉县回民中学(2003年)、西吉县实验中学(2004年)、隆德县人民法院(2003年)、隆德县计生局(1999年)、隆德县国税局(2002年)、隆德县工商局(2003年)、工行隆德县支行(1997年)、人行隆德县支行(1998年)、隆德县公路管理段(2002年)、隆德县运管所(2004年)、六盘山气象站(2004年)、隆德中学(1998年)、隆德县生资日杂公司(1991年)、隆德县联财乡畜牧兽医站(1991年)、隆德县沙塘乡街道村(1991年)、隆德县农机公司(1993年)、隆德县锅炉厂(1994年)、隆德县四波淀粉公司(1997年)、中共泾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03年)、泾源县人大办公室(2003年)、泾源县财政局(2004年)、泾源县民政局(1999年)、建行泾源县支行(1994年)、泾源县气象局(1994年)、泾源县保险公司(1995年)、泾源县供电局(2002年)、泾源县开源二小(2000年)、泾源县草原工作站(1995年)、泾源县兴盛乡红旗村(1991年)、泾源县兴盛乡新旗村(1993年)、彭阳县人民检察院(2002年)、彭阳县政府办公室(2004年)、中共彭阳县委组织部(2004年)、彭阳县公安局(1998年)、彭阳县建环局(2003年,2005年拟推荐的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彭阳县司法局(2003年)、工行彭阳县支行(1993年)、农行彭阳县支行(1995年)、人行彭阳县支行(1997年)、彭阳县运管所(2002年)、彭阳县一中(1991年)。

文明村(8个) 西吉县兴隆镇单家村(1999年,国家级)、西吉县兴隆镇单北村(2005年,国家级)、原州区黑城镇唐堡村(2005年,全国创建先进村)、隆德县沙塘镇清泉村(2005年,全国创建先进村)、彭阳县城阳乡长城村(2005年,全国创建先进村)、原州区清河镇城郊村(1999年,自治区级)、西吉县吉强镇大滩村(2001年,自治区级)、泾源县香水镇永丰村(2001年,自治区级)。

自治区级文明乡镇(9个) 原州区黄铎堡乡(2001年)、原州区头营镇(2004年)、西吉县兴隆镇(1999年)、西吉县平峰镇(2001年)、隆德县城关镇(1999年)、隆德县联财镇(2001年)、泾源县新民乡(2001年)、彭阳县红河乡(1999年)、彭阳县白阳镇(2001年)。

县级文明单位 原州区县级文明单位(55个)

党政机关:纪委、政府办、组织部、团区委、科委计生局、公安分局、交通局、民政局、乡企局、教育局、扬黄指挥办。

学校、医院:杨郎小学、头营小学、头营石桥小学、铁路小学、三营一小、三营二小、徐河小学、彭堡小学、逸夫小学、开城寇庄小学、开城吕庄小学、黑城小学、七营小学、黄铎堡小学、胡大堡小学、三营鸦儿沟小学、高坡小学、金堡小学、张易中学、中河小学、民族幼儿园、原州区医院、清河镇卫生院、妇幼保健所。

市以上直属单位:农行三营办事处、红庄供电所、医药局、养路费征稽站、铁路固原公安段、固原水文分局、铁路固原车务段、固原财产保险公司、中心路工商所、交通征稽固原分局、新华书店、杨郎公路收费站。

事企业单位:图书馆、电影院、信用律师事务所、三里铺粮库、中山副食商场、通用机械有限公司、原洲酒业公司。

乡村:甘城乡吴渠村。

西吉县县级文明单位(73个)

党政机关:法院、县委办、统战部、政协办、团县委、教体局、广电局、土地局、农牧局、财政局、林业局、社保局、人大办、科技局、文化局、发改局、统计局、计生局、水利局、卫生局、民政局、人劳局、党校。

学校、医院:硝河浅岔河小学、三合中学、白城中学、回民小学、吉强镇王昭小学、三合中心小学、将台中学、三合卫生院、幼儿园、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所、西吉县第三小学、偏城中学。

区直属单位:平峰邮电所、工商局、兴隆税务所、消防队、国税稽查分局、交通征稽所、武警中队、药监局、城区税务所、运管所、博物馆

事企业单位:红耀水管站、袁河公路站、兴平公路站、农经站、图书馆、农技中心、新营派出所、大庄公路站、马莲公路站、夏大路公路站、科技局、城郊公路站、拖征站、三合公路站、何店公路养护中心、白崖公路站。

