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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为何大声朗读

林肯小时候就读于一所乡村学校。教室的地板是用碎木片做的,因为装不起玻璃,学校就用从习字簿上扯下来的油腻腻的纸来糊窗户,让光线透进来。每个班只有一本教材,老师大声朗读,学生跟读,大家一起张嘴。教室里经常乱哄哄的,邻居们都称它为“胡说学校”。

在这所“胡说学校”里,林肯养成了一个伴随他一生的习惯:如果想记住什么,他就会大声读出来。每天早上,他一到自己位于斯普林菲尔德的律师办公室,就瘫坐在沙发上,把一条长腿不雅地搭在旁边的椅子上,开始大声读报。“真是烦死了,”他的合作伙伴说,“我的忍耐已经到了极限。”有一次我问他为什么要这样读,他的解释是,如果大声朗读,我就能用两种感觉来理解意思:首先,我能看到读的东西;其次,我能听到它,所以记起来就快一些。

林肯的记性特别好。“我的大脑就像一块钢板,”他说,“很难在上面刻任何东西,但一旦刻上去,就很难抹掉。”

他正是用视觉和听觉这两种感觉在大脑中刻下了难以抹去的记忆。你也可以像他一样。对于自己想要记忆的东西,理想的做法是不仅要去看、去听,还要去摸、去闻、去尝。不过,最重要的是去看。我们都是视觉动物,会把眼睛看到的事物一直留在印象里。我们往往很容易记住一张脸——尽管说不出那个人的名字。连接眼睛与大脑的神经的长度是连接耳朵和大脑的神经的长度的20倍。中国有一句谚语:“百闻不如一见。”把你想要记的名字、电话号码和演讲提纲都写下来,时不时地看一看。闭上眼,想象它们鲜活地出现在你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