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鲁庄公以弱对强的外交选择
齐襄公九世复仇是强势行为,因为齐国的实力远大于纪国,若是实力相对较弱,还能复仇吗?鲁庄公面临的正是这样的局面,自己的母亲文姜与舅舅齐襄公私通,两人联手杀了自己的父亲鲁桓公、作为儿子,鲁庄公的处境无比尴尬,即使抛开个人感情,这件事对鲁国而言也是国耻,或者说国仇、然而,形势比人强,鲁国的实力弱于齐国,开打又打不过,讲和又丢颜面,怎么办?鲁庄公四年(前690),鲁庄公与齐襄公一起狩猎,意在缓和两国关系,但这个行为遭到《春秋》的严厉批评、为什么?因为在古代政治生活中,尤其是外交场合,狩猎并不是为了好玩或武备,而是带有相互示好的象征意义、本来两国是仇敌,即使一时无法复仇,也应警钟长鸣,不忘国耻,可是这下好了,两人其乐融融地狩猎交好,国仇家恨呢?由于狩猎在外交关系中的独特地位,《春秋》在这个地方重重地批评鲁庄公,由是可知他的一系列后续行为都是极其错误的。
有人会问,像鲁庄公这样,开打与讲和都不妥,那么到底该怎么办?俗话说,冤家宜解不宜结、《春秋》并不是让人只记住仇恨而不解开仇恨,而是说解开仇恨得有相应的渠道,不能什么都没做就屈服了,或者对方送些礼物也就选择性忘记了,这些都是有违道义的行为、在这方面,值得学习的是商汤和周文王等前代圣君的例子,他们在位的时候,国土面积很小,实力也不强,但他们修身立德,以德服人,吸引众多人才心甘情愿地辅佐,终至拥有天下、因此,小国面对大国,当然需要时间,但这种时间换空间的做法并不是阴谋论,而是着眼于怎样提升自己的德行和实力,等到时机成熟,就可以参照齐襄公九世复仇的三种不同情况去做,否则,只是采用一些莫名其妙的手段应对,显然很不可取。
鲁庄公的错误行为远不止如此,两国仇恨尚未解开时他与齐襄公狩猎,后来齐襄公去世,齐国发生内乱,鲁国与齐国发生了干时(山东桓台)之战,鲁国战败、这一段特别有意思,经文的记载是“我师败绩”,意思是我国战败,可是按照《春秋》的通行体例,鲁国打了败仗这样的坏事要隐讳表达,这里为什么反而明明白白地说出来呢?《公羊传》认为,这是夸耀失败,打了败仗难道还有什么值得夸耀的吗?意思是以此表示向齐国复仇了、其实,这样的解释恐怕有欠妥当,理由主要有二、第一,鲁国发动干时之战的目的并不是复仇,而是想扶持公子纠回国即位,因为公子纠的母亲来自鲁国,没想到被公子小白(齐桓公)抢了先机,故而鲁国想用武力强行护送公子纠上位,最终失败了、第二,就算从形式上来说鲁国复仇了,也没什么好夸耀的、因为在这个过程中,鲁国并没有做任何有助于提升自身德行和实力的事情,而是明知会失败,仍然赶鸭子上架,只是等着失败的结果出来,然后自我吹嘘和自我安慰一番:你看,我已经报仇了,不是不报,是报不了嘛、这样,鲁庄公就可以心安理得地放下心理负担,逃脱他应尽的道义责任,这是虚幻的自我满足和实际的自我逃避。
因此,复仇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尤其是小国,本来就在大国的夹缝中生存,步履维艰,复仇谈何容易?解决的办法只能是从点滴做起,多方面提升自己的德行和实力、其实,大国也好,小国也罢,既不能忘记耻辱,也不能光从形式上蜻蜓点水式地表示一下就算完事,而是应当遵循同样的原则,那就是以自立收服人心,以王道挺立天下、至于合纵连横,那只是可供选择的外交手段,只有落实到内在实力上,才能使之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若像周边某些小国,把希望全部寄托在别人身上,舍本逐末,醉心于拉拢一个大国而攻击另一个大国,终究会自食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