乡镇及村委会:将台乡政府、兴平乡政府、吉强镇政府、平峰镇陈滩村、新营乡庙儿岔村、红耀乡前庄村、兴隆镇下范村、田坪乡田坪村、兴隆镇罗庄村、吉强镇王昭村。

隆德县县级文明单位(61个)

党政机关:政协办、检察院、县委办、组织部、工会、公安局、财政局、畜牧局、农工部、农建办、广电局、文化局、人事局、建设局、老干部局、团县委、社保局、档案局、林业局、卫生局、妇联、民政局、交通局。

学校、医院:城关一小、职业中学、联财中心小学、幼儿园、进修学校、神林中学、上梁中心小学、防疫站、山河中学、联财中学、崇安中学、隆德二中、神林医院、妇幼保健所、桃山中心医院、奠安卫生院。

市以上直属单位:建设银行、供电局、交通征稽站、养路段、运管所、烟草专卖局、沙塘工商所、药监局、技术监督局。

事企业单位:影剧院、温堡农机站、沙塘公路站、桃山公路站、联财财政所、水泥厂、百货批发部、烟酒门市部、供销综合贸易楼、城关粉丝厂、第一五金门市部、建材厂、商业总公司。

泾源县县级文明单位(20个)

党政机关:县委办、政府办、政协办、组织部、妇联、宣传部、林业局、广电局、国土资源局、外援办、扶贫办、审计局。

学校、医院:泾源一中。

市以上直属单位:烟草专卖局、质监局、工商局、药监局、交通征稽所、运管所、蒿店公路收费站。

彭阳县县级文明单位(66个)

党政机关:法院、宣传部、人事局、史志办、计生局、人武部、扶贫办、卫生局、档案局、畜牧局、审计局、妇联、发改委、林业局、供销社、编办、交通局。

学校、医院:彭阳县第二中学、彭阳县幼儿园、白阳镇一小、王洼中学、草庙初级中学、白阳镇二小、罗洼中学、古城小学、沟口小学、罗洼小学、沟口中学、孟塬小学、城阳中学、刘塬中学、崾岘中学、交岔小学、石岔小学、草庙小学、红河一中、孟塬牛塬小学、彭阳乡中心小学、王洼医院、妇幼保健院、罗洼卫生院、古城卫生院、孟塬卫生院、县医院、交岔卫生院。

市以上直属单位:信用联社、养路费征稽站、工商局、武警中队、公安看守所、烟草专卖局、盐业管理局、王洼工商所、孟塬信用社、草庙税务所、质监局、药政局、古城税务所。

事企业单位:种子公司、自来水公司、彭阳敬老院、罗洼粮库、王洼粮库、孟塬粮库、塑料编织厂、白阳镇机砖厂。


公民思想道德建设 2008年3月27日,中共固原市委、固原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以“爱祖国、爱宁夏、爱固原”为主题,实施爱心工程、礼仪工程、诚信工程、和睦工程建设,在全市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教育和思想道德实践活动,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为建设“富裕固原、秀美固原、文明固原、和谐固原”,推动固原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道德基础和健康向上的社会文化环境。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目标要求是:通过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和系列道德实践活动,实现以为人民服务、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为原则的公民思想道德水平显著提高,实现以科学教育水平、民主法制观念、民族团结进步、友爱和谐奋进、诚信勤俭廉洁为主要内容的公民素质的显著提高,实现以积极健康、丰富多彩、服务人民为主要要求的文化生活质量的显著提高,实现以社会风气、公共秩序、生态环境、生活质量为主要标志的城乡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努力培育和造就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加强公民思想道德的建设,遵循坚持思想道德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的原则,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弘扬时代精神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坚持先进性与广泛性结合的原则,坚持道德教育与社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社会公德以“礼”为切入点,突出懂礼貌、知礼仪、重礼节的主题,实施“礼仪工程”。职业道德以“诚”为切入点,突出诚实守信的主题,实施“诚信工程”。家庭美德以“和”为切入点,突出孝敬老人、宽容礼让的主题,实施“和睦工程”。个人品德以“仁”为切入点,突出关爱他人、爱护环境、奉献社会的主题,实施“爱心工程”。


