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禁放令”何以“逗你玩”
2017年1月14日,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紧急通知,进一步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全省包括乡镇、农村在春节期间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16日上午,河南省近100名烟花爆竹经销商聚集在郑州商城饭店门口,要向河南省政府反映情况。当天下午,经销商们的诉求得到了回复,该办公室再次发出文件,将上述紧急通知“收回停止实施”。
河南省颁布全面禁燃烟花爆竹的史上“最严禁放令”,其良好的初衷毋庸置疑。近年来,治理雾霾是地方政府肩头的重任。春节期间,群众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将加重空气污染。此通知下发,意在避免类似问题发生。但是,好初衷不一定能带来好结果。
“红头文件”是除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以外具有行政效力的规范性文件。无论是发出文件还是收回文件,都理应严肃谨慎。如今“最严禁放令”虽已撤回,但影响却难以消除。既伤害了群众感情,也破坏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权威性。
“花炮连万家,民俗通古今”。燃放烟花爆竹作为传统习俗,在中国已经存在上千年。面对此类涉及民众利益和历史惯例的民生话题,政府部门还须周延设计、谨慎决策,谨防“拍脑袋”决策。
雾霾治理的严峻性不言而喻。但即使“全面禁放”烟花爆竹,也要依现实逐步推进。既然河南省有一半左右的经销商、零售商已经拿到经营许可证,允许经营烟花爆竹又全面禁放,于法不合。而且,把农村纳入禁放范围也有些操之过急。
如果不收回“最严禁放令”,不仅无法向手持经营许可证的合法经销商交代,而且可能让烟花爆竹非法销售激增,带来更多安全隐患,还可能使一些农村地区群众对“最严禁放令”置之不理,让政府形象同样打折扣。
政策朝令夕改现象在很多地方都曾出现过,但愿河南这次是最后一例。要杜绝此类现象出现,从国家层面到各地,宜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更重要的是,应当从立法角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保证各级政府官员把“民意”真正贯彻到具体决策中。