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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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美味杂烩

夜色已深,小小的摩斯号才停靠妥当,季奎格和我才上了岸;因此当天我们除了找个地方吃晚饭过夜,什么正事也办不成了。鲸鱼客栈的掌柜曾向我们推荐去他的表弟荷西·赫赛开的油锅客栈去,声称他的客栈是南塔克特全城管理得最好的旅馆之一;而且他还向我们保证,他所说的荷西表弟凭他的杂烩大大有名。总而言之,他明白无误地暗示,如果我们到油锅客栈去尝尝家常菜,那是最好不过的啦。他要我们上那儿先要挨着右侧一座黄色仓库走到一座白色教堂,再往左拐,然后一直贴左侧走下去,到了街角,拐个三十四五度[1]的弯,再靠右,到了这时候,就向碰上的第一个人打听客栈在哪儿。他这种曲里拐弯的指点最初让我们摸不着头脑,特别是一开头时。季奎格坚持说那座作为我们出发点的黄色仓库应该在我们的左侧,而我记得彼得·考芬说是它在右侧。不管怎样,我们在暗地里摸了一阵,时不时地敲开一位安分居民的门问路,最后终于找到了那地方,错不了。

一个旧门前,立着一根旧中桅,桅顶横桁上吊着两口用锅耳扣住的漆成黑色的奇大无比的木锅,来回打秋千似的摆动。横桁的背面两角被锯掉了,因此这旧中桅颇有点像绞架。也许我当时这样的印象有些神经过敏,但我不由自主地用一种模糊的疑虑的眼光直瞪瞪地看着这绞架。当我抬眼望那剩下的两角时我的脖子抽起筋来;不错,留下两只角,一只吊季奎格,另一只吊我。我心想,这可不是好兆头。一踏上我的头一个捕鲸港,我就住进一家掌柜姓考芬的客店,在那捕鲸水手去的教堂里墓碑面对着我,到了这儿又来了个绞架!而且还有一对大得出奇的黑锅!难道这两只黑锅是在转弯抹角地提醒我要想着陶斐特[2]

那客店门廊上站着一个脸长雀斑、一头黄发、身穿一件黄衫的女人。见到了她,我才从这些胡思乱想中清醒过来。一盏暗红的灯在她头上摇曳,很有点儿像一只受了伤的眼睛。她正像放连珠炮似的在责骂一个穿紫色羊毛衬衣的男人。

“给我滚,”她对男人说,“要不看我收拾你!”

“来吧,季奎格,”我说,“那准是赫赛太太,没错儿。”

事实果然如此;荷西·赫赛先生不在家,由十分能干的赫赛太太操持他的全部店务。我们说明了我们要食宿的来意之后,赫赛太太暂时停下了眼前的责骂,领我们进了一个小房间,让我们在一张桌前坐下。桌上杯盘狼藉,显然刚才有人用过膳。她转过身来,冲着我们问:“是要蛤蜊还是要鳕鱼?”

“鳕鱼怎么做,太太?”我极有礼貌地问。

“蛤蜊还是鳕鱼?”她照问不误。

“一只蛤蜊当晚饭?一只冷蛤蜊;你是不是意思,赫赛太太?”我说,“冬天招待我们吃这菜,未免凉了点儿,也潮了点儿,你说呢,赫赛太太?”

然而赫赛太太急着要继续责骂那穿紫衬衣的男人;他呢,正在进口处等着。看来我的话她没有听,进耳的只有蛤蜊一个词,她便急匆匆走向通厨房开着的门,吆喝了一声“两份蛤蜊”,说完人就不见了。

“季奎格,”我说,“你说我们能不能两人合吃一份蛤蜊当晚饭?”

哪知道厨房里飘来的热乎乎、香喷喷的蒸汽证明我们那种分明叫人丧气的想法是虚妄的。不过,一到那热气腾腾的杂烩上了桌,那谜就令人愉快地解开了。嗳,亲爱的朋友,听我说,那杂烩用的是一咬一包汤的小蛤蜊熬的,蛤蜊个头比榛子大不了多少;杂烩中有敲碎的船用面包以及切成小片的咸猪肉,加上黄油,撒足了胡椒和盐,熬得杂烩又香又浓。经过那风霜凛冽的航行,我们已是胃口大开,尤其是季奎格,见了面前正是自己爱吃的美味海鲜,杂烩又是可口之极,我们犹如风卷残云一般,不一刻便打发了个干净。背往后一靠,这时我想起了赫赛太太报菜时“蛤蜊还是鳕鱼”那种问法,转开了何不试它一试的念头。我走到厨房门口,用很重的语气说了“鳕鱼”这词儿,即刻回去坐下了。过不了一会儿,那香喷喷的蒸汽又飘了出来,可是细辨香味却不一样。不多久,美味的鳕鱼杂烩又摆在我们面前。

于是我们又干起活儿来,我一边用匙子在碗里捞,一边心里想,这东西不知对脑瓜子有什么影响?俗话中不是有个形容人愚钝的说法,叫长一颗杂烩脑袋的人[3]吗?“哎呀,季奎格,你碗里不是有条活鳗鱼吗?你的镖枪在哪儿?”

天下最腥的地方莫过于油锅啦,真是名不虚传;因为锅里老盛着滚烫的杂烩。早饭是杂烩,中饭是杂烩,晚饭还是杂烩;直到你开始留神有没有鱼骨头戳穿了你的衣服。房前的那块地铺的是蛤蜊壳。赫赛太太脖子上戴的是打磨好的鳕鱼脊椎骨;而荷西·赫赛的账本儿呢,是用上等陈年鲨鱼皮作封面钉的。连牛奶里也有股鱼腥味儿,这腥味儿是怎么来的,我一时闹不明白,直到有一天早晨,我偶然出去在海滩上一些渔船之间散步,发现荷西的花奶牛吃的是剩下的鱼杂碎,每只蹄子都踩在砍下的鳕鱼脑袋上;那模样啊,我跟你说吧,实在不大雅观。

晚饭吃罢,我们拿到了一盏灯,听赫赛太太交代好了我们到卧室去的最近的路线;可是正当季奎格在我前头跨上楼梯的时候,那位太太却伸出胳膊,要他把镖枪交给她,说是她不准镖枪进她的那些客房。“那为什么?”我问,“每个正经捕鲸人都跟他的镖枪一起睡——你为什么不让呢?”“因为这么做危险,”她答道,“打从史蒂格斯那年轻人出亨(航)不吕(利)回来出了事以后,我就不让,我就不让。他出海四年半,回来只有三桶忧(油),接着我们发现他在我一楼后间死啦,是用自己的镖枪往腰里戳死的。打那时候起我就不准我的客人晚上把这种容(凶)器带进他们的房间。所以季奎格先生(她已经知道了他的名字),我要把这兵器留下,替你保留到明天早晨。喂,你们哪,明天早饭的杂烩,要蛤蜊还是要鳕鱼?”

“两样都要,”我说,“再给我们来两条熏鲱鱼换换口味。”


[1] 原文是“三点”,那是航海术语,一点等于十一度十五分。

[2] 参看本书第30页注②。

[3] 意思跟中国人说的“一脑袋糨糊”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