六盘山精神 20世纪50—60年代,固原地区曾大力倡导“不到长城非好汉”的长征精神;2006年,宁夏师范学院校庆时提出用“不到长城非好汉”为校训。2008年12月20日,固原市委召开第二届全体(扩大)会议,会议上的工作报告中正式以市委名义提出了“不到长城非好汉”的“六盘山精神”。2008年10月,自治区成立50周年庆典,中央代表团团长贺国强在视察固原时强调要“继续发扬‘不到长城非好汉’的精神”;自治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要发扬‘不到长城非好汉’的英雄气概”;固原市委认真研究,在市委二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上提出培育和弘扬“不到长城非好汉”的“六盘山精神”,并从2009年1月份开始,面向全国、全区公开征集“六盘山精神”论文,后经专家和学者们多次讨论和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到2009年底总结提炼出了“六盘山精神”的内涵是“团结奋进、自强不息、百折不挠、勇攀高峰”,精髓和实质是“不到长城非好汉”。


“三苦”精神 20世纪80年代固原地区发扬以“艰苦、辛苦、清苦”为内容的“三苦精神”,称“旧三苦”精神;2000年之后,固原市发扬以“领导苦抓、干部苦帮、群众苦干”为内容的“三苦精神”,称为“新三苦”精神。这两种精神后来在兄弟省市得到推广和发扬。


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在固原地区固原县、隆德县、化平县经过发展组织、整理党务、成立执监委员会和党团合并四个阶段。西吉县1942年11月成立县党部,建立国民党组织。

县党部 民国15年(1926),甘肃省临时党部先后派刘肇汉、安尔辑等到平凉所属各县及固原、隆德筹建国民党。任命陈洪范、徐笃生为固原县筹备处指导员,董章甫为隆德县筹备处指导员,发展党员,筹建党部。民国17年,成立国民党指导委员会,夏际文任固原县指导委员会党务委员,辛启明任隆德县党务指导员。民国18年(1929)6月,冯玉祥讨蒋失败,国民党南京政府以附逆罪令甘肃省党部停止活动,各县国民党组织随之解体。民国20年(1931)4月,甘肃省党部派朱贯三为陇东党委视察员整理各县党务。任命任忠、康庄、田俊为固原县党务整理委员会委员,马师孟、辛启明为隆德县党务整理委员会委员,建立整理委员会,整理党务,登记党员。民国22年(1933),固原、隆德、化平建立党务指导委员会。民国25年(1936)12月,“西安事变”发生,南京政府通令陇东各县停止党务活动。民国26年3月,甘肃省党部在平凉督察专员公署设甘肃省党部第二区办事处,督导各县党务工作。“七七”事变后,撤销第二区办事处,各县党部正式成立,朱铭座任固原县党部书记长,朱秉章任隆德县党部书记长,陈洪范任化平县党部书记长。民国32年(1943)6月,各县召开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国民党县党部执行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各县执行委员3人,候补执行委员1人,监察委员和候补监察委员各1人。西吉县于民国31年(1942)11月8日设立县党部,刘世英任书记长。民国36年(1947)9月,开始办理党团合并,民国37年3月办竣。固原县刘克礼任书记长,刘绳武任副书记长;隆德县高焕斗任书记长,宋铭勋任副书记长;化平县咸得宝任书记长,张建业任副书记长;西吉县王好仁任书记长,路子纲任副书记长。

县党部办事机构及基层组织 党务执行委员会时期设组织、宣传、训练三部。县党部时期,下设财务股、总务股、组训股、宣传股。执行委员会设秘书1人,监察委员会设干事1人,助理干事1人。各股设干事、助理干事各1人。

县党部下设区党部,区党部下设区分部,区分部下分为小组。区党部和区分部设书记1人,委员3至5人。

民国34年(1945),固原区党部2个,区分部29个。党团合并后,14个区党部,51个区分部,62个党小组。

民国19年(1930),隆德县3个区党部,9个区分部。民国28年(1939),撤销区党部,各区分部直属县党部。民国37年(1948),全县49个区分部。

民国35年(1946),化平县区党部4个,区分部29个。

民国36年(1947),西吉县区党部9个,区分部65个。

国民党员 国民党组建之初,首先在公务人员中发展党员。民国31年(1942),国民党中央通令政府公干人员必须入党,公务人员全部加入国民党组织。党务整理阶段,在教职人员中发展党员,各区党部、区分部书记大多由教职员担任。民国37年(1948),甘肃省党部分配必须完成之党员入党任务,于是各学校学生全部被录入党员花名册,以致后来全部成为无产阶级专政对象,1978年落实政策,陆续平反。

