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的牢骚与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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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如何看待拆迁引发官民矛盾?

参与讨论者:

黎思文(深圳大学2013级中国古代文学硕士)

陈光明(深圳大学2013级中国现当代文学硕士)

陈秋茜(深圳大学2013级中国古典文献学硕士)

梁婉然(深圳大学2014级中国古代文学硕士)

周萌:所谓官民矛盾,是指政府和老百姓之间的关系问题,这对任何政府而言都极为重要,因为不仅牵涉到政权的合法性,而且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当然,造成官民矛盾的原因很多,眼下反应最强烈的当属拆迁、对于这个问题,应当如何认识、怎样处理,可能各方都有自己不同的逻辑和理由、无论如何,只有把所有问题摆上桌面,才有可能真正将其化解、那么,就让我们分别从政府和老百姓的立场考虑,把各自的难处、担忧以及愿景全部展示出来,看能否找到一个让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方案、在此之中,首当其冲的问题是该不该拆迁、如果老百姓不愿意拆迁,那是为什么呢?政府为什么又要主导这类拆迁呢?

黎思文:就我的观察来说,很多老百姓祖祖辈辈住在同一栋老房子里,他们对这个房子、周边的邻居,甚至是一草一木都有着十分浓厚的情感,突然让他们搬到另一个陌生的地方,人际关系得重新建立,不仅需要时间,而且需要一大笔支出,所以大部分人对拆迁有排斥心理,是可以理解的。

梁婉然:我听到老百姓这样议论,政府给了一笔钱,的确可以去城里或其他地方买房,但祖祖辈辈生活在这里,在他们的意识里,早已觉得这块地属于自己,只要有一双手,就可以解决生存问题、要是搬去别的地方,那里的房子只有七十年产权,往后就不属于自己了,所以他们担忧,没有了土地,子孙后代怎么生存?他们的根又会在哪里?这可能是很多拆迁户,尤其是农民拆迁户存在拒拆心理的缘故。

陈光明:你俩主要着眼于情感问题,但不容否认的是,在经济高速发展时期,拆迁是时代的必然要求、我以前对拆迁也很有意见,最近准备报考公务员,看了很多这方面的资料,逐渐认同了拆迁的合理性、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正在快速推进,城镇化是其中的重要一环,而推进城镇化,就必然要求建筑更新换代,一些违章建筑、有安全隐患的建筑、破旧的建筑等,就必然在拆除之列、只有这样,才能对城市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和重建、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拆迁不仅极为必要,而且有科学依据、甚至可以说,不是政府要拆迁,而是时代发展必须拆迁。

陈秋茜:的确如此,世界在发展,城市也在发展,对城市重新规划和建设是必不可少的、婉然所说的“祖祖辈辈生活在这里,要是失去了土地,子孙后代的生计将无以为继”,其实不必太担心、古话说得好:儿孙自有儿孙福、只要把城市规划建设好了,就可以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他们也可以通过自身努力,创造更好的生活,为自己的未来勾画远超祖辈的蓝图、因此,我们所要做的是建设好这座城市,从而为子孙后代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

周萌:政府一方勾勒了美好的愿景,不知这样的愿景能否打消老百姓一方的疑虑、然而,不管怎么说,正如光明所言,城市化是社会发展的总体趋势和潮流,我们只能顺势而上,不能逆流而行、当然,拆迁应区别对待,能留则留,能修则修,在尽量保存原貌的基础上,有限地去旧立新、如果实行推土机运动,不问青红皂白,所过之处草木不留,显然是极其错误的、若要顺应历史潮流,真正把事情办好,最有效的方法可能是政府和老百姓把各自的核心利益诉求展示出来,相互聆听,不断调整,寻找最大公约数,才有可能找到最佳方案、那么,从老百姓的角度来说,拆迁的核心利益诉求是什么呢?

黎思文:老百姓既不关心长远规划,也不会憧憬这座城市的美好未来,他们最在意的是眼前利益,也就是需要搬到另一个陌生的地方时,会相应产生高额的支出,或者是政府的补偿款能不能及时到账、这才是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如果不能解决的话,很多人就会排斥拆迁,这个工作可能就没法继续下去。

