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前言
本书是笔者近年来在北京大学法律系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与北京大学合办的高级法官培训中心讲授行政诉讼法课程的讲义整理稿。
之所以将这个讲义稿整理出版,目的有三:
其一,是为适应行政诉讼法学教学的需要。在北京大学,行政诉讼法的教学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当时虽未开设独立的行政诉讼法学课程,但在行政法学课程中,行政诉讼是重点讲授的内容之一。至80年代末90年代初,随着行政诉讼制度在我国的正式建立和社会对这方面人才、知识需求的增长,北大开始将行政诉讼法学作为一门独立课程在本科生和研究生中开设,并且是作为法律系学生的必修课开设。本课程开设已四年,但至今尚无正式教科书出版,这给教师上课和学生学习、考试都带来很多不便。所以,本讲义虽尚有缺陷,亦只能先整理出版,在使用过程中去逐步加以完善。
其二,是为适应《行政诉讼法》实施的需要。《行政诉讼法》在实施过程中,无论是作为原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或是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还是作为审理行政案件的法院审判人员或作为行政诉讼代理人的律师,都可能遇到种种不甚明了或疑惑不解的法律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本书虽不能给各方面读者提供完全满意的答案,但笔者作为行政诉讼法试拟稿草拟小组的成员之一和北京大学讲授该法的教员,在本书中提出的观点、意见、看法,对读者解决所遇到的某些法律问题也许有一定启发或参考作用。笔者将本书交付出版,至少是希望能或多或少发挥这方面的作用。
其三,本书是笔者近几年来研究行政诉讼法所获部分成果的一个集结。虽然其中的某些研究结论、某些观点不一定正确,不一定能为理论界和实践部门的同仁所认同,但是不同观点的公开讨论、不同意见的公开争论,正是繁荣我国学术研究,尤其是法学研究所必需的。
本书与其他同类教材比较,有下述特点:第一,本书着重研究行政诉讼区别于民事诉讼和其他一般诉讼的特殊性原理、原则、制度、具体规范及其理论。凡是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和其他一般诉讼具有共性的原理、原则、制度、具体规范及其理论,本书均略写或不写。第二,本书不追求体系和内容的完整性,而是有重点地探讨《行政诉讼法》所涉重大的理论问题和《行政诉讼法》在实施中的有关疑难问题。对于《行政诉讼法》所涉一般常识性规则、知识,本书则予以略述。第三,本书介绍了《行政诉讼法》立法过程中有关不同观点、不同主张的争论,也介绍了行政审判实践中遇到的一些新的问题、新的矛盾以及人们在解决这些新问题、新矛盾时提出的有关建议、主张,这些内容对于较深入地学习和理解行政诉讼法的原理、原则和具体规范可能是有帮助的。
笔者在为北京大学法律系学生和高级法官班学员讲授本书初稿时,曾与学生、学员们进行过许多课堂和课下讨论。从学生、学员们的讨论发言中,我得到过很多启示,这帮助我纠正了原讲义中某些不当甚至错误的观点、理论。在本书出版之际,我要对我的学生、学员朋友们说一句:谢谢!
虽然这本书陆陆续续写了两三年,其内容给不同对象的学生们讲授过许多次。但是限于笔者的水平,错误和不妥之处仍会存在。对此,愿读者们不吝指教,以使笔者能在以后再版中予以纠正。
本书是笔者用电脑写出的第一本书,很高兴自己向“现代化”又迈出了一小步,特把这种愉快的心情告诉读者。
姜明安
199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