固原县,民国15年(1926)在政界及社会上层首批发展党员40余人;民国34年(1945),扩大组织,在教育界发展党员,有国民党员1841人;民国36年(1947),国民党员1160人,占全县人口的8‰。

隆德县,民国19年(1930)登记,全县国民党员50人;民国35年(1946)夏,全县国民党员407人;民国37年,国民党员1419人。

西吉县,民国32年(1943),全县国民党员178人,民国35年996人。

泾源县,民国35年(1946),国民党员725人;民国37年(1948)合并三青团员128人,全县国民党员1124人。


三青团 民国27年(1938)4月,中国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决定成立中国三民主义青年团。次年,三民主义青年团甘肃支团部派员分赴各县建立三青团组织。仿效中央团部,由县长兼任区队长,旨在笼络青年,扩张势力,排斥异己。

县分团组织 民国28年(1939),三民主义青年团甘肃支团部在固原县设直属区队,县长陈阁丞及刘家驹分任正、副区队长,开始发展团员。民国30年(1941)9月,建立分团筹备处。民国32年(1943)7月,正式成立分团部,民国36年(1947)并入县党部。

民国34年(1945),三青团甘肃支团部派遣宋铭勋去隆德办理团务,成立隆德分团筹备处。5月,经报甘肃支团部批准,委任宋铭勋、辛从革、陈鉴等8人为隆德分团临时干事会干事,经集体宣誓就职,8月,成立干事会,由宋铭勋任干事长,辛从革任书记,委任县参议会议长董章甫为分团指导员。党团合并后,干事长任党部副书记长,干事为党部执行委员,书记为党部副秘书长,监视为党部监察委员。

民国36年(1947)7月,化平县成立三青团县分团部,张建业任区长。民国37年,党团合并。

民国36年5月,西吉县成立三青团县分团部,路子纲任干事长。次年7月,党团合并办竣,路子纲任副书记长。

分团基层组织及团员 三青团分团部设干事会,干事会由7至11人组成。干事会下设总务、组训、宣传三股。

基层组织有区队、分队两级。区队设在学校或较大机关、乡镇。民国35年(1946)至36年(1947),部分保曾设分队,后即撤销。在一般机关、学校班级编分队。在比较重要的机关、群众团体,团员人数达不到区队标准的,成立直属分队。区队设区队长和区队副各1人,分队设分队长1人。民国36年(1947),党团合并时,固原县区队12个,分队48个,团员1240人;隆德县区队7个,分队31个,直属分队4个,团员502人;西吉县区队5个,分队42个,直属分队2个,团员719人;化平县分队11个,团员128人。

三青团活动 三青团主要活动于学校,在学生中进行读书指导、生活指导,开展“新生活运动”。举办讲演、论文竞赛和运动会。进行团务训练,灌输三民主义“新生活纲领”。控制知识青年,防止新思想、新潮流渗入;进行反共产主义宣传,防止青年“赤化”。抗日战争期间,动员知识青年参加远征军,提倡“一寸土地一滴血,十万青年十万兵”。国民党内部派系斗争加剧时,扩充实力,争夺主要部门领导权,抢占地盘。


国民党党务 各县党部以排斥异党,“以党导政、以党透政、融党于政”为总方针,以控制民兵团体,帮助政府建立保甲制度,建立特务组织,严防共产党活动为宗旨。通过党务活动和各种组训,控制县政。建立党政联席会议制,进行政事控制和决策,社会重要情况和重大决策,向省密报并取得指示。

国民月会 民国时期,每周星期一举行“总理纪念周”活动,抗战时期,每月举行一次“国民月会”,均由县党部主持。宣讲总理遗训,解释三民主义,宣讲“蒋总裁训示”,进行“一个政党,一个主义,一个领袖”的独裁教育,攻击、污蔑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人民革命,监督实施《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维持治安紧急办法》《防止汉奸间谍活动大纲》《战时出版品检查办法及禁裁标准》《非常时期取缔集会演说办法》《共产党自首办法》《人民团体组织纲领》《党政机关督导人民团体办法》等22种法规。

抗日救亡 抗日战争开始,各县成立抗日后援会,县党部成立宣传委员会,从事抗日救亡组织和宣传工作,提出“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我以我血,还我山河”口号,动员募捐,动员参战,慰劳军烈属,竖立抗日阵亡将士灵牌,组织祭祀。各县成立军事训练总队,训练壮丁,成立国民兵团。推行地方自治,举办合作事业,推行新县制,协助政府建立保甲制度。