陈光明:思文的侧重点在于政府的补偿体系能否满足被拆迁居民的利益诉求,其实,政府已在这方面做了很多努力,突出表现是对拆迁赔付体系的完善、以前的拆迁确实出现过不少不良状况,例如政府一次性向被拆迁居民支付一笔钱,然后就不管了,这种机制带来了很多隐患,因为面对突如其来的大笔钱财,有些人挥霍一空,以致流落街头,无法维持生计、现在政府吸取了这方面的教训,既有现金补偿,又有住房补偿,即政府与开发商合作,为这些居民提供相应的住宅,还有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政府越来越重视被拆迁居民的长期生计,即就业问题、一般而言,政府会出台各种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吸收被拆迁居民就业,给他们提供工作机会,这就解决了老百姓的核心利益诉求、这些问题解决以后,拆迁冲突的原因往往在于老百姓,例如关于赔偿标准,政府虽然早已明码标价,但老百姓漫天要价,以致加剧了拆迁的难度。

黎思文:这里面有一个无比现实的问题值得注意,那就是政府的补偿款付不起新房的费用,这才是老百姓最关注的问题。

梁婉然:政府虽然做了很多工作,顾及了老百姓的多种不同情况,但老百姓有更多的顾虑,是政府难以考虑到的、例如旧家离工作的地方很近,新家可能很远、以前上班只需五分钟,现在需要一个小时以上,那肯定不会乐意搬迁了、还有孩子的教育问题,也值得谨慎考虑,例如旧家附近有好学校,新家附近的学校是否跟得上呢?这些对政府可能是小事,但对每个家庭都是大事。

陈秋茜:政府的拆迁并不是针对单个社区,而是整个片区的重新规划,婉然所担心的上班距离从五分钟变成一个小时以上,或许是多余的、至于孩子的上学问题,政府会在新的片区逐步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中小学,并配备相应的师资力量。

周萌:从政府的角度来说,与以前相比,工作方式和工作成果有很大的进步,越来越规范、问题在于,为什么老百姓心里仍然颇为忐忑呢?这说明政府的工作还有不少可以改进的空间,或者抽象一点说,在这个问题上,政府能否有更高的价值准则呢?

陈光明:说实话,长期以来,拆迁重建问题乱象丛生、究其原因,用三句话可以概括,那就是政府不依法行政,开发商暴力拆迁,居民漫天要价、之所以出现这种恶性循环,根源在于相关群体法治观念淡薄、大家各做各的,有时为了自身的诉求而出现利益寻租的情况,其中影响最坏、舆论批判最多的是开发商和政府相勾结,暗箱操作,使大量居民的利益受损、为了解决这种状况,就要求各个利益主体以法律作为准绳:政府要依法行政,开发商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运作,而普通居民一方面要有足够的维权意识,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另一方面面对政府合法合规的拆迁以及补偿标准,不能漫天要价,致使拆迁无法进行。

周萌:光明所说的是理想化状态,历史地来看,农民起义往往是导致朝代灭亡的直接动因,归根结底,还是对弱势群体的相关问题处理得不够妥当,官民冲突最终以战争或者朝代更迭的形式结束,这是我们应该严肃吸取的教训、不过,历史上也有很多宝贵的经验,例如政府不应与民争利的理念、换句话说,虽说政府勾画了美好的愿景,但老百姓总觉得忐忑,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和社会舆论理应设身处地站在老百姓的角度,尤其是弱势群体的角度思考问题、既然拆迁是一个系统工程,若能对社会加以整体规划,特别是把老百姓的福祉全部纳入考虑范围,那么大家的疑虑或许是可以消除的。

陈秋茜:是的,政府在拆迁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老百姓的利益和感受,这就要求政府做到公开透明,制定公平公正的拆迁条例,明确告知拆迁的整体规划、赔偿拨款的到款日期等,这样老百姓才知道政府在做什么、怎么做以及进度如何,双方才能更好地沟通,从而建立信任、我相信,这不仅有利于拆迁本身,而且有利于城市的长远发展,尤其是市民文化建设。

梁婉然:除此之外,政府还应把工作做到细处,不能搞一刀切,而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例如这块地处于交通要道,那么值钱的就不仅是这栋房子,更是这块地,政府是不是应该补偿更多的拆迁费呢?另外,有些居民不想搬迁,也可能是有不便明言的原因,政府应做更多的思想工作,帮助居民从理解拆迁走向配合拆迁,而不是简单地胡萝卜加大棒、不要把老百姓都视作刁民,其实,他们既享受公民的权利,也履行公民的义务,没有人不愿意让自己的家乡明天变得更好。

周萌:照此推理,拆迁不仅是拆建房子,还涉及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甚至可以说,这是民主法治社会的缩影之一、简而言之,拆迁之初似乎是博弈,但终极目的不是对抗,更不是激发官民矛盾,而是政府和老百姓之间形成合力,共谋发展,共享社会红利和福祉,这才是我们所向往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