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研究方法與材料
我非常敬佩漢代和清代注重名物訓詁考據的“樸學”傳統。“樸學”一詞始見於《漢書·儒林傳》漢武帝的話,後亦稱“考據學”。“樸”義爲“質樸無華”、“簡樸的”、“本質的”,本義是“未經加工的木材”。“考”爲“考查”、“驗證”、“研究”、“檢查”、“證明”、“鑒别”,“據”爲“根據”、“證明”、“本源”。因此,“樸學”可以定義爲:通過對現有材料的來源、性質和流傳情况做細緻審慎的研究來澄清論據和發現事實。
我認爲這種治經史的“樸學”方法同樣可以應用於銅器的研究,與所謂理論及其應用相比,明辨事實更重要。在進行銅器的研究之前頭腦中就已形成某種理論模式的做法更不可取。
大約十五年前,我開始對古代宗教發生興趣,並認識到僅憑比較人類學的方法不足以解决問題。在研究甲骨和銅器這些原始資料時,尤其需要借助古文字學和考古學方法。銅器的製造時代是歷史時期的商周階段,開展研究還需要具備古代歷史知識,也就是對先秦文獻的研究,而版本、目録和校勘學知識又是文獻學的基礎。具備上述知識之後,在重構歷史的過程中,如果把一件銅器作爲史料和形制研究中的標準器,首先要對其年代和真僞作出鑒定。在對文獻的年代斷定和闡釋過程中,年代學又成爲一個不能回避的複雜問題。在古代,天文學和星相學是交織在一起的,而星相學是當時社會思想的組成部分,因而不能忽視。歷史留給我們的只是碎片,在王朝更替中的記録也存在偏差和失誤,復原過程中需要解釋和推理。但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考據學方法才是我們不能離其須臾的工具。
每件銅器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是時代、地域和所有者信息的載體。它的器形、紋飾和銘文都與某些銅器(群)存在着聯繫。這些聯繫如下所示:
(1)時期
(2)地域
(3)國族
(4)形制
(5)紋飾
(6)銘文
第(1)、(2)項可由第(4)、(6)項以及出土地點、紋飾風格和鑄造方法來推知,所以我們需要依靠有確切年代和出土地點的銅器作爲標準器來研究上述信息不明的銅器。從單個銅器的研究入手,隨着數量的增多和認識的積累,逐步形成體系。在這些認識的基礎上,再利用新材料、新的考古發掘成果、文獻研究中的新認識以及與陶器、玉器、骨製品和石器等其他考古學資料比較的結果進行不斷核對、總合、修訂。
在我們研究單件銅器之前,首先要搞清它出土的地點、時間、收藏者、著録情况以及銘文内容。從形制、紋飾和銘文方面來推定它和其他銅器的關係,如果銘文内容上和其他銅器有聯繫,它們即可成爲一組來進行研究;如果一件銅器的形制和紋飾與其他銅器有共同特點,並且其中的一件有明確的出土時間和地點,我們就可以以此爲基礎來開始研究了。
在銅器研究中,實物爲第一手資料,其次是照片和珂羅版印刷品。宋代著録的銅器贋品很少,所以當時的綫繪圖也可以加以利用。清代著録中木刻和平版印刷的綫圖,使用起來需要多加注意,一方面由於摹畫有欠準確,再者當時贋品充斥。在這些材料中,考古發掘品最爲重要,因爲不需要顧慮其出處和真僞問題,遺憾的是發表的材料過少。我們不得不依靠經驗對資料的出處和真僞來作出判斷。
本書是我1940年春寫就的《中國銅器概述》一文的擴充,此文附於我用中英文出版的《海外中國銅器圖録》第一集。在這篇文章中我對中國銅器進行了綜合研究,相信能厘清某些資料和問題,推進學術研究。我欣喜地發現容庚先生1941年出版的《商周彝器通考》也出於同樣的目的,但與我在某些問題的認識上有分歧。1945年我受邀編寫《柏景寒中國銅器集》一書時,只對前文的綱要作了一些新的調整,本書是在前述工作基礎上所作的全面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