推行“宽政” 民国35年(1946),由各县党部组织实施,实行大选,推行“宽政”。对工会、农会、商会、教育会、妇女会进行整顿。建立宣传委员会,在各单位、各乡镇保甲拉选票,进行贿选、竞选。选举中,县党部圈定候选人,暗箱操作,保证党务骨干当选。隆德县辛从革当选国大代表。固原县胡俊德(县银行经理)票多当选,刘家驹(党部副书记)以圈定不让。国大召开,二人同赴南京,国民党承认刘家驹代表有效,胡俊德以职业团体代表出席会议。

建立特务组织 民国27年(1938),中统在兰州设立西北区,派孙步墀为区长,孙以督导专员名义在西峰建立陇东包围区调查统计室。次年,在泾川水泉寺举办平凉所属各县党务人员训练班,固原县、隆德县各派5人参加培训,回县后建立党委通讯组,由党部书记长兼任组长。同年,陇东包围区调查室在固原设办事处,配备无线电台。民国35年(1946),甘肃省政府主席古正伦令各县成立党政军联合汇报秘书组。民国36年4月,各县派人在兰州土门墩参加汇报人员训练班,成立联合汇报秘书组。汇报组连同情报组、联络组、通讯组专门刺探共产党活动情况,检查来往行人,监检来往信件。固原办事处向甘肃中统二处编写上报《共产党陕甘宁边区活动概况》,汇报室编写上报《如此边区》。隆德县汇报秘书马缘良向县长邱鹏程提供隆德县中共地下党员名单和隆德中学进步师生名单。民国37年(1948),特务逮捕中共地下工作人员李凤鸣,杀害于任山河。民国35年(1946),陕甘宁边区孟坝县委统战部工作人员及“土产公司”人员来隆德活动,在韩进五、陈满仓、杨顺直家落脚,三人参与中国共产党地下活动。化名程德的马汝英也经常来隆德联系工作。马汝英和隆德军统特务郑崇文原系军统局汉中训练班同期毕业,民国30年(1941)郑崇文被派往陕甘宁边区,被俘后留用,加入共产党谍报组织。民国35年(1946),郑崇文请假回家,在西峰镇和军统组织接上关系。是年10月,马汝英来隆德联系郑崇文,郑崇文与其兄中统特务郑崇德伙同隆德县县长邱鹏程逮捕了马汝英。马汝英供出隆德韩世五、杨顺直、陈满仓,平凉秦兰亭、张洪仁,固原马杰三,彭阳安克礼,镇远王永恩八人,国民党国防二处电令逮捕,派员提解兰州。八人被押在兰州121号秘密监狱,后转黄河北岸砂沟秘密监狱,民国38年(1949)7月12日夜,二处任冠军、胡子萍指挥特务将八人秘密杀害。

