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王御诏
承天护佑、法兰西国王亨利晓谕巴黎总督、卢昂大法官、里昂、图卢兹、波尔多、多菲内、波亚都等地法官,以及全国司法官吏、文武官员以及各有关人等,兹据我们亲爱的医学博士弗朗索瓦·拉伯雷大师的陈述及申请,其过去以希腊、拉丁、法兰西及多士干等文字印行的有关庞大固埃英勇言行若干作品,既有教益,又饶兴趣,惜印刷人在书中数处进行歪曲、窜改和破坏,并窃用申请人姓名,滥印若干坏书,严重损害作者声誉,违害作者权益。此种冒名撞骗之书籍,申请人一概予以否认,并请求国王恩准同意予以取缔。作者过去承认之作品,因有被人窜改及侮辱情事,亦全部予以修订改正,重新再版,庞大固埃英勇言行等书亦同样办理。申请人据此恳请颁发证书,因系需要,合应照办。根据上述情由,并经过考虑,对弗朗索瓦·拉伯雷大师之陈述及请求,决予恩赐同意,允其所请,并以国王的圣明、全权以及皇家职能颁赐同意、允许并承认。本御诏将同意、允许并承认申请人有权随意委托任何印刷人进行印制并发行售卖上述书籍之一部或全部,作者今后继续写作之《庞大固埃》续编等作品,包括以前印行者,今后重新修订以及继续编写者,全部有效。冒名顶替之伪造书籍,一律取缔。为保证作者印书时有能力负担各项费用,特再明文规定,严厉禁止全国(包括封地采邑)所有书局及印刷商人,凡未得申请人同意及应允者,对上述书籍,不管新旧,一律不得印刷、制造、发售,自书籍付印之日起为期十年。如有违反本御诏私自印制者,除全部没收其书籍外,并严予处分。
为此特令尔等,以及各有关地区,对颁发之凭证、特权、执照、禁令,须一律严加遵守,不得违误。倘有私自违反,或放任违反禁令者,亦照上述条款办理,并另加处分。御诏到后,希予申请人各项便利,使其能在上述期限内,安享应得权利。一切违反禁令情事一律取缔,此乃朕意。以前与此相反之一切敕令、规定、通告、禁令,一概作废。再本诏书可能在不同地区同时颁布,特加盖皇家印玺,以昭郑重,并示无误。
恩佑一千五百五十年(本王朝第四年)八月六日颁于圣日耳曼·昂·赖。
卡斯提翁红衣主教旁侍代笔
签署:杜·蒂埃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