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息化年鉴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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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信息化发展概况

【加强顶层设计,编制印发相关政策标准】

2013年,国家卫生计生委与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十二五”时期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基本思路、总体框架和任务目标,提出了四级平台、六大业务应用信息系统、三大基础数据库、一个网络和两大体系建设的“4631-2”工程,包括: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四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六大业务应用信息系统,全员人口信息、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三大基础数据库,全民健康信息网络,以及全民健康信息化标准规范和信息安全防护两大体系建设。2016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从国家战略层面提出规范和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融合共享、开放应用;2017年年初,《“十三五”全国人口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发布,提出以夯实基础、深化应用、创新发展为主线,有序推动13项主要任务及五大工程;2017年5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十三五”全民健康网络与信息安全规划》,首次将安全建设提升到宏观设计层面规范推动。2017年11月以来,根据国务院领导指示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成立专项班子抓紧起草《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卫生”发展的指导意见》,从创新服务模式、增强服务能力、优化发展环境3个方面提出18项具体举措。同时,国家卫生计生委相继印发《省统筹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医院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医院信息化建设技术指引》,陆续发布行业信息化标准209项;研究制定《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目前已经正式印发实施。通过近几年不断完善顶层设计,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的目标、思路和路径持续得到优化明确,规范和引导各地有序开展相关工作。

【突出重点环节,夯实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基础】

一是全力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协调国家发改委审批启动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一期项目,总投资3.4亿元,目前已启动招标程序,正在加快建设进度,力求按期建成见效。会同国家发改委印发《省统筹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总体方案》,安排中央转移支付,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填平补齐原则开展区域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加强基础资源信息数据库建设,推动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以及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的信息授权使用和互认共享。

二是加快实现四级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按照“上下联、信息通”的要求,坚持压实责任、强化督导、跟踪服务相统一。经过持续努力,2017年6月底推进实现国家平台和省级平台联通全覆盖,国家平台实现与32个省级平台、44家委属(管)医院的互联互通和数据报送,2017年年底实现省、市、县平台联通全覆盖,着力破除医疗卫生服务行业长期存在的“信息孤岛”和“信息壁垒”问题。

三是加快推进新农合跨省就医结算。会同基层司指导医科院信息所等单位基本建成国家平台,并实现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管理新农合省份的信息平台及部分大型医疗机构的互联互通;基本搭建新农合异地就医结报政策框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管理新农合的省份已基本实现新农合与大病保险省内“一站式”结算。截至2017年9月底,全国新农合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顺利实现《政府工作报告》确立的年度任务目标。

【注重服务基层,强调便民惠民改善就医体验】

一是着力加强基层信息化建设。按照“县要强、乡要活、村要稳”的基本要求,大力实施“三个一”工程(一个合格的家庭医生、一份动态管理的健康档案、一张功能完备的健康卡),不断提升基层信息化能力;同时,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基于“互联网+”的应用,规范和促进各类新兴业态,将人民群众就医需求、第三方就医服务和分级诊疗政策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为居民提供在线健康咨询和健康管理服务,为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在线随访、在线公共卫生、双向转诊等服务,有效整合健康服务全过程,积极探索分级诊疗新模式。

二是稳步推进宁夏、云南、内蒙古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将其作为医联体模式之一。全国远程医疗协作网覆盖了所有地级市和1808个县的1.3万余家医疗机构,包括所有国家级贫困县,有力促进“重心下移、资源下沉”,为缓解边远、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看病问题发挥重要作用。

三是扎实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全国二级以上医院基本完成了HIS、LIS、PACS等基础信息系统的建设,全国三级医院全面实现基于电子病历的信息化,并均已开展预约诊疗服务,不同程度开展互联网健康咨询、预约就诊、诊间结算、医保联网异地结算、移动支付等,有效缓解“挂号时间长、候诊时间长、取药时间长、就诊时间短”的“三长一短”问题。

四是积极发挥居民健康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金钥匙”作用,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发放居民健康卡1亿多张,推广电子健康卡,推动居民健康卡普及应用,四川、湖南、贵州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已面向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发放居民健康卡。

五是全面启动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管理系统已经与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系统联通。

【促进应用发展,稳步推动大数据国家试点】

一是为贯彻落实国办发〔2016〕47号文件,制定印发《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中央网信办等部委的19类48项具体任务。同时,编制印发了委内实施方案,稳步推动委内任务协同。

二是2016年10月启动两省四市(福建省福州市、厦门市及江苏省南京市、常州市)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及产业园建设国家第一批试点工作,2017年10月明确将安徽、山东、贵州等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第二批国家试点,积极探索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增强深化医改新动力、激发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具体方法路径,目前各项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

三是组织编制《健康医疗大数据基础资源目录索引》,建立国家标准化体系,组织开展大数据应用破解医改难题调研工作,修改完善《健康医疗大数据安全标准服务管理办法》,先后两次征求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意见后形成送审稿,为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奠定良好的基础。

【加强统筹协调,大力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是2017年国务院督办的一项重点工作,主要目标是清理、整合国务院各部门内部政务信息系统,并规范接入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初步实现国务院部门和地方政府之间“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与信息司会同各司局和直属联系单位,全力以赴狠抓落实,拧紧螺丝集中攻坚,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自查、清理、编目、整合、接入和共享等各项任务目标,梳理政务信息系统188个、专网系统1个,清理“僵尸系统”19个;将56个分散孤立的信息系统整合为门户网站、综合管理业务、医疗服务业务和药品供应保障4个大系统,19个政务信息系统接入委内统一平台。积极推进委内信息系统可视化,打造典型应用系统,电子证照、新农合跨省即时结报、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等信息系统展示得到国务院相关部门肯定。加强信息共享,信用信息、全员人口库、出生医学证明信息、死亡医学证明信息、全员人口统筹信息共5个信息系统,按期实现与国家统一平台共享交换数据。整合共享整体工作得到国办和发改委的肯定,并作为16个整合共享应用试点、打造样板的单位之一。同时,积极协调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强化安全意识,提升网络信息安全防护能力】

一是健全机制。实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网络安全责任制,编制印发《卫生计生行业信息化建设国产密码应用规划(2016—2020年)》及实施意见、《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共筑网络与信息安全防线。

二是建立体系。完善全民健康网络与信息安全制度体系,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通报预警和应急指挥体系,防范重要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安全风险。制定卫生计生行业重要数据识别标准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清单。

三是突出重点。确保重要敏感时期和重大活动期间网络安全,圆满完成服务保障党的十九大网络安全工作,得到党的十九大网络安全保卫组的表扬;完成“一带一路”高峰论坛等重要敏感时期的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妥善处置勒索病毒事件。

四是强化督导。定期开展信息安全检查,督导开展风险评估、系统测评及整改工作,积极防范和应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稳步推进网络可信体系建设,营造可信业务环境,确保系统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不断提高网络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