解放战争开始,国民党各县军统、中统特务监视党政要员动向,调查县内军需物资,刺探共产党地下活动情报,遏制学生运动。1949年8月初,全部逃匿。


民主同盟固原委员会 固原民盟是西北地区较早的组织之一。1943年3月,政团同盟成员孙寿名(固原人)联络韩溥(固原人)、张子明(陕西人)、高月波(甘肃人)、贾镇藩(宁夏人)、马彦彪(青海人)等进步青年数十人,以“主张民主、反对独裁,主张抗日、反对内战”为宗旨,在甘肃省平凉市成立了“西北青年抗日民主促进会”(简称西青会),孙寿名任会长,韩溥任秘书,进行抗日斗争,在平凉和固原设立秘密联络点。孙寿名利用其合法身份(国民党三十八集团军总部副官处长)掩护营救中共地下党员高嵩山、肖焕章、甄载明、赵益斋等,并多次给党的地下武装运送枪支弹药,策划组织地方武装暴动。抗日战争胜利后,接受民盟西北总支领导杜斌丞指示,取消西青会,会员转为中国民主同盟盟员。按照民盟甘肃省支部分工,孙寿名负责军事联络工作,带领同志继续为民主和解放而斗争。1949年2月,孙寿名不幸在兰州被捕,英勇就义。原西青会会员唐曼陀、李俊楠、张子明、王友仁、祁鼎丞(固原人)、尚银海、孙义智(孙寿名之弟)先后壮烈牺牲。1950年8月,民盟平凉市临时工作委员会决定成立民盟固原小组,田俊任组长,李平西任副组长,有盟员13人。1953年8月,民盟固原小组召开第一届盟员大会,选举田俊为组长,刘建力为副组长,出席会议的盟员有万延贞等13人。1957年6月,田俊被错划为“右派”,在批斗中自杀,刘建力接任小组长。反右斗争中多数盟员蒙冤,小组停止活动。195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9月,固原小组的组织关系由民盟甘肃平凉市委会正式归属民盟宁夏区委会直接领导。同年因刘建力被戴上历史反革命帽子,由冯俊德接任小组长。1979年9月,奉民盟宁夏区委会通知恢复小组活动,任命丁俊德为组长,当时有盟员8人。1984年10月25日,经民盟宁夏区委会批准,民盟固原小组改组,成立民盟固原支部委员会,韩溥任主任委员,丁俊德任组织委员,袁希俊任宣传委员,有盟员22人。1987年12月12日,民盟固原总支委员会正式成立,韩溥任主任委员,褚广喜任组织委员,袁希俊任宣传委员,唐永林任社会服务委员;下设两个支部,共有盟员35人。1991年7月5日,民盟固原总支换届,选举产生了第二届总支委员会,韩溥任主委,柴培科任副主委,组织委员吉德西,宣传委员丁俊德,社会服务委员高晓生,妇女委员孙昭;总支下设两个支部,袁希俊和唐永林分别任第一、第二支部主委。1997年1月15日,民盟固原总支第三届委员会选举产生,袁希俊任主委,孙昭任副主委,郭宝军、张福、江芝兰、唐永林、吉海云任委员,共有盟员52人。2005年4月26日,民盟固原市委会成立。姜爱祖任主任,袁希俊、陈莉萍、吉海荣任副主任,委员7人,下设2个总支,4个支部。有盟员56人,其中女10人,回族4人,离退休21人,教育界30人。


民进固原委员会 民进固原县支部成立于1988年2月1日,成立时有5名会员,张居智任支部主委,孙守克任副主委。在支部发展过程中,先后有张居智、孙守克、孙峰、杨树海、高云海、李富泉、段继升、李学明担任过支部委员。1991年,有会员26人。1995年底已有会员33人(教育系统28人,政协、人大、体委、银行、政府各1人),其中西吉县6人,隆德县2人。有大学本科学历14人,专科学历16人,中专学历2人,高中学历1人;高级职称2人,讲师3人,中教1级23人,政工师1人,经济师2人,文化馆馆员1人。

2005年4月27日,成功召开民进固原市第一次全体委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民进固原市委会第一届委员会,由5人组成,主任委员高云海(兼秘书长),副主任委员李富泉,委员田丰、孙芳琴、王汉书。共有会员42人,其中女会员10人,占24%,平均年龄45岁;教育文化体育界31人,行政事业单位11人;大专以上学历40人,占93%,其中在读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1人;中级以上职称38人,占88%,其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处、科级干部6人,其中担任副县长的1人。会员中有自治区政协委员1人,市政协委员12人,县级政协委员8人,市人大代表1人。


九三学社固原支社 1989年11月30日,九三学社固原支社成立,时有社员8人,其中7人为高级职称,1人为中级职称。秦长德(原固原地区卫校副校长,副主任医师)任主任委员,郭崇礼任副主任委员,陈世照任委员。1994年,主任委员秦长德调离本地。1996年,九三学社宁夏区委员会任命郭崇礼负责支社工作。九三学社固原支社从2001年到2004年共发展新社员18人。2002年6月,向九三学社宁夏区委会上报了《关于固原市成立九三学社市级组织的报告》,经区委会研究,批准成立九三学社固原市委员会筹备小组。2002年11月,筹备小组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研究起草了《关于成立九三学社固原市委员会的实施意见》,分别报九三学社宁夏区委会、中共固原市委统战部。2003年1月28日,召开筹备小组第二次工作会议。2003年6月11日,由中共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就固原市成立民盟、民进、九三学社固原市委会的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并形成了《关于协商成立民盟、民进、九三学社固原市委会的会议纪要》。2005年4月25日,九三学社固原市委会成立暨第一届社员大会召开。大会选举产生市委员会,张爱任主任委员,杨世宏、何晓林任副主任委员。共有社员23人,均为大学本科学历,是教育界、医疗卫生界、农林科技界的中高级知识分子,其中教育界7人,医疗卫生界8人,农林科技界8人;高级职称16人,中级职称7人。会员中有自治区政协常委1人,政协委员2人;固原市政协常委3人,政协委员7人;原州区政协常委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